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智庫

  版块   经管之道   魏后凯关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宅基地改革
返回列表
查看: 814|回复: 0
收起左侧

魏后凯关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宅基地改革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294万

积分

责任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948508

优秀版主

QQ
发表于 2021-6-28 09: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入会,结交专家名流,享受贵宾待遇,让事业生活双赢。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继中央一号文件后,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业农村发展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近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体现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此外,他也针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宅基地改革等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以下摘录魏后凯关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宅基地改革的一段对话
      《21世纪》:目前工资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过高,是农村居民收入提升的瓶颈。调查显示:201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8.5%,财产净收入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9%。未来可如何去改善,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魏后凯:跟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这表明,我国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有望拓宽。但这需要通过深化农村体制的改革,以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来实现。
  通过宅基地的改革,可扩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但其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贡献比重,我认为不应该估计过高。因为宅基地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制度,尽管可流转和交易,但主要是针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但大量仍生活在农村的居民,不可能主要依靠宅基地流转来提升财产性收入。
  从整体上说,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可从三个方面认识。第一是要稳定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关键是提高依靠农业农村的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通过乡村振兴,工资性收入应该更多来源于农业农村,比如农业企业和非农产业的工资收入等。
  第二是大幅度的增加和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依靠产业的发展,经营性收入的比重可以提高。
  第三是要大幅度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来源。这应该是多元化,包括房屋出租,土地的流转收益,也包括金融资产的增值和入股分红等。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魏后凯:农业农村现代化需“一盘棋”考虑 产业现代化是关键也是保障》

粮农智库促进乡村振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收藏:0 | 帖子:3378

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