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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翀: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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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6 10: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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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翀(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速度加快(孙皓、胡鞍钢,2013)。农村居民消费升级对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中国农村消费持续增长,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将快速增长。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城乡消费市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比上年实际下降1.7%;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5%,快于城镇居民4.2个百分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头四年(2018-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接近城镇居民的2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普遍存在于农村领域的流动性约束是造成农户消费福利损失、阻碍农户消费升级的重要因素(张耿,2018;黄倩、尹志超,2015),而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创新带来了供给侧产品创新与需求侧消费内容和方式的变革(杜丹清,2017)。大量研究显示,数字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能够有效改善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从而显著缓解其遭受的流动性约束,进而促进农户消费(易行健、周利,2018;苏岚岚、孔荣,2020)。也有研究显示,在电商消费场景下数字金融容易导致过度消费,很多中低收入阶层消费群体在提升生活品质消费方面比高收入阶层消费群体更阔绰(周应恒、杨宗之,2021;杨阳,2019),数字金融发展存在导致过度消费和负债的风险(朱琳,2016)。

数字金融使用对农户消费到底有何种影响?它的作用是促进了农户改善消费水平、优化消费结构还是导致了盲目过度消费?已有研究并未得出一致结论。相对于传统金融服务模式,数字金融不仅具有传统消费信贷缓解流动性约束的作用,而且由于它借助数字技术实现支付、融资、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黄益平、黄卓,2018),在整合碎片化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改善金融服务普惠程度等方面独具优势;同时,农户使用数字金融的行为必然伴随着网络互动,网络互动有助于增加农户的信息获取,从而对农户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数字金融对农户消费的影响也可能具有独特性(许月丽等,2022)。本文拟利用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调查数据,讨论数字金融使用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类型农户间的差异,以期为以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经验证据。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以下方面:一是从家庭消费支出、消费结构和消费倾向三个层面较为全面地讨论了数字金融使用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二是从缓解流动性约束和信息获取受限两个方面分析了数字金融使用影响农户消费行为的作用机制;三是从异质性的角度进一步讨论了数字金融使用对不同年龄阶段农户消费的影响差异,从而得出更加丰富和更具政策启示性的结论。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假说

根据相对收入假说(James,1949)的观点,在短期,边际消费倾向取决于现期收入与高峰收入的比率,从而导致消费产生波动,但是,由于消费的棘轮效应和示范效应,收入下降不会明显抑制消费,但收入增长能大大促进消费。而中国农户的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当面临收入不确定性时农户会采取减少消费提高储蓄的方式来应对,其消费呈现出过度谨慎的特点(Santen,2012;王静,2018)。中国农户的消费支出对收入和信贷都表现出消费过度敏感性,但收入的敏感性系数远高于信贷的敏感性系数(南永清等,2017)。尽管获得较低成本、及时有效的信贷产品能够缓解流动性约束,促进跨期消费(王茜,2016),继而提升消费水平,优化消费结构,但是,对于农户来说,收入仍是影响消费的关键因素。而随着数字金融在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功,大量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促进消费的多维度效应(傅秋子、黄益平,2018)。一方面,有学者发现,包括数字金融在内的互联网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家庭的生存性消费支出,而对享受类消费支出的影响不大(张永丽、徐腊梅,2019);也有学者提出,互联网技能显著提高了平均消费倾向与文娱消费倾向,优化了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祝仲坤,2020);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拓宽了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户的收入,而随着家庭纯收入的提高,农户改善性消费也会随之增加,使得消费结构发生明显改变(张龙耀等,2021)。

结合上述讨论,本文认为,如果从消费资源、消费机会和消费能力三个层面讨论消费可得性,那么,电商物流及相关领域发展借助日臻优化的市场规则和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了农户对消费资源和消费机会的可得性,而数字金融使用则一方面通过提升农户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提高了农户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也借助网络互动促进了农户消费机会的改善。相对而言,农村居民的生存性消费和社交性消费主要受生活习惯、文化传统、社会网络等因素影响,需求弹性较小;而发展性消费更易受消费文化、消费制度等社会消费环境的影响,需求弹性较大。数字金融使用能明显改善农户对发展性消费的消费机会,从而促使农户增加发展性消费,改变农户消费结构。与此同时,由于中国农户消费的过度敏感性特点,在收入预期稳定的情况下,农户不会因为数字金融使用的便捷和低成本而贸然改变平均消费倾向,增加家庭消费支出。相反地,由于农户能通过网络互动获得低价信息,在生存性消费需求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农户实际支付的生存性消费成本可能会降低。当生存性消费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较大时,意味着家庭消费支出和平均消费倾向会降低。

