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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营口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示范作用,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村经济发展创新突破。
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化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营口市农业“三水一牧一菜”的优势产品和优势领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抓好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为龙头企业在经营活动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2020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向省厅推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截止到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4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7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44家。形成了市场、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销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
通过评选树立典型,争取资金支持等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扶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让农业品种有保障,技术有依托,销售有渠道。一是坚持以评促育。市农业农村局修订印发了《营口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办法》《营口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等文件,通过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目前,已评选出2020年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1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1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个。向省推荐大石桥市作为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试点县。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759个,比上年增加104个。在国家家庭农场录入系统中已录入的家庭农场达到2997个。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年初以来,营口市给予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贷款贴息20万元;扶持2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实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扶持项目资金近70万元。
培育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职业化
围绕全市农业产业特点、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开发项目及农民培训需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营口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辽宁省农职院等11家培育机构和北镇设施葡萄生产示范基地等实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稻田套养、淡水养殖、大红袍李子、食用菌、葡萄产业等培训工作。2019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800人的培育任务。如今,一大批有头脑、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营口市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通过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不断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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