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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奇 倪睿延:绿色金融助推能源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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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7 09: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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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奇,天山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倪睿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引用格式:张奇,倪睿延.绿色金融助推能源强国[J].农村金融研究,2023(11):29-36.
「摘要」能源革命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而绿色金融为能源革命赋予了新的支撑和动力。面向双碳目标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做好绿色金融的“大文章”是建设新时代能源强国的重中之重。因此,新一轮中国能源革命需要通过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服务能源重大战略、核心领域和薄弱环节,从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在支撑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绿色金融;金融强国;能源强国;能源革命;双碳目标;生态文明

一、绿色金融助推能源强国的内涵及意义

近年来,中国扎实推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化转型,清洁低碳高效水平得到提升。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能源强度和碳强度持续优化。2022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54.1亿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加13.9亿吨,以年均3.0%的增速支撑年均6.2%的经济增长,同时,2022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40.1%。第二,能源消费结构逐渐优化。2022年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为56.2%,相比2012年下降12.3%,清洁能源电力占比约30%,比2012年增长8.8%。第三,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22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已降至0.447吨标准煤/万元,比2012年下降40%。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这是国家第一次正式提出建设“能源强国”的目标,也标志着中国能源革命体系更加完善。即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为引领,以推动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以先进的能源技术创新为驱动,切实有效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美好生活对能源的需求。

中国承诺从2030年开始用30年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目标,远短于欧美发达国家50~70年的用时。同时,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仍呈现增长趋势,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据估算,中国2060年实现碳中和所需的资金规模将超100万亿元,然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10%~15%的绿色投资需求,因此融资缺口达到百万亿元级别。这使得中国同时推进经济转型和深度脱碳不仅面临技术创新的挑战,低碳融资缺口也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总体目标。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制定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绿色金融的内涵与意义,即通过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期限错配等问题。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做好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明方向。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战略,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推动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保持能源产业发展的同时改善环境要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技术和措施,同时还需要通过金融、财税等手段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让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变得更为清洁和绿色。只要资金从污染性行业退出,协助其绿色转型或投向绿色行业,包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在内的其它配置将随之优化。由此可见,如图1所示,面对双碳目标的挑战,在“金融强国”战略的指引下,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是助推“能源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必由之路,具有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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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色金融助推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

(一)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现状与挑战

截至2021年底,中国碳排放主要来自电力、蒸汽和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贡献了50.7%、17.9%、11%的碳排放。按照能源种类划分,煤炭、石油、天然气对应碳排放占比分别为66%、16%、6%(Guan et al.,2021)。双碳目标下,全行业能源结构亟需加快转型,据测算,在一定情景设置中,2030年煤炭占比将下降至44%左右,2030—2060年间煤炭、石油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需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比逐步提升。2060年非化石能源实现高比例使用,并控制煤炭、石油与天然气总占比在20%以下(魏一鸣等,2022)。由此可见,煤炭、石油与天然气相关行业低碳转型面临巨大挑战,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电力行业是煤炭消费的主要行业,以煤电为例,2020年煤电贡献了约40%的碳排放,减排潜力巨大且相比其他行业更容易脱碳。中国新建煤电机组效率较高,对存量机组采取提前退役等转型措施不仅会造成煤电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导致资产搁浅,甚至因资金不足可能导致破产。然而,对存量机组进行清洁改造需要大量资金,融资缺口成为制约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重要因素。

绿色金融可以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工具和政策引导资本积极流入上述重点高碳行业,一定程度上解决低碳转型面临的困境。例如,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该工具不设上限地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领域。自该工具推出以来,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已达4530亿元。目前该政策已延续至2024年末,是绿色金融和货币政策协同的一次典型示范。其后不久,在碳减排支持工具基础上,央行追加2000亿元设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专项再贷款政策已延续至2023年末,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该政策契合了中短期内煤炭仍将是主要能源这一基本国情。至此,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形成了中国短中长期绿色碳减排政策的“双支柱”。

