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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策略] 从乡土中国到乡愁中国:理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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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0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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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 常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中国农村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当下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对这一过程加以充分认识和理解是推进大国善治的重要前提。从历史上看,“乡土中国”构成传统中国社会的底色,其以土为生、以文化人、以德为重的基本特征长期规制着中国社会的形态及其演化过程。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急速的现代化进程中,大量的现代性要素渗透进乡村社会,日益消解了“乡土中国”的传统底色,并呈现“乡愁中国”的现代面向。“乡愁中国”是“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换的一个历史阶段,具有过渡性特征。“乡愁中国”对于理解中国社会变迁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乡愁中国”蕴含着当下中国在急速现代化进程中的张力和反思。其原因在于,现代性要素的注入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但同时也遭遇了乡土“褪色”的潜在挑战。另一方面,“乡愁中国”也蕴含着对中国传统价值的重新发现过程。“传统”与“现代”并不是截然二分的,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历史传统的内在价值,并建立现代与传统的有机联结,进而确立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个体不能割裂传统而存在。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包括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从历史上看,“乡土中国”构成中国社会的传统底色,孕育在乡土社会中的传统文化规范并维系着中国社会的长期延续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急速推进,“乡土中国”的社会形态被打破,乡村传统面临“褪色”的巨大挑战。现代化以现代技术、工业文明和城镇化为发展引擎,致力于提高和改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并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但与此同时,现代化在“不可逆的时间结构”中也向传统社会结构发起单向度的冲击,并导致传统的文化生态、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念的日益式微。我们需要现代化,但在这一过程中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和价值,这是摆在当下国人面前的重大课题。对此,本文尝试提出“乡愁中国”的认识视角,并着重阐发其对理解中国社会变迁的双重意义,以此深化对社会变迁背景下传统与现代关系的探讨。“乡愁中国”的双重意义在于,一方面“乡愁中国”意味着当下中国在急速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内在张力,并由此引发人们的反思和忧虑;另一方面“乡愁中国”也凸显了中国传统价值的重要性,并尝试通过弥合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张力寻求二者的和谐共生。

一、乡土中国:乡愁中国的历史起点

乡土中国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底色,也是乡愁中国的历史起点。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首先体现为以土为生的生存理性,并进一步衍生为以文化人的社会基础和以德为重的价值取向。在历史上,上述特征具有极强的历史延续性,并规制着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

(一)以土为生的生存理性

乡土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社会,并形成了“以土为生”的生存理性。以土为生意味着人们的生活是粘连在土地上的,表现为“人不离土”的社会形态和围绕土地而产生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乡土中国,人与土地的关系是最为直接和基础的,“土”是作为社会个体的命根。“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式。”在农耕经济的背景下,农民的生活直接依赖于土地,土地具有恒久不动的特性,因此乡村里的人口附着在土地上,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即使偶尔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被迫迁徙,但只要有条件,人们依然倾向返回故里,寻求“叶落归根”。在“安土重迁”的观念下,社会处于一种长期稳定状态,而这种稳定对于国家至关重要。这是因为,在传统中国土地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撑,有稳定的土地,就有稳定的赋税,国家机构就能够正常运转,社会结构自然趋于稳定。

以土为生不仅意味着人与土地的有机结合,也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需要看到,农耕经济有其稳定性,但也有其脆弱性。脆弱性体现在农业生产受到自然条件的深刻影响。由于农耕经济所具有的“靠天吃饭”特性,自然资源和条件的变化直接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况。由此,人们天然地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一方面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敬畏,不会轻易破坏自然生态;另一方面则是人们对自然的合理利用以改善生活,如“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此外,人们还通过对自然的认识和利用衍生出“天人合一、顺应天命、知足常乐、道法自然”等价值理念。在此,人们表现出的是一种与自然为善的态度,通过节制人类行为、合理利用自然,以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二)以文化人的社会基础

