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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智 何欣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 问题的提出 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最基本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就业形势严峻、“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亟待完善的今天,振兴乡村产业更是成为确保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关键。同时,随着城乡融合的不断深化与县城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县域城镇化水平正不断提高。根据历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县域城镇化率已超过20%,意味着我国县城人口已超过县域总人口的1/5,到2020年底我国县域城镇化水平已达23.59%。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县域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县域城镇化越来越成为城镇化的重要形式。 目前已有大量学者对乡村振兴与城镇化的关系及其互动机制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学界普遍认为乡村产业振兴与城镇化存在协同发展的可能。韩俊指出,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从根本上来说是可以相互促进的;蔡继明更是将城镇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亦有学者就这一协同何以可能进行了探究。乡村产业兴旺固然需要人口流向乡村,但并不代表乡村产业兴旺需要“逆城镇化”,我国“大国小农”的国情以及农业生产智能化、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决定了农村必然会产生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通过城镇化减少乡村劳动力,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方式。苏小庆等提出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城乡要素配置中的作用,能够以城乡要素互联互通实现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衔接。同时也有大量观点认为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不利于乡村产业振兴。焦红等认为,我国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具有明显的兼业性、不彻底性,这些特点严重阻碍了乡村产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丁静以英国的圈地运动和墨西哥等地大量存在的贫民窟为例,证明了过快的城镇化必然导致农村资源大量涌入城市,导致乡村不可避免地衰败;范建华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的过程视为农村走向衰落的过程,农民工这一我国特有的经济现象也被认为是贫困村、空巢村、留守儿童村等乡村衰落状况的客观诱因。根据历年《中国城乡建设数据库》的数据显示,1990—2020年,我国自然村数量从377.32万个减少到236.29万个,平均每年减少7.05万个;行政村数量从74.3万个减少到60.88万个,平均每年减少6 710个。在乡村数量快速减少的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象也不断加剧,根据《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已达到20.04%,大大超过我国城乡60岁以上人口比例。 因此,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虽有共同实现的可能,但更应当注意到城镇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乡村人力、资金等要素的汲取,若过度强调城镇化、过快推进城镇化而忽视乡村,可能会导致乡村的衰败和空心化,我国农村数量大量减少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的事实就是很好的证据。县域范围内的城镇化为破解这一难题,实现与乡村产业振兴良性协同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答案。县域城镇化是共享程度更高的城镇化。从地理空间的角度来看,每个县级市均由其下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构成,由于面积相对较小,内部各村(社区)、镇(街道)相互邻近,地理条件相似,也有着相似的文化习俗和产业基础,因而内部要素的流动、交换较为频繁,县域则成为这一要素流动的天然空间,更易于构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格局而避免单方面的“汲取”。同时,我国大部分农村位于县域,大部分农民居住在县域的现实状况也决定了县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基本载体,推进县域的城镇化,对于辐射农村、带动农业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县域城镇化越来越成为城镇化重要形式的今天,有必要将目光聚焦到县域,探究在县域之内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寻找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的道路。 当前研究的不足在于:第一,现有研究在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方面大多仅强调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并没有明确具体地对其实现方式进行探索;第二,对于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的有关分析大多基于全国宏观层面,或针对整体的城镇化进行分析,缺乏立足于县域的讨论。基于此,本文的贡献是试图通过对桃园示范区案例的分析,探究县域之内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具体的协同机制,以弥补相关的理论空白,为推进我国的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做出贡献。 二、 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为何需要协同 县域是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产业振兴的前沿,在县域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实现县域内乡村产业振兴与城镇化的协同发展,是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重要的战略机遇。 1. 县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根基 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乡村产业是“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根植于县域”被视为乡村产业的首要特征,说明县域应当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根本所在。首先,乡村产业振兴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路径,乡村产业振兴与农村三产融合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当前农村三产融合的形式包括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农业功能性的拓展、城乡产业转移等,这些农村三产融合形式的实现均需要所在县域的支撑,如农产品加工业受制于运输成本以及保鲜需求,大多需要在产地进行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样需要县域配套设施以及有关产业的支撑。其次,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强化县域统筹。