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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女,政治学博士,山西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马华,男,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亟须将农村基层组织作为“三农”工作的主体力量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这不仅契合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与责任要求,也是推动农村基层组织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村基层组织的规范性文件。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厘清了思路和目标。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指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组织建设质量”,同时还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并重申“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具体要求,为新时代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升乡村振兴成效指明了方向和路径。除了在顶层设计上不断优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外,各地也纷纷进行了实践层面的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明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互动逻辑,积极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优势,已经成为破解乡村社会治理难题,提升乡村振兴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学界涌现了许多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研究,相关研究从不同侧面论述了农村基层组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独特优势与作用机制。其一,着眼于农村基层组织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指出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有研究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各类基层组织都应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吸纳了技术、人才、资本等各方资源的农村基层组织,不仅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也是形成乡村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还有学者着重强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驱动作用: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载体与重要抓手,占据了乡村振兴的主要组织场域,具有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显著优势,进一步丰富了乡村振兴的组织资源;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在整合乡村要素和发挥农民合作功能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须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嵌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乡村振兴各个领域,重塑基层党组织与乡村社会之间“赋能—承接”的耦合关系。其二,聚焦原子化的农民个体,强调以农村基层组织重塑农民主体性。农民作为乡村振兴无可争辩的重要主体之一,以组织化的形式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积极性是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然而,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部分乡村地区存在主体迷失与缺位、农民参与积极性与主动性难以适应新时代乡村发展要求等问题。对此,有研究指出,应发展各类农村基层组织,使之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从而为农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提供相应渠道与途径。其三,立足乡村治理体系建构,强调农村基层组织是提升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关键平台。相关研究认为,基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体制影响,乡村在面对外部整合机制的急剧变化时,如果缺乏相应的基层组织机制进行自我整合,容易陷入“治理真空”。鉴于乡村振兴是一项涉及地方政府、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集体性行动,有学者在案例的基础上认为,相较于政府或资本主导的乡村振兴模式,以村集体组织为主导的乡村发展模式更具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既往研究为本文议题的深入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学理基础,但也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已有研究虽然突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但缺乏对于农村各类基层组织之间互动关系与协同作用的整体性视角和综合性分析。二是已有研究主要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农村基层组织之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作用,而鲜少关注其具体实践机制。基于此,本文将立足乡村社会的实践场域,从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互动逻辑出发,具体阐述农村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进路,并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出今后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厘新策略。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耦合发展的逻辑理路 乡村振兴不仅涉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问题,还包含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农村基层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是联系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因此,进一步厘清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互动逻辑,分析农村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对于破解当前乡村社会治理难题、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形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构与发展,都至关重要。1.历史逻辑:传承与发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发展的优良传统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扎根农村,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广泛团结农民群体进行土地革命,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发展、武装反抗斗争有机结合,探索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先后进行了土地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现代化逐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建立起“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体制,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改革开放以后,为进一步释放社会经济发展活力,党和国家以农民与土地关系改革为发端,逐步建立健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随着“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体制逐渐演变为“乡政村治”格局,在一段时间内农村基层组织功能有所弱化,但总体上仍保持着对乡村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入新时代,面对日益凸显的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涉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乡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强调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要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纵观百年来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实践历程,可以发现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因此,新时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不仅是对我国乡村事业发展宝贵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这种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创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只有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好,才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2.