(二)绿色金融助推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策略

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突破和成效,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初期,现有金融模式在助力低碳转型的新形势下存在着绿色主体识别困难、投融资结构不匹配、融资工具单一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如何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也是近期工作的重点。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要确保资金流向具有前景的低碳转型机构或项目。另一方面,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调整绿色金融结构,调和转型企业融资需求多元化与银行等主要绿色金融投资机构供给结构单一的矛盾,改善当前绿色信贷为主、绿色债券占比小、绿色股权融资刚起步的现状。此外,总结提炼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将其运用到转型金融领域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效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因此,绿色金融助推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过程中,需要做到:

1.建立转型信息披露框架,识别可信转型主体。目前金融机构助力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面临的核心瓶颈是缺乏识别可信转型主体的依据。部分国家的政府、行业协会与金融机构已提出高碳企业申请转型金融支持时应披露完整可信的转型计划,并就企业转型目标与《巴黎协定》转型路径的一致性开发评估方法。例如,新加坡星展银行要求转型活动路径需符合《巴黎协定》的替代碳密集型方案,同时符合国际能源署(IEA)可持续发展情景。中国应参考国际主流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提出适用于重点领域转型的信息披露框架,覆盖低碳转型目标与路径、转型融资需求与融资计划、公司治理和公正转型等要素。同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将绿色金融风险纳入各主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前、中、后全流程风险管理。

2.推进产品体系创新,调整绿色金融结构。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市场蓬勃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表现尤为突出,但绿色金融市场结构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25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5万亿元,绿色股权融资规模较小。总体来看,绿色金融市场近九成为间接融资,供需双方易产生期限错配和风险不匹配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的同时,应重视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保险等市场的建设,加快构建产品多元、结构合理的绿色金融结构。金融支持低碳转型在国际市场受到高度关注,以银行为例,发达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公司和个人绿色金融产品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除了传统的绿色、可持续贷款之外,在公司业务领域还推出了与可持续表现挂钩贷款、转型债券、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绿色基础设施REITS等产品。在个人业务领域,推出了绿色住房抵押贷款、绿色信用卡和借记卡等。中国可以借鉴已有经验,在扎实推进已有的碳减排支持工具、专项再贷款业务基础上,创新与碳足迹挂钩的绿色贷款和绿色理财产品,发挥银行在重点高碳行业项目融资中的传统优势,拓展环境信息与风险管理咨询业务,进一步带动社会资金流入重点领域。

3.借鉴绿色金融有益经验,共同服务双碳目标。2022年11月,G20峰会通过的《G20转型金融框架》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定义,并确立了包括转型活动标准、信息披露要求、转型金融工具、政策激励以及公正转型在内的转型金融的五大支柱。我国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衔接至关重要,前者未来将承接大部分绿色金融以往在高碳行业内的功能和任务。由于转型金融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五大支柱尚不完备,应借鉴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经验,围绕可信转型主体识别工作,完善碳核算标准体系,强化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夯实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基础。同时,借鉴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以及有特色、有基础的原试验区发展转型金融,形成一系列有益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为转型金融全局发展贡献基层力量。


三、绿色金融助推新能源行业发展

(一)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

大力发展新能源对我国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以来,中国光伏、风电、氢能等行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产业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22年底,中国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分别为393.13GW和365.97GW,占全球总规模的37.33%和40.72%,均位居世界第一。除此以外,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动汽车和氢能的制造国和消费国。

新能源行业零碳技术发展意义重大,但光伏、风电等企业在发展中存在项目周期长、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出于风险和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商业银行乃至风险资本都较少涉足起步阶段的光伏、风电等项目,特别是上游供货商和中小风电厂投资商往往不能达到银行信贷的基本要求。面对风电相关企业融资难问题,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可以成为有效解决手段之一。其中,绿色债券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发行时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期限较为灵活,安全性较高,其风险和期限与光伏、风电等项目特点较为匹配,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途径,但目前国际上已出现绿色债券的“漂绿”“洗绿”现象,对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着严重危害,为中国的绿色债券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敲响警钟。此外,中国绿色债券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项目认定标准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逐渐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2021年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标志着中国绿色债券项目认定与国际主流标准趋同。资金使用方面,此前国际主流标准《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BS)均要求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随后,2022年中国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改变先前不同机构仅要求募集资金的50%或70%用于绿色项目,严格规定资金需全部投入绿色项目(见表1)。该原则发布标志着中国正式统一绿色债券资金使用标准,在规范中国绿色债券市场、促进海外投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但《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是自愿性规则,未来各债券品种发行时还需参照各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在信息披露体系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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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色金融助推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策略

