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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毅武(西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农业是国家命脉之根本。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党和国家一直将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作为“三农”工作的根本任务,而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之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征程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还存在诸如整体发展缓慢、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管理形式简单粗放等问题,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低下,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能力相对不足。为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大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引导金融保险等共同参与,形成多元投入合力,聚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强党建引领,增强集体经济新引擎。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一号文件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村干部队伍党员发展和培养比例,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发展党员,为村级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储备后备人才力量。同时,接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村级党组织带富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切实让支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的能力。
加快资源整合,激发集体经济新活力。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动力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系统谋划,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大力推行“工厂企业+群众参股+贫困户持股”“合作社+贫困户”“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等多种脱贫带富机制,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加快整合社会各方多种资源,提升集体经济的崭新活力。
增加社会融资,注入集体经济新动力。坚持引导社会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发展的长期信贷模式,以此节约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同时,积极推动成立市场融资机构,打造政府政策主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户分享收益三位一体主动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低门槛、低费率、轻抵押、重信用”的经营原则,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将政府政策支持和市场融资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实现财政、金融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多赢效应。
优化精准扶持,开发集体经济新动能。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托农村“三变”改革,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并精准把脉,因村施策,重点选择产业基础好、群众意愿强、发展有前景的村注入扶持资金,着力创建一批做法新颖、成效明显的示范村,辐射带动镇域甚至县域,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
树立典型示范,构建集体经济新格局。坚持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全面落实多部门联动和镇村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一村一策”思路,将集体经济发展分为产业提升型、项目带动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和资产盘活型等多种类型,通过逐村重点督导,多方联动共管,全力抓好项目落实,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以学习应用,并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召开调度推进会,强化问题研判分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发挥好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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