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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男,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五期 摘要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通过理论演化与袁家村案例分析,提出了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的实现路径,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以混合经营方式运营集体经济,能发挥集体经营、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各自优势,产生资源协同效应,有助于“共建”和“扩建”农村集体经济的公共池塘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第二,建立自主治理体系,能化解无序、恶性竞争开发公共池塘资源可能造成的“公地悲剧”等问题,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的相容发展,有力维系混合经营稳定发展。第三,即便在混合经营中集体经营也大有可为,村集体在生产服务供给、村社内部动员、规则制定与实施等公益性较强、外部性较高的领域作用效果明显。袁家村的经验显示,在产业化运营、品牌营销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领域,适宜由企业等市场主体运营管理。主要政策启示是要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强化乡村治理,大力培育乡村精英,营造集体合作文化等。 一、引言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研究很多,相关文献主要提出了健全法人地位、改革集体产权、完善治理结构、探索长效形式等改革举措。特别是,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混合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表述,农村存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我们将混合经营界定为不同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形成的新的经营形式,并内含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①,这些经营方式相互交织、互为支撑、融合发展。本文所指的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是多种经营方式相互作用,而不是某种经营方式“包打天下”,因而,不包括村集体将集体资产、资源出租给企业获得收益的“租赁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目前,有关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的研究逐渐增多,但还存在较大争议。虽然国家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混合经营实现形式,但混合经营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路径之一,学术界并未形成共识。有的学者支持混合经营探索,如傅尔基论述了发展混合经营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认为混合经营是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使用权从封闭走向开放的重要形式;徐勇等、蓝宇蕴、叶兴庆、张晓山指出构建开放型产权结构理应是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的关键。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在与企业合作中,谈判地位处于弱势,担忧混合经营会导致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农民利益受损,排斥搞混合经营。如杨团指出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集体社区属性,对股份制改革、集体资产开放运营表达了担忧;还有的研究指出混合经营可能强化精英俘获,不利于小农发展,并提出集体经济要强化集体性。 这些文献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但亦有可延伸的空间。第一,混合经营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机理。部分文献探讨了混合经营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但是大多对混合经营的评判还停留在价值判断层面,缺乏科学的理论建构与实证检验,对其必要性、重要性的讨论缺乏有效支撑。第二,相关治理机制研究。混合经营涉及利益主体较多,可能存在利益争夺,但能否通过系列机制建设达到可控,此方面的研究较为重要。鉴于此,本文将从混合经营角度,提出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自主治理”的实现路径,先从理论上剖析此路径的可行性,再以袁家村为例,对此路径进行印证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集体资源、集体资产等农村集体经济物质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可运用公共池塘资源理论语境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的成长、治理等问题。Ostrom认为公共池塘资源涉及资源提供与占用两类主体或过程。据此,本文提出“混合经营—自主治理”的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与理论框架,以混合经营解决村庄资源匮乏、集体经济生产效率不高等问题,以自主治理解决集体行动的问题。 (一)混合经营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机理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最新数据,我国超60%的村庄没有集体经营性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集体成员提供“公共资源”如公共服务、财产收入等能力丧失,即使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庄,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还不高。理论上,混合经营能弥补集体经济发展的以上不足。 从物质基础看,混合经营有助于提升集体经济资源禀赋,优化要素配置。农村集体经济成长是管理、技术、资本与集体资产资源组合生产的过程,若集体资源资产社区封闭化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稀缺的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一般很难通过社区内部动员获取,受制于要素替代的有限性,即使有再多政策资源投入,若没有配套管理、技术等要素协同投入,集体经济生产效率也很难提升,易陷入“没有发展的增长之中”。混合经营的突出特征是实现集体资源、资产从封闭化利用走向开放式使用,即社区开放,混合经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外部资源要素开辟了通道,有利于引进外部资本、技术等要素,扩大农村公共池塘资源;同时,推进社区外资本、技术等要素与村社内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组合生产与优化配置,有助于提升要素配置效率,破解封闭化农村集体经济因资本、技术等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内卷化问题。 从能力基础看,混合经营有利于弥补集体经营市场运营能力的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主要依靠集体经营“单打独斗”,受社区封闭、管理人才不足等影响,集体经营市场运营能力不足,这是当前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混合经营内嵌了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和集体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其中,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在内生发展动力、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有着集体经营不具备的特殊优势(表1),特别是企业经营能较好地弥补集体经营市场运营能力的缺陷。另外,我国的特殊国情、特殊制度背景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缺位,否则,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集体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等,很可能造成市场失灵。同时,集体经营在“统一经营”中具有较好优势,尤其是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提供社区公共产品、践行社区福利主义等方面,既具备低成本执行的组织基础,又具有熟人社会的群众基础。概言之,混合经营能协同发挥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各自的优势,收获资源协同效应,弥补集体经营“唱独角戏”经营能力不足的问题。 表1 不同经营方式运营能力优劣势比较
(二)混合经营内在冲突与自主治理 在集体经济混合经营中,受成员构成、产权属性等影响,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的理性逻辑、经营决策、分配方式、规则认同等与集体经营大不相同,并存在许多冲突(表2)。首先,从理性逻辑看,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成员来源构成差别较大,叠加产权基础不同,家庭、合作组织、企业的个体理性或个体组织理性,与集体理性差别较大。受个体、个体组织对近期收益的预期评价高于远期影响,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即个体理性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资源退化等“公地悲剧”问题,这是由公共池塘资源的非排他性决定的。其次,从经营决策看,家庭经营决策较为灵活,主要取决于家庭成员对成本收益的权衡;企业经营决策具有精英决策、股东决策特征,注重效率优先、利益第一;合作组织经营决策理应体现社员公平、一人一票,但在成员异质性背景下,我国合作组织经营决策机制与企业并无二致。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与集体经营注重程序公平、公正的决策方式不同。那么,在集体经济混合经营中如何实现这些经营决策方式相容,以及发挥不同经营方式的优势,亟须在治理机制上予以明确。再次,从分配方式看,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分配方式不同。家庭经营实行的是内部公有制分配,企业组织以及大量合作社采取按股分配,少量合作社实行的是按交易量分配盈余,集体经营则奉行均等分配的价值理念。虽然我国正在推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部分地区设置了农龄股、个人股等差异性分配方式,但并没有根本改变集体经营践行社区福利主义的分配观念。为此,在混合经营中应以何种分配方式为主?同时,又如何保障各种经营方式激励不受损?这些问题均需要新的治理规则。最后,从规则认同看,集体经营、家庭经营内部治理以非正式规则为主,成员认同非正式规则、内部威权,排斥市场规则,合作经营的治理既有非正式规则,也有正式规则,而企业经营则主要以正式规则为主。不同经营形式的治理规则存在较大冲突,特别是集体经营与企业经营之间。规则是维系组织稳定发展的行为准绳,在混合经营中促使不同主体规则认同、规则共守是题中之意。 表2 不同经营方式的治理机制比较