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能有效帮助相关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助力手段之一。为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效率和效果,应重视以下两方面:

1.聚焦融资行业,打造特色产品。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以保障新能源行业发展。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应聚焦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项目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对关键绩效指标进行定制化设计,不断更新项目评估方法并积极应用。例如,由意大利电力公司ENEL于2019年9月发行全球首只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该公司向债券投资者承诺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到2021年占比至少达到55%,若未达到这一关键目标,发行人将接受息票增加25个基点的“惩罚”。这一独特的制度设计同时激励了发行人和投资者,达成发行人、投资者和环境的三赢。其他行业同样在绿色债券合约中对关键指标作出规定,例如2022年CBI发布的《绿色债券数据库方法论》中,对建筑行业能源表现评级提出更高要求,设定了具体的能效提升阈值(30%)。交通领域更新后的方法论规定,到2025年末,低碳汽车以及公共交通巴士和长途汽车、快速公交(BRT)的排放阈值要低于50克二氧化碳/乘客每公里,此后达到零排放。2022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CBI的支持下成功发行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全部用于电力驱动的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绿色项目升级建设。

2.严防债券“漂绿”,完善信息披露。随着低碳转型的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持续升温,由于绿色金融在政策及成本上相比其它融资渠道具有一定优势,“漂绿”“洗绿”等现象时有发生。以绿色债券为例,绿色债券的“漂绿”是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无法按照承诺的框架进行投放,或者投放项目的环境及社会效益并没有披露或没有达到承诺的目标。因此,减少“漂绿”现象可以从完善监管体系和减少违规动机两方面着手。对监管部门来说,绿色债券项目发行前要谨慎遴选,通过标准化绿色融资框架编制要求,聘请外部评审机构对框架内容进行评估认证,实现绿色项目的识别与优选。为防止资金挪用,应完善信息披露体系,项目发行后发行企业需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监管部门持续监测资金的用途以及项目的实际减排效果。另一方面,为减少违规动机,可以加大对第三方认证、评估、评级和承销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考评与奖惩力度。同时,可以将绿债发行人的补贴和税收优惠由前期发放改为中后期验收合格后兑现,并对不合格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四、绿色金融助推全行业绿色转型

(一)全行业绿色转型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必由之路

低碳转型、能效提升在碳达峰前的减排贡献显著,能源结构优化和负碳技术在碳达峰后的减排方案中将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在碳中和情景下,人工CCUS和碳移除技术减排量从2031-2035年的不到1亿吨(贡献比例3%),快速提升至2051-2060年的21亿吨(贡献比例69%),贡献显著(张希良等,2022)。因此,除高碳行业与新能源行业外,其余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实施特色减排方案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交通行业电气化对深度脱碳至关重要,2022年中国交通领域碳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10.4%,电气化推广从短途客运交通起步,2040年后城际客运交通和货运交通电气化重点发力,从而带动整体交通部门电气化水平快速增长。农、林、牧、渔等行业可以形成重要的碳汇,拥有开发应用负碳技术的先天优势。林业碳汇的科学经营与有序交易既能大幅提升区域固碳能力,又能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协同推动“双碳”目标、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的汇聚点。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库”,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其储碳量是陆地的近20倍,发展海洋碳汇,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是助力中国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

