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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朱烨:《乡土中国》对乡村治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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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2 09: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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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烨(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 1910.11.2-2005.4.24),江苏吴江人 ,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1936年赴英留学,
  1938年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前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等,1949年历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等。曾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主要著作有《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等。
  二、《乡土中国》内容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该书出自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这14篇文章之间相互联系,层层深入,主要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描述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社会的基本特色,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交流方式,文字与乡土社会的关系。第二部分,(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描述乡土社会的格局特色,乡土在这种格局中秩序如何维持。第三部分,(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描述乡土社会的统治特色,主要有横暴权力,同意权利,教化权力,时势权利与乡土社会的关系。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了解中国的基础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依然充满活力,值得学习借鉴。
  三、《乡土中国》核心内容
  《乡土中国》包括14篇文章,这14篇文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描述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第二部分主要是描述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特色,第三部分主要是描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统治特色,这三部分构成《乡土中国》最核心的内容,同时这三部分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
  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是熟人社会,是乡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口流动是缓慢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有着“特殊语言”。
  1.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既然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么这种乡土性代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要受到得土地的影响。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文中所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农村社会是依土而生的,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受到土地的影响,也就说中国基层社会人口流动是极其小的,人口大规模的流动是微乎其微的,但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从人和地的关系来说,流动性是及其小的;从人和人在空间上的排列关系上说,是一个村与一个村、一个部落与一个部落之间的孤立和隔膜。但在一个村之内,人们时常需要合作、需要共同应对困难,彼此在熟悉,又形成了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人们的交往,从最基本的熟悉到最终的信任。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文中所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
  文字下乡就是把文字传播到不认识文字的地方,比如农村。为什么农村地区文盲要比城市多,这点其实很容易分析,农村地区是熟人社会,是乡土社会,大家见面后打招呼就可以,不需要把打招呼的内容写在纸上。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批判了这一观点,但是并不是乡下人是愚蠢的,只是乡下人没有形成所谓城市人的那套知识体系,所以城市人觉得乡下人愚笨,最根本的原因是乡下人和城里人生活的环境不一样,也就是说乡下人和城里人生活的环境不同,接触的教育也不同,所以各自只会擅长各自精通的领域,在各自不熟悉的领域,都会显得愚笨。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农村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单单靠声音就可以辨别具体的人。在乡下应一声“我”,对方便可从这声“我”中得到很多信息。但城市这样的生人社会就不一样了,光靠一声“我”,是没办法辨别出这个人是谁的,所以大家需要报自己的名字。”所以乡下人并不愚蠢,也绝对不会愚的不认识字,因为在空间上,乡土社会彼此习惯了面对面交流,已经形成了耳、口、鼻既可以辨别的熟人的社会。在时间上,老一代的传统口口相传,以身示范,因为文字功用极其小。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一个村与一个村、一个部落与一个部落之间是有孤立和隔膜,但在一个村之内,又是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中文字功用极其小,文字下乡还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
  (二)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特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的格局是差序格局,在这种差序格局下,中国社会存在着私人道德、形成了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维系着社会生活、不提倡诉讼。
  1.差序格局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其实这种“私”是由中国的社会结构导致的,在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构建自己的亲疏标准,如同水面上泛开的涟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也就是差序格局,这是一种基本而普遍的社会结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差序格局”。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因此,差序格局对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就是由近及远、推己及人,其关键在于有层次、有次序。这种“社会结构”本身与一个人德行的好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简单地说差序格局导致人自私。而西方社会是以“团体格局”为标准的社会,团体是有界限的,谁是团里的人,谁是团里的外人,分的清清楚楚。
