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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认识、核心指标和推进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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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7 1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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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智 程泽南 李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吴玉章讲席教授,兼任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中华茶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合作经济评论》杂志主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专家监事,国家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准技术评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基于我国国情农情的战略举措。早在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要实现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并体现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查询知网可知,以“农业强国”为主题词的文献共677篇,其中,2017年之前只有37篇,且大都是介绍别的国家建设农业强国的经验,2018年4篇,2019年0篇,2020年3篇,2021年1篇,2022年98篇,2023年532篇。可见,有关农业强国的文献集中出现在党的二十大之后,这些文献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对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逻辑、核心内容、基本要求、推进策略等进行讨论,如魏后凯等(2023)、何秀荣(2023)、姜长云(2022)、孔祥智(2022)、高强等(2023);二是构建一套指标体系,研判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和进程,如魏后凯等(2022)、刘同山等(2023);三是总结世界农业强国的特点,归纳可以为我国建设农业强国所借鉴的经验,如姜长云等(2022)、金文成等(2023)、陈秧分等(2023);四是从某一个或几个角度探讨建设农业强国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如孔祥智等(2023)从大食物观和粮食安全角度讨论建立农业强国的路径,周立(2023)从大食物、大安全和大食政角度讨论了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具体策略,夏杰长等(2023)探讨了数字化赋能对建设农业强国的作用机理和实施路径,高鸣等(2023)探讨了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对建设农业强国的推动路径,等等。总之,现有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由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农业强国战略至今时间较短,很多问题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在知网上查询到的677篇文献中,属于理论研究的文章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研究明显不足。本文在学界研究的基础上讨论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理念、核心或最重要的几个指标,并针对核心指标提出推进路径。


一、关于建设农业强国的几个基本认识
     第一,建设农业强国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是什么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可以看出,乡村振兴(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城乡融合发展是一致的,我们理解,三者在具体操作上各有侧重,但目标、结果是重合的,分不出彼此。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2019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21年11月12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看,三个文件提及的2035年发展目标,尽管由于规划主体不同表述有所差异,但内容基本是一致的,而且都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前两个文件提及的2050年发展目标也基本一致。可见,后三者各有侧重,但目标完全一致。2023年2月14日在国新办举行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提出:“建设农业强国,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脉相承,目标一致、过程统一。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做好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衔接,重心不变、主题不换、频道不调,保持工作连续性。”强调二者的一致性,但指出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此,农业强国和后三者的关系是:在2050年实现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之前,农业强国和它们是同步的;2050年之后,农业强国建设有了很好的外部条件,推进速度就会大大加快,估计再过10~15年,我国就会建成现代化的农业强国,届时,已经不存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问题了。魏后凯和崔凯认为2045年建成农业强国可能太过乐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农业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是递进关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农业强国是终极结果。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农业强国一定要在现代化强国的基础上建成,即先有整个国家强,后有农业强,而不是相反,起码中国应该是这样。目前,学术界列举的世界农业强国都是现代化国家,即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所界定的高收入国家或发达经济体。如姜长云列举的美国、 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荷兰、以色列、日本等世界农业强国都是高收入国家。可以认为,国强是农强的前提条件,农强是国强的基础。
