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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杂志社评论员 北有吉林和龙的林下参—芝抚育系统,南有广东海珠的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西有西藏乃东的青稞种植系统,东有山东莱阳的古梨树群系统……11月22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21项传统农业系统入选。至此,农业农村部已认定了六批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放眼神州大地,农业文化遗产承载着光辉的历史,灿若星辰。华夏自古以农立国,先民们给我们留下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农业文化遗产。从第一批入选的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到本次入选的山西阳城蚕桑文化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完全复原古时农业生产的全貌,但足以感受到先民们用天之道,因地之利,与天地和谐共处的智慧,领略其独具特色、品质优良的农产品。
一禾一稻,都是文化。山水之间,皆有故事。这不仅是中华民族,也是世界共同的瑰宝。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保护好。
最好的保护,是传承,是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当云南的哈尼梯田游人如织,成为网红打卡地;当内蒙古的敖汉小米广受青睐,频频卖断;当福建的茉莉花茶名扬四海,化身为世界级名片,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就已经“活起来了”。
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理念、实践路线等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一脉相承,且已有一套合理、规范的流程与机制,完全可以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产业兴旺。时至今日,农业文化遗产中传统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发扬,立足农耕文化的创意休闲农业都是待耕的处女地,也蕴藏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实现生态宜居。乡村要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土文化的根就不能断。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凸显了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也将成为现代乡村建设过程中,保留各地特色,汲取和弘扬地方文化、风俗的宝贵资源。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实现乡风文明。乡风的涵育和滋养离不开传承千年的农耕文化。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精神实质,传承守望相助、诚信重礼、勤劳善良、艰苦奋斗、朴实敦厚等精神品格,是培育文明乡风的必然选择。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实现治理有效。农业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应时守则、出入相友、父慈子孝、敬老孝亲、兄友弟恭、吃苦耐劳等思想理念,既可以内化为价值准则,也外化为行为规范。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是有利于实现生活富裕。随着对农业文化遗产投入的加大和利益分享机制的建立健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在推动产业创新的同时,必将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遗产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繁荣进步。
保护和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正是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应有之义。(来源:中国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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