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雨花(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常州大学理论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近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是我国社会法治秩序有效运行的规范基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显著优越性。踏上新征程,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中感悟宪法的重要性。回顾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总结好、运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的思想理论成果。
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宪法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作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党的领导在我国宪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宪法权威和尊严能不能维护好、宪法完善和发展能不能深入推进,最关键的是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法治建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党和人民、党和宪法之间的关系,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
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形式。发挥好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努力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重点在于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把纸上的法律转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从设立国家宪法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的宣传普及活动,如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大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诵读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宪法的研讨会等;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再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完善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的审查机制、明确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律规章和司法解释等。近年来,我国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实践推动,深入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人民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优势和功效,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强有力保障。(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