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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守勇(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文化扶贫在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消灭绝对贫困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深化对文化扶贫理论内涵和减贫机理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发挥文化帮扶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的作用,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文化振兴以及丰富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一、文化扶贫的理论内涵 (一)概念演进:从政策话语到学理视域 对于文化扶贫是什么、扶什么、扶持谁、怎么扶等问题,理论界众说纷纭,而实务界则多有困惑。从学理上讲,厘清文化扶贫的概念,明晰其范畴边界,既是相对贫困治理中整合文化领域帮扶政策和统筹文化领域帮扶活动的客观需要,也是丰富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应有的理论自觉。在推进国家减贫事业进程中,文化扶贫最初是以政策话语的方式出现,随着实践探索的深入和理论研究的深化,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学术概念。学术界大多从帮扶的角度对文化扶贫进行概念界定,如岑家峰、陈前恒等学者将文化扶贫限定为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帮扶;章军杰等认为文化扶贫概念涵盖公共文化扶贫与特色文化产业扶贫;欧阳雪梅、纳麒等将其外延扩大到贫困地区思想文化宣传领域;丁士军、李小云等则将其内涵上升到对贫困地区文化生态的重构。此外,在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层面也出现了“精神扶贫”、“知识扶贫”、“信息扶贫”、“心理扶贫”、“语言扶贫”等关联概念。 文化扶贫的概念是文化扶贫理论的重要支撑,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减贫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文化扶贫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文化精准扶贫事业为实践基础,以乡村文化振兴和相对贫困治理中的文化帮扶为现实需求,并在整体上适应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要求。本文认为,文化扶贫是国家为激活欠发达地区或困难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针对区域文化建设和特定群体文化生活实施的支持政策与帮扶活动的总称。具体而言,文化扶贫概念所涉及的欠发达地区在2020年年底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之前属于贫困地区,在当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期间属于脱贫地区,在未来属于相对贫困治理中的发展滞后地区;困难群体既包括摆脱绝对贫困前的贫困群众,也包括相对贫困治理中的相关弱势群体;激活内生动力所涉及的客体对象既包括激活欠发达地区所拥有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等资源,也包括激发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人的主体性,还包括创新和发展有关文化服务、文化治理等的体制机制。文化扶贫是对所谓精神扶贫、知识扶贫、信息扶贫、语言扶贫、心理扶贫、公共文化服务扶贫、艺术扶贫、旅游扶贫等概念的抽象,涵盖了“两个文明”语境下的精神文明范畴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的文化建设范畴。在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时代,文化扶贫与教育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方面的帮扶行动存在着交叉融合的密切关系。 (二)意涵诠释: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框架 文化扶贫的概念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从政策到学理的发展过程。为准确把握其丰富的理论内涵,需要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立体式诠释,本文为此提供了一个基于多维度视角的分析框架。 1.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四个层面为文化扶贫奠定了理论基础。一是从哲学层面揭示文化贫困的必然性。马克思主义坚持物质决定意识且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可对物质发生反作用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是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物质经济的脱贫只是为精神生活的脱贫创造了条件,而精神生活的脱贫还需要依靠精神生活本身来解决。二是从制度层面揭示了贫困的发生根源。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指出,即使在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中,工人的结局也必然是劳动过度和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发生新的竞争以及一部分工人饿死或行乞。这表明只要资本主义制度没有被消灭,工人阶级的贫困就不会消灭。当前,中国提前10年完成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入实质性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人类减贫事业中巨大的制度优势。三是从类型层面揭示了精神贫困的表现形态。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认为,与工人阶级经济贫困相伴随的是精神或文化的贫困,是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人类日益迷失在金钱或资本逻辑所编码的文化产品中,精神层面的物化、异化、恶化、虚化导致人的主体性、创造性被严重削弱,整个社会精神层面趋向堕落。四是从需要层面彰显了文化扶贫的客观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需要是人的内在规定性,人的需要满足程度是个人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新时代,在消灭绝对贫困满足物质层面的需要之后,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层面、政治层面、精神层面的需要将越来越凸显,文化帮扶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 2.现实依据:文化发展的滞后性和非均衡性 在中国特色减贫实践中,国家一直面临文化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两个基本现实问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的状态,国民受教育水平非常低。一些少数民族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文化发展基础非常薄弱。经过近50年的不懈努力,2001年1月1日,我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扫盲运动取得巨大成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为快速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来。与此同时,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问题日益彰显。