面对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的理性逻辑、经营决策、分配方式、规则认同等诸多差异,若能通过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建设,促使不同经营形式理性相合、规则相容、优势相加,那么,就能维系混合经营稳定发展,充分发挥混合经营对集体经济成长的推动作用。事实上,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与集体经营的这些冲突,本质上是家庭、企业、合作组织等追求的个体利益、组织效率与集体公共利益的冲突,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这也是可能引发集体资产受损、经营风险的重要因素。用公共池塘资源语境表达,发展集体经济亟须解决公共池塘资源占用问题。针对此类集体行动困境,Ostrom提出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提出了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非正式规则的治理框架。(1)新制度供给。Ostrom认为要注重新的制度规则的供给问题,即建立适宜公共池塘资源提供、使用等治理规则,这个制度使得行为人不再单独行动,达到一个均衡的结局来协调他们的活动。据此,在集体经济混合经营中,为弥合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的冲突,首要的是形成一套新的规章制度,规范家庭、合作组织、企业、集体的行为。(2)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新制度的建立相对容易,但制度的顺畅实施、作用发挥则并不容易,尤其是促使不同利益主体对规则一致认同、持续遵守是关键难题,还需要解决可信承诺、相互监督的问题。进一步,Ostrom指出,建立长期、稳定的承诺是困难的,高成本的监督和制裁机制是必需的,如此才能使得每一个人都遵循这些规则,冲突程度将会降低,资源系统本身将会不断存续下去。为解决可信承诺、相互监督问题,Ostrom进而提出了自主治理的八项原则,即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依赖这些原则能够有效保障新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自主治理体系。为此,对混合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可借鉴自主治理八项原则,建立相关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的管理办法,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对规则的一致认同和一致遵守,促进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实现公共池塘资源有序开发利用。(3)非正式规则。Ostrom进一步指出,公共池塘资源治理规则并非只有法律上的规则,实际上,非正式规则也可能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并参考Ostrom提出的既有规则,可根据具体的治理情境设计新的治理原则,特别是涵盖中国乡村的熟人社会、面子观、互惠原则等非正式规则。据此,要围绕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与相互监督、非正式规则等,建立集体经济混合经营的自主治理框架。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混合经营—自主治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即围绕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存在的公共池塘资源匮乏问题,提出混合经营方式,扩建集体经济公共池塘、提升集体资产运营效率;围绕混合经营面临的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的内在冲突,通过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非正式规则等建立自主治理框架,促进多种经营形式相容,解决集体行动“公地悲剧”问题,维系混合经营稳定发展。“混合经营—自主治理”的农村集体经济成长路径见图1。本文将遵循这个理论逻辑,以袁家村为例对此路径进行印证。
图1 混合经营—自主治理分析框架 三、混合经营与集体经济资源优化配置 资源匮乏是许多村庄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共性问题。袁家村通过开放社区集体资源资产使用权,建立混合经营方式,突破了资源瓶颈约束,实现了内源发展。 (一)案例选择依据 袁家村位于陕西省礼泉县烟霞镇,过去是个“点灯没油、耕地没牛、干活选不出头”的“烂杆村”,属于典型的资源匮乏型村庄;2007年,袁家村转型发展乡村旅游后,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07年的1700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20亿元,2019年客流量突破600万人次。选择袁家村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混合经营特征显著。袁家村引进大量外村商户、农民等,以资金入股的方式构建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围绕集体资产、资源,既有以小型门面、商户为代表的家庭经营形态,又有以商户交叉入股形成合作社的合作经营形态,还有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管理、监督的集体经营形态,更有以陕西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为统领的企业经营形态。第二,自主治理特征明显。