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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掌握全国村庄建设情况,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统计调查范围为全国所有的行政村,具有行政村村委会职能的连队等特殊区域参照行政村执行。统计内容为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情况,以及反映村庄风貌的照片。
《通知》规定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行政村安排调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按两种方式录入信息:
1.调查人员现场填写纸质调查表、拍摄照片后,在电脑端将调查信息录入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2.调查人员下载安装村镇建设管理平台手机端应用程序,使用智能手机现场采集、录入信息。
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及相关培训材料、手机端应用程序、用户使用手册等在村镇建设管理平台下载。
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属于时点数据的,按报告期末数据填报。属于时期数据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填报。各地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县(市、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进调查工作,及时将培训材料发放给调查人员,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指标理解有偏差、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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