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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茂初(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对我国而言,要做好当前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就必须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在推动复工复产、补齐民生短板、转换发展动能、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更大努力,持续挖掘和拓展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认为,经过“后抗疫时期”这一特殊时期的洗礼,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就应及时把握这些新机遇,将疫情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变化转化为产业企业创新路径、通过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去寻求经济增长新动力、通过振兴乡村经济挖掘经济增长新潜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推动中国经济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后抗疫时期” 的经济活动主要有哪些典型特点?
1、为迅速复苏因疫情带来的特殊“经济衰退”,势必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需求扩张政策、对特定人群实施必要的消费刺激政策;
2、在抗疫期间,因应抗疫举措而形成的各种新的消费需求、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新的生产生活平台以及新的市场组织方式,各种新需求新方式“倒逼”出来的各种创新,为经济增长带来机遇;
3、疫情蔓延和抗疫期间,也发现了医疗健康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等领域,存在诸多的短板,需要在“后抗疫时期”,有序地完成“补短板”工作。
如何有效激发“后抗疫时期”的经济增长潜能?
1、采取必要刺激政策促进经济运行秩序恢复。不仅要以“刺激政策+政府精准疏导+市场机制”来促进经济运行秩序尽快恢复,还要以创新为动力,将抗疫期间形成的新型生产生活方式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中国产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先行优势,稳定全球经济并带动其复苏;
2、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并与国民经济协同发展。要以社会事业补短板作为“刺激政策”着力点,带动关联产业和整体经济回暖,并将“强化社会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动能;
3、着力推动乡村经济振兴。亟需将脱贫攻坚战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创新转化为振兴乡村经济的发展动力,还应协同推进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需求和乡村居民收入增长,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未来的一段发展时期,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重大冲击之后,如何认识经济形势?
首先,从宏观层面和较长期的视角来看,原本存在的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新增长动力尚未形成、国际经贸活动受到“逆全球化”思潮和政策影响、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不断累积等矛盾和问题,将更为凸显;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已不可避免,不确定性风险因疫情危机而被短暂掩盖但并未消除,国际间的投资贸易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国际间因应全球性疫情未能及时有效地形成协同合作关系,也意味着全球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治理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
其次,从中观和中期的视角来看,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抗疫过后刺激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迅速恢复的措施实施,“以投资带动增长”的方式可能有所回头,或许也是特殊时期的必要选择,但政策部门应提前对此有所抑制约束,尤其要防范那些过剩产能和高污染产能借机复活,之在较短时间内尽快回归到高质量增长的路径之上。因此,为高质量发展而确定的五大发展新理念还必须坚持且进一步深化。“十四五”时期,惟有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维护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更加关联性地集成考量,才能从中谋求新的发展动力;
从微观层面和短期视角来看,以适当的刺激政策,推动因疫情导致停滞半停滞的经济活动迅速恢复。通过必要的政府引导、疏导、干预使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中的断点或瓶颈尽快得以恢复顺畅;进而使最终品市场、中间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等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通过市场信号带动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在产业链得以修复、市场机制得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再经由合理路径促进经济增长。也就是说,促使市场机制尽快得以修复是第一目标,发掘增长潜力促进经济增长是第二目标。
本文仅就采取必要刺激政策促进经济运行秩序恢复,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并与国民经济协同发展,着力推动乡村经济振兴等问题展开分析。
“后抗疫时期”,将疫情带来的经济之“危”转化为新增长之“机”
2020年上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以及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各种举措,对消费需求、生产、对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直接间接影响,对就业、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及其关联领域,对国际投资贸易体系的运行,对产业上下游关联以及产业结构,对企业经营活动及其正常秩序(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非必需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库存、储备、物流、交通运输等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和时序被严重打乱,甚至被破坏。
