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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正值2023年秋收时节,如何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0月30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言人对包括《华夏时报》在内的媒体表示,由于坚持“银企早沟通、额度早核定、通知早发放、库点早确认、资金早拨付”,截至9月末,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粮食重点领域贷款953.46亿元,较年初增长28.17%。其中,各金融机构的“粮食收购铺底资金”都已在9月中旬提前审批发放。 粮食收购与购买其他产品有着明显的不同,除纳入江苏省粮食局信用体系监测名单内的1893家大中型粮食企业外,从实践中看,大部分农户在出售粮食时往往更喜欢“一手卖出粮食、一手拿到现金”。 因此,秋收季节充足的现金在手,对各地深入村庄、与农户直接打交道的收粮大户特别关键。 “考虑到粮食收购行业资金占用较大、回款周期相对较短等实际因素,我们就以新阳光信贷为抓手,以惠农E贷为拳头产品,用2天时间为一位收粮大户办理了100万元、期限3年的可循环贷款。”盐城市建湖县农商银行上冈镇营业网点的周经理告诉记者,“这样可以确保收粮大户手中有充足的现金。”在9月中旬之前,该县各金融机构就完成了对全域4234户种养殖大户、875家经济合作社的送贷上门。 发言人表示,一方面,各金融机构的基层经理都主动登门拜访提供服务,防止收粮大户对网络电子方式操作不熟悉;另一方面,指导各金融机构落实优惠政策,对客户在准入条件、贷款方式、利率定价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支持政策,同时针对小微企业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在LPR利率下最高可享受80BP利率优惠。实践中,为获得更多的客户,有的金融机构对申请“新农贷”的首贷户,利率更是降低110个BP。 而对于非现金收购部分,根据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苏金发〔2023〕1号)精神,监管机构推动与金融机构、粮食购销企业签署《粮食收购资金闭环运营协议书》,明确在粮食收购资金结算方面的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粮食收购资金闭环运营模式,构建粮食收购资金“铁三角”,在收购期间执行“7*24”服务,确保资金结算安全、高效,确保农民售粮款实现“秒到账”。(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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