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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策略] 李珺:小农现代化的文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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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09: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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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珺(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读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与《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
  关于“中国小农”与现代农业之间的关系,众多学者基于各自的研究视角与领域提出了不尽相同的观点,本文将选取黄宗智教授关于农村社会经济研究的三本最具代表性的专著:《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1986)、《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992)和《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2010)中的两本,从中国的“小农”历史横跨到对现实问题的关切,梳理立足于当代国情的政策演变与实践,从而探索在唯物史观、经济与文化互动视角下,如何实现小农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转型。
  一、中国小农的过去和现在:从历史研究到现实思考
  长期以来,在现代经济学里存在一种假设,一旦引入机械,农业就变成与工业同样的产业,各生产要素的投入与单位产出在理论上被认为都可以大幅扩大。黄宗智教授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他给出的论证是:人地关系是农业的先决条件,农业是有生命的有机体,农业的有机要素(土地和劳力)产出和总量是受到严格限制,不可能无休止扩张。因此不崇拜高高在上的理论,而是紧贴着经验事实(人地关系)出发,黄教授在书中从探讨了20世纪前后华北地区的村庄变迁轨迹,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小农经营面临的关键性发展契机,试图探究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与发展动力,从历史研究到现实思考,一以贯之的是他对中国小农经济与社会宏观问题的持续关注,与始终从实际出发的学术研究立场。
  1.“内卷化”
  这应该是黄宗智教授最为大众所熟悉的观点,也是当今社会中的热门词之一。在当今新闻报道里经常出现的是其引申含义:指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但其实内卷化一词并非黄宗智独创,而是源于美国人类学家吉尔茨,最早是用来研究爪哇的水稻农业——“农业内卷化”,即农业生产长期以来原地不动,未曾发展,只是不断地重复简单再生产,不能提高单位人均产值。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核心概念“国家政权内卷化”将这一概念运用到政治领域中来,为了说明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张及其现代化过程。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如中国旧有的营利型经纪体制)来扩大其行政职能。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宗智教授将“内卷化”概念移到中国农业领域,以此描绘中国小农农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逻辑。他把通过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获得总产量增长的方式,即边际效益递减的方式,称为没有发展的增长即“内卷化”。采用内卷的方式(比如棉、丝生产)提高农场总产,尽管平均每日劳动报酬减少了,但最大限度利用了家庭妇女儿童老人等劳动力。他提出的这一概念其实有两层含义:一是家庭农场因为耕地面积过于狭小,为了维持生活而不得不在劳动力边际回报已经降到极低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劳力,以期增加小农农场总的产出;二是发展不足的经营式农场和小农经济结合在一起,会形成特别顽固、难以发生质变的小农经济体系,“内卷化”一词形象地描绘了这种顽固性。在这里可以提炼出关于“内卷化”的三大关键词:经营式农场、家庭式农场和顽固(牢固性)。黄宗智通过充分利用调查详尽的日本满铁惯调资料,对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比较分析,发现经营式农场使用劳动力的效率要比依赖家庭劳动力的家庭农场高很多,因为经营式农场使用的雇佣劳动力能够按需要而适当调整,家庭农场则不能。“家庭小农场不可能解雇本身的过剩劳动力,在生产关系和人口过剩的双重压力下,如果没有在自家农场外就业的机会,一个贫农家庭会被迫忍受劳动力过剩的状态。”但是,在其它方面,例如畜力使用,经营式农场与家庭农场基本相同,因为当时人力的市场价格非常便宜,和一头驴相等;因此,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农场都只低度使用畜力,限于人力所不能做的工作。“不管经营式还是家庭式农场,它是一个以人力为主的高度集约化农业”,“经营式农场在牲口利用和单位面积产量上和家庭式农场并没有显著分别。” 这就证明,经营式农场生产力水平并不优于家庭农场。而且,经营式农场会通过分家制度直接蜕化为家庭农场,或是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通过出租地主制间接转变为家庭农场。由于清代社会包含两个分离而又相关连的社会系统,上层社会的财与势来源在农业以外,朝廷和官僚(士绅、商人)属于这个社会阶层的顶层,比如光县令收入就有30000两,总督更多;基层社会主要由耕作者组成,经营式农场主是这个社会的上层,其年收?仅200两,由于两个阶层之间常有上升和下移的流动,下层有相当的机会升入上层,也更有力阻碍了经营式农作的发展,因为“真正富贵之途,不在农场经营而在进入商业与仕途。”
  黄宗智还发现,许多家庭农场在劳动力边际回报已经降到极低的情况下仍在投入劳力,这是由于劳动力过剩导致的“内卷化”经营。“家庭式农场,并不以资本主义企业行为的逻辑来支配活动……只要边际劳动报酬保持在零以上,便值得继续投入劳力……贫农家庭式农场是一个为生存而挣扎的单位。”华北地区大量贫农家庭必须同时依靠打短工和耕种自家面积狭小的家庭农场,才可维持全家生计,二者缺一不可,[7]有的贫农农场甚至因打短工而在自家农场上劳力投入不足。这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理性明显不符的行为,但是是家庭农场在耕地不足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计而不得不采取的策略。因为?农经济和其他生产方式(佣工和商业性手工业)结合来支撑,才得以在内卷和分化的联合压力下维持。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贫农式经济与“自然经济”明显不同,虽然表面看上去都是耕织结合,但自然经济情况下手工业是在农闲时候进行,不会与自家农活发生矛盾。
  总之,发展不足的经营式农场和“内卷化”的家庭农场经济,导致了一种特别顽固的小农经济体系。黄宗智拓展了“内卷化”这一概念的内涵,使之在学术解释上的穿透力更强,也让这一概念被更多人所熟知和讨论。
  2.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
  如果说《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主要是以历史文本研究为主,介绍中国小农经济内卷化的由来以及主要特征,那么《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则集中体现了黄宗智教授近年来对中国现实的思考——如何走出长期以来的农业内卷化困境?