乡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县域内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的帮助,同时在县域内对乡村产业振兴进行统筹安排,有助于在不同的村、镇间形成合理分工、有效衔接的产业发展格局,避免无序发展和内部竞争,推进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因此,县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根基,乡村产业振兴与县域城镇化具有紧密的联系。 2. 县域城镇化的推进为乡村产业振兴创造了良好条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县域城镇化的目标和具体任务,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创造了良好条件。第一,县域城镇化的推进需要增强县城的协同能力。而协同能力既包含“向上”与中心城市协同的能力,更包含“向下”带动乡村协同发展的能力。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是县域城镇化的重要内容。第二,以人为核心是县域城镇化的基本立场,当前我国县域内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近80%,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是县域城镇化的重要要求,在这一点上,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具有一致性。第三,县域城镇化本身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县域城镇化有助于带动县域经济实力的增强,大量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由于乡村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相对不足,乡村的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有限,通过推进县域城镇化以壮大县域经济,进而支撑、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几乎成为相对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唯一路径。亦有观点指出,人口的城镇化会带动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从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因此,县域城镇化的推进可以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利环境,是未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战略机遇。 3. 我国在城镇化与乡村产业的协同发展方面具有丰富的历史经验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释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创造了基本条件,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保护农民进入集镇兴业安居的合法权益”,放开了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与此同时,乡村产业也得到了加速发展,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并提出“通过乡镇企业发展促进集镇的发展,加快农村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实现农民的就地城镇化”这一城镇化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道路。1987年,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推动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为乡镇企业的成长进一步扫清了障碍。进入21世纪,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乡村产业与城市产业间的差距日渐明显,乡村产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城市的带动。在这一背景下,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2006年,正式取消农业税,我国逐步进入了“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新型城乡关系,为统筹城乡、实现城镇化与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正式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战略,并明确将“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总目标之一,体现了我国在新时期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心。可以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协调城乡关系、促进城镇化与乡村产业的协同发展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成就,为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综合以上分析,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具有全面的理论基础与良好的发展条件,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发展能够获得“1+1>2”的效果。 三、 案例呈现与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桃园街道桃园示范区(以下简称“桃园示范区”)作为案例,通过剖析其实现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发展的先进经验,以期为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机制的构建提供借鉴。 1. 案例选择 选取桃园示范区作为本文研究案例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该案例具有典型性,桃园示范区立足于县域,通过合理的协同机制构建,实现了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符合本文研究的要求;二是对该案例的分析旨在回答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如何实现的问题,单案例的选择适合进行探索性研究;三是研究资料的可获得性,2021年7月,笔者前往桃园示范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收集了当地城镇化发展和产业振兴的一手材料,并结合媒体、档案、访谈材料,形成了充实的研究资料。 2. 案例描述 桃园示范区始建于2018年,示范区总面积86平方公里,包含25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人口数量为3.2万人,耕地面积8万亩,覆盖整个桃园街道。“企业+合作社+农户”是桃园示范区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桃园示范区内各村依托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与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发展规模化经营。2019年,桃园示范区2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2万亩,涉及2 000户、7 000人。截至2020年底,桃园示范区已建成党支部领办合作社57个,流转土地5.2万亩。2021年7月,桃园示范区已建成2万亩生态种养循环基地、4.6万亩订单农业基地。在城镇化建设方面,桃园示范区已建设了50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4.69万平方米,此外还投资2亿元,建设了路网、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和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8大公共服务设施。桃园示范区现已被确定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并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 3. 桃园街道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存在问题剖析 (1)农村人口严重外流 在桃园示范区建设前,桃园街道农村人口共计29 486人,其中常年出县打工5 859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0%。