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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过,“欲要亡其国,必先亡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可见,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之魂。加强文化治理,是铸造民族魂、提升国家精气神的关键一招,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子系统、子要素,其结构要素的变迁反映了国家治理结构形式的演化变迁。在中国大陆,文化治理作为一个新的治理概念出现在学术文献研究中的时间不长。1994年何满子发表一篇《文化治理》的评论性文章,这是中国知网上能查阅到的最早的以“文化治理”为主题的文章。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术界开始重视文化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文化治理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战略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的力量最终可以转化为物质的力量,文化的软实力最终可以转化为经济的硬实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文化治理是集理念、数据等要素、制度、机制和技术于一体的治理形式,通过文化规则引导与道德教化熏陶,强调政府与市场协调合作,寻求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互动,以多元主体思维处理公共文化事务,进行公共文化决策,配置文化资源与权力,构建起一种物质与精神平衡发展的社会秩序。因此,文化治理是服务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软治理”。
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
人类生存发展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精神与物质财富,都以多样化的文化载体、多层次的文化影响、多元化的文化表现为文化治理内容,并完美结合为乡村振兴中的“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赋能。在文化治理的所有元素中,所具有的“道德、信仰”的价值意蕴,成为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
价值意蕴一:增强文化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乡村振兴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广大乡村民众的参与,更需要理想支撑与精神保护,集中全民族的力量,以文化治理突破社会发展现实利益,将乡村的文化治理提升到国家治理的文化价值高度,才能攻坚克难达到理想彼岸,增强全国人民对乡村振兴的价值认同。
文化治理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力量保障,是一项统筹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文化发展能力、促进文化价值增生的“软治理”模式,其价值目标在于形成乡村振兴的文化认同,建构精神秩序,塑造文化心理。文化认同是文化治理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对乡村振兴的文化认同,文化治理在乡村振兴中就缺乏动力支持,就无法为乡村振兴凝聚起政治性、普遍性的力量,无法为乡村振兴提供观念引导、精神支撑和集体实践。具有“软治理”特点的文化治理,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振兴中的文化认同效能感,凝聚起参与乡村振兴的多元主体的“文化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生成的。文化治理突出文化的政治功能,有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振兴中的启蒙意义,增强乡村社会的文明理性,塑造乡村社会良好的精神秩序,引导乡村社会向“好”、乡村民众向“善”。同时,文化治理有助于克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乡村中的“边缘化”危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乡村建立起一种有秩序、有规则、有伦理意义的文化系统,对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具有根本影响。文化治理还有助于保障国家政治价值在乡村中的整合,避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因信念信仰缺失带来价值冲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文化治理的优化,在乡村振兴中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强的魅力。
价值意蕴二:克服实践困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
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经济振兴,更不是偏离社会主义制度的所谓新自由主义的振兴,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乡村中得到更充分彰显的振兴,其总的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文化治理作为一种科学的“软治理”结构,有利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制度优越性在乡村振兴中得到充分彰显,并实现系统的成长与成熟,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内生动力和外在保障,实现制度的静态完善与动态发展。
乡村振兴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通过文化治理型构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治理体制,维护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确立与公民行为观念相一致的文化要素与心理习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阳光雨露惠及每一个居民,从而在乡村建构起一个充满活力、秩序良善的文化生态环境,实现乡村振兴的文化价值观和治理理念的高度融合统一,最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所追求的目标价值。文化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内容,拓宽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场域,增强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动力。
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化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复杂性、变动性、不确定性等因素,对战略实施的有效性产生很大的影响,需要高密度、有效的制度安排支撑。文化治理的“软治理”可以弥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主体多样性、价值理念多元性、议题领域交叉性等带来的分歧,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宏观层面上有章可循,不断克服现实困境,优化战略实施的运行逻辑,使其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形成法治化、规范化的文化生态环境。微观层面上,文化治理能够解决具体环节上可能出现的秩序失当、管理混乱、竞争失衡、效率低下等难题,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信任建立、权力配置、责任归属、利益均衡等,从而使乡村振兴战略在文化治理的助推下,始终在静态结构与动态过程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价值意蕴三:引领文明风尚,让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得到弘扬
文化治理本质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社会中形成价值转换,传承、唤醒和激活蕴藏在乡村中的优秀文化价值,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引领乡村文明风尚,增强乡村文化竞争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文明道路,提升乡村社会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真正实现文化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
中国的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从稻鱼共生的农耕技术,到节气时序的农耕经验,再到耕读为本的农耕文化,农耕文明的优秀遗产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在拓展乡村文化资源要素、为乡村振兴服务上,文化治理承担着挖掘丰富多彩的中华传统文化资源、提升乡村文化竞争力的重任。
首先,文化治理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一种开放的状态下实施,封闭是没有出路和前途的,要以文化自信宣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次,文化治理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在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牢牢地植根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土壤上。乡贤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通过文化治理积累乡村的社会资本,诸如建立乡贤榜、乡贤廊,成立乡贤理事会和乡贤基金,评选“道德模范”“民间爱心人物”等,弘扬百姓身边的乡贤事迹,让乡贤精神渗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道德楷模作用,能够丰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文化治理内容,降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制度成本。
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发挥文化治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作用,并不是“条条大路通罗马”,而是必须找到合适的路径,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着眼于国家文化安全,确保乡村振兴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精神引导和价值塑造,确保文化治理的公共治理思维,使乡村振兴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抓手。
文化治理赋能产业兴旺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没有发达的产业,乡村振兴就只是一句空话。因此,发展才是硬道理,要通过文化治理,将精神转化为物质、将“软实力”转化为产业“硬实力”,实现乡村一二三产联动,农工商旅兴旺。具体来说,就是依托当地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优势,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使乡村中的百工技艺各显所长,发展文化+旅游、文化+民俗、文化+养殖、文化+休闲等,将文化注入到地域、产品和器物之中,打造名牌、名品与名物,使百姓享受到文化治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与利益。