     第二,农业强国是一个政策术语还是科学术语?魏后凯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13个方面的强国建设,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农业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表明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进入了全面加快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新阶段和新征程。显然,农业强国是一个政策术语。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为这一提法作了铺垫,即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的“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假设没有农业强国以及上述各个领域强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就失去了基础。既然是政策术语,对它的理解就必须结合一定时期的政策目标和政策环境,即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农业强国、实现的农业现代化,既有国外一般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所谓中国特色,就是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因此,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符合我国的国情农情,建立我国自己的农业强国标准体系。实际上,农业强国建设不可能找到一套适用于不同国家的标准体系,必然是每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农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强国道路。就像体育强国一样,不可能存在某一个国家所有项目都能拿到冠军奖杯,但总有一些国家在某几个项目上优势要明显一些,拿到的冠军奖杯要多一些。因此,那种设计一套指标对不同国家进行评价和比较,在方法论层面上是不可行的。
     第三,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这显然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是世界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是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在这“五强”中,我国更加强调什么?供给保障?农业产业竞争力?还是农民收入?应该都有,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强应该放在首位。从历史上看,自2004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首次出现逆差以来,此后基本上呈增加趋势。2022年,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1378.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7%。谷物净进口尽管同比减少19.1%,但仍然达到5076.2万吨。2022年谷物产量为63324万吨,外贸依存度为7.4%。新世纪以来,在我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中,大豆始终占据首位,2022年进口量为9108万吨,国内生产量仅为2028万吨,外贸依存度达到82%,并且占全球大豆贸易流量接近60%;玉米年均进口2300万吨,占全球贸易流量的12.4%。另外,我国还净进口食用植物油726.4万吨、水果87.7亿美元、畜产品451.5亿美元,甚至水产品从2022年起也从长期贸易顺差变为逆差,净进口6.9亿美元。目前,统计口径的大类农产品中只有蔬菜保持净出口状态,其他全部为净进口。
     既然供给保障放在首位,那么,怎样理解农产品净进口越来越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净进口国家有没有可能成为农业强国?魏后凯和崔凯在研究中筛选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以色列、日本等10个国家作为农业强国,其中,美国为综合型农业强国,其他均为特色型农业强国,即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有优势。按照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农业强国,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上述十国首先是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其中,德国、日本、以色列都是农产品净进口国,净进口额分别为1784.1亿美元、5560.7亿美元和573.6亿美元。看来,净进口不影响农业是否强,关键是出口部分是否有竞争力。按照2022年数据计算,上述十国2018—2020年谷物进口依存度分别为美国-23.2%、加拿大-85.6%、澳大利亚-132.6%、法国-104.4%、德国-0.3%、意大利38.1%、荷兰85.9%、丹麦-8.4%、以色列95.9%、日本68.9%。两组数据对比,荷兰是农产品净出口国,但谷物进口依存度却达到了85.9%,拥有世界一流的温室技术、花卉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劳动力和农场的三分之一以上从事花卉产业链上的相关产业;德国农产品净进口,食物自给率一直低于90%,但小麦、生猪、猪肉、焙制食品、饮料、奶酪、巧克力、杂项食品等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优势;以色列是农产品净进口国,其谷物自给率只有4.1%,但节水农业世界领先,水果、蔬菜等农业产品大量出口,花卉出口仅次于荷兰;意大利是世界上农业机械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种植业、畜牧业各个环节都实现了机械化,能够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利用耕地,小麦、稻米、玉米、大豆等适度进口,蔬菜、水果、畜产品及其加工品大量出口;日本农产品长期净进口,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具有日本特色的酒精饮料、调味品、清凉饮料、扇贝等水产品和牛肉等畜产品,而且主要是中国等亚洲国家,其他国家较少,基本不具有竞争力。可见,作为农业强国,大部分国家即使农产品(或谷物)净进口,出口的农产品仍然具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这就是这些国家农业“强”的原因。而日本作为超过1亿人口的大国,除稻米采取了高保护措施免受进口冲击,其他主要农产品需求主要通过国际市场来满足,这样的国家能否算作农业强国?笔者同意何秀荣的观点,日本可以算作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但竞争力不强,只要国门一打开,不少农产品会在国际竞争中崩溃。因此,一个经不起国际市场竞争的国家,显然不能算作农业强国。正如体育强国,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所有项目上包揽冠军,但作为强国,一定要在一些重要项目上具有明显优势。这也给我们一个极其有意义的启示,在农业强国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培育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让世界通过农产品了解中国。如果主要农产品依靠进口,出口的产品都处于低端且没有竞争力,是不能说是农业强国的。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深化对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的理解,“大产业”一定具有明显竞争力,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


二、农业强国的核心指标
     近期研究农业强国的部分文献讨论了农业强国的指标问题。如高旺盛等构建了世界农业强国的评价指标,包括7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选择了世界上11个世界农业强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以色列、日本和新西兰)进行评价分析,并与中国进行对比,找出我国和世界农业强国存在的差距。刘同山等构建了世界各国农业竞争力绩效指标体系,包括生产与出口能力、产业结构升级、对全球生产和贸易的影响、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具体包括劳均农业增加值、劳均农业出口值、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农业增加值占全球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农业出口值占全球农业出口值的比重、单位耕地面积的化肥使用量。姜长云构建了农业强国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人均名义GDP、城市化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均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农业从业人员人数占比。三套指标详略不一、思路差异很大。这也说明了构建一套能够准确评价全世界农业强国水平的指标体系难度很大,不同理念、不同思路所设计的指标完全不一样。另外,由于农业强国是一个政策用语,因而正如何秀荣所说的那样,目前对于农业强国的认识尚处于见仁见智阶段,很难梳理出实质性特征。