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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特聘教授、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各地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生动图景。
但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少数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规划管理滞后难遏无序建房,土地利用碎片化导致村庄建设凌乱,文化保护开发不力使得村庄人文个性渐失,基础设施重建轻管影响农民真正受益,等等。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加快改善村容村貌,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任何村庄都离不开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这也对提升村容村貌工作的系统性与整体性提出了要求。从区域发展看,村庄类型各不相同,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等。要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结合区域内山脉、河流、生态等自然形貌,立足村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色,对村庄发展的整体风貌进行顶层设计,才能制订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契合生态、生产、生活实际的乡村空间规划。
在具体建设中,可以建立村容村貌建设的正负面清单,以进一步细化和实化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引导。每个村对有关生态环境、文化保护、自然景观等列出“正面清单”,明确村民可以从事的行为和事项、要求,明确政府予以支持的条件和内容,引导村民在正面清单范围内创新机制和模式,提高村容村貌工作的效率与针对性。同时,列出明确禁止、限制和限期整改行为和事项的“负面清单”,以及违反的相应惩处,形成强化监督管控的约束机制。
土地资源在村容村貌提升中有着关键性作用,用好用活了各项土地政策,就能更好地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要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合理规划农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村庄布局,引导和鼓励在村内运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提高村庄建设的规整性和美观度。要用好建设用地政策,盘活村庄集体闲置建设用地,有序推进村庄集体经营性土地上市交易,增加村级建设发展资金。引导有条件的村庄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点状供地政策,增加村容村貌建设资金来源,拓展村容村貌建设的空间。也要用活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鼓励村集体组织对闲置农房资源实行统一收储,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推进闲置宅基地与农房多元化使用,形成激活村庄内在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与提升村容村貌的多重效应。
最后,还要把保护村庄自然风貌和挖掘村庄人文资源,作为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留住绿水青山,留住乡愁。禁止在村容村貌建设中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加强村庄传统建筑、古树、古桥、古井等的保护与修缮,使村庄成为延续中华文化与历史文脉的有效载体。加强对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的研究,把传统乡村建筑艺术融入为村民提供的建筑技术标准之中,倡导打造节约成本、生态环保和具有乡土气息的村庄公共空间,实现保护村庄特色风貌与传承历史脉络、优化村庄环境的有机结合,塑造各具特色的村庄容貌。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将保护自然风貌与村庄特色文化纳入村规民约,使各具特色的传统民俗习惯成为提升村容村貌的内在动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整村规划、整村管理、整村统筹、整村布局,进一步做好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就一定能成为美丽中国最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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