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文 沈满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最新发布的《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23)》显示,北京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已增加至608种,其中鸟类515种。监测数据表明,与10年前相比,全市鸟类种类增加了近百种。有专家表示,近年来北京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为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北京已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都市之一。
在乡村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北京市坚持绿色发展,严格产业准入,围绕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核心功能,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绿色产业。以密云水库流域为例,北京市建立了针对水库周边村民的补偿机制,规定了禁渔期,并以水库155米高程范围内水域空间为核心、一级保护区陆域环状空间为缓冲屏障,构建了“一库一环三区多廊”流域水生态保护格局。
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北京市营建了包括公园、社区、园区和校区等在内的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295处。在这些社区中,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众监测培训和科普宣教活动,为野生动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
在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北京市持续强化生态建设,山区森林覆盖率达67.07%,夯实了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据报道,目前,北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数量已达79处,为608种陆生脊椎动物和2088种高等植物提供了本土化的栖息地。浅山区生态环境优美、生物物种多样、资源矿藏丰富,是首都重要的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北京市为此制定了《北京市浅山区保护规划(2017年—2035年)》,探索实施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措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驾护航。在司法方面,北京市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模式,深化“行刑衔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坚实的司法基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相继出台,不断严格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责任。
北京作为大都市,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是我国大都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生物多样性持续丰富的一个代表。过去10年,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上海、重庆、天津等大都市构建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些大都市作为全国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节点,基于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了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宣传教育等各类相关措施,对于保障我国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全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作出了中国贡献。未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格局,完善监测网络,增强社会参与,筑牢法治根基,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景会更加美好。(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