因此,本文提出假说H1:

H1 :数字金融使用会促使农户改变消费结构和消费倾向,但不会导致家庭消费支出的大幅增加。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部分缺乏抵押品、信用记录和相关社会资本的农户面临着严重的流动性约束,从而遭受消费和收入方面的福利损失。流动性约束对家庭消费水平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特别是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流动性约束是造成消费过度敏感性的主要原因。消费信贷能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促进消费,正规消费信贷的获得有助于促进中低收入和农村地区家庭增加消费,特别是促进居民的耐用品消费。数字金融能够有效利用大量碎片化的网络信息解决农村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信贷交易成本,提高支付便捷性,改善农户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极大缓解农户面临的流动性约束,从而降低农户的消费敏感性,促使农户增加消费。由于缺乏需求弹性的消费品的消费具有刚性,改善流动性约束对促进富有需求弹性的消费品消费倾向作用更大,从而促进农户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因此,本文提出假说H2:

H2 :数字金融使用通过缓解农户的流动性约束影响农户消费结构和消费倾向。

数字金融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处理和传递便捷度、准确度和透明度更高的信息,与此同时,借助订阅信息、网上社交等网络互动行为,网络信息获取也会对农户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产生影响。一方面,数字金融特别是数字支付和数字信贷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一直密不可分,数字金融使用在扩大农户对消费品的选择范围、降低信息搜寻成本、降低农村居民消费的交易成本和消费品的零售价格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助作用,从而出现互联网金融市场参与显著促进农户网络购物决策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村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示范效应。随着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农户的网络互动行为也日益频繁,这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原有的因时间、空间等局限导致的信息获取受限问题,使示范效应影响的范围大大增加,从而导致农户在更多元的示范效应影响下改变消费倾向。

因此,本文提出假说H3:

H3 :数字金融使用通过缓解农户的信息获取受限影响农户家庭消费支出和消费倾向。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展的农村金融调查。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中国东部、中部、西北部和西南部4个区域分别选择了山东省寿光市、河北省顺平县、甘肃省岷县和四川省仪陇县。对调研县域的选择是基于以下标准:一是2017年该县(县级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即7%),寿光市、顺平县、 岷县和仪陇县201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分别为11.77%、39.20%、28.75%和31.87%。二是兼顾各调研县(县级市)的资源禀赋特征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和差异性,寿光市、顺平县、 岷县和仪陇县分别位于鲁中北部沿海平原区、太行山脉华北平原地区、黄土高原甘南山地草原区和四川盆地,农户资源禀赋和生产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优势产业类型、农户收入水平差异明显。在抽样时,先在每个县抽取6个自然村,再在每个村抽取20户农户。调查采取入户访谈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问卷内容包括农户家庭基本信息、2017年生产经营行为、借贷及互联网参与等情况。最终收集到有效问卷444份,样本有效率为99.78%。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家庭消费支出、消费结构与平均消费倾向。根据已有研究,消费结构升级的核心表现是消费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文娱型消费转变,即工业产品消费和服务型消费大幅提升,恩格尔系数下降(杜丹清,2017;王茜,2016)。有学者使用平均消费倾向变量衡量消费潜力是否释放(祝仲坤,2020;Tran et al.,2016)。有鉴于此,本文从两个方面衡量农户消费升级与否:一是消费结构是否优化,二是平均消费倾向是否提升。同时,为了考察数字金融使用是否导致农户过度消费,也将家庭消费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之一。根据各种支出的性质,家庭消费支出划分为生存性消费、发展性消费和社交性消费。生存性消费是指用于饮食、服装、取暖燃料、水电费等方面的支出,发展性消费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交通、通讯、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社交性消费是指用于旅游、聚餐和红白喜事礼金等方面的支出。生存性消费占比、发展性消费占比和社交性消费占比三个变量共同反映消费结构的变化。平均消费倾向为农户2017年家庭消费支出占2017年家庭总收入的比重。