从城乡区域阶层结构看,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文化发展水平、同一区域内部的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农民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等都呈现两极分化的倾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指引下,党领导人民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消灭了绝对贫困,但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的整体局面尚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等区域的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还较低,国家在文化发展方面的欠账还存在。实现文化发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标志。在迈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乡村振兴战略是持续推进减贫事业、实质性推进共同富裕的总抓手,文化帮扶是其重要方面和不可或缺的补益。针对文化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文化扶贫势必将伴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是一个长期性的历史过程。进而言之,只要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群体之间还存在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文化扶贫就始终有其存在的价值;只要文化和思想舆论领域还有红色、黑色、灰色“三个地带”,文化帮扶就需要始终在路上。 3.目标导向:总体协调发展与文化均衡发展 社会系统中各构成要素的良性互动和协调运行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和主要标志。针对社会运行系统中文化发展的滞后性、文化建设的非均衡性等现实,党和国家将实现文化建设与其他建设的协同性以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特别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文化扶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具体的阶段性目标,具有鲜明的目标导向。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即将取得全面胜利之时,党在谋划国家经济建设的同时,擘画了文化建设和文化扶贫工作的主要方向。毛泽东指出,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中华民族要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文化扶贫的阶段性目标是彻底打破与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且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旧文化制度、旧文化体系,建构起与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新文化制度、新文化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文化扶贫的目标主要聚焦于服务国家扶贫战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扶贫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国家以“扶智”“扶志”为抓手,实施了从文化物质、文化制度到文化精神的系统性文化扶贫行动。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文化扶贫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实现系统性重塑,其新的目标转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质性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特别是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4.行动逻辑:追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马克斯·韦伯提出了社会行动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学术思想,工具理性决定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用作“条件”或者“手段”,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标;价值理性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的内在价值的自觉信仰,其追求的是行为本身的价值意义,而不看重行为结果的成败。作为中国减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扶贫具有“工具”和“价值”的双重理性。一方面,这种双重理性决定于文化建设的双重属性。一般来讲,文化建设包含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两大领域,两者在演化渊源、功能定位、动力机制和现实条件等方面存在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公共文化侧重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文化产业强调的产业属性,决定了文化建设内隐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另一方面,这种双重属性也决定于减贫事业在战略要求上的位次安排,即无论是在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阶段,还是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国家减贫战略都具有明显的物质优先性和意识形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化扶贫在凸显工具理性的同时需要高度重视价值理性。在历史性消灭绝对贫困后,物质短缺不再成为减贫事业的主要矛盾,非物质手段的价值性会更加凸显,文化扶贫需要在突出价值理性的同时,高度重视工具理性的价值。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相对贫困治理中,应推进文化帮扶的理念传播和跨界融合,以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 5.价值旨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文化扶贫是服务于物质扶贫又高于物质扶贫的全面性、彻底性的扶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大面积返贫的根源性举措,内隐着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首先,理想信念赋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内涵丰富的命题是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憧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消除物质匮乏、深化文化扶贫都是在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打基础、创条件。党领导下的大规模、体系化、史无前例的减贫行动本身就蕴含着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价值追求,而文化扶贫自身所具有的价值引导、精神帮扶等扶贫功能决定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已内隐在文化扶贫的伟大实践之中。其次,初心使命赋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定位。从消灭绝对贫困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党领导人民的自觉行动。文化扶贫在消灭绝对贫困的实践中既产生了一定的物质减贫效应,也为整个减贫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历史性消灭绝对贫困、实质性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特别是实现全体人民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是文化扶贫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的价值定位。