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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华12 关长坤12 1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原文载丨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特征和本质要求。中国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城乡差距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挑战。乡村振兴是缓解城乡差距的重要国家战略,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政策着力点。2021年10月,习近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指出: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现有文献发现,乡村振兴加速农村结构转型,激活农村发展潜力(黄祖辉,2018),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应对返贫风险(李实等,202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而缓解城乡差距,促进物质共同富裕(韩俊,2018;孙国民,陈东,2018),传承农村优秀文化、建设美丽乡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促进精神共同富裕(刘欢,韩广富,2022)。市场和政府是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实践力量。现有文献发现,在乡村振兴中存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过度的现象,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已有文献还总结了在乡村振兴中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经验(黄祖辉等,2021;叶兴庆,2022)。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市场与政府如何互动这一重大问题的现实广泛性和复杂性来说,已有研究还十分有限,尚不足以深入指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实践。
本文旨在厘清乡村振兴中市场机制的共富效应,分析市场机制在发挥共富作用时遇到的发展困境和市场失灵的表现,揭示政府解决市场发展困境与市场失灵产生的共富作用,阐明乡村振兴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市场与政府关系。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识别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市场与政府边界,丰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机制的科学认知。本文的实践价值在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政策设计提供理论参考,为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优化提供研究参考。
一 乡村振兴中市场机制的共富效应分析 乡村振兴是一场规模浩大、结构复杂的资源配置行动,由于其具有国家战略性、公益性、外部性较强等特征,长期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市场机制是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在乡村振兴中,农业数据化、智能化、低碳化、产业化建设,三产融合,绿色金融,乡村建设与管护,生产生活废弃物清洁和资源化处理,文化、生态产业发展等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将吸引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缩小城乡差距,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下文总结了三种乡村振兴中市场机制的共富效应,同时讨论了三种共富效应的关系。
(一)市场机制具有财富效应
市场机制可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强化乡村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的作用。从微观来看,通过价值机制和利益机制,增加乡村要素的价值,并将增加值分配给农民,实现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从中观来看,市场追求更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通过价格机制和供需机制,引导城市以及乡村的各类要素流向乡村振兴中投资效益好的产业和领域,促使某类产业和领域快速发展,延长产业链,聚集相关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和各类要素配置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从宏观来看,市场机制通过微观和中观机制,不断让城乡、乡村产业、农户从分工效应中获得收益,提升城乡间、乡村间、乡村内资源要素流动效率和配置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和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例如,乡村振兴中很多地方依靠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发展乡村经济。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旅游产业附加值比传统农业高,农用地、林地、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会流入旅游产业,用以建设观光农业、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相关配套设施;农村劳动力涌向旅游产业,成为餐饮经营者、司机、导游、演员、特产生产与经营者、民宿经营者等,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的边际生产率提升。从中观来看,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了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不断积聚有利条件,使得其他产业活动配合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以获得边际生产率的提升,进而引发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吸纳更多的土地、资本、劳动力参与分工更细化的旅游产业。围绕旅游产业,也发展了大量相关产业,形成了产业集群。因此,市场机制延长了旅游产业链,改善了资源配置结构和效率,促进了新兴或主导产业的产生与完善以及落后或边缘性产业的淘汰,优化了乡村产业结构。从宏观来看,市场机制盘活了乡村闲置资产,提升了乡村资产价值,延长了产业链,优化了产业布局,夯实了乡村发展基础,发挥了乡村在观光旅游和文化体验等活动中的比较优势,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二)市场机制具有涓滴效应
