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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策略] 柳岳武:清代漠北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贸易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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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0: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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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岳武,男,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近代中国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承明制,清朝自建立后就积极着手边疆地区的治理工作,其对漠北蒙古地区的管辖不仅包括早期的军事活动,亦包括后来的具体治理。但无论是早期的军事征战,还是后来的具体治理,都离不开内地商民的参与。即伴随着清廷对漠北地区的统一和治理工作的开展,内地商民逐渐进入该地区,并最终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形成了城镇商市。内地商民的到来,刺激了漠北地区城镇的发展,并为清廷在北疆的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财力支持,更为我国北疆地区的巩固与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针对清代漠北地区内地商民这一群体,目前研究仍嫌单薄。其中漠北的库伦、恰克图两处因较早就与俄国存在贸易往来,故学界对这两处内地商民及商贸活动关注稍多,而对漠北西北部的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其商贸活动则关注不足。据笔者目力所及,目前只有赖惠敏的《清代科布多的官商》一文及其专著《“满大人”的荷包清代喀尔喀蒙古的衙门与商号》一书有所涉及,但聚焦对象为该处官商及其商号,普通意义上的内地商民未能顾及,更未对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变迁、主要构成、主要业务、“官民”关系等重要内容进行专题考察。有鉴于此,本文拟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蒙古国家档案局及俄方所藏档案为依托,结合清代官书政书、中外时人游记、晚清中外报刊等方面资料,对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活动及清代漠北边疆管理进行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一、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变化
清代科布多地区,东邻乌里雅苏台,西接伊犁、塔尔巴哈台,南界瀚海,北邻俄罗斯,面积约76000平方公里。它是仅次于库伦、乌里雅苏台之外的漠北蒙古重要政区,归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由科布多参赞大臣直接管理。清代文献对科布多的称谓有四种:和卜多、河卜多、科卜多、科布多,其中最常见的是科布多。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科布多建立城池,清廷正式将科布多地区定义为西北边疆上的军屯重镇[4204。从长时段看,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商贸活动经历了一个逐渐兴起至鼎盛,再到日渐衰落的演变过程。1.日渐兴起时期的商贸情况目前有关内地商民前往该地区的最早记录应是雍正九年(1731年)五月十二日的军机处大本议覆档,档载:“范毓馪自今岁七八月始至来年四月止可运十五万石米谷至新城。”即此际清廷开始雇请山西商民范毓帮运军需,范毓组织的运粮队伍应于雍正九年至十年间来到该处。但直至雍正十一年五月时,官方仍称内地普通商民“鲜有至达”科布多者。说明此时来科布多经营的内地商民数量并不多。