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之后,各级政府和各层级经济主体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推动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市,使疫情期间被打乱被破坏的经济秩序时序得以逐步恢复,使停摆的产业经济活动逐步复苏并带动关联性领域的复苏或恢复正常使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得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使各产业之间的关联性影响尽快得以弥平,使疫情在就业收入和基本生活方面带来最大影响的群体尽快摆脱生活困境。这一新的时期,权且称之为“后抗疫时期”,其经济活动的典型特点主要有:
一是为迅速复苏因疫情带来的特殊“经济衰退”,势必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需求扩张政策、对特定人群实施必要的消费刺激政策;
二是在抗疫期间,因应抗疫举措而形成的各种新的消费需求、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新的生产生活平台以及新的市场组织方式,各种新需求新方式“倒逼”出来的各种创新,为经济增长带来机遇;
三是疫情蔓延和抗疫期间,也发现了医疗健康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等领域,存在诸多的短板,需要在“后抗疫时期”,有序地完成“补短板”工作。这一“补短板”工作,既是“后抗疫期间”刺激经济回暖的重点领域,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均衡的协调发展举措。
以“刺激政策+政府精准疏导+市场机制”促进经济运行秩序尽快恢复。不期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导致国民经济体系的运受到重大影响,相当比例的产业企业经济活动处于停滞半停滞的状态 ,其产业链、贸易链、物流运输、消费供应链 ,很大程度上被中断、被堵塞。由于我国采取了强有力的抗击疫情措施 ,使得疫情在有限的时间内得以控制 ,恢复经济活动的工作迅速提上了日程。首先要对各种经济链条进行修复,而其修复需要经历较为艰难的一个过程,将各种经济链条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需要解决上下游关联产业、上下游供应企业、劳动力雇佣、资金流动性保障、市场需求和物流服务能力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只要其中一个断点、堵点不能恢复正常,全产业链不能联动恢复,那么其经济链条就无法顺畅运行,经济体系秩序就无法正常运转,市场经济机制也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面对这一情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
一是可以发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作用,在各层面出台相应的经济刺激政策,如,出台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简称“新基建”) ,以及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需求扩张政策,出台消费需求刺激进以带动相关产业正常运转的政策,出台就业促进及基本收入保障政策,出台重要产业的支持政策,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较为宽松的金融货币政策等。以较为强劲的刺激政策推动产业经济活动复苏的起步,并以刺激政策作为市场预期的良好信号带给整个经济体系各主体以复苏信心和复苏动能。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于区域内经济动进行有针对性引导、精准疏导和适度干预的作用,如,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各种纾困举措和关键节点的推动,包括:企业税收问题、流动性资金短缺问题、劳动力雇佣问题、中间产品的供应问题、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问题。地方政府可直接对接企业解决其困难,产业链上的每一个企业的经营困难都能够较好地得以解决的话,那么,整个产业链就可通过政府的精准疏导而得以顺畅运行。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信号,接续性地引导相关产业链条上的企业有序复苏,使得各类产业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有效运行并合理增长。
发挥中国产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先行优势,稳定全球经济并带动其复苏。此次疫情先期在中国爆发,导致中国经济第一个受到重大影响,好在中国采取了强有力的抗疫措施,使得疫情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得以控制,进而迅速进入复工复产复市的经济恢复阶段。而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从疫情爆发,到疫情控制,到复工复产复市,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由于这一客观上形成的时间差,使得中国产业企业经济活动率先恢复的先行优势已经形成。
中国经济各行各业应当充分发挥这一先行优势:
一是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弱化全球产业链断裂的风险,有效修复全球产业链的断点、堵点,并以中国产业企业的正常经济活动及其良好的预期,给全球经济以信心,使全球经济不至于因全球疫情蔓延而陷入不断探底的衰退之中;同时,也对全球抗疫期间必要生活品和医疗相关产品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保障。从两个方面,对全球经济起到一定的稳定预期、稳定信心作用。如同中国控制疫情的强有力措施,为全球抗疫争取时间窗口一样,也为全球经济的疫情冲击影响争取缓冲空间;
二是全球产业企业在一定比例上处于停滞半停滞状态所形成的“供给空挡”,也为中国产业企业的复苏提供了一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中国产业企业恢复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三是利用先行复苏这一时间“窗口”,尽快将疫情期间形成的新型需求产品和服务产业化,以期在全球相关领域内形成“先行创新”并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以创新为动力,将抗疫期间形成的新型生产生活方式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抗击疫情期间,在大多数人员处于物理空间隔离、交通阻隔的状态下,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工作方式、交流方式因之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倒逼”产生或发现了许多新形式的消费需求(新型产品需求、新型服务需求、新型消费满足方式、新型交易方式),也将若干产品和服务转化为了消费必需品;同时由于社会管理、社区管理方式的改变也形成了许多新的特殊产品需求;还“倒逼”产生了许多新的发明创造或创新思路。