围绕集体经济发展,袁家村制定了系列质量控制、股权分配等管理办法,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均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实施。第三,袁家村集体经济从弱到强的代表性强。袁家村是资源匮乏型村庄内生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能增强“混合经营—自主治理”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论证强度。 (二)资源困境 如何发展袁家村集体经济?在新一批村庄带头人郭占武、王创战等人带领下,袁家村决心发展乡村旅游,并以农家乐为突破口。在袁家村农家乐初创时期,郭占武的企业家才能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村民王某在郭占武等人的鼓励下最早开办农家乐,此前他一直务农或外出打工,从未做过生意,郭占武给予王某房屋改造、装修设计、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全程指导和帮助;开业不久后,王某的农家乐生意红火,从最初的一年挣十几万元到后来的年收入五六十万元。 2007年,全村农家乐只有3户,随着王某等人农家乐的成功示范,其他村民看到了希望,便纷纷效仿办起了农家乐。经过3年的发展,袁家村乡村旅游大有起色,乡村客流量剧增。但随着农家乐数量增多,袁家村农家乐很快暴露出普遍的共性问题:由于仅仅依靠本村村民发展农家乐,产品种类较少,同质化程度较高,出现了资源利用的拥挤效应,即出现乡村旅游资源的新型“资源困境”。 (三)混合经营导入与资源优化配置、“公共池塘”扩建 如何解决乡村旅游产品类型不足与同质化竞争问题?据此,袁家村创造性地引入了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等多种经营相混合的方式,扩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公共池塘资源。需要说明的是,Ostrom将公共池塘资源定义为一个自然的或人造的资源系统,这个系统之大,使得排斥因使用资源而获益的潜在受益者的成本很高。袁家村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乡村旅游公共资源或乡村旅游公共品牌,是一种人造的资源系统,符合Ostrom对公共池塘资源的定义。 1.家庭经营:乡村旅游的基本主体单元 发展名优特色小吃必须要有大量懂技术、会经营的商户,若单独依靠袁家村62户居民很难做到。为此,袁家村陆续建设了小吃街、特色村落景区等,打造了适宜农民创业的小门面,这些小门面规模不大、投资较小、进入门槛较低,适合家庭单元经营。通过以下两个阶段发展,家庭式作坊提供的吃、游、看等旅游产品,奠定了袁家村乡村旅游基础。(1)创建小吃街的“招商”阶段。2009年,村集体筹集资金建成小吃街,免费向商户提供门面和基本加工设备,通过广告宣传和乡土社会熟人关系网等,一批“手艺能人”陆续加入袁家村。三四年时间,依靠外来商户的加盟,袁家村小吃街初具规模。(2)扩建特色村落景区的“选商”阶段。2013年,随着游客的增加,袁家村依托村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陆续建成了回民街、祠堂街、酒吧街、书苑街和村史博物馆、关中戏楼,形成了以关中传统建筑、传统作坊、传统民俗、传统文化、传统小吃为特色的村落景区。依托这些特色景区,袁家村再次对外招商。跨过第一阶段的规模增长期后,袁家村提高了招商门槛,建立了筛选机制,重点引进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具有多年发展传统小吃、传统民俗经验的商户。此阶段,招商对象虽仍然以家庭作坊为主,但是企业商户甚至知名企业也逐渐成了袁家村招商选商的对象。到2019年,袁家村招商门槛标准提升到品牌门店,如星巴克于2019年正式入驻袁家村。截至2019年底,袁家村外来商户数量达到700多家,但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仍然以家庭为单元,即家庭经营依然是袁家村乡村旅游的基本单元。随着这些外来商户在袁家村聚集,较好地提升了袁家村发展集体经济的人力资本总量,更为重要的是丰富了乡村旅游产品类型,解决了袁家村农家乐时期产品类型供给不足与同质化竞争的问题。 2.企业经营:乡村旅游品牌营销、业态升级的主导力量 建设小吃街、回民街、祠堂街、酒吧街等特色乡村街区,既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也需要品牌营销,这已超出小商户家庭经营能力范畴。2007年,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成立了陕西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公司由郭占武及其团队负责管理。在产权结构上,陕西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是混合所有制集体经济。早期,公司注册资金全部来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金。虽然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向村民和商户募股,但效果不理想,入股人数与资金非常少。随着袁家村乡村旅游向好发展,陆续有村民与商户在公司入股,公司也逐步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股权结构如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占股30%、本村62户村民占股50%、外来商户占股20%。在职责功能上,陕西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乡村旅游的整体开发与运营。由于旅游开发与运营专业性强,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均不适应,但适合发挥企业经营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乡村旅游IP选择与引爆点打造。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办特色小吃街、发展乡村旅游,并形成规模化、常态化的客流量,绝非易事。