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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乡村的命运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中国乡村消失的速度令人惊悚,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中国的行政村维持在 100万至 101 万个左右; 2017年底全国行政村总数为691510个,减少了30多万个。自然村减少得更快,2005年,我国尚有自然村360万个,到了2017年只剩261.7万个,平均每天消失224个,且有加速消失的趋势。为了遏制乡村的衰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同步奔小康,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强调要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又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旨在建设美丽乡村,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乡村存在的必要性,乡村为衰败的原因,如何才能振兴乡村?
一、 乡村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远古时期,人们靠采集和狩猎生存,是没有村落的,游牧生活也不需要村落。只是农耕文明产生后,人们要定居下来从事农业生产,才诞生了村落。村落在其漫长的成长过程中,发展出来一系列不可替代的功能。 首先,乡村具有独特的生产与经济功能。乡村正是围绕乡村生产而成长起来的,比如村落建在离耕地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农业产生,还有助于维持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维系村落生产与生活之间的有机循环。又如,村落由一个个农家院落构成,为乡村生产提供了独特的空间,农家院落不仅可以种瓜种豆,发展家庭养殖业,也是编制、酿造、食品制作等乡村手工业得以存在的空间保障。以至于形成了庭院经济这样特殊的经济类型。乡村院落还发展出存放农具、粮仓、菜窖等贮存农业收获物的功能,还有晾晒功能,在村落里可以随处看到码放整齐的金黄色玉米垛、挂在树上和屋檐上的红辣椒,用线绳串起来灯笼似的柿子,院落中拉起一条绳子就可悬挂要晾晒的农产品。村落里的晒秋图常常成为艺术家青睐的景观。现在乡村发展融合产业,也离不开村落这个最为重要的融合要素。无论是农业产业链延伸,或农业功能拓展,村落都是其基本单位。离开村落,乡村景观、休闲、体验、教育、度假、养老、农家乐等产业就会黯然失色。实践中,由于不懂得乡村的生产功能,不懂得乡村与乡村产业的密切关系,违背“近地原则”,使农民无法耕种土地;消灭农家院,庭院经济随之消亡;没有了村落,也就不可能培育出家庭工厂、乡村车间、手工作坊传承乡村手艺。以至于一些地方出现建设了“美丽乡村”,却使农民丧失生计的现象。 其次,乡村具有生态与生活功能。传统乡村本身就是生态的,民居建造就地取材,取之于自然回归于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体现在乡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乡村为人们理解生态文明提供了理念模板。乡村是实现种养循环以及村民生产与生活循环的重要节点,因此,村落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资源综合利用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人们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信仰,维系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凝聚了劳动人民的生存智慧。在生活方面,因农民的多种需要而维系了农业生物多样性;自给性消费方式,减少人们对市场的依赖;与大自然节拍相吻合的生活节奏,被认为是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低碳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构成了乡村独特的生态系统和生态文化。乡村也是宜居的,有坐落于青山绿水之间的怡人村落环境,有舒适的民宅,还有和谐的邻里关系与群体闲暇活动为人们带来了精神的愉悦;所以,乡村被认为是理想的养生、养老、养心社区。在乡村建设实践中如果忽视乡村生态功能,盲目模仿城市建设模式,会导致循环利用中断,垃圾问题凸显,污染加剧,还会引起乡村人与环境、人与资源问题突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村落的生态文化中寻找智慧。 其三,乡村具有文化与教化功能。我们常说,乡村是文化的宝库。乡村文化不仅表现在山水风情自成一体,特色院落、村落、田园相得益彰,更重要地表现在乡村所具有的信仰、道德,所保存的习俗和所形成的品格。包含了诸如耕作制度、农耕习俗、节日时令、农业信仰、地方知识和生活习惯等农业文化,也包括了地方戏曲、故事传说、乡村手工艺等民间文化;同时积淀了诸如尊老爱幼、守望相助、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勤俭持家等优秀传统,是乡风文明建设重要的文化资源。 乡村也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传统文化就保存在村落形态、院落结构、村落标志性建筑以及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之中。乡村特殊空间结构以及乡村文化使乡村成为一个天然的教化空间,承担着对村民行为的引导、规训与教育功能,让人们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之中达事明理,明辨是非善恶。农事活动、熟人交往、节日庆典、民俗习惯、地方经验、民间传统、村落舆论、村规民约、示范与模仿等,都是维系村落价值系统的重要载体,不断塑造和强化着人们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以润物无声的形式深入人们的内心世界,内化为行为准则,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资源。