  黄宗智教授提出,中国农业正面临三大历史性趋势的交汇:一是人口生育率下降及新增劳动力的递减:1980年代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的生育率下降,终于反映于新就业人数的下降。二是快速的城镇化与大规模非农:农民工进城大潮和乡村工业化带来了两亿多农民的非农就业大趋势。三是食品消费与农业结构的转型,低价值的粮食转向更多高值农产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人民收入的提高,食品结构也从传统的八成粮食、一成肉类、一成蔬菜转向四成粮食、三成肉—禽—鱼(以及蛋、奶)、三成蔬—果,从以粮食为主逐步走向粮??菜果并重模式。这三大趋势也是当前中国的小农经营的重要发展契机。黄宗智教授认为,中国的决策者如果能抓住这三大趋势的交汇所形成的历史性契机,协助小农农场实现从种植粮食的小农生产转变为“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型的畜禽养殖和/或蔬果种植(尤其是拱棚蔬菜)的小农经营,那么就可以带来农业的“去过密化”——缓解因人地比例悬殊导致的农业劳动力过剩和就业不足,同时实现农户收入的持续增长和乡村发展。
  他将中国农业已经开始的这种产业结构转型,称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而之所以称为“隐性”,是因为不同于英国古典模式(种植和畜牧结合,通过使用畜力从而节省劳动力和提高劳均产出),也不同于日本台湾韩国的东亚模式(依赖化肥和科学育种),农业在这一阶段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因农产品转型而导致的)农业产值的提高,而不是作物产量(产出绝对量)的提高,传统意义上的农业革命,比如18世纪英国因采用诺福克轮作法而带来的小麦产量增加即是一例,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基于化肥使用的所谓“绿色革命”则是另一例。
  黄宗智提出,在这场“隐性的农业革命”带来的农业产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应以农户家庭而不是资本主义式的农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人口庞大、人地比例极其悬殊的国家,如果以外来资本的力量分化农村,将大部分农民变为纯粹的农业雇佣工人,为农业企业劳动,那么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且使农民福利受损。譬如,印度正经历着同样的食品消费革命,但在其私有制(和等级制)下,现今务农人员中已经有45%陷为无地雇工。印度农村社会朝向资本主义农场主和农业无产工人两极分化,而中国由于土地承包制度,即便最贫穷的农民也有承包地的使用权力,相当于生存的安全网,防止了完全的无产化。黄宗智教授认为,在农业转型的大趋势下,一方面应当维护农户家庭的经营核心地位,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农户联合而形成的合作组织,来负责单个小农无力承担的销售和农产品加工,进而实现农业生产“纵向一体化”,把农产品产业链中的大部分利润归于农户。
  黄宗智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小农提出了自己较为深刻的观察和分析:小农在劳动力成本、劳动激励、地租等方面拥有资本主义大农场不具备的优势;小农保持了农业与副业结合的经营体系,又形成了农业生产与非农打工结合的半工半耕的工农兼业经营等等。
  二、批判与肯定:与几大理论学派的交锋对话
  好的学术研究不是一家独大,而是百家争鸣,在吸收借鉴前人的理论基础上,不断与之对话讨论,才能在研究领域得到新的拓展。如何与各大学术流派、名家进行平等对话?黄宗智教授为我们做了一个最佳的示范。关于小农研究,在黄宗智之前大致有三大主流观点。
  一是马克思主义有关小农的经典论断,认为小农经济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地主和小农生产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将小农户视为封闭、落后的生产方式,是一个被改造的对象,并预测其必然走向消亡。马克思曾指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恩格斯则明确指出,小农生产是“过去的生产方式的一种残余”,并预言“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列宁也坚持“小农消亡论”和“小农分化论”,认为小农将彻底消亡,将被新型的农村资产阶级和农村无产阶级所代替,同时也阐述了引导小农加入集体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改造思想。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有关小农的论断起源于西方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尤以法国和德国小农为主,与中国的小农户存在明显差异,直接套用于中国将导致这一论断的局限性。事实上“小农户”不仅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而且至今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尽管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相对现代社会是落后的,但相对于传统时期同一历史条件下的其他生产组织形式相比,小农生产不仅不落后,甚至具有优越性。
  二是研究小农类似资本主义企业一面的:以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认为小农是有进取精神并对资源能作最适度运用的人。舒尔茨提出在保存家庭式农场的基础上,提供可以合理运用的现代生产因素。舒尔茨将小农完全等同于和资本主义企业家一样的“理性人”。他认为,农民虽然贫穷,但并不愚昧,农民不仅对价格、市场、利润十分关注与敏感,而且会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小农对生产要素的配置极其有效,他们在购买时会比较不同市场的价格,根据价值最大化原则安排劳动力。每代小农都尽力从技术与实践上,发展与改进古老的农业生产经验。农民的劳动对生产都是有贡献的,并不存在农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为零的情况,劳动力的增减直接影响农业产量。但是,农民保持传统的生产方式,长期使用世代相传、并无明显变革的传统生产要素,技术方面也未经历重大变动,“典型的情况是传统农业中的农民并不寻求这些现代生产要素”。
