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据中国人大网,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作草案说明时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财政部研究提出继续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方案,建议授权国务院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提前下达情况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三季度经济数据整体向好,前期逆周期调节政策已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积极财政政策接续发力,通过提前下达部分地方债限额,做到提前发力、提前储备项目、提前稳定投资、提前形成实物工作量,将四季度与明年一季度有力连接起来,能够有效保证宏观经济继续延续企稳向好势头,为明年制定并实现更高的经济增长目标打牢基础。
今年前三季度,受到PPI长期处于负增长区间以及国内总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叠加影响,财政收入累计同比连续四个月下降,9月当月增速依旧偏低,表明目前财政在收入端受到工业企业利润下降的影响较大。与此同时,8月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开始大幅发力。前三季度,财政支出累计同比增长3.9%,9月当月同比增长5.2%。财政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增速,一般公共预算赤字有所扩大,需要有增量资金进行补充。因此,在保证债务可持续的前提下,适当通过举债扩大赤字规模,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强有力的经济增长降低债务风险,实现宏观经济稳总量、调结构的双重目标,意义重大。
投资是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压舱石”。在房地产投资开工不足以及制造业投资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基建项目特别是代表新经济发展动能的新基建项目,理应发挥好“稳定器”和“缓冲器”的作用。而基建项目作为典型的逆周期调节手段,需要大量资金予以配合。当前预算内资金对基建项目的支撑力度较为有限,自筹成为基建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方式,此时需要发挥专项债在筹措资金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国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500亿元。按照部署,新增专项债券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在10月底前使用完毕。各地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提速,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近期,多个地方宣布新增专项债券已基本发行完毕。总体来看,8月以来财政政策开始发力加码,地方债融资增加,有力保证了社会融资规模的平稳向好,对持续改善微观主体预期、强化市场预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过,在积极财政政策空间继续开启的情况下,需要做好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工作。近日,《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出,“落实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0月份以来,22个省先后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置换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以达到风险缓释和适度展期的目的。地方债以及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可能给市场整体流动性带来一定影响,特别叠加10月缴税大月、经济企稳、融资意愿回暖等多种因素,此时仍需要货币政策予以一定程度的配合,避免资金利率过分偏移政策中枢。
综合来看,随着明年地方债限额的提前下达,积极财政政策将接续发力,有效促进实现四季度以及全年的增长目标,并为明年经济开好局打下牢固基础。(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