因此,在经济运行秩序得以恢复之后,应当尽快将抗疫期间形成的各种创新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将抗疫期间形成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构想商品化、标准化、规模化 ,将新型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所需的产品、服务 、服务平台,进行商业化、产业化,并进一步推广扩大市场需求;
(2) 将抗疫期间形成的新型工作方式及其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平台(如远程交流、远程会议、居家办公、云上文化产业、云上教育产业等所需的各种设备和平台) ,进行优化设计并使之产业化,不断改进应用场景以推广扩大市场需求;
(3)将各种尚未成型的需求,通过技术创新尽快使之得以实现并推广应用;
(4)尽快将疫情期间探索形成的新型生产方式、经营方式,优化运用于产业经济活动之中,使之成为改进生产经营流程、提高效率的有效方式。
与此同时,由于抗疫期间形成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现了既有经济方式中需要改进的问题,由此也将带来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变。所以,在新的发展时期,还应适时地主动推进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
(1)适应医疗卫生健康相关产业的需求扩张和需求结构调整;
(2)适应应急管理相关产业的需求扩张和需求结构调整,如各类储备物质的增加及其结构的变化;
(3)从抗击疫情中发现的各种设施改造需求,如适应卫生健康标准提高(通风条件、人员间隔距离、人流限额等) 而对建筑物通风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人流密集场所都必然提出改造需求,这些改造需求也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4)抗击疫情中形成的工作方式,可能使得各类人群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由刚性约束转变为弹性约束,由此可能带来因时间自由带来的消费服务需求。如,弹性工作时间带来的休闲、旅游等消费需求由特定时间段变为全时间段;
(5)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形成新的产品、服务,必然对传统的产品、服务形成替代关系,因此,做好相关新旧产业、产能的更替,也是新时期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合理把握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并有效地推进,就能够从中发现并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协同推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之中,包含了诸多社会发展领域的目标。加之,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凸显了我国社会事业领域(以医疗卫生事业为典型代表)存在诸多方面的短板或瓶颈,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以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为典型代表)存在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反映出我国社会事业发展整体上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产业的高速发展相比明显存在滞后特征。因此,未来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规划”时期,应当突出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强化社会事业适应中高收入发达阶段及新技术飞速发展状态与时俱进的发展。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短期内可以通过强化社会事业“补短板”作为刺激经济回暖的重要手段,中长期内可以从强化社会事业发展中寻求经济增长新动能和产业企业创新路径。
以社会事业补短板作为“刺激政策”着力点,带动关联产业和整体经济回暖。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和产业经济活动带来巨大冲击,客观上造成了一次波及面极广、影响极大的经济危机,要想尽快使经济复苏并走上正常运行与发展道路,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必须从财政、金融等各领域,出台经济刺激政策。而通常的经济刺激政策,往往着眼于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应对此次因疫情触发的经济刺激政策,则不仅可以在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着力,还可以在“新基建”方面着力,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那就是社会事业的“补短板”。
也就是说,此次经济刺激政策的投资领域,应当将社会事业的“补短板”作为重要内容,社会事业“补短板”的专门投资,也同样能够起到投资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同样能够以投资建设带动关联产业和整体经济的复苏和增长。当然,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与社会事业“补短板”,也不是完全区分的,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也可以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基建”,能够为医疗卫生、应急管理、储备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可行的技术路径。
社会事业“补短板”的专门投资至少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各项社会事业相关的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与完善,关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与完善;
(2)各项社会事业相关的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源队伍的系统化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队伍的完善,特别是具有实战能力和实战经验的人才队伍与人力资源队伍的养成。不仅是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相关领域专业的组织管理人才与人力资源;