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空心化严重,平均每村460人,其中500人口以下的自然村42个(占村庄总数的78%),300人以下的自然村23个,200人口以下的自然村10个;整个街道闲置房屋3 135座,占房屋总数的33%(破损严重无法居住房屋471座、长年无人居住房屋1 159座、只在农忙或过年过节时间短暂居住房屋1 505座)。 (2)农业提质增效难 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导致农民种地现状不容乐观,存在80后、90后“不想种、不会种”,60后、70后“不愿种、放不下”, 60前人员“愿意种、种不动”的现象。同时桃园街道的农业基本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难以直接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超等;一些大型农业机械、智能水肥一体化等现代高科技农业装备、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应用;农民种田各自为政,生产源头监管难,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3)公共服务水平较低,覆盖面小 在桃园示范区建设前,桃园街道面临着公共服务设施覆盖项目建设难度大、成本高、无法实施的问题,尤其是供暖管网建设缺失,群众只能采用清洁煤等形式取暖,保温效果差,降低了群众生活品质。当地农村教育质量较差,留不住生源和师资,在桃园示范区建设前,桃园街道仅有教师52人,其中50岁以上教师35人,多为民办转正的老教师,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仅有2人。 (4)乡村产业结构单一,村民收入较低 2018年以前,桃园街道80%以上的村以单一农业产业经营为主,农业经营以传统农作物种植为主,缺乏特色产业支撑,当地缺乏规模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综合效益不高。桃园街道的大多数村集体收入主要来自农用地承包以及征地补偿款,群众依靠土地得到的收入长期徘徊不前,每亩地年纯收入长期维持在千元左右。 4. 桃园示范区实现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具体过程 (1)通过土地规模化经营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为了解决“地怎么种”的难题,桃园示范区在建设初期主要依靠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示范区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一是抓好两项改革。桃园示范区通过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落实到户,明晰农民承包地产权,让村民吃下“定心丸”,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打好基础。二是用好“一个抓手”。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在充分了解村民意愿、动员村民积极性的基础上,桃园示范区在56个自然村成立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并通过整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8 000多亩。三是突出“三大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循环农业、绿色生态农业3种模式。桃园示范区部分村合作社对接中粮、鲁粮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订单农业生产,建立了4.6万亩订单农业基地;部分村合作社与鲁望集团合作,由鲁望集团提供技术指导等配套服务,探索新型种养循环模式,建成2万亩生态种养循环基地。建立在规模化经营上的“三大模式”使得桃园示范区农业经营收益得到了显著提高。桃园示范区通过对土地要素进行整合,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转变为适度规模经营,解决了土地利用率低、生产成本高、农产品质量差、对接市场难等问题,既推进了农业提质增效,也保障了粮食安全。 (2)通过整村拆迁实现高质量的就地城镇化 “地怎么种”的难题得以解决后,如何改善居民的就业和生活环境以及更好地解决房屋闲置问题,就成为桃园街道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关键。对此,桃园示范区通过整村拆迁的方式,推动人口的就地城镇化。桃园示范区依据《平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农村整村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从条件成熟的村开始进行并分批推进。在充分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最大程度保障村民权益的基础上,桃园街道制定了基于本街道实际的《平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规定被拆迁人选择实物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居住正房建筑面积1∶1.1的比例计算应安置面积;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附属物补偿及奖励。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户并自愿选择货币安置的,除享受以上补偿外再按原有居住面积给予补助,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通过整村拆迁,桃园示范区腾出土地1 900多亩,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依托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的平台优势,把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拿到全省交易,收回资金用于支付拆迁补偿款以及新房建设。在新房建设方面,桃园示范区与省土地发展集团合作,规划建设了第一期包含50栋居民楼的生态宜居小镇,目前共涉及24个村庄、2 944户、10 305人,总建筑面积64.69万平方米。同时,桃园示范区整合、集中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撬动社会工商资本,支持生态小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目前已建设了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中心小学、社区幼儿园等8大配套工程,让“上楼”后的村民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通过人口、资源的整合,桃园街道闲置住房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上楼”后村民各方面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高,人口流失的趋势得到了遏止,宜居宜业水平大大提高,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3)以承接产业转移保障就地城镇化的推进 在加入本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大量转出土地的村民脱离了农业生产,需要稳定的就业岗位以维持生活。为妥善解决桃园街道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尽量满足他们“家门口就业”的需求,保障示范区就地城镇化的质量,桃园示范区以强化产业基础和就业承载力为目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量吸引失地村民就业。桃园示范区在规划区内划定建设了200余亩的产业园区,以较低的用地成本、较完善的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充分吸收劳动密集型产业入驻,吸引了机械、绢花、食品加工等90余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让5 000余名村民能够进入园区务工,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此外,在桃园生态小镇建设初期,通过合理规划商业街等功能区,充分吸引服务业主体入驻,目前累计吸引300余户个体工商户入驻,在满足居民各项生活需求的同时,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1 000余个。通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桃园示范区充分保障了各项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居民的增收。 (4)以推进产业融合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居民增收 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三大模式”逐渐完善的基础上,为更充分地解决村民就业问题,挖掘增收潜力,桃园示范区进一步推进以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一是充分延长农业产业链,在种植基地附近建设农产品加工园,与宜瑞安、广东海大等9家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建设加工车间、厂房、仓库、物流中心等设施,发展玉米淀粉加工、饲料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目前已带动示范区500余人就业;二是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由部分村合作社牵头,通过带货直播、开设网店等方式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掘“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利润空间,让居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在产业园区附近建设了农业科创园,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7家科研院所、高校开展项目、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创新、转化,聘请20余名合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扎根示范区,为示范区以科技助推产业融合提供服务。以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不仅带动了村民就业,也在推动居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村民不仅有务工的收入,还能享受土地租金和来自产业链的收入,包括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金等入股或与农业加工企业开展合作、联营取得的集体收入分红。通过上述方式,2020年桃园示范区成功实现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万元,相比于示范区建设前增收近5 000元。2020年桃园街道63个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有52个,占比82.5%。 四、 基于要素整合-产业聚集的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构建 在对桃园示范区成功案例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基于要素整合-产业聚集的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从而充分提炼示范区的成功经验,以更好地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进程。 1. 桃园示范区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机制分析 (1)以要素整合消解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固有矛盾 正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固有矛盾根源于城镇化发展对乡村资源的“汲取”效应,县域层面的城镇化同样如此。从短期来看,县域城镇化带来的非农就业的增加与人口流失的农业产业难以实现乡村振兴之间存在矛盾,在县域城镇化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现实需求下,乡村产业发展面临劳动力流失的窘境,此时实现农业的提质增效,缓解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国际经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来源于土地-劳动比率、土地生产率和产值转化率的提高。土地-劳动比率即人均土地经营规模,其提高主要依靠土地流转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带来的规模化经营,基本前提是明晰稳定的农地承包关系、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业兼业现象的减少。土地生产率即单位面积产出,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主要来源于对土地投资的增加以及新要素的投入,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固定资本投资以及农药、化肥、生物技术等流动资本投资以及科学的耕作制度、先进的管理等。产值转化率即农业产品转化为农业产值的效率,农产品质量以及农产品价格是其重要影响因素。通过土地要素的整合,桃园示范区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农业经营土地-劳动比率的提升;同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生产“三大模式”发展,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水平,促进了科技要素应用农业生产,示范区农业单产增加,农产品品质和价格均得到了提升,成功实现了土地生产率和产值转化率的提升,全方面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增长,消解了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短期矛盾。 长期来看,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固有矛盾是县域城镇化引发农村要素流向县城与农村空心化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加剧之间的矛盾。农村空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会导致乡村建设投资不足、村集体经济实力偏弱、公共服务建设滞后等问题,长此以往会恶化乡村振兴的环境,严重危害乡村产业振兴的根基。为消解这一矛盾,桃园示范区在推进县域城镇化的过程中,并没有采用传统的将农村人口迁入县城的方式,而是创造性地采用了就地城镇化的模式,通过整村拆迁,在原地建设生态小镇并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让广大农民就地实现了城镇化,从而通过人口的集中,在避免了农村空心化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县域城镇化发展。桃园示范区这一城镇化推进模式的困难在于集体拆迁、统一建设所需的巨大成本,示范区的解决方案是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交易土地指标获取建设资金,同时将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一整合,成功弥补了县域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 (2)以产业聚集为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注入动力 桃园示范区着力推动产业在示范区内的聚集,为推进县域城镇化注入动力。由于桃园示范区在建设之初,自身产业基础薄弱,因而主要依靠承接外部产业转移的方式实现产业在示范区的聚集。根据产业聚集的外部经济理论,产业聚集的动力来源于专业化的投入和服务、聚集于特定空间的劳动力市场以及聚集企业的外溢效应。据此,首先,桃园示范区通过推进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在保障农产品标准化的同时释放了大量劳动力,为农产品加工等企业提供了专业化的投入保障和劳动力市场。其次,桃园示范区通过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以较低的用地成本、用工成本和较好的配套设施满足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服务需求,吸引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由于产业园区与生态小镇距离较近,入驻企业用工较为方便,且不必额外建设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因而用工成本也较低,增强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吸引力。最后,桃园示范区着力开发产业园区企业间的外部经济,通过与高校等科研单位合作,搭建协作平台、信息平台,通过农业产业链条的整合与延伸等方式,推进产业园区各企业间的外部经济的实现,未来随着产业园区引进企业的增加以及合作的不断成熟,产业聚集的外溢效应有望得到实现。 桃园示范区依靠产业聚集,为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注入了动力。