市场机制通过要素价格机制、产业链条机制、市场竞争机制产生了技术和知识溢出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实现涓滴效应,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间、村庄间发展差距以及农户间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城市经济或发展良好的乡村经济发展到后期,其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逐渐趋于饱和,要素使用成本增高、竞争白热化,土地稀缺,交通拥堵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经营成本逐渐逼近聚集效应所带来的规模经济。结果是促使那些丧失比较优势的或过度集聚而不经济的产业、资本、劳动力、技术向周边地区扩散,即实现技术和知识溢出效应,进而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即实现涓滴效应。此外,由于城乡间、乡村间的比较优势不同,通过要素价格机制、产业链条机制,促使城乡间或乡村间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关联。例如,乡村为城市提供农产品供养、田园观光、乡村文化,实现乡村可以挣城市的钱;城市为乡村提供技术、管理、制度、非农就业机会等,实现城市帮乡村赚钱。最终实现要素在城乡间、乡村间流动,以提高城乡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农民收入,缩小城乡间、乡村间发展和收入差距,即实现涓滴效应,促进共同富裕。
(三)市场机制具有极化效应
市场机制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以及其盲目性推动的极化效应(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一方面,城市部门或发展良好的乡村实现资本积累,不断自我发展,要素流动成本不断下降,要素边际收益逐步提高,根据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这些地区对各类要素产生虹吸效应,城市经济或发展良好的村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是,虹吸效应加重了乡村部门或发展落后的乡村人才流失、资本积累困难、土地闲置等问题,产生区域发展的“灯下黑”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城乡间或乡村间的经济发展和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具有盲目性。例如,文旅示范项目在一个村庄发展好了,周围村庄盲目复制模式,仿照旅游项目内容和形式,同质化程度高,不具有竞争优势(孙九霞等,2023)。又如,农家乐具有土特产属性,是农民创收的重要途径。但是一个村庄中一条几公里的村道两旁有几十家餐食和建筑特色一样的农家乐餐馆,同质性过强(雷明,王钰晴,2022)。在竞争机制下,仿制项目或同质的农家乐将被市场冷落或淘汰,复刻村庄或农户的经济效益并未提高,造成资源浪费,村庄间的发展差距仍在加大。
(四)市场机制的综合效应
实际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上述三种效应互相交织,共同形塑区域内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三种效应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继主导,使得在乡村振兴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市场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的程度有所不同。在经济发展初期,极化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出现涓滴效应。在实现涓滴效应的过程中,市场在要素价格和竞争机制下,仍然优先选择交通条件、产业基础、区位条件、人力资本等优越和丰富的地区进行扩散,因为这些地区的要素边际使用成本低、边际报酬率高。因此,对于极度贫困或者发展基础薄弱的乡村而言,通过涓滴效应实现经济增长、收入增加,需要工业化和市场发育程度极高。也就是说,乡村振兴发挥市场机制的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发展工业化和发育市场,最终结果是城乡间、乡村间的发展与收入水平存在梯度,并且存在部分地区经济发展仍然薄弱、人民收入仍然较低的风险。加之市场不能有效地解决极化效应,因此,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不能仅依靠市场机制的三个效应。
二 乡村振兴中的市场失灵挑战与市场发展困境 西方经济学理论指出,市场机制发生作用需要一定前提条件,如产权和契约关系治理等基础性制度等。同时,市场不是万能药,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例如,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失衡问题,不能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问题,难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不能有效供给公共物品、防止垄断、处理分配不均问题(陈振明,1996)。透过上述理论观点,可以发现在乡村振兴中市场存在失灵和前提条件不足的问题。
(一)乡村振兴中的市场失灵与不正当行为
在乡村振兴中,市场机制可能失灵或出现不正当行为,阻碍共同富裕的进程。在乡村振兴中,市场失灵和不正当行为主要有如下四点。第一,在分配公平上存在市场失灵。例如,产业振兴项目中出现精英俘获,使得小微企业无法贡献振兴力量、弱势的村庄或农民无法获得项目资源,从而拉大乡村间的贫富差距(修兴高,2018)。第二,在公共物品供给领域存在市场失灵。例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存在市场缺失(陈叶兰,2009),PPP模式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流模式,但至今其仍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新事物(杜焱强等,2018)。第三,在调整产业结构上存在市场失灵。例如,农产品加工业是接一产连三产的重要产业环节,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是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和促进一二三产融合的重要途径(白丽等,2020)。可是,我国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4:1,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市场机制在乡村发展中运行多年,农产品加工业依然是乡村产业结构中的薄弱环节。第四,存在市场不正当行为。例如,有些工商资本下乡只是为了套取政府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或其他项目利益,并不进行实质性投资,并未给乡村和农民带来实效,多地发生工商资本跑马圈地、涉农项目烂尾、土地撂荒、土地流转纠纷频发等现象,给农民造成较大损失(李云新,王晓璇,2015;冯娟,2021)。
(二)乡村振兴中的市场发展困境
在乡村振兴中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不足时,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有限,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农民内部基尼系数,最终减慢了共同富裕进程。当前,乡村振兴主要缺乏以下五个前提条件。第一,市场基建薄弱。乡村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各类生产要素从城市向农村流动成本较大、时间较长(叶兴庆,2022),使得农业农村低集约化、低产业化、低市场化运作模式较为明显且在短期内难以有突破性的改变。第二,乡村市场意识薄弱。工商资本追求长效性收益的动机与农民保障短期现实收益的诉求之间存在冲突,农民利益诉求的多元性与工商资本的“纯理性”也难以兼容(袁威,2020;张灿强,林煜,2022)。第三,乡村市场投资基础差。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基建项目周期长且回报率偏低,导致短期内市场整体疲软、投资建设动力不足、社会资金参与的可持续性不强。第四,市场化运作成本高。以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例,此类资源面临种类复杂以及地域性、季节性、分散性、松散性强等问题,生物质回收组织化程度不高,导致生物质回收仓储成本高。第五,乡村市场产权不清、治理不良。农村资源权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易产生产权纠纷与利益矛盾,缺乏市场交易所需的资源价值测算方法及监管体系(孙九霞等,2023)。例如,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不明(黄祖辉等,2021),缺乏生态产品价值测算以及农村资源碳汇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等。
