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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王仁宏)乡村是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出了哪些要求?10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对此进行解答。
据杨保军介绍,针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乡村特色风貌欠佳等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
“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我们所谈到的乡音、乡韵、乡愁、乡情、乡风、乡貌,它们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珍视。” 杨保军谈到,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也是传统文化的根基。乡村要实现现代化,不是去追求城市化,而是要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重,体现出城乡价值的差异。
下一步,住建部将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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