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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胜 张弛(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广大农民为谋求发展,长期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探索的结果。这一形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幅度提升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当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形成了多种实现模式。我们根据实际调研的情况,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分类。
从始发状态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般发生在改革开放后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庄,这些村庄在计划经济时期发展较好,或是拥有经营效益较好的村办企业,一直维持土地集体经营的状态,在市场化进程中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不断调整集体经济的组织经营模式,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集体经济模式。此次调研的河南省新乡县刘庄村、辽宁省金州区后石村、四川省彭州市宝山村等属于这一类。继发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所在村在改革开放之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户单干形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弊端出现,村庄转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类村庄占了此次调研的绝大多数。继发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有明显的问题导向性质。例如,山东省兰陵县代村为了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项目,先是通过“返租倒包”的形式从农民手中集中土地,随着农业规模经营项目做大,在土地“二轮延包”时将土地重新收归集体统一经营,建成全国第一个“国家农业公园”;北京市密云区蔡家洼村因为遭受旱灾,农民种地积极性受损,许多村民选择外出打工,产生土地撂荒现象,村组织通过农民土地入股的形式集中土地,统一种植热带蔬菜水果等高附加值农作物,既有效利用了土地,又壮大了集体经济。
从经营方式上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可以分为全资公司、股份公司、经济合作社等几种形式。早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不规范,相关政策也不到位,无法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以村集体为依托形成的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也存在许多缺陷,后来都发展为以公司的形式来与市场对接。发展集体经济较早的村庄,多采用全资公司的形式经营集体经济。村委会代表全体村民拿出一部分集体资产作为资本金成立全资公司,以此为主体在市场上进行经营活动。股份公司的形式是,村民通过现金或者土地经营权入股,与村集体资产共同成立股份公司。经济合作社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现阶段经济合作社已经能够作为独立法人在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办理银行开户等手续,可以在市场上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从我们此次调研的情况来看,采用全资公司形式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占到调研对象的一半左右,这主要是由于全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过,随着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有关经济合作社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采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企业”的形式,经济合作社相当于总公司,在其下设立相关子公司或子企业。
从发展的动力机制上来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以分为自我积累型、城镇化引致型和企业家返乡型。自我积累型是村集体通过农业或者工业方面的经营不断积累资金,逐步扩大集体经济的经营规模,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一种模式。有许多走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村庄,是在城镇化进程中被纳入了城市的发展范围,村集体获得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有利条件,通过统一经营土地,发展房地产、房屋租赁等产业分享城镇化的红利。这类集体经济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规模急剧扩张的地区出现较多。企业家返乡带领农村发展集体经济也是常见的一种类型。企业家在外经商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和经验,有强烈的回乡造福故土的愿望,同时村级组织也给了他们平台。比较典型的是山东省莒县陵阳街村,80年代初新上任的村支书将自己的3家企业和5万元现金无偿捐献给村集体,作为集体经济的启动资金;经过30多年的发展,2016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突破30亿元。
从空间位置来看,可以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类型分为城中村型、城郊村型、乡野村型。距离城区的远近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城中村占据特有的区位优势,有机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取得大量的初始资本,能够发展服务业、物业经济等产业。此次调研的山东省寿光市屯西村比较典型。该村在2012年获得政府用地补偿款2亿元,村集体用这部分补偿款建设一所学校出租给教育局,并建设一些商铺出租,仅此两项就可以使村集体每年获得2000余万元的收入。城郊村集体经济比较典型的发展模式是发展物流经济。这些村庄利用其区位优势,作为城市外围物流的中转中心。山西省阳泉市河下村距离阳泉市区5公里,交通运输十分便利,该村利用这一优势建设了现代产业服务园区,形成包括汽车城、二手车市场、建材、仓储物流等多样化的物流经济形式,村集体每年可从园区获得租赁收入约200万元。乡野村距离主要城区较远,不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一般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或者工业企业。
从产业类型来看,可以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为农业型、工业型、服务型、六产型。以农业作为主要产业的新型集体经济一般都是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发展规模农业。山东省创新提出“土地托管”,即由供销社作为托管方接受农民委托,对农田实行统一管理,提供农业专业化服务。这一模式用“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的方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特别是通过供销社与村“两委”共同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能够实现农民、村集体、供销社多赢的局面。山东省滕州市东王庄村就采取了这种模式。农民通过土地入股,村集体通过农业基础设施入股,供销社通过服务入股,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一方面,农民每亩地获得800元保底收入,再按股份获得分红;另一方面,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东王庄村在土地集约化时溢出61亩土地,划归集体所有,享受“保底+分红”,增加了集体收入。工业型集体经济以发展工业集体企业为主,这类集体经济是关注焦点,却不容易实现。早期乡镇企业生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不高、人才十分匮乏,很容易被淘汰。经过多年市场的洗礼,仍然能够通过工业发展集体经济的,大多形成了集团化混业经营的集团公司,具有在市场经济中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比如为人熟知的河南省新乡县刘庄村。我们此次调研的山西省阳泉市河下村和山东省莱州市朱旺村,都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吃过亏,企业破产,村集体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这两个村痛定思痛,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转向发展服务产业,准确地说是“二物经济”,即物流经济和物业经济。“二物经济”经营较为简单、市场风险小;缺点是前景有限,且对村庄的区位优势要求很高。
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新型集体经济选择了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六产模式”。许多新型集体经济强村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发展规模农业,同时适当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并以农业为依托,着重发展农业旅游、农业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这种发展模式契合了现阶段我国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的势头,充分利用居民消费升级、休闲娱乐需求增加的机遇,且对发展初始条件的要求也不是特别苛刻。这种模式发展较好的有山东省兰陵县代村,仅该村“国家农业公园”一年的门票,就给村集体带来四千余万元的收入。
摘自《文化纵横》2021年第6期文章《新农村集体经济:中国乡村的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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