文化治理赋能生态宜居
生态文明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且成为乡村振兴的原动力。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就是通过大力弘扬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良传统,与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的现代文明理念融合起来,践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把乡村中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真正使乡村成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文化治理赋能乡风文明
乡风文明是文化治理的应有之义,更是乡村振兴的标志。以文铸魂、以文培元、以文化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果才会可持续、有后劲,才能彰显乡村振兴的精气神。文化治理赋能乡风文明建设,一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思想引领、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和实践。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引领乡村新风尚。通过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乡村中营造仁爱孝悌、耕读传世、敦亲睦邻、守望相助、敬老孝亲、谦和好礼的社会风气,形成“人人争做好人、人人学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民凝聚力,让文明乡风春风化雨。
三是培育新理念,设立农民丰收节,举办技能大赛,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将优秀的传统文化理念、文化活动、日常伦理、社会风尚等融入到乡村振兴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开展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仅使村民富口袋,而且使村民富脑袋。
文化治理赋能治理有效
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最后一公里”,治理是否有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定和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基础的牢靠。因此,要将文化治理与“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这“五治”融合,打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
文化治理赋能“政治”领路,运用党建文化、红色文化引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建+治理”“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基层政府的向心力、组织力和战斗力,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文化治理赋能“自治”主导,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文化引领,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激发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基层民众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提升村民对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文化治理赋能“法治”护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润滑作用,提升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改变传统的乡村熟人社会办事搞关系靠人情的思维习惯,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
文化治理赋能“德治”教化,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的优良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德化人,德润人心,让“德治”教化贯穿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全过程,以才兴德、以文养德、以评弘德,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
文化治理赋能“智治”支撑,强化乡村治理新引擎。信息化时代到来,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等的出现和使用,使得文化治理的方式内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网络文化、大数据文化、人工智能文化等,广泛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智慧性技术支撑,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路,实实在在提升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化治理赋能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乡村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文化治理铸魂塑形的强大力量和功能,赋能人们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有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文化治理激发中华文化农耕文明的精神属性,将丰富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活化为乡村振兴的文化特质和精神气质;将以祠堂等古建筑遗存为载体的器物文化、以家风家训家谱为载体的精神文化、以传统技艺等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转化为乡村振兴的生态要素、生产要素、生活要素与文化要素;淬炼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人文精神,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积极向善的价值取向,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共识,赋能人们精神生活富裕。
文化治理挖掘中华文化农耕文明的经济价值,拓展形成“文化+”理念思路,将文化因子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生活中,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形成具有文化底蕴、“一村一品”的特色品牌;运用现代信息化的文化传播手段,加快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文化赋能美丽家园建设,优化乡村聚落、乡村建筑、道路肌理、乡村自然景观风貌,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带动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传统村落旅游等,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丰富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
提升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能力的建议
科学定位文化治理多元主体角色是提升赋能乡村振兴能力的关键
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科学定位多元主体的功能和角色是关键。政府在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担负着“主导者”角色,承担着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制定和制度供给责任,既是这一过程的制度体系提供者,又是这一过程作用发挥的执行者。但发挥政府作用不是传统的“单打独斗”“一家独大”,而是担任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平衡器”,多元主体在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引导者,既不“越位”“失位”,也不“错位”“虚位”,而是在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多元主体的内生动力,高效运行、协同发力、合作共赢,在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营造规则平等的文化生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支撑。
规范健全文化治理市场秩序是提升赋能乡村振兴能力的基础
文化治理必须有一个规范健全、科学合理的市场秩序,才能保障其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资源配置优化、市场活力激发、运营效果明显。这就要求必须具有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有效保障各类主体在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场域中具有相同的价值契合,公平地享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红利。同时也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始终能够沿着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避免因秩序失当产生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冲突困境,最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秩序的合理性、过程的科学性和成果的有效性。
发展深化文化治理社会功能是提升赋能乡村振兴能力的支撑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场域是文化治理功能发挥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文化治理价值增生的“大熔炉”。要完善文化治理结构,创新文化治理方式,丰富文化治理载体,使文化治理的社会功能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场域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从而为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因此,提升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能力,就需要增加对文化治理的财政支持,强化文化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公益性、平等性、便利性原则增加和优化乡村中的公共文化供给,在文化治理中以“示范”与“规范”相结合的路径复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优秀传统价值观,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张力,凸显人民群众在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中心位置。(来源:《国家治理》2023年7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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