这一时期的商人多是因为军事需要,由清廷雇请的,如郭应奇、范清耀等,雍正十二年九月,清廷就令范清耀运送钱粮缎匹前往科布多,赏给官兵。以上被清廷雇请的内地商民,多被称为“官商”或“皇商”。“官商”是此时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主体。由于清廷雇请的“官商”“皇商”人数有限、运输能力也有限,至雍正末年,清廷不得不将这一运送的机会向内地普通商民开放。如雍正十一年八月,清廷要求日后自京城运送科布多物资,应由归化城都统等雇请民间商驼运送。这不仅为内地商民前赴科布多地区参加商贸活动提供了合法依据,而且也提供了便利。雍正末乾隆初,参与运送粮草前往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逐渐由“官商”“皇商”扩大到民间商人。如乾隆元年六月,赵位侯等内地商民就从观音保处承领十八案军需,其中第十二案由另一商民李成功负责自乾隆二十六年后至同治之前,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活动日渐进入鼎盛期。这一变化不仅与科布多地区的最终统一、设治密切相关,也与科布多城尤其是该处商民台市设立密切相关。即乾隆二十七年科布多再次筑城时,其目的已与康雍时期不同:不在于满足军屯与驻扎军队,而在于容纳日渐增多的内地商民。如该年十月,清廷接到科布多参赞大臣扎拉丰阿奏折,称:科布多屯田所需青稞种子一百石无须自内地送往,可向在蒙古地区贸易的内地商民购买。清帝遂称:“由此看来,赴科布多贸易之汉民等络绎不绝。”“今伊犁等处因人聚繁多,俱建造城堡,若在科布多兴建一城,安置伊等,甚属有益,且亦便于管理。”科布多城的再次兴筑,刺激了更多的内地商民前来,尤其是加强了它与山西省间的联系。这不仅是因为山西省与科布多地区间有着密切的地缘关系,更与科布多屯田官兵所需工具装备多由山西省备办并委托该处商民运送密切相关。如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定边左副将军奏称,科布多屯田每年所需籽种口袋不足,要求山西省“照数解运”。乾隆三十五年,又因科布多屯田之需,山西省又办运生铁犁镜、铁锹、毛口袋、布口袋、大绳、筛、簸箕等物。雇商驮运脚价银达一千零四十七两一钱。乾隆三十九年再次从山西省运送农具、器物、熟铁等往科布多地区,商运脚价银一千五百三十五两六分。不仅科布多屯田官兵所需农具、器物等由山西省委托内地商民运送,科布多屯田官兵所需砖茶等也由山西省置办,委托内地商民运送。定例每年4000包,每包重5。正是此类需求,刺激了内地商民积极前往。经由山西的农具、砖茶等各色货物源源不断地运往科布多后,进一步促使科布多地区商业贸易的活跃。尤其是以茶为媒介的贸易不仅在官商之间,同时也在兵商之间、兵民之间展开,终导致科布多地区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成为这一贸易网络中的成员。鼎盛时期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情况如何,却因保存下来的档案有限,知之甚少。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自乾隆三十二年科布多城筑好后,内地商民前往者更多。如据乾隆三十四年大臣奏报可知,该年科布多城内已有较大商房36间,二等商房29间,寻常商房17间,小商房30间,总计112。乾隆四十年后,内地商民不仅开始定居科布多,形成了买卖城,而且他们还同科布多附近的喀尔喀、杜尔伯特、土尔扈特、乌梁海等游牧部落进行交易。乾隆帝因担心商民贪利太甚,导致土著各族“衔恨成仇”,吩咐科布多参赞大臣进行管理,要求商民“稍加获利,即应知足”。此亦可看出,此时内地商民已不少。乾隆以后的嘉道咸同时期,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情况如何,更乏档案资料记载。目前仅知嘉庆年间赴北路的内地商民曾在前往科布多地区的沿途中“捐盖房间,以为官兵住所”。咸丰三年(1853年)时,科布多城内13家商铺经理人张淑显、王林、郭振全、田育仁、贾瑞春、李建仁、王振基、王智、武存智、沈镐、郝天胜、范明中、张文曾,感恩在科布多贸易数十年概不纳税,曾向清廷捐银6000两。除此之外,目前所见鼎盛时期有关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档案资料确实不多。好在某些涉及科布多的诉讼案件中保留下的一些重要信息,稍可弥补此等不足。如嘉庆九年(1804年)成宽等奏内地商民徐兆基偷运砖茶货物往唐努乌梁海案中,不仅有散商徐兆基,还涉及在科布多城开店并容留徐兆基住宿并代购货物的鄂俊希。嘉庆末道光初年,又有四合铺商民私往乌梁海贸易欠哈萨克商人银钱案发生,官方传讯了四合铺商民代表岳金岱,并牵涉到大盛魁、田酒铺、元盛德三家在科布多的铺号。而道光二年(1822年)马贵成在哈萨克贸易被捉案,又牵涉到嘉庆二十一年在科布多新开铺号天义德。