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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行浙江温州乐清支行为例 金融支持县域民营小微企业的必要性
(一)民营经济在温州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
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温州经济,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温州模式”。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温州抓住机遇大胆发展民营经济,个体工商业、家庭工厂、专业市场蓬勃发展,成为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行区。至2017年底,温州全市常住人口921.5万人,在册市场主体90.2万个,其中企业22.3万户,相当于每41个人当中就有一人办企业。民营经济对全市GDP贡献率超过80%,民营经济的工业增加值占91.5%,从业人员占92.9%,税收收入占82.4%。
(二)县域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供给面临诸多掣肘
目前,温州全域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趋紧,尤其是县域民营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较难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从外部因素来看,地方政府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上进度较为缓慢,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信息这一宝贵资源未能充分共享和高效利用。另外,各级政府建设政府增信机制的热情和力度不一样,因此增信的放大倍数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和相应的规模。从内部因素来看,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民营小微企业具有明显的“轻资产”属性,而商业银行大多注重抵(质)押方式下的第二还款来源,因此对金融供给民营小微一直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企融资难题,密集的高层发声和政策出台为商业银行支持县域民营小微企业指明了方向、言明了道路,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体现政治担当的评判标准,且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依靠大中型企业进行“规模扩张”“以量取胜”已逐渐成为过去,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将是商业银行实现“精耕细作”“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综上,服务县域民营小微企业不是“重要与否”和“是否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和“如何做”的问题。
农行浙江温州乐清支行信贷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实践探索
农行浙江温州分行及辖属的乐清支行分别是当地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这正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区域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一起共赢的结果。农行乐清支行服务县域民营小微企业的基本经验,就是因地制宜,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标准化、模版化的信贷工厂授用信机制,致力于从根源解决民企融资难题,实现银企共赢。截至2018年12月末,在人行统计口径下,农行乐清支行小微企业用信户数363户、贷款余额5.58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275户、3.03亿元;在银保监会统计口径下,小微企业用信户数418户、贷款金额9.92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270户、5.14 亿元。总量、增量均居农行系统内小微示范支行第一。
(一)构建县域民营小微企业“五专”金融服务体系
鉴于民营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公司治理不完善、产权不清晰、制度不健全等因素,以及目前存在的对公客户经理普遍擅长大客户业务、小微业务考核机制尚不完善等不足之处,在厘清乐清地区金融生态的基础上,农行乐清支行主要发挥点多面广、横跨城乡的优势,择优支持成长性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具体落实农行浙江分行的“五个专门机制”。
1.完善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目前,农行乐清支行共有网点26家。从乐清支行的实践经验来看,首先是辖属二级支行全部开放小微信贷业务功能,并通过强化网点区域功能定位,根据地域禀赋和资源优势,明确各自不同的战略定位和功能设计。其次是专配综合客户经理89人,以新老结对、助理跟班、专业培训等方式,加速专业人员队伍的培养。最后是响应当地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倡议,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实施信贷“预审”,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
2.强化专门的资源倾斜配置。农行乐清支行在上级行引导之下,针对小微金融户均贷款额低、风险控制难度大、客户分散等特点,进一步在人力资源上进行倾斜,通过公私联动,分不同片区、几个网点结对,抽出专业人员组建小微综合金融服务小组,主动与区域内小微园区对接,做好精细化服务。
3.优化专门的考核评价办法。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网点对民营小微金融业务的重视和保障,农行乐清支行根据网点功能定位科学配置资源,根据资源优势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对完成全年央行降准口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量计划任务较好的网点以及客户经理,配置专项工资奖励,并将普惠金融专项考评纳入基层网点的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有效协调和缓解了基层网点“不愿做”“不肯做”的现状。
4.建立专门的统计监测平台。农行乐清支行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督导、推进机制。首先是每周通报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情况和优秀做法,每月督导营销进度,并对落后网点开展专项辅导,确保“量质”双到位。其次是经常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督导,进一步了解基层网点在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帮助制定提升方案。最后是将优秀做法提炼和总结,致力于形成统一、标准的推广模式。