(3)与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相结合的各类社会事业系统的完善,如,应急管理系统,重要资源的储备与调配系统等。这些方面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其投资建设活动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保障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及其经济活动长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构建。
将“强化社会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动能。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落实和完成,我国即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 》。鉴于社会发展事业在新时代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应当将“社会发展”提升到与“国民经济发展”并重的地位,使之成为“十四五规划”更为重要的目标内容。
以往的“五年规划”,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国民经济的发展内容,社会发展相关内容往往处于相对偏弱的地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下,“社会发展”理应是国家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重要目标,应更明确具体地体现在作为国家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十四五规划”等中长期规划之中。“十四五规划”之中有关社会发展的内容,应包含以下方面:
(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社会发展的内容,应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
(2)对照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也应明确其基础设施地位,并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中,也应像过去高度重视现代交通、能源及能源储备、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那样,去构建和完善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
(3)对比国际上进入中高收入发展阶段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应明确提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新技术发展水平、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着力弥补其滞后性的社会发展指标;
(4)以往的“五年规划”,更多注重的是硬件建设指标、规模指标和发展水平指标(人均指标),较少提出具体的功能性目标、软环境目标;较多注重“产能”的形成,较少关注“产能”形成后能否顺利转化为民众福祉的条件;较多关注增量性发展,较少关注夯实基础的方面。因此,“十四五规划”中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应针对上述问题加以强化和改进;
(5)以往的“五年规划”,关于社会发展的规划,更多是从宏观层面提出规划目标,对于微观层面和时序层面如何落实缺乏具体的规划目标和举措。因此,“十四五规划”中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制定,应强化微观层面的具体目标和具体的推进举措。
强化上述各方面的社会发展,并不是要弱化国民经济发展,而是要从“强化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目标中,去寻求更多的经济增长新动能和产业企业创新路径,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以决胜脱贫攻坚战为新起点,振兴乡村经济,挖掘经济增长新潜力
新的发展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是全面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抗疫期间和抗疫之后,更加凸显了农业和农村稳定在国家稳定发展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在全球疫情蔓延期间,更加凸显了保障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意义。然而,要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就必须保障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惟其如此,他们才有动力去努力完成这一目标。而作为粮食等农产品必需品的消费者,在享受了粮食安全利益的同时,也理所应当为之付出合理的价格(既包括国家的合理补贴和合理收购价格,也包括消费者承担合理的购买价格)。再者,在抗疫期间,也凸显了乡村居民就近就业、适当减少人口大规模流动的重要性。而要实现增加乡村就业岗位的目标,就需要大力振兴乡村经济,否则,乡村就业无从谈起。简言之,发展乡村经济以增加乡村就业水平、促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新发展时期全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抓手。
新时期,还要使得乡村振兴带来的经济活力,成为激发经济增长的一个新动力。未来发展中,在持续推动城镇化的同时,应当更加着力于振兴乡村经济,从中挖掘出经济增长的新潜力。如,将脱贫攻坚战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创新转化为振兴乡村经济的发展动力;再如,以城乡双向流动等作为着力点,为乡村经济增长寻求其发展动能。同时,抗疫期间,也显示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扩大内需方面、在传统交易方式加快转为线上交易方面、在较少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中间环节、在培育新型农业人力资本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也为乡村经济振兴提供了有利条件。
将脱贫攻坚战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创新转化为振兴乡村经济的发展动力。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年,在“脱贫攻坚”目标完成之后,自然而然地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发展阶段。而农村产业发展,则是其根本所在。一方面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使之成为振兴和发展乡村经济的牢靠基础;另一方面要从扶贫的有效方式中,创新发展出振兴乡村经济的城乡产业协同路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还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各种脱贫路径(产业帮扶路径、就业帮扶路径、销售帮扶路径、技能培训帮扶路径、公益岗位帮扶路径等)是否长期有效,能否相应地转化并推广为振兴乡村经济的有效手段;
