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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疫情过后的报复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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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6 15: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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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明(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理事)

  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强调,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
  根据基层调研,联系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粮食保供稳价工作,启动粮食生产流通内需概括地说,要两头使劲,其一增加种粮农民收益,挖掘启动农村消费潜力;其二进一步扩大粮食实物消费和线上或云消费。
  一是回归粮食最低收购价的保本功能。国家在制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时,突出保粮食生产成本,出台既能使种粮农民保本,又能有效稳控粮价,实现顺价销售,兼顾国家利益,保护低收入人群利益的最低收购价。
  二是扩大粮食托市收购主体范围。建议托市收购增加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托收收购主体,分贷分还。粮食托市收购预案启动以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综合发展和改革部门、中储粮、农业等部门的意见,以实际收购农民的粮食价格为启动托市的市场参照价格,而不是以粮食经纪人出售粮食的价格作为托市收购启动的市场价格参照。
(三)建议国家税务部门抓紧修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办法。免除粮食经纪人收购粮食的税收,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或收购粮食经纪人提供的粮食,直接为粮食、饲料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税务部门对于粮食增值税免税企业及时足额提供粮食增值税发票,满足农民或粮食经纪人出售粮食的需求,为粮食加工转化企业提供原料支持。
(四)建议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全力支持粮食企业收购粮食。适当放松抵押、质押条件,降低贷款门槛,简化程序和审批,适当向政策性粮食收购之外的粮食收购贷款倾斜,最大限度满足粮食收购资金需求。
(五)要提高主食工业化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现在普遍存在一个问题:事关民生的馒头、早餐、连锁快餐工程等主食社会化生产供应程度低,政出多门,不知道哪家来承担此项任务。各级政府应提高重视程度,解决馒头规模化生产厂家税收等问题,在体制机制上支持蔬菜、肉蛋奶、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直销、线上销售。加大面粉、食用油,以及生熟面制品、冷链物流食物的线上销售比例,改进包装,扩大农村覆盖面,为城乡居民提供易食、便利、方便、绿色健康的成品粮油或冷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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