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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斌(中共运城市委政策研究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多轮驱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8302.68万元,比上年增长5.4%。 党委重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前提。临猗县是农业大县,县委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临猗县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五年行动方案》和《项目化推进工作方案》,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各乡镇具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负责、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培训,理清思路。依托县乡两级党校,聘请农经专业人士,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发展集体经济系列培训;县级领导包联26个集体经济后进村并进村蹲点具体指导,对推进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后进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多轮培训,帮助他们解疑释惑,厘清发展思路,开阔发展视野;集体经济工作专班逐村会审,指导272个行政村制定了“一村一个发展方案”。三是示范观摩,典型引路。在全县筛选了18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典型,编写成示范案例,进行学习推广,组织县级领导和乡、村两级主要干部到典型示范村观摩学习,对比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找对策,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盘活资源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临猗县委、县政府集中开展了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县委以“同步课堂”形式,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举办“清化收”专班业务培训,对“清化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推动了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高标准开展。北辛乡岭后村结合村情,对20年未收承包费的232份合同,按照当时行情统一定价,同时规定按时结清承包款的农户可享受30%的优惠,一个月内,全村不漏一户追回集体经济收入49.77万元,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积累了启动资本。2022年,全县农村共排查问题合同14301份,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98.06万元,新增土地资源530.92亩,新增资源收费125.7万元,切实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权归属,规范了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夯实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支部引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临猗县委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制定出台了《农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60个条件成熟的村实行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收益分配联结机制,在全县形成了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股份合作社、旅游股份合作社为主的三种形式。孙吉镇薛公村采用“党支部+公司+农户”的形式,动员本村在外人士回村办企业,开发万亩荒沟和滩涂,实行现代农文旅融合发展,既增加了村民务工收入,又给村集体经济增加年收入40余万元,其成功做法被收录到《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0例》。楚侯乡东朝村党支部领办瑞泉专业合作社,整合集体闲散土地、吸纳社员土地种植菊花,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建起加工厂,发展菊花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产业,仅烘烤菊花一年就给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10余万元。 政策扶持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保障。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探索中,临猗县坚持用好用足上级财政政策,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供对口支持。先后成功申报了3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共申请扶持资金2100余万元,先后建成9个养殖类、11个种植类、10个交易加工类、4个休闲观光类集体经济项目,培育出猗氏镇翟村仓储服务、果品加工,楚侯乡东朝村皇菊加工,孙吉镇薛公村滩涂开发,临晋镇云冲村设施蔬菜大棚,三管镇三管村观光旅游等一批发展集体经济典型示范村。2022年,全县统筹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1405.26万元,重点扶持了84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高效益发展。 奖励激励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临猗县委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年度“五面红旗”创建内容、星级化考核指标、乡镇党委书记述职重点。明确财政奖励标准,并将集体经济收入与党组织书记考核奖励和副职绩效报酬挂钩。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拨付资金)、且产业经营性收入占比50%以上的,可按集体经济收入5%的比例奖励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副职的绩效奖励资金,可从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中按不高于10%的比例发放。“奖励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了全县农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源:《山西日报》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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