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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实现减量化是治理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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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5 13: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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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减量化是治理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关键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调研报告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挖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典型做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我们调研走访了衢江区西山下村、莲东村、涧峰村等,现场考察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听取了衢江区“垃圾革命”工作汇报,并就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问题,与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农村保洁员、农民群众等进行了探讨交流。衢江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立足地方实际,创新推行“三次四分法”,引进第三方运维企业,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城乡保洁一体化,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减量达2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34.5%,资源化利用率达84.6%、无害化处理率达99.8%,荣获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的荣誉称号。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与资料收集,我们感到,农村生活垃圾能不能治理好,减量化是关键,分类是手段,衢江区在这些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做法,对面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在垃圾分类源头,多措并举推行“三次四分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对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变革,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与农户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衢江区除了多年来不间断地宣传引导、普及生活垃圾分类,还创新探索了简单实用的源头分类方式、引入二维码评价机制、试行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等,以解决垃圾源头分类难的问题。
  在分类办法上,探索推行“三次四分法”。“四分”是指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也是浙江省普遍推广的一种垃圾分类标准。“三次”是指由农户第一次在源头进行分类,以“会烂”、“不会烂”两分法投放到垃圾桶,由保洁员在上门收集时对农户分类不彻底的生活垃圾进行第二次分类,最后由垃圾处理终端运维人员对分类不精准的生活垃圾进行第三次分类,层层检查把关,确保分类准确。
  在日常监管上,探索二维码评价机制。为了推行“三次四分法”,特别是在源头上引导农户进行正确分类,衢江区建立了“智慧分类”云平台,可以对农户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记录评分。如我们调研走访的西山下村,农户的垃圾桶上方都有一张专属二维码,保洁员上门收集垃圾时可以通过手机终端扫描,对该农户的分类是否合理、是否主动投放、桶身是否清洁等情况,给予“好、中、差”的评价。这些评价将自动上传至“智慧分类”云平台,每月自动生成“红黑榜”,进入红榜的农户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积攒到一定的积分可以到兑换超市兑换生活用品;进入黑榜的农户则需要乡镇、村干部等进行入户再教育。
  在激励约束上,探索履约保证金制度。2018年,衢江区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岭洋乡开展了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普通农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低收入农户自愿缴纳,经营户适当增加,村委会负责征收。年终根据年度评分表,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自试点以来,岭洋乡农户分类正确率从原先的不到30%,迅速提高到85%以上。
  二、在垃圾分类中端,引入第三方运维实现政企共赢
  为解决投入资金难题、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衢江区积极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即由运维企业全面负责农村日常保洁、垃圾分类运输队伍的组建、管理和考核,并为农村提供教育培训、日常保洁、分类转运、设施运维等服务,依托第三方专业人才、专业设备等,规范管理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目前,衢江区14个乡镇推行了这种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第三方运维企业——浙江一清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164元·人/年(其中区财政承担132元、乡镇承担32元,人数按照辖区户籍人口计算)的标准支持运维费用。为提高收运过程中保洁员、运输车辆以及第三方运维企业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心,衢江区有针对性地探索了多种办法。
  对于第三方运维企业,实行“一分双评”和“千分制”考核机制。衢江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核中,将第三方运维企业与乡镇进行“捆绑”打分,乡镇得分即运维企业得分,以此来推进双方密切配合、深入合作。同时,又赋予了乡镇对第三方运维企业评分的权利,实行千分制考核,其中乡镇日常管理占300分、区月度督查占300分、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占400分。区政府按照月度考核得分预拨给第三方运维企业80%的运维经费,年底再根据考核结果统一结算,以推动第三方企业履职尽责。
  对于保洁员,实行“五星考评”机制。保洁员大部分为第三方运维企业聘用的当地农民,并优先考虑身体条件符合的低收入农户。这为农民转变为职工提供了一条途径,增加了就业岗位,也为低收入农户找到了一条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调动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了“五星考评”机制,即三星起评、一月一星、五星嘉奖、零星清退,星级评定与工资直接挂钩。“五星考评”实施以来,衢江区30%以上农村保洁员提升为四星级保洁员,48人被评为五星级保洁员,也有21名保洁员被清退,履职热情得到显著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此外,为方便保洁员开展分类收集,衢江区对所有公共垃圾桶进行集中整治,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要有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其他公共垃圾桶则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个一组进行规范设置,从而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大大方便了保洁员的二次分拣。
  对于运输车辆,实行“三色管理”机制。针对“三次四分法”,衢江区配置了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车450多辆。同时,还研发了生活垃圾智能监管系统,每日会根据四分类车的定位信息,从出勤率、收运效率、作业轨迹、运输路径等多维度对清运员的作业效率进行分析,对脱岗未作业、在岗未规范作业、在岗规范作业车辆进行红、黄、绿三色标注,有针对性地予以规范和提醒。通过实行“三色管理”,衢江区大大丰富了监管手段,有效降低了管理难度,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效率有了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堆积滞留、清运不及时等得到有效解决。
  三、在垃圾分类末端,因地制宜推行多样化的处置方式
  衢江区针对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采用了不同的处置方式,让各类垃圾各得其所、各有所用。