二、导致乡村衰落的因素及其后果
既然乡村有如此多功能,又如此重要,为什么乡村会快速消失和衰败呢?其实,乡村并不是必然衰落,而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其中体制机制、政策引导以及各种人为因素是乡村衰落的主要原因。梳理影响乡村发展的障碍因素,有助于探索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二元城乡结构与单向城镇化是导致乡村衰败的首要因素。计划体制时期,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大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集中投入城市,乡村为城市建设提供积累,农民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城乡之间形成了一道人们难以逾越的鸿沟,是当时乡村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开放后,农村家庭经营制度确立,使农民获得了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解放了乡村生产力,特别是劳动力流动就业,为农民创造了更大范围的就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被打破。几十年来,对农民的就业限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尽管很多农民已经进城就业几十年,依然被贴上“农民工”身份标签,导致了农民工“既融不进城市,也回不了乡村”的尴尬境地。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城乡关系又走入了另一极端倾,即单向城镇化。各种力量集中指向让农民放弃耕地、宅基地,进厂务工、进城购房。以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政策导向,导致乡村人才、资金、土地指标、资源与信息向城市单向度集中,像一个无形的“抽水机”,把乡村的各类优质资源远远不断抽送到城市。直接导致的是乡村价值失位,乡村文化被漠视,农村独有的社会结构被消解。 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严重滞后是乡村衰败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地区乡村道路不通、饮水缺乏保障,信息网络设施不完善,医疗卫生设施落后,厕所的脏乱臭等难以为年轻人所接受,成为年轻人离乡离土倾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乡村学校的撤并,初衷是因为乡村儿童数量减少,难以撑起一所像样的学校,因此为了让乡村儿童接受更“优质教育”,就只能让他们离开乡村,到镇里或者县城更好的学校去读书。且不论这样的“好心”能否得到决策者想象的那样的好结果,这个做法到了基层就变成一些地方“胁迫”老百姓“城镇化”(实际上是要农民到城镇买房子)的手段。最露骨的口号就是:“小手拉大手”,促进城镇化。其逻辑就是先撤销乡村学校,把学校搬到城镇,利用中国人望子成龙的社会心理,选择放弃乡村,进城买房子。在乡村调查发现,很多年轻人全家离开乡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孩子读书。这样,乡村衰败成为撤点并校的理由,撤点并校又反过来成为乡村进一步衰败的原因,形成了恶性循环。 当然,乡村就业难和低收入被认为是导致乡村衰败的重要因素。农民的农业收入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种地一年不及一个月外出打工收入,自然“人往高处走”。一些地方由于对农业特点认识不清,盲目推动土地流转搞所谓规模经营性,崇尚把农民变成既拿地租、又挣工资的农业工人,热衷于通过土地流转搞“招商引资”式的规模经营,或以种种理由迫使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所谓“大户”,把农业变成了排斥农民的产业。这一做法,即威胁了国家农业安全,也损害了农业投资者,同时伤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民拿着地租,或外出打工,或无所事事,成为游离乡村外的边缘人。农民失去土地同时,也失去了在乡村的主体地位,失去了对农业生产的支配和参与权利,自然也就失去了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客观上加速了乡村的萧条和衰败。 除此之外,乡村消失的动力还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推动,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拆村并居”,不少地区制定了拆村的宏伟规划,为了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强迫农民上楼。可以说,对乡村价值认识的缺陷,已经成为乡村消失的主要因素,是当前乡村振兴的最大障碍。城镇化依然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但城镇化并不是要以消灭乡村社会为代价。中国几千年农业文化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乡村作为文化载体,蕴含着五千年文化基因和密码。如果我们简单套用单向城镇化思维模式对待乡村,就会促进乡村衰败,瓦解其应有的社会功能。正确的做法是补齐乡村建设短板,破除阻碍乡村发展的一切障碍,增加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乡村振兴路径及未来前途