道光三年商民唐保控告科布多兵部主事穆都哩、把总孙桂林等勒索商民案,涉及大盛永、全义合两家铺号。咸丰三年郭泳汰伤毙韩德洸案,涉及荣聚奎铺号2.日渐衰落时期的商贸情况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进入衰落期,主要是清廷统治不善、自然灾害、各蒙旗逐渐贫困等因素的影响。据民国初年时人所作《科布多风土记》载,清末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仍具一定规模,有“本城华商京庄五家”,“山西庄十余家(一二人之小贸营业者无与焉),其在科属各旗之贸易者,华商不过十家左右”,“其他一二人之贸易者,各旗下都有,且属甚夥”。据上统计,到清末时,科属较具规模的内地商民铺户约25家,在各旗下谋生的小商贩仍有不少。至1912年,科布多城的内地商民铺号至少还有大盛魁、兴隆和、元盛德、公合成、复兴通、永和楼、德兴隆、大庆昌、张玉山、长胜永、义盛德、天成玉、义德魁、永兴恒、裕和公、广兴隆、魁胜锦、三和义、武德兴、德胜魁、永和店、永聚成、锦泰厚、长盛楼、德顺长、永和成、聚义魁、天义成、世成魁、永德魁、马天保、义和成、五义永、裕盛和、天义德、恩庆隆、林德全37家。再据1917年科布多佐理专员公署对科城内外内地商民房产的统计可知,1912年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商业资本仍具一定规模。如科布多城外商场有房屋的内地铺户及各散商共57家,有房屋641530间、菜园花园182亩。城内有房产的内地铺户及各散商共71家,有房屋70栋,房间227。城里城外共计仍有内地商民铺号128家。当然其所统计的128家,主要是以内地商民在科房产计算的,不一定等同于他们在此营业。尽管科布多地区仍有不少内地商民在此从事商贸活动,但无疑义的是,该处内地商民之贸易在逐渐衰落。如18791892年俄人阿·马·波兹德涅耶夫两度游历科布多时就发现:该城十家内地大商号已大为衰落,“几家已经改行,还有几家甚至已完全停业”。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后,在八国联军侵华的背景下,科属内地商民处境更为艰难。“市厘生意锐减”,“商蒙群呼赔累”,“且北路为防戍军营,边外向称乌里雅苏台为前营,科布多为后营,所有商贾生意皆系随营买卖,全仗银茶交易,脉络贯通。曩日饷多□增富庶,近年饷绌即见萧条。而以去今两年为尤甚,盖缘饷源顿涸,商人重利,骤失所望。其在京在晋之联号并化为乌有,因是益贫益窘。刻下街市铺家大半闭歇”。其后清廷在科属地方也尝试推行新政,但所办有限,且主要聚力于阿尔泰地区。至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间,阿尔泰“迩来商贾贸迁已成市肆”,但科属商务未有起色。如宣统三年有人赴科布多考察时发现,该处“城甚小”,内地商民正常营业者仅“四十余家”。
二、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主要构成与业务
1.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主要构成科布多城内的内地商民绝大部分来自山西、直隶,到了光绪后,京帮也来到该地区。但京帮实力有限,影响不大。如1892年时,京帮中除永聚成号在科布多城内有房屋外,其他都没有,只能租用别人房屋做生意。尽管如此,他们在科布多城内的货物颇具特色。至1908年前,科布多地区仍有京庄51917年科布多佐理专员公署所制1912年前科布多华民房产调查表可知内地商民的主要构成:首先,号东为山西人的商号有大盛魁(太谷、祁县)、复兴通(文水县)、聚义魁(汾阳县)、永德魁(文水县)、协成泰(祁县)、二合和(文水县)、元盛德(祁县)、林得泉(清源县)、锦泰厚(文水县)、义生源(祁县)、永和诚(祁县、文水县)、晋同庆(祁县)、得兴荣(汾阳县)、世成魁(祁县)、义合成(祁县)、五义永(汾阳县)等16家。无具体铺号名而来自山西的商民有武世桂、靳玉山、郭林、岳世铭、张应祥、靳玉山、王清正等7人。其次,号东为直隶各县的有裕盛和(万全县)、三和义(饶阳县、深县)、永兴恒(饶阳县)等3家;来自直隶下面各县的散商有程铨、王士英、程铨、程文镕、李永陛、魏岐山、程文镕、刘廷科、沙玉顺、丁保林等10人。再次,号东为京帮的商号有德顺长(京兆香河县)、永聚成(京兆大兴县)2家;号东为察哈尔、绥远的有永盛楼(察哈尔张北县)、长盛元(绥远归绥县)2家。最后,诸商合伙的商号有4家。如广兴隆号为直隶宣化商民李永陧、闪云龙等与察哈尔张北县商民马国贤、萧万顺的合伙铺号;恩庆隆号为直隶宣化县商民丁恩与察哈尔张北县商民马天的合伙铺号;德盛魁号为太原县商民武德仁与察哈尔张北县商民马天宝、王林的合伙铺号;天义德号为山西祁县、文水县商民段明高、马姓、范姓等与蒙古人依勒古克兰的合伙铺号。