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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三重内涵及其政治经济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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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6: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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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事实,城乡二元结构意味着不同部门存在劳动生产率落差,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在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经历了从城乡之间对立割裂,到城乡之间商品要素快速流动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表现为标度产值结构变迁的工业化,以及标度就业/人口结构变迁的城市化,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正是这些结构转变的主要驱动力量。由此出发,探究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发生机理、主要类型、经济效应及未来趋向,就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值得强调的是,理解城乡之间的结构对立可依据产业、空间、身份等不同视角,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相应也具有非农业化(产业视角)、非农村化(空间视角)、非农民化(身份视角)三重内涵。对于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进程的中国而言,关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不同内涵,以及这些内涵的相互关系,是重要且必要的。中国的体制转型背景暗示着:不能依据已有理论或发达国家的经验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三重内涵假定为齐头并进、同步完成的过程。立足于上述考虑,本文试图在辨析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三重内涵的基础上,揭示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不同内涵所形成的独特结构特征,进而从政治经济学视角阐释这种结构特征的成因及改进方向,以期对中国城乡关系问题提出本土化解释及相应的政策启示。
  一、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产业—空间—身份的三重内涵
  发展经济学是研究特定国家从欠发达状态走向发达状态的经济规律,其中的二元结构理论敏锐地捕捉到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结构问题:城乡两部门因要素禀赋差异而存在劳动生产率落差。依据这种观察,无论是基于古典主义的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模型、还是基于新古典主义的乔根森模型和托达罗模型,均强调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对二元结构转化具有关键作用。这些模型提出:农村劳动力在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及工资水平均低于城市,市场信号会导致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再配置,这种再配置过程是一个非农产业占比持续提高(工业化),以及城市人口占比不断攀升(城市化)的过程。导源于城乡要素的配置优化效应,上述非农化过程对微观主体意味着收入水平提高,对宏观经济意味着产出总量增长,对二元结构则意味着城乡劳动生产率收敛。按照上述理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是实现经济总量增长和结构转化的基本动力,这对于理解发展中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逻辑具有启发意义。值得强调的是,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能够产生连锁反应,即农村劳动力脱离农业这个产业进入工商业,脱离农村这个地理空间进入城市,脱离农民这个身份标记成为市民身份。发展经济学理论隐含地假定城乡之间存在完备的要素市场,农村与农业、城市与工商业之间存在严格对应关系,且城乡居民不存在因社会保障配置落差而出现的身份差别,这意味着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在产业、空间、身份三方面的转变是同步的,非农化意味着一次性地完成非农业化、非农村化和非农民化。
  作为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城乡间的二元结构对立,推动二元结构转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面临的重大课题。以1978年为分界点,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二元结构转化经历了两个存在显著差别的阶段。1978年之前,为了在资本短缺的禀赋条件下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我国实施了以政府指令、高度集权为基本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城乡间因计划经济体制而处于对立和割裂状态,城乡间的商品和要素流动服务于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城乡间的商品和要素市场微乎其微,微观主体基于市场信号的商品和要素流动近乎停滞。1952—1977年尽管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使我国第二三产业产值占比从49.51%提高到71.01%,但城镇就业人数占比仅从16.46%增至25.49%,城镇人口占比仅从12.46%增至17.55%,农村劳动力主要在农村中的农业部门就业,其非农化因经济体制因素而受到严重制约。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扩展微观主体、发育市场机制等方式推动市场化改革,在这一背景下,城乡二元结构转化也进入快速推进阶段。特别是,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激活了城乡间的商品和要素流动,1978—2019年我国第二三产业产值占比从72.31%增至92.89%,城镇就业人数占比从29.48%增至73.89%,城镇人口占比从17.92%增至60.60%。改革开放以来就业和人口视角的城市化率年均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演变轨迹及其效应是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速度和范围都得到了快速发展,据此,文献集中探究了1978年以来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相关文献的研究显示: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变化的一个突出现象,它和一万多年前发生的农业化转型是同等重要的两次人类历史事件。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是农村和农民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是1970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对不同阶段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17%以上。