(2)贫困者的获取稳定收入的短板因素(如,农产品销售、就业机会、资金、农业风险等),是否构建了长期有效的补足机制,能否成为乡村经济发展“补短板”的有效机制;
(3)通过乡村治理,与贫困相关的普遍性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空巢老人问题、农村辍学问题、政策养懒汉问题、易地搬迁之后的后续发展能力问题、“因病、因学、因灾、因债”致贫因素的遏止问题、“政府+集体+慈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构建,等等。这些也是阻碍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既要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也要有效阻隔相关因素的形成;
(4)农村集体经济财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能力) 、农村组织的治理能力是否稳步增强,是否使大多数村民支持并受益。乡村经济的振兴与发展,有赖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而公共品的提供又有赖于集体经济的能力;
(5)各乡村是否形成了一个或多个稳定的主导产业,是否形成了一个或多个正常运转的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村民+贫困户”等形式) ,并使大多数村民参与其中并受益。这些产业和产业组织的稳定性,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支柱。如果没有这些产业和产业组织,乡村经济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呈现出各种扶贫方式,卓有成效,如,产业扶贫、农业技术扶贫、订单帮扶和消费扶贫、电商扶贫、企业“一对一”帮扶、集体经济组织和共享式扶贫、金融信贷和农业保险扶贫、就业扶贫和职业教育培训扶贫等。这些方式,在改变乡村产业发展理念、营销方式和营销渠道、乡村产业组织形式、乡村产业与城市工商业的产业关联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探索作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未来阶段的乡村经济振兴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强化和优化这些帮扶方式,使之广泛推广、持续推进、持久维护,并逐步成为乡村产业经济活动的必备理念和非正式的制度,使之成为乡村产业发展壮大的有效路径,使得乡村产业经济活动的相关主体都能够从中寻求到利益点,以此作为预期收益的可信基础,带动乡村产业规模、乡村产业组织规模的蓬勃发展。
协同推进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需求和乡村居民收入增长,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未来阶段农村区域的两个发展方向,二者应协同推进,而不应有所偏废。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让尚不具备城镇化条件的乡村及其民众能够与城镇化同步受益。乡村社区和民众能否受益首先体现在公共服务方面,如,公共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乡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电信、环保等) ;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如,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城乡统筹。城镇化,不仅是为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也要让乡村居民享受到相应的社会化服务和非农化服务。在城乡公共投资一体化的目标下,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乡村饮用水、乡村垃圾处理、乡村生态保护等工程,乡村医疗、婴幼教育、养老等事业) ,既要为乡村民众带来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也要较多地使用当地劳力并为之提供长期就业岗位。
能否带动乡村消费需求增长,是能否促进乡村振兴的一个关键点。要改变乡村民众单向流向城镇的传统城镇化思维,在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制度变革下,城乡居民可自由选择居住地、自由流动,城乡双向流动应成为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路径之一。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城市居民因对于乡村生态环境、休闲式乡村活动、季节性休闲等需求,有“下乡返乡”意愿。只要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有所变革,那么“乡村庄园经济”就有其发展前途。如,外出多年的公职人员、企事业人员,退休后回乡居住,将其在大中城市的高价值房产转换为乡村相关投资,其预期效应极为可观。一大批回乡居住的人员,由此而带动各种服务需求,能够带动乡村新社区的服务产业发展,这是振兴乡村经济值得探索的一条路径。
要真正实现乡村经济振兴,还必须有效拓宽乡村居民增加收入的来源。如,乡村居民担负耕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共事业征地等社会责任应获得合理收益和转移支付,要通过构建与生产经营成本相适应的农产品价格机制,农民工工资包含劳动力培育成本和必要的社会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应从被征土地增益获益等方式来实现其合理收益。这些合理收益,有其逻辑基础。对于乡村居民来说,其坚守耕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其价值巨大,理应得到足额的合理补偿。如果没有相应的合理收益,有什么理由让乡村居民承担坚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如果没有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机制,那么,农产品的绿色无公害质量要求如何得以实现;如果农民工工资中不包含合理的劳动力培育成本和必要的社会保障,城乡工商业如何源源不断地获得高素质劳动力的供给;如果集体所有土地不能让集体及承包者获得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那么,土地就未能体现其作为生产要素的市场价值。所以,城乡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平等交换,彻底改变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城乡“剪刀差”,是促进乡村经济振兴的必要条件。
要实现乡村经济振兴,还可以通过可行的经济机制来推动。经济学理论表明:商品的“差别定价”有利于扩大需求。在可区分需求市场的情形下,实现城乡产品服务的差别定价有利于乡村消费需求和中间品需求的扩张。如,乡村电力等能源产品、乡村信息网络等服务,可以采取乡村价格低于城市价格的差别方式,必然有利于乡村民众相关产品需求的扩张,并通过中间产品成本的降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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