理论逻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关系探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不应忽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之间内在耦合的双向互动逻辑,二者是一种互融共促、互为支撑的关系。实质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既是基层政权与基层社会之间保持良性互动结构性关系的耦合调适过程,也是农村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中扮演着农业发展推动者、农村建设落实者、农民利益代表者等多重角色,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是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结构主体;另一方面,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能力以及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提供了全新的时代背景和战略面向。相较于脱贫攻坚时期国家“统包式”的资金政策支持,实现乡村振兴更加强调地方政府自主性、村庄内生性和农民主体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对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而言,这不仅是一场工作难度、强度极高的考验,也是一次锻炼本领的宝贵机会。因此,新时代充分发挥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的独特优势,不仅是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耦合的关键路径。3.现实逻辑:破解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难题的内在要求理论上的清醒源于对现实的正确判断与认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是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与传统乡土社会相比,当前的乡村社会无论是从宏观结构形态还是从微观的个体逻辑来看,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困境与挑战。一是公共价值“失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市场化发展,乡村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在资本的裹挟下被不断异化,少数农民在价值追求和行动选择上也展现出更强的逐利属性,一些乡村地区面临邻里关系淡漠、社会交往缺失和情感纽带断裂等价值困境,渐趋弱化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互助协作意识严重影响乡村社会公共空间道德价值再生产、社会秩序维护等功能实现。二是权力结构失衡。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国家在向乡村社会输入大量资源的同时,乡村社会面临的治理事务也日益复杂繁多,既有自上而下的防火防汛、社保收缴、党建宣传等行政性事务,也有自下而上的农业生产、纠纷调节、文化活动等自治性事务,呈现出多元化、密集化、规范化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还是村社自治组织,都常忙于处理上级政府交付的“千头万绪”的治理事务,而难以有暇倾听和反馈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极大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是自治空间萎缩。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人口高频、规模化流动。随着乡村中青年群体的“向城而工”“向城而居”,时空阻隔不可避免地导致外出务工和进城定居的村民与乡村自治空间不同程度的“脱嵌”。虽然日益普及的信息技术打破了物理空间对基层社会自治空间场域的限制和束缚,民众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等数字化治理平台实现网络空间的“共同在场”,但民众尤其是村民自治素养与数字参与能力的相对不足亦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治理自主性,“虚置”了自治权利。要摆脱上述治理困境,亟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动作用。二、从嵌入到协同:乡村振兴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逻辑 在基础薄弱、资源有限、优势不足的地区推进乡村振兴,其关键在于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形成组织合力,重塑乡村发展的内外部秩序,从而实现各类资源要素的联通共享。1.核心主体重释:基层党组织的角色归位与增能随着生产要素的日益集中,原本分散的农民逐渐走向组织化,乡村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等相继涌现。然而,受基层年轻干部队伍“断层”、基层党员干部观念陈旧、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缺乏创新、农村宗族势力、市场化与多元化变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严重影响基层组织的力量整合。农村各种基层组织分立、自立的组织形态导致乡村经济社会纵向和横向资源承接的梗阻,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核心主体重释是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无论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还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都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基层党组织具备独特的组织优势,能够全面协调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资源并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消弭乡村二元权力结构所产生的张力,畅通各类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联络渠道,形成乡村建设的合力,从而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首先,确立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再到改革开放,党组织以嵌入的方式搭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实现了乡村社会的有效动员,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是整合“离散的农民社会”的重要手段。确保党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内在要求。其次,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保证。一方面,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沿阵地,基层党组织要以引领乡村振兴为主要任务,增强自身的政治和组织能力建设,织密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把党的组织体系延伸到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锚定乡村发展的共同目标;另一方面,重视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赋能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模范带头作用。2.基层组织互动:多元整合协同推进乡村发展乡村社会中的各类基层组织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同的功能,是推动乡村振兴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践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不同的农村基层组织分散地承担各自不同的功能,在宏观层面缺乏统一协调,存在功能重叠、重复以及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各个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缺乏必要、稳定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容易产生组织间张力和摩擦。面对流动性、异质性不断增强的社会现状,亟须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核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如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组织、乡贤理事会等组织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实现多元主体的力量整合和协同治理,为乡村振兴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提供有效支撑。其中,组织嵌入是基础,主体协同是关键。第一,以产业振兴为目标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双向互动和赋能。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将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换为经济价值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总思路。面对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集体产权虚置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空转”的状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亦强调:“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在党和国家政策文件指导下,村党支部领办型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有效配置和优化组合自然、人力、技术、政治等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运行逻辑上来看,村党支部领办型合作社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与集体经济所有制的制度优势,以解决家户经营的公共性难题,并能通过再造集体加速农民的组织化进程。