1991—201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使劳动力利用效率年平均提升30.7%,使总劳动生产率年平均提升23.9%,使GDP年增长率平均提升近1.6个百分点。程名望等利用1978—2015年我国省份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其结果显示:农村劳动力转移对非农业部门产出贡献率和社会总产出贡献率分别为11.64%和10.21%。胡景北认为农业劳动力转移不但影响农业和非农业部门各自的产出,还会影响整体经济的产出,农业劳动力转移对1978年以来的中国经济影响远远大于失业的影响。尹志超等研究发现,中国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转移显著提高了家庭储蓄率,并明显降低了贫困发生率,对农村减贫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这容易达成理论共识。问题在于,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是一个涉及农村劳动力在产业、空间、身份等方面系统化转型的问题,探究这一问题不仅要回答农村劳动力是否发生了非农化,而且要回答发生了什么类型的非农化,以及为何会发生这样的非农化。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涉及城乡间的异质性,而这种异质性可以从产业、空间、居民(或身份)视角来理解,其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总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及地理空间中从事某种产业并获得收益,其非农化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力工作、生活涉及的这些复杂因素。特别是在既有的农村研究领域,乡村基本上被化约为一个没有空间差异的抽象概念,乡村与城市的关系也蜕变为一种缺乏空间差异的抽象关系。万海远等认为我国城乡户籍存在着事实上的制度性歧视,且现阶段中国流动人口总体的市民化水平很低,这意味着从空间、身份等多种视角理解城乡关系是重要的。从产业、空间、身份这三个视角出发,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具有如下三重内涵:第一,非农业化(产业视角),即农村劳动力主要从事植物栽培业、动物饲养业等传统农业,所谓非农业化是指劳动力脱离这些传统农业,逐步进入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第二,非农村化(空间视角),即城市相对于农村的人口密度更大,其在空间维度具有人口集聚效应及工商业集聚等特征。城市集聚利益不仅表现为劳动就业市场的规模报酬递增,还表现为生活消费市场特别是服务消费市场的规模成本显著递减和服务消费的多样化。所谓非农村化是指农村劳动力脱离农村,逐步进入到地理空间特征显著区别于农村的城市。第三,非农民化(身份视角),即相对于农村居民,城市劳动力(人口)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具有比较优势。特别是,城乡居民如在获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资源等方面存在制度差别,则城乡居民就具有不同的“身份”。所谓非农民化是指农村劳动力(人口)脱离了处于相对不利状态的农民身份,并在城市获得了具有较高社会福利特性的市民身份。
  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三重内涵并不必然是一个自然的、同步的过程,即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并不必然等同或一次完成。除非特定经济体存在完备的要素市场,农村和农业、城市和非农产业之间严格对应,且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资源配置完全均等。
  农村劳动力转移导源于农村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落后于工商产业,这种收益比较将首先导致非农业化,即农村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更高生产率的工商产业。这种非农业化现象如果发生在农村内部,则为本地非农业化;如果发生在城乡之间,即出现了异地非农业化,而异地非农业化即意味着农村劳动力的非农村化(或城市化)。可见,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不等同于城市化,农村内部的劳动力再配置能够实现非农业化,但不能导致非农村化或城市化,非农村化或城市化仅发生在农村劳动力的城乡之间再配置,只有在这种情形下,产业视角的非农业化和空间视角的非农村化才是同步的。一旦发生农村劳动力的空间转移或非农村化,则又存在两种情形:如果城乡居民确实存在身份差别,但这种劳动力再配置仅是农民职业和空间的转变,并不伴随着农民身份的转化,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仍是农民,身份没有发生转化,则这些进入城市的劳动力(人口)就表现为常住人口城市化。如果社会保障资源均等配置导致城乡居民不具有身份差别,或有身份差别但农村劳动力(人口)进入城市随即完成了身份转化,则这些进入城市的劳动力(人口)就体现为户籍人口城市化,只有在这种情形下,空间视角的非农村化和身份视角的非农民化才是同步的。显然,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之间存在着内涵依次变小、条件依次变严的关系,这三者将影响城乡之间的要素组合方式和福利配置结构,其最终指向是实现城乡劳动生产率的趋同,以及与此关联的城乡经济社会水平的收敛,这种收敛态势将决定发展中国家二元结构的转化进程。
   二、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三重内涵的结构特征
  从产业、空间、人口等视角看,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存在着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三种内涵。在中国这样正处在体制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大国,这三重内涵的转化进程和方式可能存在差别,由此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表现为一个连续的、不同内涵相互影响和交错进行的结构化过程。关注非农化的结构特征也就变得至关重要,它相对于“非农化”这个笼统概念更能准确揭示我国城乡关系变迁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产值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均发生了深刻转变。在产值和就业结构方面,1978—2019年产值非农业化率——即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比重从72.31%提高至92.89%,2019年第一产业产值占比已降至7%左右。1978—2018年就业非农化率——即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29.48%提高至73.89%,2018年第一产业就业占比降至26%左右。这种变动趋势反映出两个特征事实:第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伴随着非农产业产值和就业占比的增长,以及农业产值和就业的“小部门化”,相对于产值占比,第二三产业的就业占比增速更快。我国已经从第一产业就业占主体的低收入国家转变为第二三产业就业为主体的中上等收入国家;第二,考察期内产值非农化率高于就业非农业化率,即第二三产业的产值占比高于就业占比,而第一产业的产值占比低于就业占比。换言之,第一产业以较大份额的劳动力投入生产了较小份额的国民收入,其劳动生产率低于第二三产业。这种劳动生产率落差引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农村劳动力呈现出非农业化的趋势。然而,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并不同步导致非农村化、非农民化,可基于就业非农业化、就业城市化、常住人口城市化和户籍人口城市化的关系来论述非农化三重内涵之间存在的结构特征:
  (一)就业非农业化和就业城市化之间的结构特征