  三是与舒尔茨观点相对,强调小农为自家生计而生产的一面,以恰亚诺夫为代表的实体主义观点,认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可以兼容,不能以资本主义的学说来理解小农经济。要将农民家庭经济看作一个独立的经济系统,遵循与企业主不同的行为逻辑与动机,家庭农场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农民家庭是农场经济活动的基础,拥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土地和生产资料,“家庭通过全年的劳动获得单一的劳动收入”。为了尽可能增加全年收入,家庭农场通常提高单位面积的劳动强度,降低单位劳动报酬和会计账面的收益水平,其劳动强度、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等对资本量的投入存在一定的替代,农民生活消费水平的下降与劳动强度的提高可以补偿资本数量的不足,并不像企业一样以最优的资本集约度进行生产,也与资本主义生产中追求利润最大化原则明显不同。实体经济学认为在资本主义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而非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动机。小农户是独特的理论类型和社会类型,小农户生产经营并非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为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消费需求,这使其在极大程度上免受资本主义利润逻辑的侵蚀,从而使农民农场具有极强的生存能力和稳定性(恰亚诺夫,1996)。恰亚诺夫认为,小农户具有实现现代化的潜力,可通过“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将小农户的家庭经营组织起来,以使农户能够获得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收益(恰亚诺夫,1996)。
  黄宗智更倾向于恰亚诺夫观点,但同时努力避免走极端,采用“集大成”的方式归类中国小农,融合了恰亚诺夫主义、马克思主义以及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建构出“综合小农”的论说,即中国小农是维持生计者、受剥削的耕作者与追求利润者的统一。他认识到“小农既是追求利润者,又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三种不同面貌,各自反映了这个统一体的一个侧面”。他认为富农或经营式农场主更符合“舒尔茨小农”,生存遭遇威胁与受到严重剥削的佃农、雇农更符合“马克思小农”,为自家消费而生产的自耕农则接近于“恰亚诺夫小农”。
  黄宗智与这三大理论学派的交锋对话,最集中体现在对舒尔茨理论的辩证性批判上,在《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中单独用一章节的内容深度探究了舒尔茨理论的对与错。他认为舒尔茨观点正确性在于:计划经济会导致农业经济的僵化,减少政府控制会提高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和效率,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发农民改造农业的自主积极性是正确的;局限在于舒尔茨无视中国人多地少以及历史上大规模社会危机的基本国情,想把设想中的美国农业模式照搬到中国使用,实际上即便在美国也不存在一个完全没有国家干预的纯市场竞争模式。舒尔茨的理论自然有其正确独到之处,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不能拿来主义将理论生搬硬套进中国现实。
  黄宗智这种与前人理论的对话,是一种从经验出发而不是从理论信条出发的学术研究方法,他一直坚持批判性地分析,不是全盘否定也不是全盘肯定,从最基本的经验和实践事实出发,去寻找最重要的理论概念,而不是从“先验”的理论出发去“规范”经验。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十分独特,需要扎实的经验研究来概括总结。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古今皆准的绝对真理,任何理论都有其一定的历史与社会背景,得通过当时的情境来理解,不能迷信所谓“科学”,尤其在人文社科领域,我们研究的是有情感、有意志的人。“不独尊一家而博采众长,不人云亦云而独立思考,不崇拜权威而追求真理”。黄宗智教授认为,学习和掌握各流派的理论,目的不是将其作为“真理”,而是要与这些理论对话,从而帮助自己提炼最符合现实的概念——这些概念仍需要再返回经验加以检验其有效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需要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思维,而不是任何理论或意识形态的硬套,这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核心。
  因此,受到黄宗智启发,我们在观察小农问题时应时刻把握两个维度:一是历史观,二是发展观。小农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无论现阶段外部环境变化如何,基于内生的农业生产家庭经营最优的本源,小农还会长期延续。同时,随着全球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巨大改善,小农的历史性演变正在发生且走向纵深,要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角度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律出发,推动小农分化和发展,根据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快实现小农现代化。
  三、经济与文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立足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国情,如何从经济与文化的双重角度出发,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推动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也许是破解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农业规模经营还是小农户为主体?立足当代国情的政策探索与实践
  关于坚持农业规模经营还是小农户为主体,不仅仅是理论探讨的热点,从政策上来看也有一段长期探索过程。受到西方经济学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央在政策上是一直支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大力推进以耕地面积规模为发展目标的大农业。在革命时期土地均分,到社会主义改造,土地从个人所有改为集体所有,再到改革时期,结合市场化动机与均分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承包责任制”。198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1998年《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6年至今的中央政策文件中也都一直强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视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策略,小农户基本被排除在外。