最后,人类情怀赋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为人类进步事业做贡献、为世界人民谋大同是党百年“坚持胸怀天下”基本经验的体现。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共同发展中以及对非洲等欠发达地区的援助中都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的共容、共融和共荣原则,不断加强中华文明与异质文明的交流互鉴,为全世界人民摆脱贫困、走向更加美好的生活厚植文化基础和条件。 二、文化扶贫的基本特征 (一)先导性:文化扶贫的功能发挥 文化扶贫的先导性主要是基于各类扶贫手段的相互关系而言的。在国家减贫体系中,文化扶贫一直发挥着先导性功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方式等精神文化层面的因素成为其摆脱贫困的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往往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具有相当强的顽固性,曾被学术界称为“贫困文化”。破除“贫困文化”的消极因素是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充分发挥文化扶贫的先导性特征,一要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主体性。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既是帮扶对象,也是脱贫主体。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身的主体意识如果没有被激发起来,缺乏脱贫的志向和意愿,脱贫攻坚战就不可能取得成功。二要激活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内生动力是实现稳定脱贫和乡村振兴的决定性条件。要从机制层面消除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中一度存在的“等、靠、要”意识,离不开文化扶贫的有效介入。三要提振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精气神。提振帮扶对象的精气神是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战之所以能够取得伟大胜利离不开人民群众饱满的士气和决战决胜的豪情。 (二)价值性:文化扶贫的内在本质 文化扶贫的价值性主要是基于文化扶贫的内在本质而言的。文化建设在贫困地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发展中发挥着培根铸魂的作用,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和价值导向性,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走向美好生活的文化之基。在文化帮扶中要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构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团结奋斗、摆脱贫困、迈向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二是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理念。现代文明理念是现代社会个人的重要生存法则,是贫困群众摆脱贫困、奔向共同富裕的重要素质。文化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移风易俗工作,促进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坚定摆脱贫困、迈向共同富裕的自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贫困地区大都有丰富的文化资源、美丽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光荣的革命传统,这些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文化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现自身的文化优势,提振文化自信,树立摆脱贫困的志气和信心。 (三)层次性:文化扶贫的内容结构 文化扶贫的层次性主要是基于文化扶贫的内容结构而言的。一是帮扶对象呈现“个体—群体—区域”的层次性。扶贫对象精准到户、到人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要求。基于文化建设的特殊性,文化扶贫在实践中除了要落实精准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还需要精准到群体、区域两个更高的层次。二是帮扶内容呈现“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的层次性。针对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文化扶贫的帮扶内容既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物质层面的帮扶,也包括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等制度层面的帮扶,还包括社会心态、舆论导向、精神追求等精神层面的引导和帮扶。三是帮扶资源呈现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性,即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文化扶贫在项目建设、资源投放方面呈现出与国家行政区划同构的层次性。例如,有的文化帮扶项目是在国家层面推进实施的,有的帮扶资源来自省级和市级层面,有的则来自县级层面,有的甚至来自于社会组织和乡镇层面的自筹资金。 (四)浸润性:文化扶贫的效应释放 文化扶贫的浸润性主要是基于文化扶贫的减贫效应而言。不同于物质扶贫所产生的减贫效应呈现快、监测评价易操作等特点,文化扶贫主要是通过润物细无声的建设累积,在不知不觉中实现成风化人的目标。具体而言,文化扶贫的浸润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化扶贫的减贫效应释放慢。文化扶贫主要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通过以文赋能、以文启智、以文涵志等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的精神境界和发展能力,提升贫困地区的文化建设水平。而以文赋能等帮扶方式需要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的缓慢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二是文化扶贫的功能发挥辐射广。文化扶贫中信息、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帮扶以及对思想意识、精神境界和社会风气等的正面引导具有广泛的渗透力,能够浸润到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发挥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作用。三是文化扶贫的帮扶效能测量难。随着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结构的渗透和重塑,文化领域已经不再是与经济、政治相分离的、外在的、孤立的存在方式,而是成为人类生存的自觉方式和社会各个领域存在的机理与图式。文化扶贫的帮扶范畴远远超出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下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范畴,这给文化扶贫工作的效能测量增加了难度。 (五)生态性:文化扶贫的适应机制 文化扶贫的生态性主要是基于文化扶贫的适应性而言的。有研究认为,文化生态其实是在某个相对独立的文化系统或者文化体内,在多元文化共生的语境下,各种文化元素和形态呈现出的相互关系。贫困地区大都属于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这些地区或由于长时期的交通闭塞,或由于具有宗教信仰传统,或由于具有深厚的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不同于发达地区的文化生态结构。文化扶贫实质上是将外源性的文化资源植入贫困群众的思想意识中,使之与其既有文化生态发生有机联系,进而实现重塑文化生态的目的。