在公司作用下,袁家村设计并建设了关中乡土风格建筑、道路、街区等,以关中民俗、乡村原汁原味生活为特色,将乡村传统习俗和村民日常生活转化为旅游产品,即袁家村销售的不是风景名胜、绿水青山等传统旅游产品,而是农民日常的、自然的生活状态,对久居城镇的游客而言,这是独特的、有吸引力的旅游IP设计。根据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确定旅游IP后,还需要有吸引游客的旅游爆点。在小吃街建设阶段,公司选择了油泼辣子、酸奶等产品,将其包装设计成可观赏、可品尝、可购买的旅游产品。如全景展示油泼辣子制作过程:在康庄老街的一面土坡下,一头老黄牛、一个石磨盘,由一个老妇女向碾好的辣子泼上烧开的菜籽油,满街飘香,吸引了大量游客观看与购买。通过这种较小的投入,公司成功打造了数个“爆品”,并顺势带动了其他旅游产品的销售,充分显现了企业经营能力。 第二,乡村旅游业态升级。2012年,公司开始策划旅游转型升级,并确立了由乡村旅游逐步向乡村度假转型的发展思路。在公司的运营下,袁家村陆续引进和打造了一批以左右客、生活客栈、田间、里居、沐舍、秋田、竹风堂、香舍、澜庭、豫园、关中原宿、三分地、向往、绒花阁、旅迹、桐咖啡等品牌为代表的高端休闲度假产品。 第三,袁家村模式输出。2015年陕西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策划“进城出省”走出去战略,即由农民进军城市,把袁家村品牌和模式带入大城市高端商业综合体,以关中小吃叠加农副产品专柜、农贸市场、微型作坊、戏台秦腔、茶楼品茗组合成全新业态,让城市居民在家门口也能体验乡村生活方式。如西安市曲江银泰城的袁家村体验店一开张就异常火爆,体验店陆续开业的赛格国际、奥莱砂之船、胡家庙万和等二十多家连锁店都表现出很强的盈利能力。“进城出省”不仅扩大了袁家村集体经济产业类别、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更为重要的是突破了集体经济地域范围限制,跳出了村子的“一亩三分地”。 3.合作经营:规模经营和抱团发展 随着小商户数量增多,为规范旅游业态、实现商户共赢发展,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下,类别相似的商户组建股份合作社,截至2019年底袁家村共成立了27个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一,成本节约与规模经营。如小吃街中的商户,通过食材统一采购,产生了规模效应,节约了成本,同时有助于从源头上把控食品安全。其二,股份合作与利益共享。成员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社,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这不仅有利于商户抱团发展,而且能有效规避小吃街业态的同质化竞争,关于该方面的作用机制与影响效果将在后文论述。其三,互助与扩大再生产。各商户间建立了内部互助机制,商户可通过合作社拆借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产品升级,对提升旅游产品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4.集体经营:“统”的功能、内部动员和规则制定实施 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虽不直接参与旅游市场销售、品牌运营,但并没有摒弃集体经营“统”的优势,在乡村旅游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提供生产服务。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重点领域,发挥了集体经营在生产服务上的优势。如创建小吃街、搭建乡村旅游平台,为本村及外来商户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场域支撑,也为盘活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找到了新的出路。再如指导商户如何开店,早期袁家村小吃街的商户绝大多数来自村周边的淳朴农民,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服务经验,以郭占武为代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手把手教会他们如何当老板开店,小吃街上百个店面的设计施工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系专业公司统一设计。 其次,内部动员与扩大集体经济公共池塘。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动员能力较强,村庄集资发展产业、兴办学校等公共事业的现象比比皆是,伴随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加快以及21世纪以来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弱化,大多数村庄内部资源动员能力丧失殆尽。袁家村小吃街的成功创建增进了农民群众和商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任,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动员能力,发挥了集体经营在扩建公共池塘资源中的作用。特别是,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动员机制已从社区内部扩大到社区外部。例如,2018年袁家村拟投资500万元项目,向本村村民与外来商户征求入股意愿时,村民与外来商户意向入股资金高达1亿元之多,甚至有的村民想要入股300万元。 最后,规则制定与实施。为实现旅游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社区内嵌威权作用,制定了股份合作社交叉入股、节制大户、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等系列规则,特别是制定并实施了系列调和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潜在利益冲突的规则。有关规则的具体内容、实施情况及其实践效果等,涉及如何促进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与集体经营相容等话题,将在下文论述。 