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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农民合作社发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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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2 09: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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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的有关要求,落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各项任务措施,着力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合作内容 不断丰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建设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引领小农户发展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带动能力显著提升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1.8万家,约是2015年年底的1.45倍。农民合作 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普通农户成员占比达95.4%。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合作,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等方式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3万家,是2015年的2.9倍,平均每个联合社带动12个成员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经营收入116亿元、社均收入113万元,是单体农民合作社的3.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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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拓宽,覆盖农林牧渔各业,并向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制作和服务业延伸,有1.3万家农民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 000多家从事民间工艺制品等乡土特色产业。产业链条延伸,已经从种养业向产前农资供应、技术信息和产后流通、加工等环节全面拓展,有超半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27.8万家农民合作社面向小农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6.8万家农民合作社创办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实体,4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10.6万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万家农民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分别比2015年年底增长41.4%和24.3%。
  三、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经营服务总值9601.8亿元,其中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6945.1亿元,平均为每个成员销售农产品1万元;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2656.7亿元,平均为每个成员购买生产投入品0.4万元。农民合作社通过优质优价、就地加工等,提升农业经营综合效益,增加成员家庭经营收入;通过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农民工资性收入;通过引导成员多种形式出资和获取分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贫困地区依托农民合作社开展产业扶贫,全国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直接吸纳带动51.2万个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四、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农民合作社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突出规范农民合作社组织行为的立法导向,依法维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制订修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为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办社提供了制度遵循。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召开了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议,就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做出总体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引导农民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强登记管理,探索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便民措施,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稳步提升(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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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
  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修订印发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开展国家、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达15.7万家,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8%,其中国家级示范社0.8万家,社均带动成员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入社成员年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31.7%。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158个县(区、市),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打造了一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县域样板。总结推介典型案例,围绕农民合作社民主管理、联合合作、创新机制、产业振兴、带贫增收等9个主题,择优选编了24个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可比可学的鲜活教材。
  六、与社会力量对接不断深入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邮政、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签署了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协议,细化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多部门有效对接,发挥各自行业优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电商、寄递、绿色种植养殖技术等现代农业服务。截至2019年年底,邮政系统直接服务80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提供惠农合作社贷款25.4亿元,为近千名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2620万元风险保障支持。中化农业服务带动6198家农民合作社,发放农民合作社助农贷款1.58亿元,580家农民合作社已经成长为中化MAP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的乡村服务站,79家农民合作社的产品荣登“熊猫指南”优质农产品公益榜单,占上榜品牌的35%;中粮集团重点支持甜菜、乳业、粮食生产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我买网”开设农民合作社扶贫专区,农特产品合作区域覆盖全国12省份的19个县。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当前,农民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大群体、小规模”特征,部分农民合作社还存在章程制度不健全、内部治理不规范、服务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继续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示范引领,规范行业管理,优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努力激发合作经济的潜力、活力与竞争力,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在创新内部合作机制、拓展合作要素、选择产业业态、丰富联合合作方式等方面,鼓励农民合作社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符合发展需要、反映农民需求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二是增强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自有品牌,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生产要素向农民合作社优化配置、扶优扶强。三是加强试点示范。以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培育一大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社,不断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发展优秀案例,让农民合作社学有榜样、干有参照。四是规范行业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辅导员队伍,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加快培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集中培训和普法宣传,支持农民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健全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财务会计等基础性制度,开展农民合作社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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