汪曾洋等通过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研究,认为县域城镇化的主要推动力是县域内二、三产业的发展,这一过程主要通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非农就业的增加实现,县域产业发展带来的非农就业水平的提高不仅是县域城镇化的主要动力,更是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基础。第一,城镇化必然意味着农民脱离农业,在身份和职业上均转变为城镇人口,这就需要县域就业承载力的增加。第二,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需要成本,包括住房成本、子女教育成本、社会保险成本等,由农民完全转变为市民的过程离不开稳定的收入支撑,而县域就业承载力增强为农业转移人口带来的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可作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县域城镇化注入持久动力。第三,随着农民工“返乡潮”的出现,强化县域产业基础,增强县域产业就业承载力,提供更多、更充足的就业岗位,促进居民收入提升,是保持县城吸引力、吸引外出人员回流、促进县城城镇化水平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自身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的情况下,桃园示范区以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式实现就业承载力的提高,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劳动密集型企业,示范区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较强的就业承载力,保障了失地村民的就业问题,增强了城镇化的可持续性。 桃园示范区成功以推进产业融合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了动力。三产融合发展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出路[20],产业链的延长在促进农业产业竞争优势的形成[21]、推进产业链各主体信息共享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农业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桃园示范区依托宜瑞安、广州海大等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着力发展农村电商,打造自有品牌,培育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农业产业综合效益的提升。桃园示范区各村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同时,桃园示范区大力推进农业科创园建设,积极引进合作单位的技术成果与科技人才,大力推动实验室里的农业科技成果走向田间地头,充分实现科技要素的价值,推动了示范区乡村产业的创新发展。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手段,桃园示范区成功实现了以三产融合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2. 基于桃园示范区实践的协同机制构建 通过对桃园示范区建设路径的分析,不难发现要素整合与产业聚集是示范区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的核心。基于桃园示范区实现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发展的实践,本文尝试构建如下的基于要素整合-产业聚集的协同机制,概括而言可总结为:以土地、人口、资金等要素的整合消解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固有矛盾,为二者协同发展提供条件;在这一基础上推进产业聚集,增强就业承载力与农业综合效益,为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注入动力,最终实现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良性互动与协同发展(见图1)。 五、 进一步讨论: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如何稳定运行 桃园示范区的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基于要素整合-产业聚集的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这一协同机制的重要作用,但也应注意到,在推进具域城镇化方面,桃园示范区走的是一条通过请农民“上楼”实现就地城镇化的道路,这种“拔根的城镇化”是由农民让渡自身宅基地、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实现的。农民损失了来源于农村的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以及来源于承包地的就业容纳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失去了“退路”,若在这一过程中缺乏对失地农民在收入、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补偿与倾斜,对农民而言无疑成了一场掠夺。因此,本文试图结合桃园示范区的实践,进一步分析桃园示范区在这一协同机制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如何防范“拔根的城镇化”对农民的掠夺并实现稳定运行,探究桃园示范区成功的底层逻辑,增强这一协同机制的适应性。 1. 以“三农”为中心是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构建的前提 在协同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当坚持的前提是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中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也是解决新时代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的现实需要与新时期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桃园示范区在通过要素整合与产业聚集构建这一协同机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中心,实现了立足于乡村振兴基础上的共享发展。 第一,乡村产业振兴应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业作为广大农村地区最基础、最重要的产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根基,农业具有的保障粮食安全、提供生态屏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三大功能也决定了乡村产业振兴不能脱离农业。观光、旅游、民宿等基本脱离农业的乡村特色产业只能作为部分旅游资源禀赋丰富的乡村地区的选择,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对于大部分乡村地区而言,盲目脱离农业推进乡村振兴可能会导致同质化竞争、风险隐患增加等不良后果,最终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背道而驰,也会对我国农产品供应与粮食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桃园示范区的产业振兴之路始终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无论是“三大模式”的农业规模经营,还是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三产融合,均立足在示范区8万亩耕地的农业经营之上,将积极服务农业效益的提高作为产业振兴的主线。 第二,县域城镇化建设应坚持以农村为依托。相较于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县域城镇化具有城乡联系更为密切、城乡界限更加模糊的特点,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在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同时强化乡村建设,是县域城镇化的重要要求。桃园示范区通过就地城镇化的方式,将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建设真正合二为一,高标准规划建设了生态小镇,力求尽可能小地改变村庄原有生态环境,满足“上楼”村民在生态环境上的需求,实现了以县域城镇化带动乡村建设,以乡村建设的形式实现县域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第三,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应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根本。