同时,我国农业强国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我们距离这个目标的实现还有近30年时间。速水和拉坦认为,农业技术和政策的创新总是倾向于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短板,这个“短板”就是这一时期农业强国的目标。而不同时期的“短板”是不一样的,不断补齐“短板”,才能把农业强国建设推向更高的水平,这就是速水和拉坦的“脚踏板”原理。因此,要设计一套能够评价未来30年农业强国建设的指标体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因此,本文的任务在于通过理论分析梳理出当前建设农业强国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些问题用什么指标来衡量,以及目前和世界上比较公认的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处于什么位置。这里需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公认的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有哪些?当然如前文所讨论的,这些国家一定要有一些农产品(不是全部)在国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比如美国的玉米、大豆,加拿大的小麦,荷兰的花卉,法国的葡萄酒、奶酪,丹麦的猪肉等,在国际市场上,这些国家基本上成为某些农产品的代名词。竞争力是价格和品质的集中体现。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从农业的本质上看,一定是单位耕地上生产的农产品价值高或者单位农业劳动力生产的农产品价值高,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有较高的投入,反映在单位劳动力上,就是资本有机构成。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它是“由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数量和为使用这些生产资料所必需的劳动量之间的比率来决定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表现在具体指标上就是单位劳动力占用的投资资金,但在FAO等相关数据库中只能查到单位劳动力占用的固定资本数,农药、化肥等流动资本只有数量指标,没有价值量指标,于是,我们列出了劳均化肥投入量、劳均农药投入量、亩均化肥投入量、亩均农药投入量作为参考。在这里,我们仅仅提出用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指标来衡量农业强国建设水平的设想,实际上在相关数据库里很难查到用以计算不同国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水平的全面数据。这样,本文选择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资本有机构成三个(类)主要指标衡量主要发达国家农业强国建设情况并进行中外对比。其中,劳均耕地面积和农业劳动力占比表示农业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禀赋水平,是分析性指标。
     表1展示的是魏后凯等筛选的10个国家,加上姜长云筛选的新西兰,共11个国家与中国的12个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并不认为日本是农业强国,但仍然是重要的农业现代化国家,而且与我国同属于以小规模农业为基础的东亚经济体,一并进行比较分析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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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劳均农业增加值无疑是农业强国的核心指标之一,它反映的是农业劳动力对国家的贡献水平及其富裕程度。这一指标的数值当然与资源禀赋高度相关,即劳均耕地多,所产出的农业增加值自然就多,但这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一般逻辑,在高度现代化国家,二者仅具有正相关性,如以色列的劳均耕地面积低于美国、法国、德国、丹麦,但劳均农业增加值却高于这些国家,其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在所有国家中也是最低的。第二,劳均农业增加值与劳均固定资本投入高度正相关。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劳均农业增加值在表1中排前两位,其劳均固定资本投入也排前两位。其他国家尽管不一一对应,但其相关关系是清晰的。在全球农业生产绿色化过程中,各国都在努力减施化肥、农药,但劳均农业增加值和劳均化肥、农药投入也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但亩均化肥、农药投入则与土地资源禀赋(即劳均耕地面积)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农业强国与高投入是密切相关的,既包括固定资本投入,也包括流动资本投入。这个结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政策含义,即我国要建成世界农业强国,必须逐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第三,从玉米、小麦、稻谷、大豆四种主要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看,以色列的谷物自给率只有区区4.1%(2022年数据),但在少量的谷物生产中,玉米单产居然达到了表中最高的每亩1506.09公斤。以色列的农业资源条件很差,显然是科学技术起着重要作用。表中数据显示,各国的劳均农业增加值、劳均农业固定资本投入和主要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基本呈正相关关系,农业固定资本投入高的国家主要作物单产相应也高,这也说明了土地生产率和投入之间的密切关系。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国土地资源丰富,劳均耕地在表中排在前三位,其主要谷物单产也相应处于较高位置,显然是物质投入和科学技术投入的结果。根据速水和拉坦的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在现代化初期阶段,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侧重于用机械技术代替劳动力,但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注重生物技术进步,上述三个国家都是这样,这是它们成为公认的世界农业强国的原因。第四,日本的劳均农业增加值、劳均农业固定资本以及四种作物单产(水稻除外)都处于中国之外的最低值,这也给本文不把日本列入农业强国提供了有力证据。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与世界上农业强国(包括日本)还有很大差距。首先,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到24%,而表中其他国家除了新西兰为6.1%外,其他国家均在0.8%~4.1%,这是这些国家劳均农业增加值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劳均农药、化肥均远低于其他国家,也是由于劳动力数量过多所致。当然,据另外一项研究表明,我国农业中实际利用的劳动力数量只有官方统计数据的60.6%,说明我国劳均农业增加值被低估了。但即使如此,仍然不能改变我国农业劳动力数量多、单位劳动力贡献小的现实。其次,我国劳均固定资本投入只有910.32美元,在表中处于最小值,说明农业缺乏投入,现代化水平低。农业装备水平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条件,我国与世界农业强国的差距还很大,需要加大政府和农业经营主体多方面的投入。劳均化肥、农药投入水平低则主要与劳动力数量大有关。再次,从化肥、农药的投入强度看,亩均化肥投入21.27公斤,在表1国家中最高,为最低澳大利亚(4.43公斤)的4.8倍。尽管不同国家的土地质量不同,因而对化肥的需求差距很大,但这个数值依然需要提醒我们注意农业生产的绿色化、无害化。亩均农药投入量(0.12公斤)除了丹麦(0.08公斤)在表中处于最低水平,这可能与作物结构有关,也与我国近年来实施的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有关。最后,除水稻外,另外三种农作物单产均低于大多数表中所列国家,如果与最高水平比较,玉米是以色列的28.5%,小麦是荷兰的62.3%,大豆是美国的59.5%。平均单产的差距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有立地条件,也有品种技术和耕作技术等,我们必须正视并通过科学技术和物质投入逐渐缩小这个差距。


