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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徐勇:治理、共同体与基础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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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9: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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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
中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背景是中国式现代化。现代化提供动力,中国式提供底盘,即一个社会可持续运行的基础性秩序。现代化是一个急剧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国式现代化力图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快速发展,同时要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寻求持续性的稳定,强调分化基础上的整合、团结、协调,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秩序。
秩序是一种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次序性的状态,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自有国家,秩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家强制构建的秩序。国家的目的便是将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基础性秩序,是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和交往中产生,为人们自我认同和接受某种规范,并形成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行为模式的总和。它既是社会内生的,也是国家渗透加以转换的,对于一个国家的秩序具有基础性。“天下之患在于土崩。”(《史记》)
基础性秩序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重要载体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有共同条件和共同价值的共同体。马克思发现东方社会的特点,即“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和的统一体”。“总和”性的国家所有制、“治理”性的政府公共性和“自给”性的小共同体,使得东方社会的基础性秩序表现得“最顽强也最长久。”“天不变道亦不变”。治理一个由若干共同体构成的社会比治理一个“一盘散沙”的个体化社会更能有效获得秩序。
共同体不是自然天成的,是人们通过有效治理建成的。共同体是因为共同条件和共同意识形成的共同行动单位。共同体是社会的目标,社会实体不等于共同体。社会由个体构成,需要协调一致;社会充满着矛盾,需要解决,只有通过治理才能将充满矛盾的社会实体变为具有共同目标和共同价值的共同体。无治理不成共同体!
中国尽管曾经属于“亚细亚所有制形式”,但很早便从村社共同体中走了出来,实行土地私人占有和可以买卖的家户制。私人占有的治权竞争激烈,社会活力较大,矛盾更多,但中国人在长期历史上构建起丰富的共同体,如以家户、邻里、家族、村落为单位,以水利、保卫、生产、生活为功能的共同体。日本学者基于“满铁惯行调查”对中国六个村的调查,就中国是否存在村落共同体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争鸣。我们对全国七大区域的调查,展现了丰富的共同体形式。
正是因为漫长的共同体历史,如何在社会差异中获得共同性,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重要内容,也构成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前者如“求同存异”“大同小异”“以和为贵”“天下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后者如“家和成事兴”“相邻为好”“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等。这是中国获得基础性秩序的宝贵治理资源。
中国在通过有效治理构建共同体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缺乏理论概括而造成人们认识不够。经验只能为有同样经历的人所理解。历史只能为有同样历史的人所认识。为此需要将历史和经验概念化、理论化,特别是通过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将有限的经验世界转换为一个能够超越时空的知识世界。
概念是对事实的概括,先有事实再有概念,以事实为导向(先有实再有名)。概念还可以根据目标加以构建,用以对事实的整全,以目标为导向(先有名再有实)。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是从目标而不是现实出发构建的。目标是使不同历史、文化和经验背景的人能够相互理解并在同一个平台上讨论,从而形成一个有明确含义和边界的知识共同体。当下,共享平台愈来愈多,共识思想愈来愈少,在于人们生活以自我的思想“孤岛”上。顶层概念的力量在于搭建联通“孤岛”的桥梁。
概念是分析的工具(韦伯)。以顶层概念为统领的概念体系将各种具体的事实和经验形态的知识整合为一体,形成结构化、清晰化和可共享的知识体系,使之成为一种认识和分析框架。它是基于问题研究的需要人为构建的,主要用于分析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机制。
从人类合作、团结和整合的角度看,共同体是顶层概念。只要是人,就需要有共同体。人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对共同体有天然追求。人们在不同条件下结合成不同的共同体。这是顶层概念之下的中层概念。为什么有的共同体能够长期保持,有的共同体会解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有其底层逻辑,并产生底层概念。
一般来讲,家户制强调纵向的代际结构,比较容易形成纵向的统一体,而难以结合为横向的共同体(相互占有与享受,滕尼斯)。但在中国,家户共同体的构建蕴含着大量内在机理。费正清深入中国家庭内部寻找动因,指出:“尊卑制(与我们那种由契约关系决定的个人独立制相反)的一个好处是,一个人自动认识到他在他的家庭或社会中的地位,如果他履行了指定他的那部分职责,他可指望这体系内的其他成员反过来也对他履行应尽的职责。”“自动认识、指望、职责”是内在的、日用而不觉的机制。作为“老外”的老费对中国的底层逻辑有深刻认识。在中国,家庭是一个包含上下纵向和左右横向联合的生命体,个人生活在其中,并对生命体负责。
中国有着丰富的共同性和治理经验,但未能将其概念化和理论化,从而获得普遍性。事实上,共同体主要是基于欧洲,特别是德国历史和经验中的村落、庄园、行会等社会实体提升的,由于抽象出一个共同体的概念,从而获得了普遍性。由西方产生的大量概念最初都是以地方性经验为基础的,因为抽象到顶层而得到广泛运用。从物质交换看,我国处于“顺差”;从思想交换看,我国还处于“逆差”。从原创性概念看,我国还属于内部流通的“土特产”,还没有能够成为广泛流传的“硬通货”。
对于中国学者,一方面要继续以历史为方法,在历史中发现真实的中国。没有历史性,就没有深刻性和特殊性,也没有知识和概念的基础。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经验(康德)。另一方面要将发现的中国置于普遍性的知识体系中,发现其普遍性价值。没有概念和理论,就难以获得普遍性。这在于世界上还存在“独立于经验甚至独立于所有感觉能力的印象的知识”(康德)。大量的人群正是基于概念认识世界。近代以来的“主义”成为人们认识世界的来源,并演变为贴标签式的“认知战”。舆论战控制人们怎么说,认知战控制人们怎样想。
“两合两通”的思想为学术发展提供了导航,可以避免两种侧向:一是将西方视之为普遍性,中国只有特殊性。二是自说自话的自我证成,将中国的特殊性置于世界普遍性之外。在学术走向上:往深处挖,进入历史和田野深处,发现微观机理的底层逻辑;往高处提,将历史和田野提升到顶层概念的高度,以发现微观机理的普遍价值。没有历史,就没有深度;没有理论,就没有高度。(来源:乡村发现转自:田野政治学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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