综上所述,袁家村的实践有力地证实了混合经营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引入混合经营机制,实现了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开放使用,为集体经济发展集聚了人力资本、技术、管理、资金等生产要素,扩建了乡村旅游和提升了旅游品牌效应这个公共池塘资源。值得关注的是,袁家村的案例为我们审视集体经营在混合经营中的职责定位提供了契机: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离不开集体经营,集体经营大有可为;另一方面,也不能依靠集体经营“包打天下”,集体经营作用的发挥存在适宜领域,在袁家村旅游产业中,旅游产品主要由家庭经营提供,旅游营销由企业经营负责,集体经营已退出旅游产品供给、品牌营销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在生产服务供给、村社内部动员、规则制定与实施等公益性较强、外部性较高的领域作用充分且效果明显。我们认为这可能是未来集体经营功能转型的重要方向。 四、自主治理与多种经营相容、“公地悲剧”治理 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和集体经营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存在较大不同甚至冲突,在袁家村主要表现为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之间,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对立。袁家村集体经济一度出现了“公地悲剧”问题,商户竞相发展效益好的油泼辣子和酸奶项目,有村民认为“凭什么就他们做最挣钱的生意,我也想挣钱”。同时,在“袁家村”品牌形成后,商户数量增多,也暴露出许多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据此,袁家村构建了自主治理体系。 (一)长期存续公共池塘资源占用新规则建立 不同于占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单次博弈,集体经济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长期存续特点,规则、制度的制定有助于保证形成合作博弈,因而显得非常必要。依照Ostrom自主治理理论,新制度供给是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Ostrom指出,新制度供给不是简单的事情,并不比解决集体行动一阶困境容易,这是解决公地悲剧的二阶困境。面对小吃街旅游业态同质化竞争和“袁家村”品牌形象危机,在以郭占武为代表的乡村精英作用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了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规则,有效解决了集体行动的一阶与二阶困境。 1.互惠利他、交叉入股与市场秩序 小吃门槛并不高,若不能防止“一家挣钱、家家仿效”的现象发生,乡村旅游就会无序发展、恶性竞争。为此,袁家村推出了一套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规则:(1)禁止恶性竞争,不允许两个门面做同样的食品。(2)商户间交叉占股股份合作,引导效益不好的项目商户优先入股效益好的项目。(3)同类型商户股份合作,类别相似的商户组建股份合作社。 交叉入股意味着项目经营风险由少部分先行者承担,发展收益却是全体成员共享,这绝非易事。例如,交叉入股后,某粉汤羊血商户的收益从500万元缩减至80万元。袁家村成功推行交叉入股合作的原因有三:一是大股东可入股其他合作社、对外投资项目等,能补偿部分损失收入。二是大股东企业家情怀被激发。在袁家村创业平台支持下,许多大股东发家致富了,某吕姓商户说到,“做人要有良心,刚来的时候人家就给了你一间房间,没有任何租金,让你在这儿挣钱。但是你真的在这儿把钱挣了,人家现在就是公司化了,人家就是扣点钱。你心里头也是没有啥,要懂得知足”,这充分体现了人情机制的作用。三是乡村精英的引导与榜样作用。以郭占武为代表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做到了公心,他们既保证大股东的利益,又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入股参与;同时,他们不在合作社入股持股,村务公开透明,群众打心底信服。 通过交叉入股合作,袁家村乡村旅游跳出了起步于农家乐、止步于农家乐的“怪圈”,实现了乡村旅游规范发展。那些原本效益不太好的商户,也能通过股份合作享受到效益较好商户的红利。例如,康庄街的古玩店、皮影店,生意较为冷淡,但是村集体支持他们入股多个合作社,年底时也可从合作社中获得一笔可观的分红,店铺经营者也有利可图。这些看似不符合现代商业逻辑的分配办法,实际上却是袁家村乡村旅游业保持长久内生动力的关键:那些即使不挣钱的旅游项目,与挣钱的项目进行组合,共同缔造了村内乡村旅游的多元化发展格局(表3),符合旅游消费追求多样化的惯习,产生了一种良好的范围经济效应。 表3 袁家村乡村旅游业态发展
2.节制大户与收入再分配规则 经过数年发展,村民与村民之间、商户与商户之间、本地村民与外地商户之间,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村庄收入差距逐渐拉开。为防止收入差距过大,解决村民与商户争先开发暂时处于优势的项目,袁家村建立了收入调节机制。(1)“钱少先入、钱多少入”的入股机制。袁家村提出了“全民参与、自愿入股、钱少先入、钱多少入、照顾小户、限制大户”的入股机制,即家庭收入较少的具有优先加入股份合作社特别是效益较好项目的权利;此外,推行大股东退股让股,让低收入者获得更多获利机会。如粉条合作社第三次募股时,目标股金是200万元,但是实际意向股金高达1800万元,为让家庭更困难的群众优先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成果,集体经济组织启用了“钱少先入、钱多少入”的入股机制。如村集体得知村民刘某的亲戚王某(外村村民)家庭困难后,一致同意王某优先入股粉条合作社5000元。而小吃街商户吕某因小吃街店铺效益可观,也很看好粉条合作社的项目,想认股50万元,经综合考虑,村集体只批给吕某7万元股份。(2)收入再分配机制。为避免两极分化,建立了“限制大户、扶持小户”的再分配方式。以小吃街合作社为例,若某商户年底盈余,分配规则核心要义是在保障商户基本激励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利润全员共享。小吃街合作社的收入再分配方式主要通过利润平衡、股金分红及陕西关中印象旅游公司分红的方式来实现(图2)。