另外,晚清后新疆、归绥、察哈尔治下各县的各族散商也出现在科布多城外商场名册中。如色利阿洪为新疆疏勒县人,察汉格格为新疆旧土尔扈特人,段章为新疆奇台县人,张元为察哈尔张北县人,段得子为绥远归绥县人,王林为察哈尔张北县人,他们均属无正式铺号的散商。由此可见,晚清至1912年以前,科布多地方的内地商民中晋商虽仍处绝对优势,但京商、直隶、绥远乃至新疆等处的商民也开始进入科布多,导致该处呈现出众商杂汇的局面。2.从事的主要业务无论是西帮还是京帮,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业务可以概括为三大类:第一类为贸易。他们运往科布多地区的货物主要为布匹、茶封、杂货等;从该地区运出的货物主要为各种毛皮、牲畜、蘑菇等。而据《清稗类钞》称,晚清内地商民运往该地区的货物“以砖茶洋布为大宗,其他绸缎、铜铁、瓷木各器及日用所需一切杂货食物无不备”。其砖茶洋布自张家口、归化城购办,杂货购自京城或张家口、归化城。嘉庆至光绪年间科布多“买卖城”内的四五十家内地铺号大都经营批发和从事旗下贸易,代表者如大盛魁分庄、天义德、义和敦、察干台、同尚、顺财、广苏隆、艾苏努、艾贡等,回民商号广苏隆既经营客店,也兼营杂货零售。另外从事百货零售和日用杂贸易的还有永德魁、兴隆和等来自陕西和归化城的商号。第二类为赊欠放贷。同治之前,大盛魁在科布多的分庄主要向土谢图汗部、札萨克图汗部放贷,天义德主要向“三音诺颜部的垫款”,元盛德主要向扎哈沁、杜尔伯特等部放贷,同尚号主要向杜尔伯特霍硕依旗提供赊货。第三类为从事农业兼贸易、手工业等19世纪八九十年代俄人考察该地区时记载,科布多附近札哈沁人大片耕地内种有数量不菲的小麦,应为该处内地商民铺号兼营。而科布多街上的所有铺号都有自己的菜园,其伙计拉上一车蔬菜往城外旗下走一圈,据说就能换回半车牛羊肉。科布多城内的小商贩还兼营银匠、木匠、皮匠等手工业作坊,有的在该城郊区兼营蔬菜园,种植土豆、莞菁、胡萝卜、白菜、卷心菜、大葱等,以便出卖
1925年时人叔奎对该处内地商民业务做出了不同分类,“即官用商、介绍商、杂货商、半农半商是也”。官用商的业务为“专以供给各盟骑(旗)王公札萨克等货物为业”。介绍商的业务为“往来各地”,凡从古城子、肃州等处输入的货物,为之介绍,转卖他人。杂货商业务为“专输入各种杂货”。半农半商者业务为“贩卖农田,少则数十亩,多则百余亩,以种菜蔬等为副业,皆有店号名称,谓之农可,谓之商亦可也”
三、清代对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管理及其与官府间的关系
1.清廷对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管理同赴库伦、恰克图等处内地商民一样,清代赴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也受到管理边疆事务的中央机关理藩院(清末改为理藩部)的管辖。凡前往者,均应领取理藩院发给的部票。但实际上,只有在科布多城开铺号、长期从事贸易的铺号,才领取部票。对于那些在科布多城内没有铺号或只从事小本经营的众多“雁行者”而言,多不领票,而是通过搭票或以“无票私贸”的方式从事贸易。实际上理藩院发给各处关口的部票多为空白信票,将具体填写任务交给了各处将军、大臣、同知等除理藩院通过部票对前往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进行规范外,其次就属归化城都统衙门了。因为清代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及所开铺号绝大多数为归化城的分号,所以归化城都统衙门的理事同知无疑成为监管、管理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事务的重要地方关口。凡出口前往科布多地区者,多在归化城验票纳税放行。凡从科布多返回归化城与内地或京师者,也多在归化城缴费放入。为此,清代归化城成为科布多通往京师及内地各处的咽喉孔道,归化城的都统衙门也因此成为管理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事务的重要地方机构。除归化城都统衙门外,对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拥有管辖权的第二个地方机构为乌里雅苏台将军衙门。清代的科布多被称为“后营”,乌里雅苏台被称为“前营”,均为边疆军事重镇。同时它们又被称为“北路”,以区别新疆等处的“西路”。军事建制上科布多参赞大臣作为北路定边将军的副手,归驻扎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凡涉及重大军事刑事问题时,科布多参赞大臣须在乌里雅苏台将军的联名下向清廷奏报,并以将军副手身份帮助管理科布多地方事务。为此凡刑名事务,科布多均以乌里雅苏台为首府,押交该处处决。