  就业非农业化即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它描述了农村劳动力脱离第一产业进入第二三产业的程度。就业城市化即农村劳动力非农村化,它刻画了农村劳动力脱离农村而进入城市的程度。农村除了第一产业之外还存在第二三产业,而城市只有第二三产业,因此,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可以发生在农村内部的不同产业,也可以发生在城乡之间的不同产业,这就导致就业非农业化和就业城市化、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和非农村化的差别。1978—2018年我国就业非农业化率从29.48%提高至73.89%,1978—2019年就业城市化率则从23.69%提高至55.96%。整个考察期内,就业非农业化率始终高于就业城市化率,可见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同时在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进行。依据两个指标的关系可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83年,就业非农业化率从29.48%增至32.92%,就业城市化率从23.69%增至25.30%,两者差距大致处于6~8个百分点。此阶段就业非农业化率大致等于就业城市化率,均处在相对较低水平且差距不大,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非农化正处在启动酝酿阶段。第二阶段是1984—1996年,就业非农业化率从35.92%增至49.50%,就业城市化率从25.37%增至28.89%,前者增速远大于后者,两者落差也从10.58个百分点扩大至20.61个百分点。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农村劳动力除从事第一产业之外,部分劳动力流向农村内部的第二三产业,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首先不是在城乡间进行流转,而是农村内部产业间的再配置。第三阶段是1997年至今,1997—2018年就业非农业化率从50.10%增至73.89%,就业城市化率则从29.76%增至55.96%,两者的落差从20.33个百分点降至17.93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城市化在加速推进,其增速超过了就业非农业化率,可见这个阶段农村劳动力的非农业化主要发生在城乡之间。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是在农村内部、城乡之间两个方向展开的,且经历了从开始启动,到农村内部主导,再到城乡之间主导的演变过程。
  (二)就业城市化和常住人口城市化之间的结构特征
  就业城市化揭示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地从乡到城的空间变化,常住人口城市化刻画了某个年度的城市中,工作居住超过6个月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从工作居住维度反映了城乡间的人口结构。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伴随着就业城市化率和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的提高,但这两者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并不相同,其相互关系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88年,就业城市化率从23.69%增至26.26%,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17.92%增至25.81%,前者高于后者且落差呈缩小态势。这说明此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如果进城务工,其在城市的工作居住也具有短期特征,即不能满足超过6个月这个城市常住人口的统计条件,其对就业城市化率的贡献大于对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的贡献。第二阶段是1989—1994年,就业城市化率从26.01%增至27.65%,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26.21%增至28.51%,后者开始大于前者,但两者的落差在1个百分点之内。可见,就业城市化率基本等于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农村劳动力如果进城务工,往往以单人、而不是携家带口进城的方式进行,且在城市的时间逐渐延长,并开始进入超过6个月这个城市常住人口的统计范围。第三个阶段是1995年至今,1995—2019年就业城市化率从27.97%增至57.11%,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则从29.04%增至60.60%,后者始终高于前者,且两者落差超过1个百分点。此阶段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工作居住时间延长,且携家进城的情形增强,以致农村进城的人口数超过进城的劳动力数。概言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村化是渐进的,它经历了从劳动力单人进城且进城期限较短,到劳动力单人进城但进城期限延长,再到劳动力携家进城增多且进城期限延长的演变过程。
  (三)常住人口城市化和户籍人口城市化之间的结构特征
  常住人口城市化从工作居住维度揭示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村化,但这一视角并未考虑城乡居民的“身份”特征,只有农民“身份”伴随着非农村化转化为市民,则劳动力非农化中的非农民化才能真正完成。就此而言,探究常住人口城市化和户籍人口城市化的关系就非常重要,其中,户籍人口城市化揭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身份变化,即以户籍所标度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资源获取落差的变化程度。1980年以来我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始终高于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农村劳动力可在城乡之间完成产业(非农业化)和空间转化(非农村化),但难以顺利完成身份转化(非农民化),这始终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一个基本状态。从这两个指标的关系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也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1995年,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19.39%增至29.04%,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从16.64%增至23.83%,两者的落差保持在5个百分点以内,可见农村劳动力进城基本可完成身份转化,这种转化主要是通过考学、参军等方式完成的。第二阶段是1996—2014年,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30.48%增至54.77%,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从24.37%增至36.63%,前者的增速远超过后者,两者落差从6个百分点增至18个百分点。此阶段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从而快速推高了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但这些劳动力难以获得城市户籍,从而未能同步推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第三阶段是2015年至今,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56.10%增至60.60%,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从39.90%增至44.38%,两者的增速大致同步,落差基本稳定在16个百分点左右,相对于2014年的落差有所下降。这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非农村化和非农民化是存在落差的两个过程,两者的落差经历了一个相对较小—持续扩大—相对稳定的转变过程。