总体而言,市场机制在乡村振兴中面临上述发展困境,限制其发挥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加之市场机制存在失灵风险和极化效应,因此,在乡村振兴中仅靠市场机制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三 乡村振兴中政府作用的共富效应分析 由于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共富效应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且市场机制存在市场失灵和极化效应,因此,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干预。政府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具体来说,至少有以下三方面作用:一是服务市场,即解决市场在乡村振兴中的发展困境,增进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二是监督市场,即维护市场秩序,增进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三是补充市场,即弥补市场失灵,防治极化效应,增强涓滴效应。
(一)服务市场:解决市场发展难题,增进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
服务市场方面,要做好基础制度建设以及政策引导工作,以使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同时,避免政府过度干预,造成市场扭曲。针对市场在乡村振兴中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政府要以清晰要素产权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政府统筹为主线进行基础制度改革;另一方面,要以激活要素、主体、市场为主线进行广泛的政策引导。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设,促进政府准确全面地了解乡村振兴中的市场信息,更敏捷、准确地服务市场主体;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资源产权以及生态产权制度和规章制度,清晰投资建设主体的责任边界,供给碳汇测算方法、评价标准、监管体系等基础制度,以期加快生产要素从城市向农村流通;三是,要着重通过事后捆绑式奖励或PPP项目方式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和政策引导功能,以完善激励奖励工商资本参与农业智能低碳化、乡村消费、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生态产业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领域,缓解市场短期内投资乡村产业的疲软现象;四是,加快各类农村组织化建设,培养乡村市场意识,提高农村组织市场化能力,以期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五是,加快乡村产业基础建设,加大普惠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引进PPP模式,开发建设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基础设施,如物流、仓储、冷链、互联网等。
(二)监督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增进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
市场秩序混乱制约市场机制发挥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下面围绕市场主体类型,针对不同主体的个性,提出监管市场秩序、矫治不正当行为、促进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的三个途径。
一是,加强合规监管,在降低大型企业监管成本的同时,确保大型企业稳健运行。大型涉农企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业务范围广、种类多,管理架构复杂,关联企业多,带领的农户多,技术研发内容复杂、具有保密性。因此,确保大型涉农企业稳健运行对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些特点使得监管部门很难对每次的交易主动审查,依举报监管的成本较高。合规管理是企业识别、防范和处理合规风险的自我管理规则体系,是企业综合实力的表现,也是有效市场的重要标识(江小涓,黄颖轩,2021)。因此,政府应要求大型涉农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并由政府对该体系的设立、运行和绩效进行合规监管,这是一种监管效益较好的制度安排;同时,对合规监管标准建立、执行手段和施行效果进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
二是,实行主体分类监管,矫治不正当行为。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市场主体类型较多,不正当行为兼具共性和个性,这对监管提出了个性化的要求。企业主要的诉求有二:一是,通过规模化标准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收益,对农户种植和养殖等行为标准化有较高要求,或者通过多种农业和非农业产业组合保持收益的稳定性(高晓燕,赵宏倩,2021)。因此,应监管企业农户歧视、农地短视化使用以及农地非农化等不正当行为。二是,由于农产品生产有周期且具有一定生产风险(麻吉亮等,2020)、农产品交易量较大,需要巨大的流动资金链支持,可能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同时,乡村振兴补贴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要着重监管资金流动、补贴获取和利用去向以及绩效,监管和预警企业跑路、政企利益共谋等行为,降低农户可能的损失。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而言,提高市场主体地位认可程度和内部运作规范性是当前合作社有效参与市场的核心诉求。对此,要继续执行合作社市场主体登记、组织运行规则规范性监管,动态监管合作社与农户利益链接的合法合规性。
三是,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持多方利益平衡。为了避免风险,保证乡村振兴短期效果显著,不少政府部门优先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合作,对小型企业、私人企业、合作社吸纳不足。这种选择机制会产生另一种形态的垄断或不公平竞争。因此,应将该政府行为纳入市场监管范畴,在对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中,应明确保障各类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监管、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得以实施。处于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有着不同需求,农民的利益诉求多元,工商资本的利益诉求纯理性。因此,监管中要关注各方诉求,选择恰当的监管方式,创造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平衡好创新高效、农户利益保护和公平竞争间的关系。