如乾隆四十五年科布多内地商民王廷相扎死另一民人王思理案,就体现了此点对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施行直接管理的地方机构当属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科布多城主要由参赞大臣管理事务,下面虽设有帮办大臣和帮理“兵部”“户部”及“理藩院”的各章京机构,但在管理内地商民事务方面却不像库伦、恰克图由商民事务章京管理,而是由参赞大臣直接管理。科布多参赞大臣管理科布多所属内地商民的全部事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管理科布多城及所属各旗的内地铺号与商务,凡从归化城等处到科布多的内地商民,均需向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提供理藩院的部票,并在该衙门领取照票,才能前往外路各旗贸易。或经该衙门验票后,才能前往乌里雅苏台、塔城、新疆等处。如光绪二十七年科布多参赞大臣瑞洵上奏朝廷整顿商民贸易章程一折就体现了此点第二,对科布多所属内地商民所开铺号征收税赋。清代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对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所征税赋名义上只有房租一项,但暗地里也少不了陋规杂项。第三,维护科布多城地区的正常治理,处理内地商民间、商民与蒙古人或与其他民族间的民刑诉讼事务。如据清末外人游记称:在科布多城很少听到街上有喧闹声,或看到有蒙古人骑着马横冲直撞的现象。他们认为如此秩序正是科布多参赞大臣加以治理的结果第四,维护该城的公共卫生及民生事务。如据时人称,科布多城是他们所见过的北部蒙古中最可爱、最干净的城市。又如光绪二十七年,科布多参赞大臣鉴于该处乏医缺药,官商军民有病只能听天由命,试图加以改变。他一面派专人前赴山西、绥远城等处购买药材,另又在城内设药局,凡官商居民需要者,均照原价卖给。还打算从内地调一医生前来施诊同库伦、恰克图一样,介于官民之间对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施行半官方半自治的管理机构为科布多“七甲”。他们由科布多参赞大臣从科布多城内居住时间最久、最了解当地情况,同时又必须是当地最有声望的铺号执事人中选出,他们被称为“甲首”或“甲头”。据称,每位甲首管理十至十五家店铺,以防止居住在科布多城的内地商民“吵架,酗酒闹事,赌博,嫖妓,接待或允许可疑的人留宿等”。另外,从相关史料也可以看出,充当甲首者实为官方指派给他们的差事,不仅为此承担经济支出,还得承受着各种责任。甲首还得对科布多参赞大臣起商务推事作用。如果科布多城内某个汉商破了产,“甲头们就须到昂邦那里去对此进行审议”,查验是否真的破产。清代恰克图、库伦等处的甲首多由大铺号之间轮值,科布多的甲首是否也轮值,因缺乏资料,暂且无从得知。但所需额外开支却属事实。如每位甲首每月初一、十五都得给来此行乞的人施舍两三碗面粉或黍子。清末时,据称科布多地区也成立了商会组织,商会负责人叫铺头,铺头除了与衙门交涉事务、为商家调解纠纷外,每年还向坐商和行商征要二百匹对子马,赶往京师给皇上进贡2.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与官方的关系第一,密不可分的关系。自科布多建城后,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及各官员就与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密不可分。正是有源源不断的内地商民转运货物及各项物资,才能有效地保障清廷对科布多地区的统治与治理。尤其是同光后,随着晋省灾荒频发、各省积欠乌科各城经费、台费、军饷越来越多,至光绪初年竟达三十万两。这直接导致科布多地方衙门对内地商民依赖加大,且体现在诸多方面。其一,帮办城工,并为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提供贷款。乾隆至嘉庆年间,科布多筑城及其城工虽离不开内地商民的帮助,但资本多为官府发放。至道光后再办城工时,清廷就不得不开始使用惩商款方式,进行解决。至同治后,科布多城工费用依赖商民更大。如同治九年(1870年)科布多再办城工时,只能将籽粮380石卖给当地商人,得银1140两办理城工。至光绪八年科布多再修城垣时,不敷银达2368余两,全由该参赞大臣向商人借用其二,应对战争、维持当地衙门的正常运转。如咸丰四年科布多城内商民范明中等11人共捐银1995两,应付时艰。同治三年,清廷为布置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处防务,鼓励内地商民前往贸易。