  三、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结构特征的政治经济学阐释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我国农村劳动力呈现出大规模非农化流转的态势。这种非农化具有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三重内涵。三重内涵的非农化程度随着时间推移均有所提高,并且相互间存在结构特征。在时点层面,任一年份的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程度依次递减,农村劳动力的职业转化并不必然伴随着空间和身份转化,三重内涵存在非均齐、不同步的显著特征。在时序层面,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都不是线性发展的,非农业化经历了从开始启动到农村内部主导再到城乡之间主导的演变过程。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才主要采用了城乡间流转的方式,“农民工”也是在这种背景下才成为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的主体力量。非农村化则经历了从劳动力短期单人进城到劳动力长期单人进城再到劳动力长期携家进城的演变过程。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农村劳动力进城后的工作居住时间逐渐延长,携家带口进城的情形增多。非农民化是非农化三重内涵中最滞后的部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和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之间的缺口持续拉大,农村劳动力的非农民化程度长期、显著低于非农村化,直至近年来这两者的落差才趋于稳定。显然,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是一个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彼此关联但不均齐的复杂过程,不能将三种内涵简单地视为同步开展的一次过程,理解城乡关系问题必须关注这种结构和异质性特征。
  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结构特征,应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进行解释。1978年以来,我国推动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进程意味着产权、交易、政府经济职能等一系列制度元素的系统变迁。中国的转型实践,与发展中国家所讨论的常规的结构转变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差别,就是体制因素的存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总是在特定制度条件下基于改善自身利益这个目标而进行的,转型中的经济体制必然会通过影响微观主体行为而对非农化过程产生影响。由此,理解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必须引入经济制度变迁,立足于更宽泛的社会结构背景中进行思考和阐释。1978年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涉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影响程度之深,在我国发展史、甚至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罕见的。从制度影响经济发展的逻辑看,我国1978年以来的体制改革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体制改革以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为基本趋势。伴随着时间推移,企业和微观主体取代各级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力量,市场机制也取代指令性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工具。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使政府的经济管制范围收缩,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自主权扩大,包括农民在内的微观主体可依据市场信号自发配置生产要素。第二,体制改革具有典型的渐进式推进特征。作为一个人口和地理规模举世罕见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体制改革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保持经济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对大国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基于此,我国的体制改革采取了渐进式推进策略,从农村到城市、从增量到存量、从局部试点到推广扩散、从实体经济到金融体系、从经济领域到社会领域等都是渐进式改革的具体表现。这种策略试图通过选择合适的切入点来实现不同领域的链式反应和跨期平衡,以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平稳等多重目标的实现。第三,体制改革与经济绩效之间存在双向影响关系。1978年以来,中国通过对内市场化体制改革和对外融入世界来推动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对体制转型并不是单纯的适应,发展成果反过来为深化改革提供了经验支持和物质基础,实践面临的新问题则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内在需求。1978年以来,导源于体制改革和发展绩效的互动关系,我国对政府—市场关系的理论认识和政策表述不断深化,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市场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种表述变化体现的是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之间的交互推动关系,也暗示着体制改革是一个伴随着发展而连续进行的过程。
  基于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这个特定背景,可以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以及非农化三重内涵的结构特征做出阐释,这种阐释的核心是体制变迁及其渐进式的变迁策略,在根本上形成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及其结构特征。1978年之前,我国的城乡关系总体上服务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进而在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人民公社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和户籍制度,而户籍制度具有管制就业和差别化分配公共产品的重要功能。这些制度使我国在初始条件极度不利的条件下形成了独立工业体系,但依靠国家力量推进的工业化却伴随着经济低效率,农村居民只能在农村的第一产业从事集体劳动,其在产业、城乡、地区之间自主配置劳动力存在着制度约束。1978年我国开启了市场化导向的体制改革,改革的主要表现是政府向企业、居民及地方政府放权让利,逐步扩大微观主体的经济自主权,使其能够依据市场信号自发地开展商品交易和要素流动。特别是,人民公社制转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在普遍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有制度条件依据经济收益比较开展非农化流动。