乡土中国是以乡土文化为基础的。乡土文化是在长期的社会演化过程中不断累积而形成的文明积淀,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创造性和历史性。在乡土中国,乡土文化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并首先体现在“物”的层面,包括聚落、饮食、服饰、建筑等方面的独特属性。而与物质层面的乡土文化相比,非物质层面的乡土文化更具根本性,主要体现为一系列社会习俗和乡土规则。在乡土中国,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传统习俗来进行的,并形成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这种“熟悉”的社会当中,人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在此,规矩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对此,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乡土社会是“无讼”的社会。在“无讼”的社会中,习俗内化为人们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并由此形成礼治秩序。礼治秩序的形成既源于人的主动“克己复礼”,同时也在于礼俗可以解决乡土社会中的社会问题。

在乡土中国,乡土文化还包含家规家训、族规祖训和乡规民约等地方性规则。这类地方性规则构成中国古代社会的民间法,也是传统中国维护乡土社会运行秩序的重要依据。家规家训主要支持家庭自我治理,是乡村治理的基础规则,这也源于家庭在乡村社会中的基础地位。族规是在家规基础上的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无论家规抑或族规,都是基于父系血缘生成的一种尊老敬长的行为规范,并将这种规范通过家长、族长及其代表的权威表现出来。对于家族成员而言,自出生就接受着家规和族规的训诫,并且通过祭祖、上谱等仪式强化个体的规则意识,将遵守规则变成一种自觉行为。相较于家规和族规,乡规民约由村民共同约定,并由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尽管乡规民约缺乏特定的组织载体,但同样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治理功用。

(三)以德为重的价值取向

乡土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内以伦理道德为秩序组织社会,形成“以德为重”的价值取向。伦理道德是乡村社会内生与上层建筑外化的产物,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价值理念。“以德为重”中的“德”首先表现为凝结在私人关系中的道德。家庭伦理是人们最先接触并遵守的道德规范。在家庭生活当中,对父母要“孝”,对兄长要“敬”,“孝与悌”成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守则。中国人的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因此,孝老敬长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伦理法则。按照“差序格局”的原则,社会范围是由“己”推出的,其基本纽带是亲属关系,与之相配的道德即为孝悌,并进一步拓展到朋友关系及其忠信观念。孝、悌、忠、信皆为维系私人关系中的道德。因此,在人们日常交往中,每个人皆遵循着仁、义、礼、智、信的价值理念,由此建构起社会所认可的伦理道德体系。在“私德”基础之上,乡土中国也形成了其特有的“公德”体系。“公德”是“私德”的扩大化。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在此,个人的道德被视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只有个人的“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因此传统中国讲究“由己推人”,通过“克己复礼”,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的社会秩序。总体上看,乡土中国是以德治为主轴的社会,以德为重构成乡土中国的主体性价值取向。

二、乡愁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张力及反思

乡愁最初来源于人们对故乡的思念和留恋,是内心深处一种对家乡、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的记忆、怀念与向往,是内心深处一份情感和精神需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当下“乡愁”的内涵大为扩展,并表现为对乡村自然生态的追求、对传统乡土文化的依恋和对乡村生活方式的怀念等不同维度,也即对“乡土中国”的某种“怀旧”和情结。一旦这种“乡愁情结”在社会心理层面扩散,便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乡愁中国”由此形成。“乡愁中国”是在中国的现代化浪潮中生长出来的,其背后首先反映了急速现代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由此引发反思与忧虑。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瞩目成就,国家实力大幅增强,民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然而,急速的现代化在给中国社会带来广泛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其重要表现便是乡土中国的日益式微,这也成为当下“乡愁情结”广泛扩散的主要原因。

(一)城镇化改变乡土底色

在亨廷顿看来:“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后果便是城乡差距。”当下中国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都与城乡差距有关。中国的城乡差距之所以如此巨大,主要源自“城市中心主义”的发展逻辑和人们基于理性的主动选择。在“城市中心主义”的发展逻辑下,城镇化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城镇化不仅意味着农村人口的城镇比例愈来愈高,更重要的是导致乡土中国的根基发生动摇,是一场“连根拔起”的变革。相较于乡村,城市有着特殊的区位优势,由此形成城乡之间的明显“位差”,这种“位差”对于乡村人口有着极强的“虹吸效应”。在马克思看来:“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这种城乡“位差”决定了财富和人口向城市集聚,城市加速发展;乡村则是相反的情况,尽管有所发展,但始终难以与城市平行,并日益失去“话语权”和影响力,造成城乡之间的“势差”。此外,伴随着现代性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日益渗透,乡村社会逐渐成为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半工半耕、亦工亦农、城乡流动的“过渡型社会”。