内地商民“自雇驼马”,运送货物“至科布多等处销售”。除了为该城提供捐输、商货外,内地商民还为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运送军属、捐献财物。如自同治八年起,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就雇请内地商民帮运军输。同年,又因该处屯田官兵耕牛倒毙,不敷耕种,科布多参赞大臣等又劝商捐补,内地商民要必显等10人共捐公牛66。总之,自同治后,科布多地方当局对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依赖更大,“所有一切城工、台务、兵差等项需用工料驼马,率皆由街市铺商垫发采办,均能妥速无误”其三,向商民放贷,收取利息。这既活跃了该处商民的资金来源,又增加了地方官府的财富收入。如乾隆三十四年,科布多参赞大臣拟照向例,将科布多库存银提出两千两,发商生息,每月可得利息一分。道光十五年,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两处又将官府存银19000两,放给该处商人取息,备岁修城垣衙署、监狱、仓库及津贴办公之用其四,与内地商民进行商贸活动。官府方面不仅将牛羊等牲口卖给当地商民,同时也从商民那里买回官府所需各项物品。如道光十三年科布多参赞大臣就向清廷奏报将科布多屯田余牛卖给商人一事,共卖牛148头,并定下今后将不能耕种老口余牛卖给街市商人定例。同治七年科布多参赞大臣衙门又令将科布多所属杜尔伯特蒙古部落捐羊2830只卖给当地商铺,得银1839.5其五,某些官员与商民间私下联合经商。虽然清廷严禁官员与民间商业联合渔利,但针对科布多这一“山高皇帝远”的地区而言,此等联合仍不时发生。如道光二年清廷审理科布多骁骑校叶布肯状告该处主事阿勒精阿伙同商民越界交易案就显示:该主事于嘉庆二十一年七月,假用刘世瑞名,出银两千两与客民马贵成、谷玉通、范建勋、元盛德及蒙古喇嘛伊拉固克森呼图克图等合伙开设天义德货铺,他自己后来分得利息银五百八十七两七钱八分第二,矛盾与冲突。科布多属内地商民虽与科布多地方官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两者间的冲突也存在。导致此等冲突的主要原因不是来自商民的“犯上作乱”,而是来自官府尤其是某些官员的过分压榨。如道光三年就发生商民唐保控告科布多兵部主事穆都哩、把总孙桂林等勒索商民银事。即科布多地方查办商民贸易时,查到大盛永、全义合两家执事人闫玉林、王继用等在扎哈沁部落无票贸易。两铺执事人被拿解送到城后,遭到把总孙桂林、丁兵蒋正芳、蓝应春等勒索银钱550两。后又被重打了四十大棍,逐出境外。赃银被特依顺保的安姓家人、外委王旭照、书吏侯瑞、众丁兵等分用。商民不愿,遂告发了这一行为。道光十八年科布多把总姜连捷控告兵部主事哈楚逼事也间接暴露出该处官员对内地商民的欺诈剥削。其状词称该主事“苦害街市,勒索银两”。该主事未实授兵部之职以前,“刻薄商人银两,硬抗不付”,“是年领受兵部,倍加勒索。十六、十七两年又苦害商民,勒借银两”。由此可看出科布多地方官员对科属商民的苛待与勒索,这必然导致两者间关系的紧张。
四、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生活情况
1.科布多内地商民间的关系同库伦、恰克图等处的内地商民一样,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间既相互帮助,又彼此冲突。如上文所述把总孙桂林等被控一案,在扎哈沁蒙古部落从事无票贸易的大盛永、全义合铺执事人闫玉林、王继用二人遭到拘押后,就向科布多城内地商民赵怀先求助,又转向素识且在本城开设元盛隆铺号的执事人催景祥求助,借得银550两,送给把总孙桂林等。这就体现了在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之间的相互扶助关系。同样,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间也存在紧张关系。如乾隆四十五年审理的商民王廷相扎死另一商民王思理案、嘉庆十五年发生的内地商民贾德扎伤另一民人邵廉舒身死案等,都说明他们之间要么争利而斗,要么因愤而争,以上重大刑案正是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间爆发冲突的最好例证。2.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日常生活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有其宗教信仰与崇拜。其中关帝信仰无疑是以山西籍为主体的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的主要信仰之一。据称,科布多城的北部有座关帝庙,是城内最美丽的建筑。