值得强调的是,在渐进式改革的背景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变迁早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企业改革,而改革初期城市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的工作机会也极为有限。这样农村劳动力就首先流向农村内部的非农业领域,其在改革开放初期大规模流向城市仍缺少制度支持。改革开放初期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或者乡村工业化就自然成为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业化的主要去向,根据CEIC提供的数据,1978—1996年我国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从0.28亿人快速增长至1.35亿人。在这一时段,农村劳动力非农化集中表现为农村内部的非农业化,而非农村化和非农民化的进程极为缓慢。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渐进式的体制改革开始出现了重心转移和范围拓展。户籍制度的就业管制功能开始松动,农村劳动力可以更自由地进城务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主体地位的格局开始改变,城市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快速发展,这为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提供了需求拉动力;1994年开启的财政分权化改革激发了地方政府间的经济竞争,地方政府有动力通过吸引资本和劳动,在城市完成要素对接进而推动本地经济增长。在这些制度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化除了采用本地转移之外,越来越倚重一种新的实现方式:即从农村流向城市,在城市工商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同时完成产业和空间转化。这样农村劳动力非农村化,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人口城市化就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农民工、特别是离开户籍乡镇的外出农民工数量快速增长,2003—2019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从1.14亿人增至1.74亿人。此外,外出农民工的城乡空间转移往往面临着更高的交易成本,为了对冲这种成本,农村劳动力有动机延长在城市工作居住的时间,并采用携家带口方式进入城市,这就导致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劳动力非农村化、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的快速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制改革的渐进特征不仅导致了时序意义上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演变,而且导致了时点意义上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的依次递减。1978年以来,我国首先放活了城乡间的商品和要素流动,使农村劳动力通过非农业化获得相对于农业更高的经济收益,但二元社会结构转化滞后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化,城乡居民始终存在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配置的制度差别。进入21世纪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迄今为止城乡以户籍为载体的基本社会保障资源供给仍有落差。从放活商品和要素流动以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再到加快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以改变二元社会结构,都体现出体制改革的渐进特征。然而,这种渐进特征对非农化产生了三种作用:第一,城乡事实上仍存在公共产品配置的制度差别,因此城乡居民的“身份”标识功能依然是突出的。当进城务工农民无法完成身份转化,获得与市民对等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权利时,“农民工”这个标度职业转化—身份转化不同步的概念就随之出现,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和户籍人口城市化率的差距也就不难理解,而农村劳动力非市民化也在很长时期内显著低于非农村化。第二,由于存在着身份转化困难,因此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目标是获取经济收益,而不是谋求身份转变。伴随这种经济导向的劳动力再配置,农民往往策略性地安排劳动力,劳动力中人力资本含量最高的选择外出进城务工,居中的劳动力在本地非农产业务工,最低的劳动力则从事传统农业。这意味着农村因存在非农产业而使非农业化区别于非农村化,且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结构与产业、空间配置对应起来。第三,农村劳动力可以流入城市就业,但难以获得与市民对等的社会保障资源,这反过来强化了农民对农业和土地的依赖。尽管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不再主要利用土地来获得经济报酬,工资性收入已经取代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农村土地为农民进城工作生活提供了“退出机制”和“风险担保机制”,其现阶段对农民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对单个农村劳动力而言,其非农村化不是一次性进入城市,而是与农业农村关联的、存在反复的不确定过程。由此出发,农民不管在农村内部、还是在城乡之间进行劳动力再配置,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资格权有很强依赖,这对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及城市资本进入产生了阻力。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背景下,农村劳动生产率相对于非农产业的改善迟缓,这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及非农化进程中的结构特征。
  四、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发展趋势及政策取向
  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对这些国家具有推动总量增长和结构转化的双重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这种非农化提高了产业间和城乡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成为推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一个动力。然而,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存在显著的结构特征,非农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存在依次递减关系。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三种内涵的结构特征,与中国渐进的市场化体制改革紧密相关,因此应放在政治经济学框架中进行解释。在市场化导向的体制转型背景下,农民成为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他们可依据市场信号在产业间、城乡间进行劳动力再配置。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差距促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以获得相对于传统农业更高的经济收益,这是一个经济增长和城乡对立关系改变的过程。然而,我国的体制改革具有渐进特征,其结果是农村劳动力首先在农村内部进行非农业化,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则在城乡之间大规模非农业化(即非农村化),但二元社会结构和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滞后,导致非农村化并未同步伴随着非农民化,常住人口城市化率显著高于户籍人口城市化率。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及其结构特征在本质上是制度变迁的产物,是渐进式体制改革在城乡关系领域产生的结果。