5.探索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从农行乐清支行的推进情况看:第一,结合风险管理水平和乐清区域经济金融环境等,适当提高普惠金融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第二,严格落实农行浙江分行制定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小额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信贷业务等尽职免责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三,针对民营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特点,创新引入政府增信、政策性担保公司等多种担保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民营小微企业的不同贷款需求,实现银企和谐发展。
(二)创新推出免抵押、免担保的民营小微信贷产品
随着区域科技型小微企业对转型升级的主观要求日益强烈,现有的小微信贷产品已无法完全匹配企业的融资需求,融资方式的改变已然开始倒逼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2018年初,农行乐清支行与浙江省担保集团、浙江省乐清市科技局三方合作,共建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创新推出了一款专门解决区域内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贷产品——“人才科技贷”。截至2018年12月末,已成功发放用信企业82户、贷款金额2.2亿元,户均贷款超260万元。
1.将“准信用”担保方式发展成为民营小微企业主流担保方式。基于民营小微企业较弱的担保能力,其担保方式不应以抵押为主,而应以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为主。但是,以“信誉”“企业互保”为评判标准发放的贷款,履约机制较难得到有效保证,企业违约风险较大,不利于商业银行民营小微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发展,市场上现有的小微信贷产品也因此难逃“雷声大、雨点小”的命运,无法真正在普惠性上得到延伸。农行乐清支行的成功经验在于创新“准信用”担保方式,引入政府增信、担保增信机制,有效协调了科技型企业偿债能力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之间的矛盾。例如,“人才科技贷”风险池基金由浙江省乐清市科技局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规模比例匹配资金,农行乐清支行初步安排信贷额度7亿元,参与三方按一定比例承担风险。该种模式既有效解决了科技型小微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也将商业银行风险与第三方进行共同承担,提振了商业银行做大做强民营小微金融业务的信心和决心。
2.以“七项基本条件”从严把好民营小微企业准入关。如何在贷前准入环节从严制定标准,将信贷资源真正匹配给优质的民营小微企业,是商业银行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企业违约风险、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农行乐清支行的做法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七项基本条件”,并以此作为企业准入的评判标准,形成个性化的小微企业获客模型,真正将乐清区域内优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服务范畴。
3.推出真正意义上标准化、模版化的信贷工厂授用信机制,即企业实际授信额度还需通过“五个维度”测算模型的检验修正。在没有抵(质)押物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如何根据“轻资产”企业已有的财务、报表信息,合理测算出实际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满足民营小微业务融资缺口的根本性难题。对此,农行乐清支行创新推出“五个维度”测算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银企共赢。它以申办企业的所得税额、纳税销售收入、员工数、企业日均存款、近二年新增的机器设备实际数为基数,通过设定相应的调整系数,测算出具体数值,再区分全部金融机构均无用信客户、有房地产抵押方式用信并转至农行抵押客户,农行以企业房地产抵押方式用信客户等申办企业的不同情况,通过差异化的授信理论值测算,核定出最终的实际授信额度。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检验,该种模式测定的授信额度被证明是较为符合乐清本地实际情况,实现了与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的相互匹配,为“人才科技贷”的全面推广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4.做好“准入—用信”各个环节的严格把控,完善小微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整套机制。为了将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降到最低,让“人才科技贷”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真正成为区域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旗帜性金融品牌,农行乐清支行重新梳理了企业信贷的全流程,严格把控各个环节的风险,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的整套机制:在申请环节,要求客户经理对申办企业进行实地贷前调查,初步核准企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在报备确认环节,对拟受理企业向浙江省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和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双线报备”;在业务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农总行评级、分类、授信的流程要求,并紧盯各环节,加快审批效率;在放款环节,事先把企业的基本资料,连同企业的授信调查报告报送浙江省担保集团进行审查审批;在贷后管理环节,根据企业的经营周期制定差异化的现场检查频率、贷后检查重点、日常监控重点,并明确对企业日均存款、贷款归行率等的贷后要求。
(三)多措并举做好“人才科技贷”全面推广,以扩大民营小微金融业务覆盖面