除此之外,科布多城的内地商民还信仰河神与城隍。除以上信仰外,科布多城内还有三圣祠一座。1912年之前,科布多城“华民公产”主要就是内地商民所信仰的各种神祠寺庙。这些公产,均由“众商捐集而成”从另一个方面看,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日常生活也有优越于外蒙古其他地区的地方。按照清廷的规定,整个外蒙古地区只有科布多地方的内地商民可以携眷,可以与蒙古或其他族女子结婚科布多城内地商民也有其娱乐活动。如每年阴历六月二十四日是科布多地方给光绪皇帝祝寿的日子,附近人都来赶集,光帐篷就有好几千顶,牧民跑马射箭,内地商民搭台唱戏,演员则分别由各商号票友充当
五、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与漠北其他地区的比较
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其商贸活动与同期漠北其他地区相比,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1.相似之处第一,内地商民籍贯构成,大体相似。如上文所述,清代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总体上由晋商为主体的西帮、直隶京师为主体的京帮构成,这与同时期库伦、乌里雅苏台、恰克图等漠北其他地区情况类似。如清代库伦地区,乾隆三十五年领票往库伦的196名商民中,除直隶10人、山东1人外,其余都是晋人。乾隆五十四年库伦十二甲中的八个甲共有内地铺号97258人,除直隶9人外,其余均为山西人。又如恰克图地区,乾隆四十年七月恰克图有内地商民共234人,其中属山西者197人、直隶14人。再如乌里雅苏台地区,“商场牛耳,山西人司之,其次为直隶人”第二,贩卖的货物种类类似。即清代内地商民贩卖到漠北蒙古地区的货物主要为内地丝绸、布匹、茶叶等百货,从当地贩回的货物为牲畜、毛皮等各类特产。这不光在科布多地区是这样,在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地区也是这样。如库伦地区,“进口货以牲畜、皮毛、蘑菇为大宗;出口货以砖茶、生烟、绸缎、布匹为大宗,其余日用饮食必需之品,无一不有”。再如乌里雅苏台地区,内地商民输入货物,主要为茶、烟、布、绸、米、谷、面粉、各类杂货等。他们从乌里雅苏台地区运回的货物主要为各种毛皮、牲畜、蘑菇等第三,商民管理模式基本相似。即无论是科布多,还是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内地商民均受到三级管理。如库伦,内地商民不仅受到理藩院的管理,亦受到代表库伦地方官府的库伦办事大臣衙门的管理,同时还受到代表商民自身组织的库伦十二甲的管理。再如乌里雅苏台,内地商民不仅受到理藩院管辖,也受到乌里雅苏台将军衙门的直接管理,同时还受到代表商民自身组织的“二十七家铺号联合自治”或“官店”的管理2.不同之处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其商贸与同时期漠北其他地区也有不同,主要体现如下。第一,基于区位与行政设治等级之不同,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商贸定位与其他三地区有所不同。清代科布多地区被清廷定义为漠西北乃至新疆地区的军屯之所,从而导致这一商贸多局限于国内各部之间,很少涉及与外域的来往。而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等地区则不同,清廷对它们的定位是:不仅要满足各蒙旗物资需求,而且要起到调剂与外部俄国及各部之间关系的作用。第二,受区位与行政等级之影响,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商贸规模与其他三地区有所不同。清代库伦地区不仅被清廷定义为漠北地区的重要经济文化中心,同时也是宗教中心。为此库伦地区发展最快,前往库伦地区的内地商民人数最多,贸易规模也最大。恰克图地区因最终被定义为中俄陆上贸易的唯一口岸,为此成为清代对俄及欧洲陆路贸易的重要关口,前往贸易的商民及其规模也不小,其中尤其是茶叶贸易最为突出。乌里雅苏台被定义为清代漠北地区的军事重镇,“定边左副将军建牙”于此,科布多、乌梁海诸处均受其节制,从而导致该处成为清代前往漠北地区内地商民的汇聚之地。而科布多仅是乌里雅苏台将军“分镇”,相较而言,前往科布多地区的人数及贸易规模,略逊于以上三地区。第三,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贸易货物及贸易网络与其他三地区有所不同。