无论是城乡“位差”抑或“势差”,都进一步使乡村资源向城市汇聚。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感召下,人们基于理性主动向城市转移。传统社会是以土地要素为核心的社会,因此人们“守土为本”;而现代社会则是一个以市场和资本为核心的社会,因而人们“离土求生”。这种“离土”是人们主动选择的结果。一方面,由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如机械化)的发展,大幅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人们告别了过密化农业,由此产生大量乡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务工、经商等多种经济形态的崛起,使得人们拥有了相较于农业生产更为高效的生存选择。因此,在条件和机遇都具备的情况下,人们主动做出向城市转移的理性抉择。此时,尽管国家仍然强调“无农不稳”,但社会驱动则是“无工不富”,并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由此也为“乡愁中国”埋下了种子。

(二)工业化冲击乡土文化

伴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工业文明逐渐挤压了农业文明的生存空间,进而冲击了乡土文化的生存根基。这首先表现为承载传统文化的实体结构逐渐消逝。一方面,中国传统乡村数量在大幅减少。1985年,全国行政村数量为94.1万个,到2016年时减少到52.6万个,减少了44%;全国自然村数量从1990年的377万个降到2016年的261万个,减少了30%;1997年,全国村庄村民小组共535.8万个,到2016年时减少到447.8万个,不到20年的时间里,村民小组减少了88万个。相应地,存在于村落的院落、胡同、田地、祠堂等承载传统文化记忆的生活空间和依附于这些实体结构的节庆仪式、风俗惯习等也随之消失。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实施了一系列不合时宜的乡村发展策略或举措,破坏了乡村社会独有的自然生态属性和历史文化面向,使得具有历史传承意义的乡土景观日益同质化,导致传统村落的文化“失忆”。

传统文化主要由“人”所承载,但乡土文化人才流失却在持续加剧。当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读书、务工、经商、入仕等途径脱离乡村社会。这些年轻人与其父辈不同,他们的父辈虽也会外出打工,但其“根”仍在乡村。然而,当代乡村中的青年群体呈现出的是对农村的鄙夷与对城市的追求,因此他们的迁移具有永久性。这一点在80后、90后的“农二代”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在此背景下,乡村民间习俗、技艺、规约等传统乡村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因为相较于城市文化的先进和文明,乡村中的传统文化、风俗惯习等被赋予消极的价值判断,年青一代对传统文化表现出更多的是一种排斥态度。究其原因,在于乡村社会正在逐渐失去文化培育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丧失了自身的话语表达机会和文化自信,进而失去了文化认同的基础。

(三)市场化解构乡土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渗透,传统的农耕经济逐渐瓦解。与此同时,裹挟在市场经济当中的消费主义、功利主义等涌入乡村,解构着传统社会中的乡土价值。功利主义的盛行源自资本的渗透,而资本正是现代性的一种重要维度。在马克思看来:“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资本以这种无孔不入的运动方式破坏了一切封建的、宗法的、田园诗般的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正如鲍德里亚所言:“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在这种功利主义价值观的驱使下,个人主义抬头,实用主义盛行,自私观念与功利心态在社会上呈现非理性膨胀。在此过程中,人们日益沉溺于物质追求,诚实守信、仁义礼智等传统道德观念日益弱化,由此导致人的精神世界逐渐荒芜,而物质与精神发展的失调使得人们已经无法在现实社会中找到家园感和归属感,进而丧失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失去了自我表达的机会和自信。

