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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李聪(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221.9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农户。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如何让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课题。西安交通大学合作经济课题组以农民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重点关注现阶段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承担的功能和角色。课题组在全国典型地区对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的情况进行了大规模实地调研,研究发现,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大有可为。
一、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承担的功能和角色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尤其注重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领成员合作致富,破解了输血式脱贫的瓶颈制约,创新了造血式脱贫的工作机制,成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承担着重要的功能和角色。
1.农民合作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农民合作社不仅具有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的“输血”功能,还具有“造血”功能。研究发现,农民合作社经过多年发展实践和探索,是联农带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
2.农民合作社是联结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重要桥梁。调研发现,农民合作社在联结农民和聚拢闲散资源上具有天然优势,通过利益分红型联结机制或股份合作型联结机制与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农民合作社制度安排的益贫性特征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研究发现,整合扶贫资源与农民合作社对接,同时吸纳贫困群众自有资源,有助于依托农民合作社推动建立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与科技扶贫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面临的现实难题
农民合作社由于其自身的独特属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但当前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1.农民合作社在农业产业链中参与程度较低,不能满足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调研发现,受资金、人才和技术等限制,农民合作社以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但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导致合作社发展不可持续,影响到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农民合作社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参与度尚可以保证贫困户摆脱绝对贫困,但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时间较长、实现难度较大,产业链参与度不高将极大地制约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贫困群众嵌入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成为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在政府扶贫政策支持下,农民合作社积极探索同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减贫成效显著。但这种利益联结机制非常脆弱,一旦政策支持力度减小,合作社维持这种利益联结机制的动力就不复存在。探索合作社和贫困群众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问题。
3.内生动力不足,成为脱贫群众参与产业振兴的制约因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关键在人。研究发现,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普遍缺乏,被动依赖合作社的带动,扶贫效果不如预期。在实际中,合作社提供的各类培训多流于形式,同时受贫困群众自身素质限制,他们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较低,严重阻碍了脱贫群众迈向美好生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参与产业振兴的内生动力成为重要的现实难题。
4.扶贫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是影响产业振兴的重要原因。产业兴旺是解决许多农村问题的前提,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条件和重要基础。调研发现,扶贫产业普遍面临发育程度不高和依赖政策投入等问题,扶贫产业发展路径不清晰,前景不明朗。积极探索合作社推动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成为乡村振兴需要迫切解决的重大产业问题。
三、让农民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四点建议
农民合作社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带动贫困户脱贫和持续增收上成绩斐然。同时,脱贫攻坚战的完全胜利是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农民合作社作为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延长产业链。在做大做强自身主营产业基础上,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与其他农业组织合作,发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农业闭环产业链,增强自身发展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农民合作社要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电商+”“旅游+”等新业务,增强自身的农户带动能力,保障产业扶贫的效果持续输出。
2.健全贫困群众嵌入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结合自身扶贫实践,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探索适合贫困群众深度参与合作社治理和决策的长效机制,探索合作社与贫困群众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保障贫困群众和合作社的双重利益,让贫困群众成为合作社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最大限度避免脱贫群众返贫。
3.多措并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短期内,农民合作社要引导贫困户成员积极参与其开展的合作社知识、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系列专题培训和讲座,通过评优评先、物质激励等方式保障培训效果,让贫困户对合作社有正确的认知,为其深度参与合作社治理和经营提供便利。长期看,政府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素质教育培训课堂,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群众认知能力低下和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最大程度保障扶贫政策和资源的投入产出效果。
4.激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产业减贫。合作社要以产业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府要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引导特色农业发展,开发当地特色农业资源,引导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绿色化和现代化转型,为合作社壮大和成熟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农业产业充分发展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合作社的减贫增收功能。(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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