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革(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2023年全国财政赤字将由38800亿元提高至488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将由31600亿元增加到41600亿元,预计财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增发国债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具体包括以下八大方面: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年来,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较大,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提出要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部署,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支持,尽管年初预算已经安排了相关常规救灾和防灾减灾资金,但难以满足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需要。鉴于此,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1998-2000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冲击,我国曾连续三年进行年中预算调整。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也会在年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进行一些预算调整。当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部分地区受灾现状,参考国内国际经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发2023年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之基保障重点支出的导向和决心,意义重大而深远。
首先,增发国债重点用于特定的减灾防灾建设等方面,相关领域恰是基建投资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投资规模大、公共效益多、产业链拉动效应强的特征。因此,新增国债既可为年底和明年提供增量基建资金供给,扩大有效投资;更有利于补短板、惠民生,充分体现了财政支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其次,当前国民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社会预期需要持续改善,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增发国债,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总需求;另一方面释放了政府稳增长的强烈信号,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宏观经济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再次,增发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全部安排给地方,其中今年拟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明年使用5000亿元,这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支持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进一步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同时,增发国债后中央赤字增加并全部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在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同时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地方债务风险。
按照部署,此次增发的国债将在今年四季度发行,目前财政部已对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作出调整,为增发国债留出了空间。下一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行动,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好增发国债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直达机制,将国债支出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加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着力提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尽快将资金落到具体项目,推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强化国债资金监管,切实将监管贯穿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全环节,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高效使用,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