乡村作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空间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有些乡村消失也是必然的。那些缺地少水、生态恶劣的乡村,那些不断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村落,那些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地方,人们或自然地离开,或在政府的帮助下整体撤离,这样的村落就消失了;另一种消失的情景是城镇的扩张,把本来的乡村划入了城市,乡村生活变成了城市生活,乡村居民变成了城市居民,乡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今天,很多“城中村”,其实不再是任何意义的乡村。除了这两类村庄外,大量的村庄会保留下来,因为他们适合居住,因为从事农业生产离不开村庄,也因为城市和乡村具有不同的功能,满足不同的需要。有些村庄可能人口减少了,房屋闲置了,甚至“空壳”了。这没什么不好,恰恰为留在乡村发展的人们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人们不是常说人多地少是制约农民增收的障碍吗?如今,有人走了,就为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一个村三分之二的人口进城了,剩下三分之一因为占有了更多的资源,会生活得更好,不能以此为借口拆除乡村,要知道拆除一个村庄,就会荒芜一片土地,拆村庄的结果会拆出未来谁种地的危机。 党中央高瞻远瞩,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无论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哪个方面,无论是从农业安全、农民福祉,还是新型城乡关系哪个角度,保护好乡村、建设好乡村都不容置疑。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如何才能实现乡村振兴,首要的是要有振兴乡村的人才,谁能够振兴乡村?当然是乡村主人自己振兴自己的乡村。但是,乡村仅依靠留守老人是难以实现振兴的。因此,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要突出培养两类主体,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而不是其他主体。一方面,建设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可有效激活乡村发展的微观动力。所谓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家庭农场规模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表现形式,也是高素质农民得以存在的有效载体。家庭农场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可以有效克服农业生产过程农民主体地位弱化的问题,激发农民农业生产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努力优化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形成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培育充满活力的家庭农场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社被证明是最适合农业和农民特点的高级组织形式。农户和家庭农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只有通过合作社这一更高层次的合作来解决。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是乡村建设行动最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之一。 谁可以成为家庭农场主或合作社的带头人?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大户及其子女最有条件。不仅因为他们有承包地做基础,也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情怀,支持他们从农户变成家庭农场,成为稳定的农业经营者且后继有人,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 乡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应该是开放的,凡是有条件、有能力的任何人愿意到乡村为农业和乡村现代化做出贡献,都应得到鼓励和支持。他们可以是返乡的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转军人、有农业情怀的市民以及告老还乡的乡贤等。乡绅制度植根于乡土社会,告老还乡是中国乡村传统,传统社会的乡绅作为体现儒家道德规范,实施知识教化的有威望群体,通过维护伦理、劝课农桑、纠纷调解、扶贫济困、协调村落公共事务等,保障乡村有秩序运行。在新时代背景下,新乡贤是指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在目前乡村价值规范体系坍塌的情况下,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在新时代下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因此,重塑城乡关系不是切断人们返乡的路,而是给包括市民在内的新乡贤下乡、返乡创造条件,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各地的实践表明,只要有了人才,乡村衰败就可以得到有效遏制,乡村产业就可以兴旺,乡村文化就可以复兴,就可以把乡村建设成美丽幸福的家园。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发展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只有让有条件进城的农民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才能为留在乡村的农民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为下乡创业人才提供机会,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条件。(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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