图2 小吃街商户利润分配流向示意图 (二)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 集体经济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长期存续特征,个体行动都不是单次、相互独立的,为实现合作博弈、规避机会主义行为,保证新制度供给能较好实施,需要解决规则可信和有效监督问题。 1.乡村精英、内嵌威权与可信承诺 一般而言,外部强制常常被用来作为解决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问题的方案。但在没有外部强制情况下,为保障规则可信实施,需要有代理人对人们活动实施激励和监督。袁家村依托乡村精英,形成了社区内嵌威权机制,扮演了外部强制角色,成功解决了可信承诺问题。这种内嵌威权的形成与运行,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其一,乡村精英的乡土背景。带头人郭占武是袁家村老支书郭裕禄的儿子,郭裕禄在袁家村享有较高地位。受此影响,郭占武在袁家村依然具有较强话语权,这有助于郭占武团队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其二,乡村精英的商业能力。乡土社会的逻辑有时很直白,只有帮农民挣到钱,才能引导农民如何接受规则,否则,农民就不会买账。郭占武在办农家乐、创小吃街上表现出很强的商业能力,村民认为只要跟着他干就能挣钱。如油坨坨店主袁某说到,“如果没有郭书记和袁家村的扶持,我可能连一个孩子上大学也供不起,更别想房子和车了”。为此,交叉入股、收入调节等措施能顺利实施。其三,乡村精英的责任公心。袁家村拥有很多赚钱的业态,乡村精英作为村里的管理者,完全可以参股或主导一个火爆的项目,但他们没有这么做,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有助于约束村民和商户的行为。根据费孝通论述,乡村精英作为乡土社会公众人物,是村民群体共同的熟人,是村庄的“公共领袖”,能通过道德模范、精神榜样的作用,推动村社成员认知层次提升、认知方式进步、价值取向一体化,影响村社成员的理性选择。袁家村村民和商户认可制度、遵守规则即遵循了此种逻辑。 2.公司化监督执行机制 随着村庄旅游形态增多、商户数量增加,为规范乡村旅游业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现有序发展,依靠村“两委”已难以应对多元治理对象组成的复杂治理格局。为此,袁家村建立了公司化的治理组织架构,契合Ostrom提出的有效公共池塘治理规则应满足八项原则之一的分权制企业治理机制。袁家村旅游运营管理公司即陕西关中印象旅游公司,下设各种行业协会,以及招商引进了许多二级代管公司。行业协会和二级代管公司分别承包不同的街道,负责收租、安全生产检查等日常管理等工作,并灵活机动参与市场秩序维护、食品安全监督、品牌营销等。任何一个商铺都能够通过某一组织与村集体直接发生关系,袁家村也能够实时地、动态地监测每一个商户的经营行为,有效推进相关规则的实施及市场秩序的维护。 3.透明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小吃是袁家村最重要的旅游产品,有关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督一直是袁家村旅游业态发展的关键因子。为维护袁家村旅游品牌形象,树立无添加、绿色等健康食品品牌,形成“农民捍卫食品安全”的村庄共识,袁家村从食材采购到加工等环节,建立了严密的规范办法。在食材采购方面,村集体组织要求餐饮食材均由作坊合作社统一采购并供应,对于作坊合作社无法供应的食材,商户可自行采购,但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对商户的进货渠道进行鉴定,并做好检验检测工作,严把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在加工制作方面,村集体组织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戴口罩和手套等,让游客能够亲眼看到安全可靠的加工流程。此外,村集体组织还要求所有商户必须参与诚信教育,在店铺门口以小牌子的形式公开食材的原料、产地、店家手机号码,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部分商户还挂起写有维护食品安全誓言的小牌子,有的承诺“纯传统工艺,不加任何化学原料,若做不到以上几点,甘愿子孙后辈远离仕途,坠入乞门”。村民若违反规定,就会当众受罚,甚至不得不退出在袁家村的经营。如郭某因到镇上购买了白馒头,没有为游客提供袁家村面坊加工的、没有任何添加剂的馒头,被老书记郭裕禄当众批评,要求其必须承认错误并交纳罚款,才允许继续经营。 (三)非正式规则与新制度监督执行 非正式规则又称非正式约束、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俗成、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在化解“公地悲剧”问题、调节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过程中,袁家村较好地发挥了非正式规则的作用。有学者认为,袁家村规则执行主要依靠非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与上述正式规则互为补充,共同促进了袁家村公共池塘资源的有序开发。 1.集体文化传承 文化对集体行动的形成是重要的,Snow认为集体行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动者对参与集体行动意义的共同理解是否一致,潜在参与者就如何理解和利用各种文化要素来达成共同的意义理解,成为集体行动能否形成的关键。村民和外来商户对新制度的接纳,与袁家村历来已久的集体文化、合作文化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袁家村老书记郭裕禄带领村民发展农业生产,袁家村甩掉了贫困帽子,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典型。