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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文:没有必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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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08: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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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文(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城市一直都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它是所有经济、资本的聚集区。我们整个经济发展要有活力、有速度、有质量,都要依靠它的拉动。
  但是,农村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无疑也起到很大作用。乡村蓄水池的作用是非常明确的。
  然而,从决策层面出发,我们希望它不仅是蓄水池,还希望它充满活力。如果国家只是把农村当作稳定器和蓄水池,那么稳住农村就行,不需要投入那么多资金。现在很多地方把工作重心都放在农村,就是因为国家希望农村不只是蓄水池,还有更高层次的作用。
  我认为,整体来讲,城乡关系的变化非常明显。贺雪峰教授概括得非常准确:如果非要说之前我们的城乡关系是剥削性的二元结构,那么今天它已经转变了性质,变成了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
  之前,国家主要从农村汲取资源,也就是向农民索取资源。
  国家征收农业税的同时,并不承担农村的公共服务,农村的水利、教育、公路等基础设施都依靠农村自己统筹、自己管理。
  这在当时是合理的。因为当时国家财力有限,国家做不到全面保障基础设施,所以大部分农村在给国家缴税同时,公益事业还是依靠自己。
  2005年以后变化很明显。
  首先,不收税了。
  其次,大半部分乡村公共事业已经依靠国家财政。
  国家修路村村通,每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很多,教育也实现公办。以前,乡村学校是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两级自己办的学校,现在的乡村学校,是指国家的公办学校建在乡村。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
  我认为,城乡二元结构不是打不打破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形态就是不一样的,这很难打破,也没有必要打破。无论是从社会生活角度还是生产角度来说,城市与乡村都是客观存在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经济体制也不同。比如说,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农村的大部分土地是集体所有,这个结构是客观存在的,怎么打破?从主观意志出发去打破,是不符合规律的。
  我认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这种说法有问题。它理所当然地认为城市占了农村的便宜,两者之间是不平衡的。即便按照这个思路去想,不打破它城乡相对平衡的关系也可以存在,所以这个结构没必要打破。
  举例来说,假如我们真正实现了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完全有可能比城市变得更好。这仍是城乡二元结构,但农村有其存在的价值,因为从战略层面上来说它是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有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大部分中国人都有乡愁,之所以如此:
  第一,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型的国家,这里出现了巨量的人口流动。大部分人都有城市生活的经验,所以人们待在城市的时候想念农村。
  第二,因为我们还有农村,有寄托,大部分人还回得去家乡。这就是乡愁的来源。
  大部分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我们也不是宗教国家。无论是乡愁、家乡观念,还是对祖先的崇拜、对父母和家庭的感情,在我们中国人精神生活里,它都是价值层面上的重要支撑。
  大部分人没有去分析它,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个支撑点跟农村和乡村价值有很大的关系。
  我认为,不该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一旦打破它,把乡村建设得像城市一样,虽然看上去很现代化,但可能会因此失去乡村存在的价值。乡镇都和城市一样了,就没必要待在乡村了。
  至少现在看来,在年轻一代中,乡愁还是存在的。所以,从现实层面上来说,乡村还是特别重要的,没有必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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