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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刊发报道《农田非粮化进退何难》。
文章称,耕地占补平衡在实际落实中,补充的耕地有的实为林地,不适合种植粮食,有的则改种了林业作物。多位受访基层干部担忧,农田非粮化趋势进一步加重可能影响粮食安全,但纠偏又可能损害农民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
三因素驱动“田种树”。 采访中,湖南某地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里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种植粮食等农作物无人打理,而种植林业作物不仅无需打理,效益还高得多。这位村民说,如果给她一块耕地,她肯定愿意种杉树。
记者调研发现,利用基本农田发展非粮产业的“田种树”现象在多地存在,主要受三方面因素驱动。一是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种粮收入偏低现状。二是地方政府期望以此带动脱贫、为农民增收。一些地方认为必须大幅度、大规模减少粮食播种面积,改种花卉、板栗、高粱、茶叶、花椒等经济作物,才可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工商资本进入后更加偏好收益稳定的非粮项目。在山东泰安某村,当地通过合作社将土地流转给工商资本,农田种起了果树,村民和村集体收入都增加了。
双重“潜规则”难追究。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2018年2月,原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然而多地基层干部向记者坦言,利用基本农田发展非粮产业并不鲜见。“大家都是明着干,不说破。因为这涉及农村群众的饭碗和增收,并未实际追究。”他们表示,这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面临“潜规则”。湖南某地一位自然资源部门的干部告诉记者,按照占补平衡的相关规定,补充土地只要在开垦成耕地后的几年内种植农业作物,项目就算验收合格。此时数据库里会将其用途更新为“耕地”,并保持数年时间。“至于之后是种树还是抛荒,我们就不管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验收合格后的“耕地”,有的因为经济效益等因素,改种了经济林、草皮,实际变成“林地”“草地”,有的则因为不适合种植粮食而被抛荒。
提升耕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受访基层干部担心,农田非粮化趋势进一步加重可能影响粮食安全。他们建议,全面、正确、科学地理解粮食生产发展和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的辩证关系。
“粮经比并非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农业发展水平低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专家认为,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前提下,种植业结构调整应主要由市场引导。
在部分受访基层干部看来,与其将每亩数千元的土地整理资金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开垦,不如将其用在既有耕地的中低产田改造和治理抛荒田上,通过提升质量和单产潜能来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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