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全国乡村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田下户的大潮中,袁家村村民合作创办村级集体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民群众持续在村两委的带领下生产生活,集体文化在袁家村村民内心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为此,农民群众好组织、好引导、好管理,这是袁家村集体经济得以有序组织、成功发展的文化基础、群众基础,折射出村庄文化对公共池塘资源有序开发、乡村善治的重要作用。 2.共同价值观构建与同意一致性 Ostrom指出,一个文化同质和相对长期稳定的社区,那里的人一般注重声誉、社会关系和对长期发展的承诺,与一个流动性较强、没有强烈的地方或文化认同感的社区相比,很少出现“搭便车”,具有高度人际信任或社会资本的群体,与缺乏这些社会资本的群体相比,更容易达到共同商定的规则并遵守这些规则。在混合经营框架下,袁家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成员已然超越了村社范围,原村社范围内的熟人社会退化为一个“半熟人社会”。为形成共同文化价值、利于村社互助规则的推行,特别是让商户与村民接受交叉入股、节制大户等互助机制,袁家村设立了“道德讲堂”和“明理堂”,向村民和商户宣传“一人富不算富,大家富才真富”的共同价值理念。某商户老板谈到,“没有袁家村这个平台我肯定挣不了这么多钱,如果没有周边商户为袁家村吸引人气,我也不会有这么多客源,所以大家都是一个绳上的,有钱一起赚,要知足”。这表明,共同价值观的构建有助于达成同意一致性,有助于合理协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间的利益关系。 3.乡土社会面子观与治理 董磊明认为,在乡土社会中面子是“社区性货币”,当人们都在乎面子时,面子就能产生有效的社会治理功能,即通过正向的褒誉机制和负向的排斥机制来实现社会治理,并且面子是一种积极的、低成本的控制机制,这种社会治理作用于日常生活的各个微观领域。随着袁家村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村民若违反村庄规定,就会当众受罚而“丢面子”,甚至不得不退出经营。“丢面子”的潜在威胁对袁家村规范商户日常行为、促进公共池塘资源有序开发起到了较好的治理效果。以小吃街为例,为清晰、明确地反映每个合作社经营的盈亏情况,袁家村要求商户收取的现金必须放入特制的绿色盒子,商户吴某有一次误将现金放入自己口袋并被监控拍到,尽管周围商户相信她不是故意的,但她“不好意思”在袁家村继续待下去,离开了袁家村。 袁家村自主治理方式与Ostrom自主治理八原则见表4。 表4 袁家村自主治理方式与Ostrom八原则的比较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提出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新理论框架,即“混合经营—自主治理”,并结合袁家村案例做了理论印证,形成如下研究结论:第一,引入村外企业、个体等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建立混合经营方式,能发挥多种经营方式独特优势,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破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源困境。第二,通过建立自主治理体系,能化解无序、恶性竞争开发公共池塘资源可能造成的“公地悲剧”,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相容发展,为集体经济混合经营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也是化解混合经营可能引发的集体资产流失、农民利益受损等风险的有效手段。第三,即便在混合经营中集体经营也是大有可为的,当然集体经营作用发挥存在适宜领域,在生产服务供给、村社内部动员、规则制定与实施等公益性较强、外部性较高的领域作用效果明显;在产业化运营、品牌营销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领域,适宜由企业等市场主体运营管理。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农村集体经济混合经营理应得到鼓励。要加大力度支持发展混合型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村社内外、跨地域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第二,要强化乡村治理。公共资源俱乐部使用规则是集体经济的典型特征,如何促进公共资源有序开发,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格外重视乡村治理,有必要通过股权配置推进资源收益合理分配,解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冲突的问题,调动集体成员参与热情,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自主治理体系。第三,要大力培育乡村精英。集体经济的成长与乡村精英的作用密不可分,商业模式选择、分配规则制定、市场秩序维护等,这些既依靠乡村精英的谋划,又依赖乡村精英的实施。因此,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加大对“领头雁”的培育,并引导与鼓励一批企业家返乡入乡是较好的路径。 需要说明的是,“混合经营—自主治理”仅仅是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的路径之一,这种路径的实现方式有许多前置条件,囿于研究主题关系,本文没能详尽论述,留做后续研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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