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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剑辉(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近40年的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日益趋向合理化和高级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产业开始新一轮国际分工,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纷纷提出“制造业回归”“工业4.0”“智能化”等产业发展战略,全球产业链正在进行新的调整布局。同时,国内资源、环境、生产要素等支持产业发展的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速放缓并进入新常态,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制造业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历史任务。近两年,国家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先后启动了三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发布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1+X”)规划体系,加快了“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创新五大工程,为制造业整体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行制造业强国战略,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的支持力度带来了金融服务的新需求。
高质量经济新发展引致金融新需求
创新驱动逐渐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主要特征之一。通过创新驱动战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择,通过推进一系列改革,摆脱高投入、低产出、高污染等恶性循环,进而实现经济结构和增长质量的脱胎换骨。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逐步融入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依托“互联网+”行动计划,网络经济空间不断得到拓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将达到2.5%,高于2015年的2.2%,创新动力将显著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2015年上升至8%,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16年,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较上年增长9.5%和10.8%,增速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5个和4.8个百分点,较上年分别加快2.7个和0.6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5%,逐步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并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主导地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细分行业有望获得快速发展,并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个十万亿元产值的新支柱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然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等融资服务的同时,加大财务顾问、基金资管、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债转股、框架性合作等综合融资服务的供给。
现代服务产业和新兴消费需求快速发展
2017年末,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1.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劳动、资源和资本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占比较大,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咨询、科研开发、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教育培训、体育等现代新兴服务业占比仍然较低。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提升,居民消费将从“吃穿住用行”等基本消费逐步转向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发展型消费,从物质型消费转向服务型消费。据测算,我国消费市场的总规模将从2014年的26.2万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45万~50万亿元,服务型消费占比将从2014年的近40%提高到2020年的45%。在此带动下,以现代物流、金融、会计、法律等为代表的知识型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将会获得更大成长空间。与之相对应的是居民信用卡业务、个人信贷、出国金融、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等金融活动日趋活跃,庞大的居民财富、金融消费和投资需求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巨大动力和广阔发展空间。
区域间产业结构转移正在加速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东中西区域间产业转移正在加速。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国产业区域间转移活跃,产业转出地主要是东部地区的京津、长三角、珠三角,转入地主要为中西部地区。同时,中西部投资增速引领全国,投资比重不断提高。2016年,中部地区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12%;西部地区完成投资增长12.2%,增速比上年加快3.2个百分点。从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看,在国家战略的推动下,京津冀区域间产业转移、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粤港澳大湾区域广东与香港间的产业转移合作、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产业等将成为未来若干年内的重点,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速度也有望进一步加快。产业转移过程必然伴随着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跨区域经营活动等,进而引发大量金融服务需求。
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将日渐深化
我国正在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截至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上海、天津、福建、广州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上海自贸区设立半年时间内,累计新增企业9000家,一举超过自贸区设立前20年新增企业的总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进程将提速,大量国内产能过剩产业向沿线国家转移,推动国内产业结构升级。“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必然要求金融机构给予大量相应金融支持。
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展望未来,我国金融改革应以推动金融业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为改革方向,从供给侧发力,采取系统性对策,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核心思路是通过“引入有效制度、转变监管职能、打破供给抑制、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市场效率”,打造高质量金融,最终在服务好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引入有效制度,改善制度供给,促进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一是加快完善金融制度安排,适应金融产业发展需求。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等管理制度,出台相关金融法律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法律条款,完善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管理。加强不同金融行业、领域之间法律法规制度的整体协调,以适应金融综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于新兴金融行业、业务和产品,应及时明晰监管主体、监管边界,加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持续推进政商制度改革,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政府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税收改革方面,可适当降低我国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率的名义税率,全面实现税收法定,正税清费,渐进式推进行政零收费;加快推进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除特殊领域外,全面放开投资领域,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提高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水平。通过系列新制度供给,增强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引导金融机构回归实体经济本源。
转变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框架,增强金融监管部门现代化监管能力。一是加快形成新的监管框架,补足监管短板。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的作用,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理顺监管机制,在监管方向、监管政策方面强化统筹,加强监管机构间协同监管,统一监管目标、监管标准、监管步调,加快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转变,减少监管“盲区”“真空”以及监管套利行为,补足监管短板。二是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引入监管科技手段,实现金融监管现代化,提高监管能力。引导规范金融创新,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对交叉金融业务的监管,贯彻穿透式原则和“实质大于形式”的监管原则,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打破供给抑制,优化供给结构,以多元化金融供给匹配金融需求。一是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适当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丰富债券市场品种和层次,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二是放宽民营资本准入,积极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当前,我国国有银行占比较高,民营银行占比低,银行偏好服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支持较困难。应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混改,积极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鼓励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匹配多层次的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三是加快金融开放步伐,以外部竞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加快制定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提高法律和政策的透明度,推进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进程,进一步扩大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通过放开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发挥其“鲶鱼效应”,一方面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市场效率,为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的风险抵抗能力。坚持制造业强国战略,深化房地产领域改革,加快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进程,降低房地产在我国经济中的占比,加快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进程,提高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入国际先进的服务业竞争,提升我国的服务业竞争水平。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导区域间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城市圈,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源、民生资源等在区域间合理配置。中央层面应加强政策的统筹性,对各地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的统筹考虑,避免产业同质性、区域政策同一性,造成金融资源在某些产业、区域的过度配置,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三是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综合运用财税、货币、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措施,致力于留住外企、改革国企、壮大民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各地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和破产重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聚焦关键领域,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一是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完善治理良好、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金融机构体系;三是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健全多层次、多元化、互补型、功能齐全和富有弹性的金融市场体系;四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五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服务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六是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七是稳中求进力促三大“良性循环”,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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