植入的外源性文化资源如果能够契合贫困地区既有的文化生态,那么文化扶贫就能够有效发挥其应有价值,起到重塑文化生态的作用;如果不相适应,就会发生文化冲突,以致文化扶贫失效。因此,文化扶贫不仅需要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的吸引力、凝聚力,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发挥文化扶贫引领文化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作用,还需要尊重和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既有文化生态,大力挖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使之与外部文化环境和市场环境有效对接,真正激发起贫困地区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促进贫困地区文化生态自内而外的重塑并逐步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文化差距。 (六)发展性:文化扶贫的行动取向 文化扶贫的发展性主要是基于文化扶贫的帮扶取向而言的。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针对贫困采取的帮扶行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聚焦绝对贫困或生存型贫困的救济式帮扶,旨在让帮扶对象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一种是聚焦相对贫困状态下的发展性扶贫,旨在让帮扶对象获得发展需要。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中看,当前,我国的文化扶贫都已超越维持贫困群众基本生存需要的救济式帮扶,其帮扶基点主要在于提高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技能或社会适应能力,属于典型的发展性扶贫。从我国的文化扶贫实践看,无论是旨在满足贫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物质帮扶(即重在挖掘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文化经济,进而升级贫困地区产业结构的文化经济帮扶),还是旨在提高贫困群众的思想意识、精神境界和贫困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的文化精神帮扶,都是以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及其现代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是“授人以渔”的发展式帮扶。我国的减贫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各个历史阶段,我国的减贫事业在解决困难群众生存需要、温饱需要的同时,从来没有放弃发展性取向,既以解决物质匮乏为第一要务,又始终坚持文化扶贫不缺位的扶贫导向,从而在实践中形成了文化扶贫的中国经验。 三、文化扶贫的减贫机理 贫困是一种多维现象,文化扶贫,重在精准。基于文化的复杂性和文化建设的层次性,文化扶贫在实践中具有多维性,即其在文化贫困、物质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精神贫困、区域贫困等不同维度释放减贫效应,呈现出复杂的减贫机理。 (一)发展公共文化:保障文化权益、缓解文化贫困 文化权利与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一样,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保障公民基本文化需求,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文化贫困指的是显性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的贫困,主要表现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不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贫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等情况。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中,从中央到地方依法确立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和县级标准,这些标准一般都涵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和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等内容,并成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基本依据,在很多情况下也为提高文化帮扶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提供了依据和方向。基于公共文化建设维度的文化扶贫旨在使每一位贫困群众都能就近就便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让所有贫困地区都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以彻底改变欠发达地区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稀缺以及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局面,现已成为缓解贫困地区群众文化贫困的重要帮扶方式。 (二)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经济、缓解物质贫困 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滞后,很多贫困地区独特的文化资源和自然风光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通过文化资源开发进行文化扶贫就是要依托地方特色文化,挖掘文化资源,彰显文化特色,发展文化经济,改善贫困地区产业结构,扩大文化领域的就业机会,增加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形成文化经济增长点,最终通过涓滴效应缓解贫困地区物质贫困。具体而言,一是要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文化扶贫工作可以在贫困地区有重点地开展考古调查研究,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发挥革命历史文物资源在红色旅游中的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老区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带动贫困群众稳步脱贫。二是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资源开发的潜在价值,要特别重视那些具有较好传承潜力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之成为开展文化扶贫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设施条件,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立“非遗工作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文化产业相结合,使之产生缓解物质贫困的经济效应。三是要大力支持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把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作为文化扶贫的重要切入点,发挥其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推进物质减贫的载体作用。