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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元
1、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8月,央行发布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简称“《规划》”),这是央行首次出台金融科技顶层设计的文件,从宏观层面明确提出未来3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
同月,零壹财经创始人柏亮撰文《央行钉下金融科技的“金钉子”》中表示,通读《规划》,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大概可以得到一些基本判断:第一,从政策层面看,未来几年金融科技的发展,持牌金融机构是主角。第二,金融监管将逐步扩大到对整个“金融科技生态”的监管,金融领域的科技服务,将会逐步建立监管认可的标准,围绕金融提供科技服务,也将面临更多的准入标准。第三,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上的投入将继续攀升,且增幅加大。第四,地方金融科技政策将会涌现出来。第五,开放银行发展将加快。
2、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0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放贷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提出,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并明确,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
从内容看,《放贷意见》首次明确了借贷利率36%为界限,主要打击对象是从事超利贷、套路贷、超短期现金贷等借款利率超过36%的违规平台,或者暴力催收造成借款人死亡的平台,会从严、从重定罪处理,从而会加速整个消费金融行业清理整顿。
3、移动金融APP整治提速
9月,央行发布《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针对移动金融APP的安全问题,从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管理5大方面进行管理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表示,未来,央行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加快推动备案注册制度,加强对金融类APP的测评、认证工作。同时,也会联合相关部委对软件商店采取联动措施,对于不符合规定、有重大风险隐患的APP及时采取下架措施。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2019金融行业移动APP安全观测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11日,报告团队从232个安卓应用市场中收录了133327款金融行业APP,本次观测中发现有70.22%的金融行业APP存在高危漏洞,攻击者可利用这些漏洞窃取用户数据、进行APP仿冒、植入恶意程序、攻击服务等,严重威胁APP安全。
4、《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出炉
10月,央行向部分银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办法》重点涉及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将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之间征信业务活动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
人民法院报表示,中国当前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缺乏专门性立法,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追究机制也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等行为进行规范,难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因此,从法律层面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个人权益和金融稳定的重要课题。从源头出发,出台统一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办法,强化金融信息监管使用,理应成为金融行业治理整顿的重要一环。
5、互金整治办发布175号文
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提出了整体工作要求: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175号文》明确进行名单制管理,对网贷机构作出分类处置指引。同时还指出,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以“清退”为主旋律的《175号文》,一经发布就引发了市场的一片哀嚎,“清退”必是2019的关键词之一。专家解读,《175号文》不是平台发展的“最后通牒”,而是量化风险的应对措施,是对作为正规金融补充本质的回归。
6、百度、阿里、小米、平安互联网巨头入股消金公司
2019年互联网公司掀起了争夺消费金融牌照的又一轮高潮。5月,百度通过度小满入股哈银消费金融,成为第二大股东。紧接着,阿里、新浪通过控股的微梦创科网络科技间接入股包银消费金融。11月,平安、小米相继获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此外,9月,玖富数科集团旗下全资科技子公司特易数科战略投资湖北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获得外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华平投资的8.4亿股,持股比例约42%。
我国消费金融行业仍有巨大的市场空间,39.78%的成年人尚未获得任何消费金融服务。在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监管环境下,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股东要求比一般银行机构低,并具有资金成本低和资金来源渠道丰富的优势,入股消费金融公司成为互联网巨头布局金融领域的重要一步。
7、捷信集团取消上市
11月,捷信消费金融母公司捷信集团宣布,由于市场情况所致,集团决定不再推进HomeCreditNV(简称“HCNV”)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全球上市进程。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7月15日,捷信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并于9月1日通过港交所聆讯。
捷信集团表示,由于一系列不可预见的挑战影响了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捷信集团决定不再推进HCNV的上市进程。公司资本充足,目前不需要通过上市来保持在各国市场的业务增长。此前,捷信集团有望成为国内首家外商独资上市的消费金融公司。
8、马上金融创首单ABS金额最高
12月,马上消费金融首单资产支持证券产品(ABS)—“安逸花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规模20.9亿元。为银行间消费金融公司首期最高金额,优先A级和B级发行利率同为3.80%。
2019年我国消费金融ABS共发行102期产品,发行规模达到3025.67亿元,较2018年下降0.28%。进入2019年下半年,消费金融公司发行ABS逐步升温,这不仅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及优化资产结构,而且提高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
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有9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包括捷信、招联、中银、兴业、锦程、海尔、苏宁、马上及湖北消费金融。其中,6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了信贷ABS产品。招联、海尔及湖北消费金融尚未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9、大数据整治风波
9月,部分地区监管与警方加大对第三方大数据公司的整治力度,多家大数据公司接连被查,先是魔蝎科技、新颜科技相关人员被警方带走,之后聚信立、公信宝、同盾科技等纷纷被查或被卷入。此次风波或与“爬虫”信息滥用有关,涉及到“高利贷”和“套路贷”平台,并触及到消费金融行业。
受大数据整治风波影响,将导致大数据行业洗牌,加速违规平台淘汰。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说,短期数据成本将会提高,风控能力将受到考验。据零壹财经了解,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停止爬虫业务运转,也有小部分公司暂停线上放贷业务。
10、消费金融公司24%利率红线敲定
2019年下半年,监管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现金贷款利率进行了指导,要求年利率降至24%以下。兴业消费金融被福建银监局明确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将贷款产品利率调整至24%以下,未来也只能做年化24%以内的产品。除兴业以外,金美信也已将利率调整至24%以内。据相关报道,马上、招联等头部消金公司内部高层也开始要求调整利率。
据零壹智库统计,消费金融公司信贷产品低位年利率范围在10%-15%,高位年利率范围在18%-36%。但是,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信贷产品年利率触及24%监管红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率红线敲定,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采用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做法以达到快速拓展业务规模的目的难以继续。基于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客群范围将会上移,用户结构同质化加剧,进一步导致盈利空间及市场空间均有所收窄,从加剧行业竞争,加速消费金融公司洗牌。(来源: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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