(三)补充市场:缓解市场失灵,防止极化效应,增强涓滴效应
治理极化效应,市场是失灵的。因此,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利用财政等公共资本带动不发达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低收入农民可持续增收,以防治极化作用,增强涓滴效应。在乡村振兴中,常见的综合防治极化效应的政府干预手段有择优式的乡村建设项目制资金、激励农业转型和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补贴资金、普惠性的公共服务拨款。
第一,政府希望通过择优建设示范项目,带动示范村的经济发展;同时,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周边村庄乡村发展,起到政策引导、带动产业集聚和资金撬动以减缓极化效应的作用。但是,由于示范项目汇集政府大量资金、关注度和社会资本,且自然地理优势难以复刻,在现实中示范效应并未如期而至,反而拉大了示范村与周边村庄的发展差距(叶兴庆,2022)。对此,需要从优化项目制策略入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平性。一是,要继续保持各地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多点开花,保持持续自主创新态势,注重示范项目与乡土社会和当地自然情况的连接性(李琳,2022);同时,要明确各类乡村振兴项目优先序,考虑示范项目的集聚半径,统筹安排示范项目布局。二是,要找准示范资金使用的切入点。政府主导存在对市场信息不敏感的问题,应积极吸纳企业,发挥大型企业整合资源集聚产业的作用;同时,注重中小企业在技术专攻和灵活应用方面的优势。三是,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在建设示范项目的同时,要关注周边村庄建设,扶上马,送一程。在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中配备一定比例的、用于周边村庄建设的发展资金,鼓励周边村庄“借船出海”或因地制宜。四是,政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改革试点,鼓励创新,积累经验。
第二,政府希望通过粮食直补、价补合一、农机购置补贴等方式,保证粮食供给、提高生产率,实现农民增收。但是,已有研究发现,农业补贴对粮食生产并没有产生直接影响,反而可能导致资源损失和效率低下(杜辉,陈池波,2010;黄季焜,2020;张晖,张雨萌,2022)。从长期来看,土地托管补贴导致了托管服务质量下降和托管体系的瓦解(余粮红等,2022)。对于农业补贴方式,有学者认为粮食直补并不如农地长期租赁补贴对农业生产的激励作用强,价补合一扭曲了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杨芷晴,孔东民,2020)。另外,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准度低、综合效益低、可持续能力有待加强,生态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使用科学性不高,生态补偿效益的动态监测薄弱。针对激励性补贴资金的使用,仍然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是,粮食与生态产品市场价格应由市场决定,补贴应采取价外筹资和给付;二是,农业与生态补贴应与自然资源、农民直接操作行为挂钩,而不与产品或商品挂钩,这样有助于实现补贴精准作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行为决策(杨芷晴,孔东民,2020);三是,要提高政府补贴补偿等资金管理能力,对补偿标准、补偿人群、补偿效果实施动态数据采集、处理和智能改进决策,进而提高政府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辅助政府制定科学及时的激励性农业生态资金分配策略,提高敏捷治理的能力。
第三,普惠性公共服务拨款用于解决乡村教育、养老、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当前,主要存在资金不足、资金使用精准性差、效率低下等问题。解决普惠性公共资源总量和分配问题,一是,要持续推进普惠性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来源,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激励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挥集体经济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要持续推进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优化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优先序,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三是,创新低成本动态瞄准机制,建立“地方审批权—村庄自由裁量权—农户监督上访权”三权制衡的瞄准机制,以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
四 科学全面认识乡村振兴中的市场与政府关系 笔者认为,在乡村振兴中处理不好市场和政府关系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乡村振兴涉及面广、内容深、部门多、规模超大、地区差异明显,参与主体结构多层、多线交叉,主体利益诉求复杂,项目投资的长期效应明显等客观原因,使得政府治理感到“多而顾不上”“深而看不透”“大而捋不清”“杂而协不同”。主观原因是,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并没有如同市场交换那样的广泛互利基础,需要依靠行政部门及其员工的公共立场和社会道义情怀来推动政企合作,使得政府在参与分配的过程中缺乏市场基础,动员困难,动员效果持久性不强;同时,政府官员短视、追求私利、官僚机制低效、寻租导致监管俘获等问题,使得政府管理效果不佳。
乡村振兴中的市场与政府并不互相排斥,而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市场对政府存在依赖,主要表现在: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可以获得盈利,开拓市场,获得政治资源有利于对抗不确定性等好处,而这些好处正是企业长期发展所需的。例如,拓展数字乡村业务以及分散式污水处理业务成为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型的重点。政府对市场存在依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治理外部性、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务供给等问题时需要大量的财政资源,市场经济带来的税收是财政的重要来源,政府可以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解决一定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如就业培训、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二是,政府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往往需要大量市场调查、技术研发与应用、法律咨询等成本高昂的活动,这些活动由市场来做可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政府治理的效率。