培育和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要以地方特色文化为基本依托,重点选择具有富民效应、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帮扶,以推动贫困地区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三)推进文化赋能:提升就业素质、缓解能力贫困 阿马蒂亚·森基于可行能力的视角,认为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推进文化赋能,就是要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就业能力为着眼点,增强贫困人口在现代社会中的适应能力及其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以帮助贫困人群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教育引导,各地要办好各种类型的农民夜校、讲习所,通过常态化宣讲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形式,促进群众比学赶超。为此,一要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赋能作用。要依托贫困地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剩余劳动力转移转岗培训以及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活动,实施语言扶贫、知识扶贫,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二要发挥东中西部跨区域劳务输出的赋能作用。要依托东中西部帮扶协作机制,深入推进跨区域劳务合作,把帮助贫困群众前往发达地区务工就业、开拓眼界作为一种重要的赋能途径。为此,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要不断完善帮扶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好人力资源培训、转岗就业、社会融入等帮扶项目,推进贫困群众中的剩余劳动力实现转岗就业、增加收入。三要把贫困地区干部人才队伍作为重要赋能对象。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是摆脱贫困的关键性因素,要把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文化赋能的重要对象,发挥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的关键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文化赋能,增加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人力资本,以达到缓解能力贫困的目的。 (四)改善文化治理:释放文化活力、缓解权利贫困 文化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重要短板。改善文化治理的重点在于通过完善多元协同的文化治理体系,扩大贫困群众的文化参与和社会参与途径,增强贫困群众的社会资本和发展能力,达到缓解权利贫困的目的。具体而言,一要强化从制度层面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文化权益进行保护。由于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以及从业者文化水平、素质技能存在短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式扶贫中享有平等的文化资源收益权、文化参与权、文化尊重权、文化创造权、文化话语权等仍面临一定的现实困难,对此要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等制度方面着手,切实保护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文化权益。二要积极拓展贫困群众参与文化治理的渠道和空间。政府供给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能为文化参与人群提供人际交流、社会交往的机会与平台,有助于实现贫困群体社会资本的增长,强化其社会参与能力,起到缓解权利贫困、发挥减贫效应的作用。为了有效拓展贫困群众参与文化治理的渠道和空间,要充分尊重贫困地区存在的民族性、地方性习俗,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通过完善群众文化需求表达机制,积极促进政府“大传统”与社会“小传统”的良性互动,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各项文化治理活动。三要引导贫困群众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消费方式。免费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其开展的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民族节庆、跨区域的文化交流活动等平台,有利于增强贫困地区民间艺人、基层精英与社会、国家的关联,增强贫困地区群众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能力,促进其社会资本的增长。 (五)调适文化心理:消解贫困文化、精神贫困 精神贫困指贫困人口因其精神需要未被有效满足而表现出以志气贫困与智识贫困为主要特征的思维困境,外显为精神生活匮乏的不理想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贫困人口的精神贫困具有深层次的文化心理根源。在社会转型期,一部分群众的心理调适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对外界的文化帮扶或新生事物持自负心态,对脱贫致富怀自卑心理,陷入封闭保守、得过且过、精神萎靡、不思进取等贫困文化心态不能自拔,如果不加以干预,还存在代际传递的可能,形成“愚、懒、妄、颓”的顽固恶性循环。作为文化扶贫的重要实践维度,调适贫困人口的文化心理重在通过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制,消解客观存在的贫困文化,使贫困群体彻底摆脱精神贫困的束缚。具体而言,一要以乡风文明建设为载体,持续推进贫困地区群众的文化心理调适。在实践中,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提升贫困群体的精神面貌,加快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二要以专业社会工作为补充,完善贫困地区心理健康公共服务体系。要有针对性开展精神困境群体的心理健康帮扶工作,健全基层治理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三要以基层治理为保障,摒除精神贫困生存土壤。要积极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同时加强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勤劳致富、积极上进的社会氛围。 (六)优化文化布局:促进文化联动、推进区域振兴 我国文化建设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呈现为明显的民族性、区域性特征。基于国家行政区划的统一安排,同一文化区域常被划分为多个行政区域,而不同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带往往成为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优化文化布局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管理体制对区域文化整体发展的束缚,推进区域文化振兴。为此,一方面要实施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战略,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目标,建立自上而下的区域文化规划制度,促进区域内文化资源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构建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历史文化资源共享、文化旅游产业错位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统筹区域文化生态建设,克服相关地方治理主体在履行区域主体责任时可能产生的矛盾和摩擦,以避免因区域整体文化定位而产生的族群与地缘纠葛,建立健全以保护文化资源完整性和推进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目的的区域文化共建共享机制,厚植区域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文化生态基础,以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减贫事业发展的统一。(来源:乡村发现转自:《中州学刊》2022年第8期) (注释、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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