  2.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在同一个团体的人是“兼善”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面的平等;二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在差序格局中,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向另一路线推是朋友,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忠和信。中国差序格局下,缺乏团体道德,难以找到一个笼统的道德观念,道德依附于差序的人伦存在。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3.家族
  西洋社会中,夫妇是主一轴,儿女长大会将自动脱离这个家庭;中国社会中,父子是主轴,一切女儿、 女婿,女性一支的地位都很低,是家庭的旁支。因而丈夫和妻子的感情时常冷漠,在村子中,男性之间的交情往往比夫妻之间的交情还要深,否则男性就要在自己的圈子之中受到歧视。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中养成的性格。”
  4.男女有别
  乡土社会中,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在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5.礼治秩序
  法治秩序是靠国家权力维系的,人治秩序是靠有权力的人维系的,礼治秩序是靠传统维系的。传统是在祖祖辈辈的经验中产生,它存在于变动不快的社会之中。在乡土社会中,是靠礼治来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对就是合式的意思。”“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6.无诉
  讼师(律师)这一职业在乡土社会的地位是比较低的,而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原因在于乡土社会是礼治秩序维持的社会,它要求人人必须懂“礼”,如果有人不遵守礼治,就会被人认为是道德问题,当时的地方官吏,他们维持秩序的办法就是尽大可能的教化,也就是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对方懂礼,而不是通过法的手段解决问题。而在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一门专业知识,人们并不一定完全了解法律,但是他们离不开法律,无论是保护自己,还是远离是非,他们都需要律师来给他们提供帮助,所以律师的地位很高。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在乡土社会中,社会格局是一个差序格局,每一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来进行交往。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每一种私人关系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同时每个人必须遵守礼治,教化是维持礼治最有效的途径。在乡土社会中,家族比家庭重要,男性之间的交情往往比夫妻之间的交情还要深,由此形成了男女有别的状态。
  (三)中国乡土社会的统治特色
  乡土社会中,“无为”的政治是最理想最现实的,长老统治维持着社会秩序,血缘是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的基础,在亲密的血缘中契约是很难生产的,长老统治中,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与实的分离,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只需要靠经验按欲望行事。
  1.无为政治
  权力可以分为两派,社会冲突中的“横暴权力”与社会合作的“同意权力”,而在农业性的乡土社会中无为政治是最理想最现实的,在皇权社会下,由于小农经济的封闭性,使皇权和农民个体形成各自独立不相依赖的两个部分,这时候存在统一权力,皇权暴力没有长期好处,休养生息,农民产出更多的剩余产品,对于政权才是好的。若横征暴敛,难免遭受农民起义等等事由。因而中国自古崇尚“无为而治”。
  2.长老统治
  横暴权力虽在乡土社会受到限制,但也并非说它就是“民主”的。事实上,乡土社会既非基于“冲突”,也非基于“合作”,而是基于“承继”。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产生的是教化性的权力长老统治。长老统治的前提和礼治一样, 都是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问题。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也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是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
  3.血缘与地缘
  血缘是人和人之间的权力义务依据亲属关系决定。一个家族在同块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再够用,便有人脱离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血缘关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宜发生经济关系,因此村里人都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就需要契约,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4.名实的分离
  事实上乡土社会也会以低速率变动。当社会变迁发生时,人们仍会用旧的办法去尝试解决,但旧的办法往往无效,需要有人创造新的办法来适应新环境,这些人成为文化英雄,人们纷纷跟随他们,因而产生另种权力: 时势权力。当情况变化时,反对在长老权力面前是无用的传统正确,反对无用:传统错误,也不必反对即知了。因而面对缓慢的变化,长老统治采用的通常办法是注释。在名不变的情况下,实发生极大的变化,而使名实不符。这也给中国人的性格之一虚伪埋下温床。
  5.从欲望到需要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只需要靠经验按欲望行事,而在城市并不是。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在乡土社会中是无为统治的,长老统治维持着社会秩序,血缘也在向地缘转变。同时,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与实的分离,人们也只需要靠经验按欲望行事。
  四、《乡土中国》对乡村治理的意义
  (一)差序格局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差序格局”是《乡土中国》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不但形象地概括了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的结构特征,而且解释了形成中国人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的原因。虽然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以差序格局为主的社会,但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形式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还在发挥作用。列如,有一些地方宗族势力就比较强大,对村庄公共事务的管理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可以利用地方宗族势力来管理乡村事务。
  (二)无诉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无诉”也是《乡土中国》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无讼”在解决乡村社会中矛盾问题依然具有意义。在解决纠纷上,人们一般不愿打官司,因为,打官司要花钱,要停下手头工作。相反,用调停、仲裁、和解的办法加以解决则经济实惠、便宜得多。这种解决纠纷的办法现在仍然需要,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可以由村民自治组织按照村规民约来解决,这样做既省钱又省时间,没必要都去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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