消费主义泛滥是乡土价值弱化的另一成因。在城市中,人口的高度集聚并未带来空间上的“熟人社会”,城市的繁华与人际的淡漠体现了现代都市生活的内在张力。人际的交往往往围绕着阶层、利益、权力等展开。因而,当人们穿行在水泥钢筋铸就的城市中常常感到疲惫与迷茫,一些人进而开始怀念传统的乡村社会。因为“城市是水泥的、理性的、计算的、消费的、陌生的、分解的、契约的、交换价值的。而乡村是泥土的、情感的、含混的、生产的、熟悉的、整体的、血缘的、使用价值的”。然而,当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乡村社会之后,发现农村也并非“一片净土”,而是充斥着与城市趋于同质的利益和消费。一方面,由于农村也日益卷入到市场化大潮之中,“社会化小农”和“市场化小农”的特征越发明显;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受城市消费理念的影响,在其回乡之后,引发了农村的消费之风。尤其是伴随着电子商务、网络借贷等虚拟交易技术的发展,甚至出现了“超前消费、攀比消费”的局面,“消费主义”等观念逐渐代替传统的道德观念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人的日常行为渐趋利益化,从而导致人情关系的异化。

三、乡愁中国:弥合传统与现代的张力及其路径

“乡愁中国”不仅源于对现代性的反思,同时也强烈地表现为对传统价值的重新体认和发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不是单选题”“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只能由这个国家的人民,依据自己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决定”。现代社会代表着对传统社会的超越,但并不代表着传统的断裂或与传统决裂。正如巴林顿·摩尔所言:“在两大文明形成起承转合的历史关节点上,分崩离析的传统社会所遗留下来的大量阶级因子,会对未来历史的造型发生强烈作用。”因此,“乡愁情结”的广泛扩散提醒我们,传统文化有其独特的价值,并构成现代社会的“给定性条件”。我们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传统价值的发现和挖掘,并形成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联结。实际上,传统与现代完全可以通过二者内在的平衡机制和主观能动的调整而弥合彼此的张力,进而达成传统与现代的统一。

(一)传统农业的价值发掘与城乡协调发展

当前,人们对乡土“失色”的悲叹延绵不绝,这不仅是对“乡愁”的忧伤,更在于对“乡土之根”枯萎的痛惜。而“乡土之根”枯萎的根源在于农业社会形态的消解,以至于乡村发展动力不足。对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注重对传统农业的价值发掘,有意识地加强对传统农业的保护。在当代社会,工业化的辐射半径早已突破了城乡的区域间隔,在很多地方,将工厂建在农村成为一种“优质”选项。诚然,工业化在相当程度上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或加剧了乡村传统农业发展的困境。传统农业是农耕文明的载体,在工业化急速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有意识地保护传统的农业生产形态,避免农耕文明的消逝。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产业,并与现代商业模式相结合。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不仅蕴含着一个地方的传统文化,而且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如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等。这些特色产业通常具有悠久的历史,市场识别度和大众认可度也较高,并且伴随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技术的发展,这些特色产业的加工、销售等环节也逐渐打破了地理区域的限制,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是注重“以城带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乡村是传统农耕文明的机体,有着独特的功能和地位。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应是城市替代乡村,而应是通过“以城带乡”,推动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首先,要持续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应着力改善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在保留乡村自然文化属性的同时大力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以“乡愁”为感召,让乡村也能成为城里人的向往之地。其次,要打破“城乡二元”的要素配置格局,推动城乡资源的双向流通。在“二元格局”下,乡村的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都是以一种单向度的形式向城市输入,乡村难以获得有效发展。对此,应增强城乡之间资源的双向配置和互动,持续改善乡村的资源要素配置环境,适当推动乡村资源的自由流动,因为只有资源的自由流动才能获得最大价值。再者,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不是简单的乡村城镇化,而是在保留乡村独特功能基础上加强城乡之间的互联互通,主要表现为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对待传统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应摒弃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观念,推动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其一,要正确认识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现在对传统文化有两种错误认识,一种是将现代与传统割裂开来;另一种是将中华传统文化照单全收。这两种认识都是片面的。我们应注意到,传统代表着历史,但现代本身也是正在行进的历史的一部分。在马克思看来:“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因此,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同时,我们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必然也包含着对其否定的理解,即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因此对待传统文化应有选择地继承。对于当下中国社会而言,我们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关系。一方面,应坚持现代化的基本取向。虽然现代化有种种弊端,但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它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而且从全球范围来看,现代化是人类发展的普遍趋势。另一方面,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吸纳传统文化智慧,使其成为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比如,可以用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理念中和现代工业文明之偏颇,以及以传统文化中的“知足常乐”“中规中矩”等观念来调和城市文化中的浮躁和喧嚣。

