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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尚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城市化进程受制于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一般认为,在城市化率突破50%时,城市化进程将逐渐放缓,在这样的判断下,中国城市化已经进入下半场。随着城市增长速度的减缓,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往往被忽视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治理中的阶段性问题快速叠加:从人口学的角度,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的人口结构,对青年群体形成空前压力;从产业平衡的角度,如何协调传统工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关系,成为城市政府左右为难的政策选择;从风险管控的角度,城市治理还需要在常态治理与应急治理之间适时调整。
宏观城市规划的社区化转向
作为公共空间的再分配机制,城市规划涉及密度、人口与产业的合理分布。必须看到的是,由于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城市规划的任务也存在差异,东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较快,并已形成世界级都市区,因此这些地区的城市规划需要同时兼顾区域发展;而对于中西部地区,城市规划仍然属于特定地理空间的再布局。
中国的城市规划受到不同行政机关的影响,为了克服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割裂,2014年,我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力图实现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编制的一体化。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划的重心不仅仅是实现“多规合一”,更要转向具体城市生活,转向社区需求。例如在城市化初期,住房问题是需要优先解决的社会问题,提升密度因此成为城市规划的优先目标,但是在城市化中后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人们的住房问题初步缓解之后,诸如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必要的交往保障、闲暇的时间供给就成为城市治理的优先政策。这就要求城市规划要从专家视角走向平民视角,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还需要实现从地理规划到社区规划,从精英规划到大众规划的任务转换。
城市建设的产、地、人协同
上个世纪30年代,《雅典宪章》概括了城市的四大功能:居住、工作、休憩和交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的“功能分区”思想。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城市规划。在一些城市政府看来,产业、空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要素,因此在很短时间里,中国城市几乎都走向了“新区”路径,即通过开发区的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并通过新区—新城的时间轴来实现城市规模性扩张。产业与空间两大要素之间通常还嵌入政府权力要素,一些城市通过政府办公场所向新区搬迁来扩大城市边界、加大土地开发强度。然而,单纯通过土地、产业、权力的结盟来经营城市存在风险,一些城市政府债务高企,一些城市过分依赖土地收益,一旦城市化进程放缓,城市政府违约风险必然放大。这样的风险已经浮现,受制于国际、国内经济气候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城市经济出现明显衰退,一些城市政府地方性债务难以化解,一些城市房产开发商出现资金断裂,所有这些都给城市社会秩序带来变数。
国际建筑协会颁布的《马丘比丘宪章》指出,“宏观经济计划与实际的城市发展规划之问的普遍脱节,已经浪费掉为数不多的资源,并降低了两者的效用。以笼统的、相对抽象的经济政策为基础而作出的各种决定,往往在城市用地范围上反映出它的副作用”。两部宪章分别解释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重心转移,《雅典宪章》虽然重视人的尺度,但是客观上把城市理解为区域与建筑、产业与空间的协同,《马丘比丘宪章》则侧重于修复由《雅典宪章》这一疏忽而割裂的城市纹理。事实上,无论是疏散还是集中,城市规划学者都承认,离开人的角色,城市无法实现建筑、区域、产业的连接,但是由于城市发展中的权力偏好及效用主义,人往往是被率先牺牲的那一部分。在这一意义上,当人成为城市结构失衡的反制力量时,城市发展已经暴露出深层的危机。
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全球分布,一些国家推行去工业化。在中国,一些城市也以城市更新的名义去工业化,原来的工厂区演变成附加值更高的金融或服务部门,一些保留下来的工厂被集中迁移到远郊甚至远离城市。但是粗暴的城市政策一旦忽略了人的选择,就往往走向政策目标的反面。研究国外的一些案例发现,城市政府、制造商与服务商往往会形成政策博弈。如1967年,在英国的克罗伊顿市,为了反对城市中心商业区的扩张及其对于工业区的空间侵蚀,拥有3000员工的飞利浦公司威胁要搬离城市,试图以增加失业人口向城市政府施压。
从人的角度,城市的区域与建筑、产业与空间的协同并不困难,换言之,这一协同未必形成简单的政策替代。从发展阶段看,中国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现代化仍然是国家发展的阶段性任务;从产业政策看,中国全产业链的经济结构并不支持城市、尤其是工业中心城市大规模降低制造业比例;从社会政策看,根据我国人口受教育程度,实现充分就业,降低居民的交通等生活成本有助于重建以家庭、社区为单元的城市治理体系。
城市发展的安全保障
城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城市以其技术、产业、资金的集聚优势助推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城市的安全事关中国产业升级、社会变迁甚至民族复兴的重大任务。今天的中国,从工业中心到综合中心,城市数量众多、空间布局均衡,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特定区域,不同类型、规模的城市星罗棋布,要素密集,并形成以一个或多个城市为核心的大都会区;从城市个体的角度,有限的城市空间汇聚了人员、产业、资金、技术等诸多要素,而作为城市发展的牵制性要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都深刻影响着城市的运行。同时,无论是道路、桥梁、公园、紧急疏散场所,还是给水、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历史中欠账较多,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也给城市治理提出了挑战。
安全是发展的保障,中国的城市安全需要从技术与制度两个方面着手:从技术更新的角度,中国的城市改造需要同时兼顾数字背景,通过数据采集与共享,通过城市孪生技术,使城市安全风险显现化;在城市安全防范上,以疫情防控为契机,需要建立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的切换路径。根据现有的大城市管理对象与幅度,审慎思考特大城市的空间布局。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空间分散固然不适用人口超大国家的城市化道路,但是必要的空间分散有助于缓解超大城市在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聚集压力。随着城市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在线方式加以推行,从而实现以市域为对象的全面治理。
城市治理的多维友好
既然城市以人为中心进行空间延展,那么人的角色及其运作就必须成为城市治理的重点。今天的中国正在进行人类史上空前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老龄化、少子化时代同时到来。由于劳动人口的减少,中青年人口的社会负担加大,2013—2019年,全国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由91954万下降到89640万,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8.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2020年,人口出生率为8.52%,自然增长率仅为1.45%。中国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引导了城市治理的行动变迁,在人口生育激励政策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城市要实现老年、青年、儿童的友好化转向。从显性的角度,积极老龄化与青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应该同时成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取向;从隐性的角度,老年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与青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是逻辑相通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治理需要一个系统性方案,即如何通过特定群体的公共服务提升释放全社会人口的活力。借助于数字化等手段的推进,城市需要更加精准化、专业化的服务供给。具体而言,中国城市需要通过“加装电梯”等城市服务,使老龄群体更能积极融入城市生活;通过社区托管,使幼儿群体的城市生活更加轻松;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必要的法律规制,使青年群体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家庭、社区生活,从而增加城市生活的温度。(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8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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