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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佐(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郡县稳。”乡村的稳定与善治,历来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
“乡村治理是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同时也是最综合的社会治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这项工作抓好了可以凝心聚力,稳住农业农村这个‘战略后院’;抓不好就可能导致人心离散,甚至激化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治理将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基础,通过调动各方面参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乡村振兴,迈向共同富裕这个更高的目标。
近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对张天佐进行了专访,详细探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以及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乡村治理工作应如何开展等重要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我国城乡关系、农村的经济社会、农民的思想观念都会发生变化。
张天佐表示,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既要通过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打牢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也要通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供高效组织动员的社会基础和农民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的角色来看,乡村治理主要发挥四方面作用。
一是建强带动农村发展的引领力量。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提升村干部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领导和支持农村发展。
二是激发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通过畅通让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台和途径,引导村民主动说事、议事、主事,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三是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四是为农村发展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鼓励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利用村中事、身边人,引导农民自觉弘扬道德新风。
张天佐表示,总之,要通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精气神积极向上,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稳固农业农村这个“战略后院”,保障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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