  对于易腐垃圾,主要按资源化循环利用的思路处理。大致有三种处置方式。一是归山还田。衢江区根据山区库区人口稀少、生活垃圾量小、环境承载力大的特点,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动农户将易腐垃圾归山还林,实现源头就地减量。按7个山区库区4万人口,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0.92公斤,易腐垃圾占比30%计算,年可减量在4000吨左右。二是阳光堆肥。目前,衢江区共建成阳光堆肥房93座,主要用于处置季节性、突发性、爆发性的生活垃圾,如滞销的板栗、竹笋、柑桔等。每公斤易腐垃圾经阳光发酵后可制成约0.2公斤肥料,年可减量在1500吨左右。这种处置方式比较依赖天气,成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三个月以上,在衢江区主要起辅助、补充的作用。三是机器制肥。目前,衢江区已建成机器堆肥房32座,采取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快速成肥工艺,额定日处理量25.6吨,实际使用按额定日处理量80%计算,年可减量7500吨以上。我们在莲花镇莲东村实地考察中看到,这种方式成肥周期短、减量成效明显,而且还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智能化管理,可以解决阳光堆肥数据误差大、难统计等问题,是衢江区目前最主要、最有效的处置方式。
  对于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主要通过生活垃圾兑换超市进行处置。衢江区向每户农户发放了一张与分类收集桶二维码绑定的积分卡,农户可通过源头正确投放和可回收物投放换取积分,卡内累计积分全区通用,农户凭卡内积分可到全区任意一家兑换超市兑换生活物品、学习用品等。目前衢江区通过“点线面”布局,已经实现生活垃圾兑换服务全覆盖。“点”即是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规模较小但功能相对完善的垃圾兑换点;“线”即是具有物品回收和积分功能的流动兑换车,以此打通偏避自然村的“毛细血管”;“面”即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的开放时间稳定、兑换物品丰富、功能完善的垃圾兑换超市。此外,衢江区还建立了一座再生资源处置中心,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具备大件垃圾综合利用和可回收垃圾分拣分级打包功能,直接与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合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价格,激发老百姓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对于其他垃圾,主要通过第三方企业直运进行处置。衢江区通过引入第三方企业,共投入运输车辆设备16套、新型密闭式地埋桶220处、密闭式垃圾转运站9座、可移动垃圾收集箱45个,确保准确、及时将垃圾直运到区级垃圾处理中心。
  四、几点启示
  总的看,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一以贯之推动实施“千万工程”,村容村貌发生深刻变化。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一些做法对全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强化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从衢江区经验来看,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实现需以垃圾分类为手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属性,可回收利用成分高,容易实现分类减量。据统计,农村生活垃圾中30%—36%是厨余垃圾,21%—55%是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还有6%—21%的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量较少。约有5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可通过源头分类实现减量,再加上对纸类、塑料等可回收垃圾的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70%左右,仅有30%左右的农村生活垃圾需转运处置。衢江区“三次四分法”群众可接受程度较高,好识别易推广,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的难度,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二)注重因地制宜,综合回收利用。在实现垃圾初步分类后,可根据垃圾属性和农村地域特点进行相应综合回收利用。对于厨余类垃圾,可采取就地沤肥,回用山林,改良土壤,也可采用阳光堆肥房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可就近填埋铺路,降低了垃圾转运成本和处理成本。对于纸板、塑料等可回收垃圾,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网络和优势,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可探索采用积分兑换方式进行回收,然后进行专业化处理。同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利用已有的资源化利用设施或者统一规划建设处理设施,将分类后的易腐垃圾与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共同进行堆肥、生产沼气等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终端处置,避免二次污染。据衢江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人员反映,对于其他生活垃圾,当前主要处置方式是填埋和焚烧,但因部分地区处置不规范,造成了一定的环境隐患。在工作推进中,要注意防止个别地区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在村头、废弃矿坑等简单填埋,缺乏防渗措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行为,建立规范的卫生填埋场,并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厂。对于部分偏远地区技术标准不健全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要进一步规范,建立规范达标的焚烧发电厂,确保垃圾燃烧充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在进行垃圾终端处置布局时,既要根据垃圾总量、人口规模、交通状况和经济基础合理布局,也要考虑群众意愿,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避免群众事件。
  (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主人翁意识。治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农民群众参与是关键。可参考借鉴衢江的一些经验,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农民群众自觉分类意识。如以村规民约为约束形式,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融入基层治理“德治”内容,强化群众自治、道德约束的力量,规范垃圾分类行为。还可以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试点工作,对农户每月垃圾分类评比情况进行累计加扣分,建立垃圾分类评比结果激励处罚机制,充分调动农户在垃圾分类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垃圾分类进课堂、进村庄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电影等各种宣传手段,持续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工作做法和先进典型,实现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效果“入耳入眼入心”。
  (五)探索专业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任务艰巨持久,镇村干部身兼数职分身乏术,以乡镇、村庄为实施主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难免会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采用第三方运维模式,实行城乡保洁一体化,既可以减轻镇村干部工作压力,实现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转变,又可以发挥第三方人才专业、技术专业和管理专业优势,可解决过去乡村保洁低效化、队伍老龄化、管理松散化等问题,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运行,还拓展了相关企业的服务领域,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在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可探索引入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转变政府大包大揽现状,明确农民群众主体责任,有效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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