2.解释变量:数字金融使用。本文结合已有文献和数据情况,从农户对数字支付、数字信贷和数字理财的使用情况等角度考察农户的数字金融使用情况。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

问题1 :您是否使用过微信或支付宝的支付功能?选项:①是;②否。

问题2 :您是否使用过互联网消费信贷(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选项:①是;②否。

问题3 :您是否通过互联网购买过理财产品?选项:①是;②否。

如果受访农户在回答问题1至问题3时选择了选项①,则认为该农户使用了该种数字金融服务,否则认为该农户未使用该种数字金融服务。如果农户使用了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或数字理财中的任何一项,则认为该农户使用了数字金融服务。全部样本中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占比为40.54%,其中,使用数字支付的占比为40.32%,使用数字借贷的占比为3.15%,使用数字理财的占比为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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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县(县级市)变量的基本特征分布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寿光市样本农户的家庭消费支出超过10万元,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县。从消费结构来看,寿光市、顺平县和岷县样本农户的消费结构比较类似,生存性消费约占家庭消费支出的50%,发展性消费约占40%,社交性消费约占10%;而仪陇县样本农户的生存性消费占比仅为32.91%,发展性消费占比最高,为43.72%,社交性消费占比也明显超过其他三个地区。从消费倾向来看,寿光市样本农户的各项消费倾向均低于其他地区,寿光市、顺平县和岷县样本农户的生存性消费倾向均最高,其次为发展性消费倾向,而仪陇县样本农户的发展性消费倾向最高,生存性消费倾向次之。使用数字金融的样本农户占比最高的是寿光市,占比为54.84%,其余依次为岷县、顺平县和仪陇县。

(三)计量模型(详见原文)


四、实证分析结果(详见原文)


五、对数字金融使用影响农户消费升级的进一步分析(详见原文)


六、主要结论与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总体上促使农户优化了消费结构,小幅降低了生存性消费和社交性消费,而大幅提升了发展性消费。但是,它轻微降低了农户的家庭消费支出和平均消费倾向,这与很多已有研究的结论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数字金融使用改变了农户对未来生产生活的预期和规划,使其将收入结余更多地投入于储蓄和投资。

其次,数字金融使用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和信息获取受限两种机制对农户消费产生影响,其中家庭消费支出改变主要受信息获取受限得以缓解的影响,消费结构改变主要受流动性约束得以缓解的影响,而消费倾向改变则受两种机制共同影响。

此外,数字金融使用对不同年龄段农户消费的影响存在差异。数字金融使用可以显著提升青年农户的生存性消费和发展性消费潜力,也能促进中老年农户的家庭消费,但对青年农户的影响明显更大。

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在于以下方面:

首先,在促进农村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缓解流动性约束和信息获取受限的作用,而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进一步下沉服务的基础。随着数字金融的飞速发展,ATM、POS机、金融服务网点等传统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开始逐渐下降,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但是,目前中国农村仍有部分地区未能实现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的全域覆盖,偏远地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的可达性更差。因此,应改进全国通信基础设施,提高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的覆盖面、可达性;进一步降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的使用资费,使更多人能够获得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基本移动通话和移动互联服务;鼓励手机生产企业根据县域居民和农户的收入水平、知识水平及数字化使用能力,开发多层次、农户可负担、能使用、易操作的智能手机。

其次,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不足。因此,应进一步鼓励数字金融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传统金融机构结合常规手段和金融科技手段继续下沉服务,发挥网点优势和信息优势充分开展业务,针对各类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创新信用评估体系、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产品服务类型,从而降低农村信贷市场的交易成本,全面改善农村各类消费群体对数字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中国农户的数字金融素养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直接影响农户的数字金融使用,从而阻碍数字金融使用对农户消费的影响。因此,应积极培养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提升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一方面,政府、互联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通过培训、发放宣传册、制作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在农村普及数字金融教育;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出台信息推送规范机制,使数字金融发挥合理引导农户优化消费结构、鼓励培育新型消费、提升消费质量的作用,从而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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