三、我国农业强国的推进路径
     前文分析了我国和世界上主要农业强国之间的差距,未来30年内,我们必须不断缩小这些差距才能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农业强国之林。结合前文的讨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设农业强国的路径。
     第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作为公认的农业强国,有的农产品长期净进口,如德国;有的谷物主要依靠进口,如荷兰。这些国家的人口并不多,依靠国际贸易能够轻松解决国内食物消费问题,但我国是超过14亿人口的大国,2022年,每人每年消费粮食(原粮)136.8公斤、食用油10.0公斤、蔬菜及食用菌108.2公斤、肉类34.6公斤、禽类11.7公斤、水产品13.7公斤、蛋类13.5公斤、鲜瓜果54.7公斤、食糖1.2公斤,尽管从长期看人均直接消费的粮食数量呈下降趋势,但间接消费粮食数量是上升的。所谓间接消费,包括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也是耕地上生产出来的,它们占用的耕地增加了,粮食生产能够利用的耕地就减少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也是粮食转化而来的,一般3~5公斤粮食转化为1公斤畜禽产品。可见,随着城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粮食的消费需求呈增加趋势。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粮食需求还会持续增加,供求紧平衡将越来越紧,再加上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确保粮食安全的弦要始终绷得很紧很紧,宁可多生产、多储备一些,多了的压力和少了的压力不可同日而语。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
     保产量最直接的就是保耕地数量和播种面积。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耕地191792.79万亩,比2009年底的203077万亩(《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减少11284.21万亩,年均减少1128.4万亩。如果算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及的“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地”,实有耕地可能会不足19亿亩。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问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在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指出:“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首次提出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数据,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平均耕地质量可提高约1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许多农田达到“一季千斤、两季吨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二章就是关于耕地保护的内容,其中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升、生态不断改善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重要任务。
     在耕地和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影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最核心因素就是单位面积产量,这是一个综合性指标。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田主要是前面分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也包括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以及提升耕地质量的各类措施。良种就是要研发、推广更高产、优质的品种,缩小我国重要农产品单产和国外的差距;良机就是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目前的主攻方向是薄弱地区(如丘陵地区)、薄弱作物(如土豆、甘蔗、油菜等)、薄弱领域(如适用于大棚、温室的小型、方便机械)和薄弱环节(如水稻的育秧、插秧环节,玉米山地播种环节等)。良法包括的范围很宽泛,一切对于提高单产的方法都属于“良法”的范围。比如,2023年,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在200个玉米大县、100个大豆大县整建制推进单产提升,从耕种管收、地种药肥全环节找差距。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重点县大豆密度每亩增加800~1000株、每亩可增产30~50斤,玉米密度每亩增加500~800株,每亩可增产150~300斤。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节本增效效果明显,实质上是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的综合。
     第二,大力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是构建经营体系的核心,也是构建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的基础。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增加农业部门投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都要依靠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390万家、222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18.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超过8900万户。全国222万个农民合作社不仅覆盖了50%左右的农户,其中三分之一左右还给非成员提供服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显著特点不是经营规模化,而是服务规模化,即通过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当前,各级政府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创新应该立足于农业强国建设,聚焦于以下几点。首先,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64实践证明,这两类主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同时还是服务主体,对于提升农业的技术水平、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不断完善各项支持政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方面,尽快从项目制转变为普惠制,使只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都能够享受政策支持。金融政策方面,地方金融机构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名录,对它们的经济活动给予信贷支持。创新担保品方面,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并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费补贴力度。用地政策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仓储设施、冷链设施、农机库房等用地给予支持,切实解决它们在经营中遇到的用地困难。最后,用财政和信贷政策切实推动大型农民合作社创办加工和流通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从实践中看,农民合作社投资办企业,其剩余索取权仍归成员所有,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壮大合作社实力的重要途径。