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将农业经营利润更多地留给农业生产者,使农民更好地分享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收益,是实现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推动力,更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桃园示范区在农业生产端采取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避免了单个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过程中谈判能力弱、信任程度低的问题,保证了农户能稳定享受土地保底租金和合作社分红。桃园示范区还通过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方式,尽可能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对于部分家庭困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将部分村合作社的公益金用于保障他们的生活;在集体拆迁过程中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各项诉求,确保让每家每户都能住上新房。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桃园示范区的县域城镇化建设和乡村产业振兴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2. 城乡融合是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机制构建的关键 桃园示范区以要素整合-产业聚集为动力的协同机制的构建,是一个要素、产业向乡村地区有序集中的过程,县域城乡融合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距离乡村最近的城市,县城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与乡村进行土地、资金、人口等要素的流动,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而农村作为县域城镇化的主要依托,也是县域城镇化推进需要弥补的重要短板。强化城乡在要素、产业等方面的融合,对于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桃园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平原县建立在土地增减挂钩基础上的土地统一规划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桃园示范区得以建立和良好运转的前提,也是桃园示范区要素整合的重要手段。同时,在推进产业聚集的过程中,桃园示范区综合利用城乡要素进行产业园区、科创园建设,引入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实现建立在三产融合基础上的城乡产业深度融合。可以看到,桃园示范区在以要素整合-产业聚集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把城乡融合作为重要的推动力,这也是其成功的关键所在。 六、 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结合桃园示范区构建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发展机制的案例,未来协同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着力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让更多的农民退出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县域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应当大力培育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推动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可进一步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方式,以新技术的投入和更科学的管理推动农业产值转化率的增长,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全方位提升。 2. 着力强化乡村建设,防止农村空心化 桃园示范区通过人口、资金的集中“一步到位”实现就地城镇化的先进经验固然值得借鉴,但大量经济相对落后、村集体凝聚力相对不足的地区往往难以直接实现农民的全部“上楼”。事实上,通过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样有助于解决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对于乡村自身而言,可以通过充分盘活本村现有资源、充分利用政府扶持资金等方式,发展本村集体经济,为乡村各方面建设提供支撑。同时也应积极推进县域内城乡之间在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 着力强化县城产业基础,增强就业承载力 产业基础是县域城镇化的根基。由于县城人口、土地规模偏小,县域产业天然面临着内部市场有限、外部竞争力不足的问题,难以形成“大而全”的产业结构。强化县城产业基础,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挖掘县域自身资源禀赋中蕴含的产业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自身独特竞争优势。像平原县这类农业基础较好的县可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推进生产规模化、加工标准化、营销数字化,打造地标品牌,充分挖掘“农头工尾”利润空间。同时,也可借鉴桃园示范区经验,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及各方面配套设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带动县域就业承载力的提升。 4. 着力推进三产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效益提升 二、三产业常年在我国GDP增长贡献率中占据着90%以上的比重,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二、三产业的拉动,以农业为基础推进三产融合,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应当在借鉴桃园示范区经营、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一、二产业融合和以农村电商为代表的一、三产业融合的经验基础上,探索“互联网+农业”、智慧农业、农业庄园等三产相互渗透、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推动农村传统产业形态的优化与重塑。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三产融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全农村三产融合的政策保障体系,地方政府农业、土地、财政等各部门间应做好协调,完善三产融合的推进机制,为农村三产融合提供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5. 坚持以“三农”为中心推进县域城镇化与乡村产业振兴 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挖掘农业的多元价值,立足农业自身的多功能性,通过以农业为基础的特色产业实现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坚持以农村为依托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将补齐农村各方面短板作为县域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着力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坚持以农民利益为根本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真正做到将产业融合的基础更多地立足于农业,将产业发展的空间更多地置于农村,将产业链条的利润更多地留给农民,避免脱离农民增收的不完全城镇化,把县域城镇化的推进作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必然结果,强化县域城镇化的包容性、共享性。(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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