  从长期发展的逻辑看,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绩效存在着交互作用关系。我国的经济改革推动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由此产生了总量增长和结构转化效应,这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推动力。1978年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增长“奇迹”,当前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冲刺的阶段。伴随着总量的持续增长,我国针对经济发展也形成了一系列经验总结和规律认识,如,推动经济发展必须超越政府—市场两分框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靠政府和市场的相互嵌入和促进实现发展目标;推动经济发展必须依据变动的理念和条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推动体制机制、政策举措的动态调整,以此实现逐次层递、更为高远的目标。这些为我国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改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提供了坚实基础。从另一角度看,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结构特征特别是非农村化和非农民化的落差,不仅固化了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户籍人口存在着的权利差异,而且阻滞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向非农产业的持续收敛,城乡关系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仍然突出。这倒逼我国在经济发展新阶段,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来持续推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当前,我国改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既有支持条件,也有急迫需求。依托体制改革深化这个制度条件,未来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很可能呈现如下趋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仍会发生,但它与城市要素流入农村同时发生;城乡户籍的身份标识功能渐趋下降,农村劳动力非农村化与非农民化的落差不断缩小;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内部的非农业化有更大空间,这种非农业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紧密关联;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步减弱,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特征趋于增强,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呈现持续收敛态势。
  我国要改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过程,促使非农村化和非农民化差距缩小,农业和非农业劳动生产率逐步收敛,这意味着城乡进入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它相对于此前格局是新结构,这种新结构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实现机制。由此,可以提出我国改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相应理论和政策含义:第一,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具有非产业化、非农村化、非农民化三个内涵,且这三者的转化进程并不相同,应该重视非农化这个笼统表述背后的结构特征。我国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是契合于本土化实践的独特演变过程,应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来阐释非农化问题,这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个案例。第二,我国必须从全面深化改革视角来改进非农化进程。当务之急是将破解二元社会结构放置在关键位置,逐渐剥离城乡居民的“身份”属性,依靠二元社会结构转化推动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走向纵深。为此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超大城市应增强承载力并为进城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其余城市则应进一步放开农民的进城落户门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快农民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使农民获得更多普惠性的社会保障资源,以消除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及城市融入退出功能。这样农村劳动力的跨产业、跨地区、跨城乡流动才更充分,其在农村内部才可能基于要素配置方式变动而非农业化,流入城市才可能消除与城市户籍人口间的市场分割。第三,从长期看,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导源于产业劳动生产率落差,其转移应能逐步消除生产率落差,进而导致城乡劳动、土地、资本、信息、技术等的双向流动。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提高了农民收入,但并未显著改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劣势。我国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应关注户籍制度与农地制度、金融制度等的关联关系,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加快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的社会化配置。同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降低农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通过农地政策调整激励农村产业融合,引导资本有序进入农村并推动农村非农业化,进而形成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更高效配置,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乡关系提供更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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