清代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三地区内地商民贸易,紧密围绕内地运往的丝绸、布匹、茶叶、杂货等与自各地区贩回的牲畜、毛皮而展开,科布多地区除具有这一特征外,因其主要是军屯之地,所以内地运去的货物还体现为各种工具、农具、家具之类。又因其是新疆地区与漠北蒙古地区的中间“枢纽”,为此该处内地商民不仅将运往漠北蒙古地区的内地货物通过该地转贩新疆,而且将新疆出产的粮食、蔬菜、瓜果等运往科乌等处,从而形成内地与漠北科乌、漠北科乌与新疆之间较具特色的商贸网络。第四,导致各处商贸衰落的内在因素有所不同。清代科布多地区因被定义为漠北地区的军屯之地,为此内地商民前往该地区贸易主要是服务于清廷对漠北地区军事设治之需,从而导致该处军屯兴废对内地商民影响颇大。即该处军屯发达时,内地商民商贸活动发达,一旦该处军屯衰落,内地商民贸易也跟着衰落。而清代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等处不同,对于这些地区而言,内地商民发挥的核心作用不仅在于“活蒙古经济”,同时也要发挥调剂与外部俄方关系的作用。为此,晚清后导致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地区内地商民商贸衰落的内在因素主要是清廷统治的腐败与各蒙旗的贫困。
六、内地商民对科布多地区的影响
清代科布多内地商民的存在,客观上有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如下。第一,内地商民的存在,极大地便利了蒙古王公部众的生活。对于各蒙旗而言,内地商民的到来,不仅使蒙旗土地得以开垦,蒙古王公台吉也借此获得地租,某些王公台吉等还能从商民处得到“奉献”。另外,商民的到来,也开始揳入普通蒙古部众的生活。当他们生活中有所需求时,多能从内地商民处得到满足。内地商民实际上已经揳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导致后者离不开内地商民第二,内地商民的存在,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一是体现为农耕与游牧两种不同经济间的融合。清代不少人在漠北地区游历时就亲眼目睹了这一景象。如博迪苏在《朔漠纪程》中就称:“居然牧地尽耕耘,蒙俗何知力作勤;费尽客民开垦力,眼前秋稼已如云。”曾经被流放乌里雅苏台的志锐亦称:“居民慕化犹中俗,半畜牛羊半事耕。”二是内地商民的前往导致内地与边疆间宗教信仰的兼容。如内地关帝庙、大王庙、龙王庙、河神庙、城隍庙诸寺庙就在科布多地区大量兴建,该地区的内地商民与蒙古人间的宗教信仰逐渐融合三是婚姻家庭方面的融合。这在科布多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不仅是在该处屯田的屯兵广泛存在与各族女性婚媾现象,内地商民也存在与各族女性婚媾、组建家庭现象。四是定居生活的逐渐形成。清代科布多地区是漠北边疆军屯之地,这一军屯导致定居生活在屯田官兵中产生,并因此形成定居性家庭。前往科布多地区的内地商民受之影响较大,他们也逐渐在该处建房定居。如此的定居生活进一步影响到科布多附近各旗王公,他们也仿效清廷官员与内地商民建立府院。
结  语
清代科布多地区内地商民及其商贸活动对朝廷具有极大的依赖性,其在清代大部分时段内都是“随营贸易”,即内地商民前往该处贸易的任一阶段,其贸易活动总体上均围绕漠北地区“军府”展开。即便是经科布多转运到新疆地区的商品也是围绕着这些地区的军营、官城展开。为此,内地商民的商贸活动主要支撑的是清廷边疆各“军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而不是内地商民自发移民去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军府”等官方行为对内地商民影响极大。军事活动频繁、“军府”在时,内地商民商贸活动活跃、商民贸易量大;军事活动结束或“军府”消亡时,内地商民则作鸟兽散。由于这一特点,导致清廷对内地商民管理粗犷与僵化。他们对内地商民的管理主要体现为收取各种赋税或索要陋规,并处理重大刑案、维持地方治安,以防止内地商民造乱生事,而对于如何更好地协调内地商民与蒙旗关系、合理开发当地各种资源,乃至发展农工商牧各业等方面,却没有认真思考。对于移居科布多的内地商民,清廷既需要他们盘活当地经济,却又不太愿意给予他们在当地长久耕种、经营商业的合法地位,这种制度设计与实际运作相背离的矛盾,常陷清廷在该地区的治理于被动,从而出现清廷实际上离不开内地商民,却又经常装模作样地驱逐“非法商民”的闹剧一再发生。
[color=rgba(0, 0, 0, 0.9)]编辑:王轲
文章见《中州学刊》2023年第9期“历史研究栏目,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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