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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要振兴,乡村必复兴。从个体观察、经历和实践角度形成一些直观认识,豌豆归纳起来为十四条,供参考:
第一、资本进入须谨慎!须谨慎!须谨慎!开弓没有回头箭,先行者可能享受先行红利,也可能成为先行的牺牲品。实践来看,后者是主流。
第二、优越区位、独特资源是前提。乡村振兴整体运营非常难,在产业定位准确前提下,只有选择区位条件良好、自然禀赋独特、优越政策环境优越的地方,才有可能成功。
第三、轻松签约不是好事,认真评估签约条款和实施路径。上下层对乡村振兴的渴望与中间层政策不稳定、不配套、不担责形成鲜明对比。招商签约轰轰烈烈,实施过程困难重重,尊重村民意愿是基层领导可进可退的理由,宽进严出是常态。资本进入乡村前双方都要做好严格的评估。
第四、不听地方的,死的快;只听地方的,死的惨。要勇于和保守的地方博弈,如果没有博弈能力则应放弃;也要在激进的地方面前保持理智,守住政策底线。产权分割、自主转让的限制是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价值瓶颈。产业业态、自持比例、规划形态控制是政府控制项目风险的三大法宝。如何在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与维护政策底线之间寻求平衡,是双方博弈的关键。
第五、没有政策创新,就没有乡村振兴。除了地方平台砸出来示范,乡村振兴少有现成的模板。宏观大政策之下,还需更多小政策微创新,一个不起眼的政策小坎,都可能葬送一个项目。如果落地方是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服务团队,项目过程会难受到死。
第六、农业生产能赚钱,是讲故事的需要;至于市场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农业特别是都市农业生产组织成本越来越高,要提前做好农业减亏的充分准备。努力争取农业政策补贴,是减少亏损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充分准备,规模越大死的越惨。
第七、集建用地市场逻辑本质还是地产运营,谁也回避不了!但它又绝不等同于传统房地产,应该是有条件的产业地产。搞不清楚它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一定会遇到麻烦,不是来自市场,就是来自政策。
第八、除非剧情需要,慎重采用农民(集体)合股。股份合作,讲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农民合股,小规模试验性可以,规模大了有系统性风险。既要保底分红,又不承担风险,这不是入股,是发福利,不符合市场逻辑。如果非要入股,就当做干股进入成本。法务教育,在农村还任重道远。
第九、资本续航能力不足,再好的项目也可能搁浅。有钱不一定行,没有钱万万不行。资本进入乡村振兴,要做好打持久战准备,计划赶不上变化,项目周期、成本控制、政策环境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需要有持续的资金支持能力。不然,迈巴赫开进去,连自行车都骑不出来。
第十、营商环境不好,再好的项目也不要去。除非项目方自信有改变营商环境的能力。否则,去了试试。
第十一、不能解决项目的合规性,再好的项目都不能去。不要问为什么。好资本不做小产权,好公司不违反大政策,好项目不必陷入历史遗留问题的深渊。先行先试地方,干了十多年还在为合规性伤脑筋的,多着呢。
第十二、地方缺乏乡村振兴内在动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出来了,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却没有做到同责。没有承担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当的城乡建设、基础配套、资金筹措的责任,地方府就一定缺乏内在动力。如果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实年度计划管理,这种偏好会更加明显。所以,争取成为地方乡村振兴一号项目,十分重要。
第十三、一定要尊重趋势:城市化背景下,乡村凋敝是必然。乡村振兴这个阶段只能是局部振兴,谁也做不了救世主。有了这个认识基础,再来谈乡村振兴,否则,又是一场劳民伤财大跃进。局部振兴,既要约束,又要创新,矛盾和博弈中前进…
第十四、以上13条都可以不管,只要资本下定决心做慈善。(来源:美篇“南极仙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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