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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圣伟(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战略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依靠自己力量端牢饭碗,依托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实践表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集体优越性和农民积极性有效结合,有其超强的适应性和发展性,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具有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基础性制度优势。依托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大国小农”国情农情特点的农业强国建设路径。加快建设体现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深刻认识双层经营体制的显著优势
从全球范围看,一个国家遵循什么样的逻辑、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以什么样的路径来建设农业强国,与自身的基础制度密不可分。我国农村的基础制度是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以及建立其上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一种新型经营体制,一经确立就成为我们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并在整个农村制度体系中长期发挥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家庭经营展现出强大活力和稳定性。家庭经营依然是当今世界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这是由农业的产业特点和家庭经营生产决策灵活、自主性强及监督成本低等优势所决定的。较之其他经营方式,家庭经营可以与不同所有制、不同物质技术条件、不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具有广泛适应性和生命力。家庭经营既不是落后生产组织方式的代名词,也并不排斥规模化经营,家庭经营同样可以建成现代农业,这已经成为各国农业现代化的共有经验。我国基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家庭经营模式,赋予农户微观主体极大的经济自主权,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自我变革能力和超强的稳定性。
统一经营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集体统一经营消除了私有制基础上土地所有者与农业劳动者的利益对立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显著优势。集体统一经营在形式上并不要求集体成员共同劳动,可以有多元化的实现方式,比如,通过土地发包、对接市场、政策资源整合等,对家庭经营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服务,或者利用土地等生产资料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收益分配给集体成员、用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从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优化要素配置和实现农业长期发展。
实践表明,“统”与“分”都是发展我国农村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二者彼此关联、相互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其超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符合我国国情农情,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依托。
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创新
过去四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持续深入,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创新和完善,“统”与“分”的实现形式和结合方式更加多元化。
一方面,“分”的层次水平更高。家庭经营得到充分发展,并朝着以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社会化服务等为支撑的集约化经营逐步转变。农户家庭经营加社会化服务模式,有效缓解了小农户经营规模不经济问题、提高了家庭经营效率和效益。2022年,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18.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超过8900万户。同时,土地“三权分置”条件下,家庭经营从以自我雇佣、直接经营土地的生产组织方式向流转土地经营权或更多使用家庭外部要素转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成长。
另一方面,“统”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随着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格局的变化,双层经营机制的内涵有了新拓展,集体统一经营的范围、方式和功能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在促进农户联合与合作中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多个层次、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农村集体经济在新时代条件下重新焕发活力,呈现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实现途径,涌现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跨域抱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混合经营等多种模式,并通过领办、创办、合办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家庭经营发展。
也要看到,实践中客观上存在“统”少“分”多、统分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尽管“‘分’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目前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双层经营体制仍在不断创新完善。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现代农业
发挥双层经营体制优势建设农业强国,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核心是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在稳定“分”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统”的功能,通过更有效的“统”来促进统分结合迈向更高水平。
一是加快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小农户大量且长期存在,是我国的基本农情,家庭经营的基础性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我国建设农业强国,小农户家庭经营是基本面。但也要看到,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小,抗御风险能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为此,要加强对小农户的扶持、改造和提升,积极将现代生产要素导入小农户, 加强面向小农户家庭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组建合伙农场等,提高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着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经营技能、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现代小农户,促进家庭经营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
二是健全多主体融通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 要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各类主体之间的合作与联合,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加快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发展,构建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三是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统”的功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关键,但绝不是走“归大堆”的老路子,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此,要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真正的市场化主体转型,积极探索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机制,鼓励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通过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合作社,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小农户共同发展。此外,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防范集体经营风险,提升风险抗御能力。(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