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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五起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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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记者获悉,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中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着力监督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尉氏县两湖街道小东门社区三组原组长褚凯非法侵吞村集体房租款。2017年至2023年,褚凯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村集体门面房租金过程中,侵吞组集体租金150.2万元。褚凯非中共党员,2024年5月,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虞城县张集镇林堂村原党支部书记史世杰非法侵占集体资产。2016年12月以来,史世杰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村集体房屋以8万元价格抵给该村村民,其中6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借款。史世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南北街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喜彬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2019年,陈喜彬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危桥维修工程中,采用虚增工程造价、制作虚假报账手续等方式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15.72万元。陈喜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陈喜彬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街道办事处中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出纳司马含笑非法挪用集体资金。司马含笑利用职务便利,于2022年3月挪用集体资金5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23年12月挪用中沟社区门面房租金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使用。2024年4月,司马含笑被开除党籍,违法挪用资金予以返还,其涉嫌犯罪问题转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舞阳县章化镇前古城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广卫违反“三资”管理规定、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2015年至2023年,张广卫利用职务便利,未履行报账程序,坐收坐支,未将前古城村共计32.3万余元集体资金上交章化镇财政所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也未向群众公开公示,且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5.3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2024年5月,张广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村(社区)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意义重大。上述5起发生在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有的涉及违规挪用、侵吞集体资金等问题,有的涉及虚增工程造价、虚假报账等问题。这些“蝇贪蚁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啃食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统一领导,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处置、经济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拿出过硬措施系统施治、补短强弱,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坚决守住村(社区)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村(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整治专项监督的部署要求,督促同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扛牢主体责任,紧盯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不放,严肃查处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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