     第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使现有农业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世界农业强国无一不是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利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需求,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而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最典型的是荷兰,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大国,谷物自给率只有不足15%,可见其农业资源主要用于生产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花卉、蔬菜等高附加值农产品。这使得2021年荷兰的单位劳动力农业增加值达到67468.9美元,在表1中排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以色列的后面。从历史上看,1843年,英国废除了《谷物法》,使荷兰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口到谷物,其肉类、园艺产品、黄油、奶酪等对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出口大量增加。19世纪后期工业规模化以后,蒸汽轮船兴起引起了海上运输革命,来自于美国的廉价谷物大量涌入欧洲,此时,德国等国家对农业采取了保护措施,而荷兰倾向于选择自由贸易,大量进口廉价谷物,大量出口具有相对优势的园艺产品和畜产品。在此过程中,荷兰通过研究、教育、推广来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并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水平,农业合作社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转变,对荷兰最终成为世界农业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荷兰是不足2000万人口的国家,而且在欧盟自由贸易体系内,谷物的需求很容易得到满足。我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不能依靠国际市场,而是要挖掘国内资源得到基本满足,国际市场的作用只能是调剂余缺,补充国内资源的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口粮即小麦和稻谷自给有余,每年少量的进口主要是调剂余缺。由于要保口粮,其他农产品就必须交给国际市场,如大豆。2018年以来,我国水果国际贸易从长期顺差变为逆差,其出口优势并没有变化,大量进口的是国内生产不足的热带水果和优质水果。水产品2022年从长期净出口变为净进口,也是国内资源满足不了国内需求的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对国内资源生产满足不了或为土地等资源休养生息不得不进口的短缺粮食品种,要掌握进口的稳定性和主动性,把握适当比例,积极利用国外资源。”
     具体说来,要分类施策:对于粮食尤其是口粮,即稻谷和小麦,要依靠国内资源满足需求,国际市场的作用只能是调剂余缺,而对于玉米、大豆等口粮以外的粮食品种,则可以较多地依靠国际市场,即“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畜产品也很重要,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蛋、奶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国内资源很难满足,必须适当依靠国际市场;对于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则采取大进大出的策略,出口换取外汇,进口满足需求。但无论哪一类农产品都要不断提高竞争力,力争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比如粮食,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但不能像一些国家那样,单纯依靠政府高补贴或者设置高关税壁垒进行保护,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把粮食产业培育成“巨婴”。建设农业强国就要做到即使是完全依靠国际市场的农产品也要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依靠质量和特色制胜。一旦这类产品有少量出口,仍然要在国际市场上有自己的优势。对于那些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含果汁)、水产品等,要进一步提升竞争力。这就要培育农产品品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市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中国品牌”,这才是农业强国的要义。
     第四,培育一批职业农民队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是职业农民。世界上所有农业强国都注重职业农民队伍的培育。如美国,早在1862年就颁布了旨在促进农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培养了一大批职业农民。据统计,1882年由联邦政府资助的赠地学院在校生仅为2432人,到1926年接近40万人。这些学生分布在农业各个领域,是美国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农业强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职业农民队伍建设,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农业农村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十三五”“十四五”职业农民或农村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我国职业农民队伍的培育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以能力提升为支撑,以政策支持为保障,扶持壮大家庭农场主队伍,不断提升家庭农场主生产经营能力和对其他农户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单位、农业企业等机构培训功能,帮助青年农场主尤其是返乡创业就业的青年农民工提升生产能力、对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快培育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重点是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水平、服务带动能力和规范办社水平,以及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三是吸引高等学校尤其是农业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返乡创业,提高农业产业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水平。
     第五,不断提升农业产业资本有机构成水平。资本有机构成反映的是一个产业资本和技术水平的变化。现实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业装备水平的提高,其核心内容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是推动良机与良田、良种、良法、良制系统集成,加力推广增产增效、减灾减损、绿色智能机械化技术装备。广义的农业机械化也包括设施农业设备,如塑料大棚、温室等,以及在田间测度温度、湿度、风力等农业环境因素的设备。2022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73.11%,进一步发展方向是解决丘陵、山区等薄弱地区和塑料大棚、温室内部农业机械的研发和运用,以及油菜、甘蔗、大田蔬菜等薄弱作物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是解决玉米、大豆、生猪、肉牛、奶牛等品种环节的“卡脖子”难题。打通科技进村入户的通道,政府系统公益性服务和市场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展,解决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来源:学习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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