从组织再造角度来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种“政经合一”的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党支部在激活乡村治理的同时还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而且,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行动过程本身,有利于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参与村集体经济建设的意识,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激活基层党建活力。从治理效能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将自身的政治功能与村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相结合,有利于在整合乡村公共资源及集体资产的基础上调动广大农民的合作积极性,促进农民组织化,保障村集体权益;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引领经济发展等能力的不断增强,亦会反向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党嵌入、多元参与、治理优化等组织间协同合作的认同,进而实现以组织间协同模式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治理愿景。第二,在坚持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统领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发挥组织聚力的优势,让“人”这一最关键、最核心的要素发挥作用,为乡村振兴“夯基赋能”,实现乡村人才振兴。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不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因素。目前,乡村人才振兴面临双重挑战:一是本地人才流失严重;二是乡村现有条件难以对外部人才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在当前农村人口向城市单向流动的背景下,须建立农村基层组织互动合作机制,拓宽外地人才引进和本地人才培养的双向渠道。首先,在联学、联建、联动中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动基层党员干部深化、内化、转化党的创新理论的素养和能力,保证党和国家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能够“落地”。其次,以党的组织优势开辟各类农村基层组织的交互空间,创造人才流通的渠道。通过平台建设,促进相关人才信息在各个组织间互通有无,如发挥乡贤理事会的组织作用,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再次,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针对其经营管理和技术需求开展精准培训,以点带面提升基层组织人才能力素质。最后,要重视组织协同效应,鼓励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佼佼者、领头人发挥“头雁”带动“群雁”的领航作用,优化农村人才发展的整体社会环境,树立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第三,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根和魂,乡村文化能够重塑乡村社会的伦理关系与价值认同,是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形成向心力的动力源泉。而有力的基层组织建设亦能激发农民的主体性与主体意识,促进基层群众主动融入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实践中,农民文化自信、文化认同的培育以及乡村文化的振兴都离不开有效的组织共生,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委员会、乡贤理事会等乡村社会多元组织整合在一起,形成共生单元的协同合作模式,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共同体认同。要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价值取向,构建国家认同的“公共文化”与乡村内生文化的有效融合及互动共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引领起最重要的作用,是保证乡村文化建设“不跑偏”“不走调”的关键力量。第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耦合。乡村社区是一个复杂的自组织系统,其生态环境保护与包括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合作组织、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在内的自组织系统有着密切的关系。乡村生态振兴既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更是提升农民生态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无论是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还是发展绿色生态经济产业链,抑或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都需要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嵌入乡村生态治理系统,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和责任共担。在实践中,要扭转生态治理长期以地方政府为单一主体、农民参与积极性较低的被动局面,不仅要在低碳零碳技术上有所突破,还要建立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模式,形成良性互动的组织间合作机制和合作秩序。3.组织体系建构: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体系建构是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保障。乡村治理既是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发挥的主要场域,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尽管乡村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与农村基层组织功能作用的发挥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还须认识到,农村基层组织优势不会自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治理体系,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至关重要。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传统的乡村社会结构面临深刻的变革与重组,不少农村地区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治理形式化等问题加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重构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和必要路径。一是不断强化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治理单元的逐步下沉,建立“村(社区)党委(总支)—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员(网格员)联系户”的网格党组织体系,将党小组设立在村民小组、自然村、网格片区等更小的微治理单元上,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其他类农村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广泛的社会参与渠道,有利于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重塑农民的社会公共生活,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乡村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强化乡村社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只有充分尊重治理空间场域内民众的主体地位和话语权,才能使乡村社会的发展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三是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造了农村各类基层组织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途径和契机,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一核多元”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重村(社)自治组织功能的提升以及各类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与扶植,如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乡村艺术团等,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社)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两翼,以各种内生性组织网络为补充的复合型乡村组织体系。这对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确保乡村振兴机制融通与活力延续的重要基础。综上所述,在“核心主体重释—基层组织互动—组织体系建构”的实践逻辑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既要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角色与功能,也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基层组织嵌入机制,同时还需要适应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这些都离不开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功能作用的协同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引领、整合、组织与动员四种力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推动了乡村社会的渐进发展。但从整体性视角看,农村基层组织仍然存在组织结构单一、引领力不足,组织能力不强、辐射面有限,组织功能分散、组织间协同水平不高等现实问题。