1.组建小微实体企业服务小组,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当前,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评判,只能依据常例的日常现金流、抵押物价值、企业融资总额等几个简单要素,“有钱贷不出去”“目标小微企业找不到”等情况成了商业银行获客的“最后一公里”。对此,农行乐清支行积极与当地科技局、经信局、国地税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监管部门对接,共同组建金融服务小微实体企业的专题小组,共享小微园区企业清单、科技型企业清单、企业纳税销售额清单、海关客户清单、外管局客户清单等信息,并与各商业银行的企业征信记录、企业日常现金流、股东个人融资总额等进行深度匹配,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同时,借助国地税局、行业协会(特别是会计协会)的业务网络平台,不断提高人才科技贷”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创新推广微信申贷小程序,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为了获得“第一手信息”,也为了让民营小微企业能够真实知道自己的授信额度,加强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农行乐清支行创新了微信申贷小程序,引导企业据实录入以上“五个维度”的基本信息,进行清晰、透明、自主的额度测算,不仅帮助企业直观地了解到其可授信额度,也在防范客户经理的能力和道德风险上作出新的尝试。
3.制定并实施专项营销方案,解决企业“融资难”。农行乐清支行明确“人才科技贷”为当前公司信贷业务发展的核心要务,要求所有网点根据《“人才科技贷”业务营销活动方案》,做好有融资需求的民营小微企业目标客群的有效筛选,主动上门做好客户的服务和储备,并通过制定用信企业的贷后管理表、每月做好企业资金的监测表、做实用信企业的贷后检查表等方式,完善风险防控工作。
农行乐清支行做活县域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进与思考
经过实践与探索,农行乐清支行在服务县域民营小微企业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笔者认为,要想推进县域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并在标准化、模版化、可复制性上得到延伸,还需在以下几下方面进行持续不断的改进。
(一)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信贷支持策略
商业银行在信贷支持策略上,要充分应用“加法和减法”,“加法”就是增加民营小微金融业务在银行业务结构中的比重,“减法”则是降低过剩和无发展潜力的产业在银行业务结构中的比重。对此,商业银行要围绕国家产业导向与全行信贷政策,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优化行业限额的相关政策,充分调研当地实际情况,杜绝“一刀切”,主要是大力支持传统民营小微企业的转型、优化、升级,倾斜更多信贷资源,用于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优先支持有市场、技术、发展前景并且资信良好的科技型民营小微企业,帮助其开拓国际市场,获到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紧盯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围绕地方政府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做好金融扶持。
(二)创新转型,围绕综合金融服务做出特色
商业银行更需研发具有标准化、可复制、全局性的信贷产品,使基层行可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特色产品的创新。比如,农行浙江分行推出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网贷”产品,依托企业财务、税收、结算、资产等大数据和专门模型,在线直接生成授信。小微企业可通过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随时申请贷款,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最高额度1000万元,其中信用可达300万元。这一模式具有互联网金融“开放、包容”的特性,不设门槛,真正做到平等和普惠,极大地提升了办理的便利度和效率,达到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的效果。另外,县域民营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中的发展期和成长期,除了融资需求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需求。大型商业银行要在资产经营方式上从单纯持有向交易管理转变,进一步提供包括结算产品、授信业务、电子银行、现金管理、代理业务、信用卡以及公司理财、咨询顾问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首先,公私联动将小微企业股东及其亲属纳入服务范围;其次,“助企融智”,联合当地税务、经信、外管等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专项培训服务,促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道路;再次,树立“放水养鱼、利人就是利己”的观念,主动在金融服务上让利于企业,更多着眼于货款回笼、代发工资等业务的综合回报与长期效益。
(三)打破壁垒,为小微企业进行“精准画像”
信贷资金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稀缺资源,受到了供求双方意愿和能力的制约,那么如何优化资源的配置、提升每万元信贷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尤为重要。对此,商业银行同业间、政府部门与银监部门要打破各自的“信息孤岛”,尝试建设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每户小微企业进行信息建档,并开放给相关的有权查询机构,使信贷准入和授用信的边界更为清晰,为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同时,商业银行要积极做好小微企业信贷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优化工作,构建“看得清、管得住”的数据应用系统。唯其如此,商业银行才可有效破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供求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误判及成本损耗,更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精细管理,在风险防控上确保灵活、务实
商业银行在开展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时,需要面对信息缺失、财务不规范、无抵押担保物等问题,制定灵活、务实的授信管理办法,以形成总额控制、差别分级、动态调整的贷款授信机制。商业银行一方面可尝试实施授信权限下沉,给予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或部分基层行一定的特色业务和特色项目的授信业务审批权限,提高优质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可得性;另一方面,可通过“信用、保证、抵质押”的贷款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民营小微企业不同的贷款需求,重点针对民营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特点,引入政府增信,创新担保机制和方式,确保信贷资源真正流向有发展潜力的民营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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