[color=rgba(0, 0, 0, 0.9)]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让政府与市场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各司其职、互补协作(见图1)。市场发挥其高效配置资源的比较优势,具有促进共同富裕的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财富效应通过价值机制增加乡村要素的价值,通过价格机制和供需机制,引导城市以及乡村的各类要素流向乡村振兴中投资效益好的产业和领域,延长产业链,聚集相关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和各类要素配置结构,提升了城乡间、乡村间、乡村内、农户的资源要素流动效率和配置效益。通过利益机制,不断让城乡、乡村产业、农户从分工效应获得收益,强化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缩小了城乡以及乡村内部的发展和收入差距,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涓滴效应通过要素价格机制、产业链条机制、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技术和知识溢出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实现城市带动乡村发展,发展良好的村庄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富裕先进农户带动父老乡亲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间、村庄间的发展差距以及农户间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政府发挥宏观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物品供给的比较优势。政府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补充协调市场机制,发挥其共富效应。第一,政府提供市场机制发挥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的前提条件,增进市场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第二,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矫治市场不正当行为,减缓市场机制的极化效应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负面影响;第三,政府通过提供择优式的乡村建设项目制资金、激励农业转型和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补贴资金、普惠性的公共服务拨款等方式,提高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量和供给效率,抑制市场失灵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负面作用。
五 结论与启示 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政府与市场是互补协作的。乡村振兴通过市场机制的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共同富裕。但是,需要漫长的时间来发展工业化和发育市场,才能实现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的积极作用。当前,乡村振兴处于初级阶段,存在市场基建薄弱、市场意识薄弱、市场投资基础差、市场化运作成本高、市场产权与治理不良等发展困境。这表明,乡村工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导致市场机制的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有限。加之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极化效应,市场失灵和市场不正当行为,均会阻碍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因此,乡村振兴需要政府服务、监管和补充市场,以在乡村振兴中促进市场机制对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缓解市场机制的负面影响。可见,乡村振兴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互补协作关系,共同服务于共同富裕的实现。乡村振兴所处的初级阶段,决定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更紧密,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政府与市场是互相依赖的。市场需要政府明确乡村振兴宏观发展方向的政策指引,对抗市场不确定性的宏观政策支持,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培育市场发展条件,以获得更多、更稳定、更盈利的赛道,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培育可持续的发展潜力;市场通过税收为政府提供了治理外部性、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务供给等问题的财政资本,除政府购买服务或PPP模式外,还需要市场参与就业培训、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同时,政府需要市场机制为其在补充、监管和服务市场过程中,提供低成本的调查、技术研发、法律咨询等支持。
因此,在乡村振兴中要坚定不移地引进市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吸纳更广泛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群策群力,共同奔向共同富裕。此外,在乡村振兴中要做好有为政府建设,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基础性制度建设、基础性公共服务供给、市场监管等职能,增进市场机制发挥财富效应和涓滴效应,减缓极化效应,促进共同富裕。
展望未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第一,政府要服务市场,要解决市场机制促进共同富裕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例如,提高政府敏捷治理能力,实时服务企业解决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更清晰可行的建立、调节和保护农村产权的基础性制度;通过事后捆绑式奖励或PPP项目方式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和政策引导功能,以激励奖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提高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村农民市场意识和思维,降低市场机制在乡村振兴中的交易成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市场良好发展的产业基础。第二,政府要监管市场,加强合规监管,降低监管大型企业成本的同时确保大型企业稳健运行,实行主体企业和合作社分类监管,矫治农户歧视、农地短视化使用、农地非农化、企业跑路、政企利益共谋等不正当行为;要继续执行合作社市场主体登记、组织运行规则规范性监管,动态监管企业与农户利益链接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持多方利益平衡。第三,政府要补充市场,有效供给公共物品,解决好择优式的乡村建设项目制资金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加强政府补贴补偿等资金管理能力,促进农业转型和“粮食—生态”双安全,提高普惠性的公共服务拨款的供给总量并解决瞄准效率问题,带动不发达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低收入农民的可持续增收。
【参考文献和注释略】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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