然而,目前中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价格在70元/吨二氧化碳左右波动,与发达国家折算人民币超600元/吨二氧化碳的价格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全球近30个成规模的碳市场中,中国碳市场处于发展初期,目前定位为服务于碳减排的市场性工具,金融属性不够突出。现存的二级市场以碳排放权现货交易为主,虽然地区性试点市场的碳金融衍生品种类丰富,但停留在零星试点阶段,且暂未在全国碳市场推广。此外,全国碳市场目前仅允许履约企业参与交易,暂未明确银行、保险公司、资管公司、基金公司和个人投资人等金融业主体进入市场开展碳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等业务的准则。因此,在现行碳市场发展水平下,周期长、短期收益少、交易方式单一并存在一定风险的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其它行业负碳增汇或低碳转型项目的经济性难以为继。

(二)绿色金融助推全行业绿色转型的策略

碳市场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全国碳市场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结合减排政策和市场价格机制,碳交易能够形成对行业减排的激励,从而在全行业绿色转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不够完善,存在市场活跃度不足、覆盖行业较少、交易主体与产品结构单一和碳交易价格偏低等问题,碳市场和碳金融产品在支持转型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课题组,2021)。要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快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碳市场运行基础。碳资产的形成依赖于准确可靠的碳排放数据,因此建立完善的测量、报告和核查(MRV)体系以确保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碳市场的规范运行至关重要。一方面,支持各行业及科研机构加快研究不同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和统计方法,加快形成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核算和统计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披露,健全监管核查体系,可以借助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信。此外,需建立有效的违规惩罚机制,通过法律和规章对碳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防范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的公正和诚信。

2.拓宽碳市场覆盖范围,充分实现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全国碳市场仅覆盖发电行业,为了发挥碳市场低成本减碳的优势,助力全行业减碳,中国碳市场需加快拓展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至今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有十余年的试点经验,从市场覆盖范围看,试点市场已覆盖20多个行业近3000家单位,已有一定的经验积累。从中国分行业碳排放量占比来看,除已纳入全国碳排放市场的电力行业外,钢铁、水泥、化工等工业部门碳排放量也占据较大份额,需尽快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同时,应坚持碳配额制度与自愿减排方案并举,通过CCER等机制进一步纳入更多行业,例如林业CCER项目既有助于减碳增汇,又有助于增强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此外,目前配额以免费发放为主,为了提高配额分配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增加有效应对价格剧烈变动风险的手段,应该尽快引入配额有偿分配机制。

3.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完善碳金融产品结构。全国碳市场开市以来,交易主体是重点排放单位,主管部门暂未允许投资机构以及相关个人进入。碳市场的本质是金融市场,没有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碳市场在价格发现、预期引导、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将无法施展,甚至影响减排目标的有效达成。欧盟碳市场的参与主体除了控排企业之外,还包括银行、基金、经纪交易商等各类型的金融机构。因此,亟需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参加全国碳市场交易。在碳金融产品方面,国外相对成熟的碳市场产品包括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等。中国应聚焦核心碳金融产品发展,健全碳期货与碳期权市场,将碳期货、碳期权发展为碳金融市场的主力交易工具,并开发推广碳金融理财产品组合、碳金融信托计划、碳信用证交付保证和各类联动衍生产品等,建立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从而提高碳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五、结论

助推能源绿色转型,建设能源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绿色金融是重中之重。本文在阐明绿色金融助推能源强国的内涵与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重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新能源行业发展和全行业绿色转型的现状,结合当前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指出限制绿色金融助推效果的关键问题与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近年来,绿色金融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总体表现为: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不断与国际标准接轨以及绿色金融环境效益逐步显现。同时,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中,可行转型主体识别框架建设尚未满足助推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需求;“洗绿”“漂绿”现象限制了绿色金融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效果;碳市场和碳金融产品在支持全行业转型中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并且,现有绿色金融产品还不能满足建设能源强国的需要。因此,需要充分参考国际已有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绿色金融助推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方面通过建立转型信息披露框架解决识别可信转型主体这一关键问题。为助推新能源行业发展,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绿色债券融资奖励方案设计,控制并减少“洗绿”“漂绿”的动机与风险。同时,加快建设碳排放核算和统计体系,夯实碳市场运行基础。坚持碳配额制度与自愿减排方案并举,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此外,必须立足行业特色,加快面向不同行业的绿色金融、碳金融产品种类与体系创新。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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