其二,要大力挖掘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对待传统文化不能只是简单地保护,更重要的是挖掘其内在价值,使其重新融入人们的现实生活场域中。首先,要挖掘传统文化的治理价值。传统文化中的“规则文化”,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这类“规则文化”规范着人们的观念与行为,维系着共同体的秩序认同。对此,我们可以对这些传统的“规则文化”进行有效挖掘。例如“礼”和“孝”是传统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可对以“礼孝”为代表的规则文化进行合理扬弃,摒除封建礼教部分,继承发扬优良治理传统。同时,我们也可以将依法治国思想植入传统规则文化当中,援法入礼,习礼成俗,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法理与情理交融、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的转型与创新。其次,挖掘传统文化的审美价值。从历史维度看,琴棋书画、诗香茶花皆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其中蕴含着人们的审美意识和生命态度。而这些传统在当代社会并未过时,甚至仍能发挥重要价值。比如,在许多城市中广泛分布的民俗街,便布满了传统元素的痕迹。这些传统元素展现于现代都市文化空间中不仅不显得“土气”,反而产生了某种后现代的艺术意味。最后,要挖掘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当今飞速发展的“现代化”与“城市化”有一种“强烈生命体验”,有一种“文化身份模糊”以及“被放逐的巨大失落和酸楚”,进而对于乡愁的内在诉求日益强烈,这也为乡愁经济的发展创设了空间。发展乡愁经济不仅能够满足现代人的乡愁情思,也能够为传统文化注入发展活力,增强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心,进而促进人们主动参与到传统文化复兴中来。

(三)传统价值观念的现代重构

传统价值观念是现代价值体系的起点和来源。对待传统价值观念不应一味否定,而应有选择地从传统价值观念中汲取养分,寻找传统价值观念和现代价值理念的结合点,从而为现代价值体系的构建提供更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根基。

一是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统美德是指能够在我们民族发展中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道德文化,它对现代社会中产生的一些道德观念有着纠偏纠错、正本清源的作用。例如,中华传统美德中的“重义轻利、克勤克俭”等对于当前社会中的功利主义和消费主义倾向均具有调和作用。对于这些能够调和现代社会矛盾的传统道德,我们应当大力弘扬。具体而言,可通过整合道德教育资源,在校园开设传统道德教育选修课程,在社区(村庄)开展“道德模范评比、文明家庭创建”等系列活动,由此在全社会营造道德氛围。此外,可以通过挖掘传统道德资源,培育现代道德精神。挖掘传统道德资源就是要重新发掘长久以来形成的价值理念,如“忠、孝、礼、义、信”等,以此唤醒人们同理同心、守望相助的历史记忆,促使其减少功利行为,并主动参与到社会公共建设中来。

二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构社会道德评价体系。现代社会中的道德弱化一方面源于传统道德评价体系的实质“解构”,另一方面源于现代道德评价体系尚未真正“建构”。对此,我们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现代社会道德评价体系。其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现代社会价值观念的日益多样化,面对这种多样化甚至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人们的精神世界受到极大冲击。为此,建构现代社会道德评价体系必须强调指导思想与主导价值的一元性,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是对当下社会多元价值观无序状态的有机整合与体系重构。其二,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造传统道德价值理念。传统的道德体系是以私人关系为基础的,以至出现“私”大于“公”的价值取向,这与传统中国“熟人社会”的性质和血缘宗法制度密不可分。但必须看到,现代社会已经从传统的血缘宗法母体中脱离出来,进入了现代性极高的“陌生人社会”。随着社会性质的转变,道德评价标准也应相应发生转变。对此,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强化社会公德的重要性,引导人们突破传统道德思维的束缚,实现传统伦理道德的现代转化与重构。(来源:乡村发现转自:《理论月刊》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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