  现在普遍认为家庭经营是农业最有效的主体,也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普遍现象。从世界范围来看,规模经营是很多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过程。比如相对美国的大农业而言,不少人认为小农是造成中国农业低效的根本原因,成为落后的代名词,而将耕地规模视为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但实践表明,以推动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现代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临了一些困境,始终未能实现政策的预期。从统计数据来看,小农户仍是中国农业生产主体。因为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与政策逻辑还是现实与实践结果来看,消灭小农户都完全是“徒劳”的。正如黄宗智所认为的,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户农业在相当长时期的必然存在。
  于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特别提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肯定“小农户”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采取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培育市场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品牌农业等,从而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2018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了“服务、提高和富裕小农户,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的要求。使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相协调,为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创新了政策体系,将更好地发挥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文件明确:“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这是对中国农业发展规律认识的准确把握。而2018 年9 月26 日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则将这一基本要求列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四大措施之一,实现小农户振兴。综上所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变迁经历了从“去小农化”到“再小农化”的政策演进过程,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体现出中央农业政策更为平衡性的考虑。
  经济与文化互动视角下实现乡土文化现代性转化
  经济是血肉,文化是灵魂。关于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通常说来有两种思路:一是认为经济直接决定了文化的表现形式;另一种为文化可以直接推动经济的发展。这两种看法都是单向性的思维模式,那么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另外的解读呢?可能我们在说经济与文化是两个领域的时候,是不是已经预设了把两个领域对立起来?
  从历史上看,过密化与内卷化的小农生产方式深深影响了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形成,“小块土地”是小农道德观的经济基础,小农之“小”,不仅在于其耕种的土地面积之“小”,更在于其生活世界、交往空间的窄小,在于其眼光视野、社会关系的狭小,在于其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弱小。基于小农生产方式下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念与文化习俗,在农业正面临三大历史性趋势交汇的中国,也必然会发生系列现代化的变迁过程。小农依然具有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社区发展和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价值,因此要积极发挥“小农”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的优势作用,保护小农身上所具有的文化价值,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强行“改造小农”,甚至“摧毁小农”。因此,要重视从文化等层面为“小农户”全面融入现代社会创造条件,从而全面解决“小农户”与“现代社会”的有效衔接问题。
  坚持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实现乡土文化现代性转化,既是一个文化问题又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问题。不能就文化谈文化,而要结合实践层面,与农民在新时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连,才能充分认识并挖掘小农自身所蕴藏的丰富道德社会关系,真正促进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从而激活乡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之路。如果脱离经济基础,空谈小农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忽视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文化建设都或将成为“点缀”,难以获得实效,无法使“小农”真正转变为具有现代道德价值观念的“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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