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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特聘教授、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 破解农业同质竞争和增产不增收的难题 2016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这不仅是对湖南农业现代化主攻方向提出的明确要求,而且是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标志着中国农业现代化战略思路的重大转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疑就成为破解农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尽管湖南不少主要农产品的数量、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但数量与质量不平衡、效益实现不充分。长期以来我省农业发展走的是以高产量、低价格的“以量取胜”低端路线,突出表现在产品结构单一,区域特色不明显,低品质居多,农产品品牌偏少,尤其是在市场叫得响的品牌很少。
而市场领域的所有产业竞争集中地体现为品牌竞争,因为品牌竞争是质量效益与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湖南农业高质量发展,就要以质量效益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的生产模式,推动农业供给结构转型升级,使农业生产供给结构不断满足市场消费的需求结构,以破解农业生产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的结构性矛盾。
农业作为生物产业,对种植区域的气候和土质有着独特的要求,不同的区域的农产品就具有不同的品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然要求立足各区域特色,推动区域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
尽管湖南全省划分了四大农业板块,但尚未形成有效的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各板块区域内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如何调整,并没有进一步细化和实化,难以产生实质性的指导作用。如炎陵县的黄桃是一个特色品牌,全省的农业发展规划就必须把炎陵黄桃作为炎陵县农业生产的正面清单,对其他地方就作为限制生产的负面清单,就能够有效防止农业的盲目跟风、同质竞争,从而避免产能过剩而导致大面积滞销。
因此,要对全省农产品建立优化品种结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每个区域政府支持种植的品种和相应品质要求,限制和限期退出种植的品种,以优化区域农产品品种结构为基础优化区域农业产业结构,以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同质竞争和增产不增收的农业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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