因此,当前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应聚焦农村基层组织能力提升,以增能农村基层组织为前提、以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为关键、以强化农民主体性为保障、以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厚植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三、新时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策略 乡村振兴的复杂性、整体性、广泛性决定了必须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体系,提升组织间合作能力,以“合作型”乡村组织关系导向推动政策溢出绩效产出。1.引领维度:增能农村基层组织核心主体重释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起始环节,也是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条件。这一环节实现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两个引领”作用,即基层党组织对其他农村基层组织的方向性、战略性引领和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群体的公共生活引领。具言之,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乡村振兴“主心骨”。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地创新和拓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实现路径,如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体制机制上确保村党组织对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牢固树立“支部建在产业上,党建开拓富民路”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为此,既要形成一体化从严管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模式,组建合乎党员、群众心意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打造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堡垒,也要建立健全村组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还要加强乡村干部的常态化专业素养培训,将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纳入基层党组织全年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优化农村基层组织的体系架构,提升各类基层组织在乡村社会不同领域的引领力。为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经济发展、社会服务、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导向与带动作用,需要明确界定农村不同基层组织职责范围和任务内容,畅通组织内部、组织间的沟通和合作渠道,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具有创新和实践素养的、来自不同领域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2.组织维度: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对乡村振兴的全方位嵌入以及基层组织的内外互动,实现了组织内在优势与乡村振兴多维需求的对接,从而统合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合力。要从内生层面解决后乡土中国乡村社会存在的组织断裂、文化断裂、精英断裂等发展困境,则亟须从组织维度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一是将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嵌入推动乡村发展的产业链、文化链、人才链等各个环节,实现乡村组织振兴。以村集体经济为代表的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强化自身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价值拓展等产业链上的作用,融入并引领产业链发展,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价值链延伸;农村基层组织还应成为文化链的重要节点,保护与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的创新与发展。而且,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不同方面的各类农村基层组织是人才施展本领的最佳平台,发挥好组织的平台效应,对于吸引并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方式,提升各类基层组织的组织能力。例如,数字技术拓宽了乡村治理的时空场域,为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得以高效汇集与协同创造了新的契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着力点,以乡风民俗为抓手,以评促学、以学促建,开展多样化的文娱评比、巡演、理论宣讲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仅能够丰富乡村的公共文化生活,提升民众的精神志趣,还有助于培育农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激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还要善于依托乡镇特色资源和产业,积极开辟内外部合作新模式,既能够承接、落实上级政府或外部企业对乡村的“反哺”资源,还能够通过内部完善的协作、沟通机制实现对各种资源的公正分配、合理利用。3.动员维度:强化农民主体性增强自身动员力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必修课,其形成主要依赖群众认同、组织建设和使命号召。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实践中,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强大组织动员能力始终是保障中国共产党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关键。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同样需要重视以群众认同为导引、以使命号召为指向的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建设,正确把握绩效认同、价值认同和理论认同在乡村动员中的作用。从动员主体来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各自不同的任务内容和权责范围,分工明确,差异共存,应保障它们在各自领域内具有充分的发言权和相对的独立性,并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规范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纪律等方式,夯实各类农村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身处不同组织中的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使之成为动员人民群众的榜样模范力量。从动员客体来看,农民作为乡村社会的主体力量,是农村基层组织动员的核心对象,在动员中,须通过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其能动性。提升村一级的动员力,其关键在于发挥各类基层组织工作的灵活性与主动性,积极引入新型农民主体,通过在联系群众中采用理论动员、情感动员或物质激励动员等差异化的动员方式,提高农村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的紧密性、规范性和广泛性。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应以更宽泛的、面向未来的视角重新审视“农民”这一概念,把愿意在乡村生活和创业的青年学子、热衷于乡村事业的各界社会人士、返乡回流人才、依靠村庄内部资源获得收入的本土农民等,都纳入“新农人”的范畴,以组织吸纳的方式支持其以组织成员的身份在农村干事创业,为其提供相应的农村公共事务参与权利,使之成为农村特色小镇、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引智易俗的生力军。从动员介体来看,物质基础、制度保障、技术牵引等中介要素是实现动员主体与客体有效衔接的关键。因此,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依托地方性知识和现代化技术,搭建不同组织与群众之间多种形式的协商交流平台,畅通和丰富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和意见的渠道,激发农民的自我身份认同及其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结 语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致力于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为顺应农民群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而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做出的有力回应,并在当前取得了较大成就。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建设强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如何更好地把农村基层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通过合理嵌入的方式转化为乡村社会的发展动能,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村振兴的互促共融,对广大乡村地区实现全域、全员以及全方位振兴具有关键性作用。未来,还须在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持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推进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编辑:翊明 文章见《中州学刊》2024年第9期“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研究”栏目,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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