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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如期结束。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明确了本轮隐债置换的规模及节奏。这意味着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大任务正在加速推进,“隐债十年化解计划”预计将在2028年如期完成。 自从财政部10月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预告“近年来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已进入决策流程以来,市场对于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充满期待。特别是经历了美国大选尘埃落定、来自外部的压力可能上升之后,市场对于相关政策的期待更是水涨船高。 11月8日宣布的政策基本上符合市场预期。财政部表示,将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金10万亿元。此外,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需要指出的是,新一轮化债与此前的隐性债务化解方式一致,仍然坚持“谁家孩子谁抱”的基本原则,化债责任主体仍是地方政府,而非中央通过增发国债或特别国债直接下场兜底,其目的在于避免地方政府抱有中央政府救助的侥幸心理引发道德风险,导致地方政府将其债务风险向中央政府转移。 整体来看,本轮地方隐债置换规模高达12万亿元,大幅高于2019年以来的化债规模。此次债务置换完成后,在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大幅减少,五年总共可为地方政府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左右。 如财政部所言,实施这样一次大规模置换措施,意味着化债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转变:一是从过去的应急处置向现在的主动化解转变;二是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三是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四是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这轮大规模债务置换,既可以解决地方的“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也能够帮助地方畅通资金链条,增强发展动能。 在促发展方面,考虑到明年来自外部的冲击可能加剧,下一阶段财政政策仍有“后手棋”。短期来看,包括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以及专项债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等措施,都已进入决策流程,正在加快推进。明年财政赤字空间、专项债发行规模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使用范围等也都将继续扩大,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之间将进一步做好衔接。 而从更长远的角度看,由于我国2023年末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85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7.5%,与G7国家平均的123.4%相比差距较大,加上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有效资产,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是偿债资金的重要来源,这意味着后续政府的举债空间和财政的发力空间仍然可观。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闭幕,宣告一揽子增量政策基本配齐。接下来,各方会将重点放在政策的落地实施方面,以尽快释放政策效应,提升经济增长动能。下一阶段后手棋如何落子,可关注将于今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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