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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剑朝等:农业强国目标下小农户融资困境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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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9: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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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剑朝 魏立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农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引言

农业乃国之根基。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新发展阶段,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关键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重大使命,是推进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具有鲜明的“大国小农”特征。小农户作为我国农业生产最大规模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乡村振兴需高度重视的根本力量。加快实现农业强国对我国小农户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需实现小农户的农业现代化。近年来,国家针对如何实现小农户的现代化作出了指导和决策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确保小农户在现代农业中不掉队,既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又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

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之间的互利共生、同生共长新局面,需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打通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绿色通道”。然而,长期存在的融资难困境严重制约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顺利推进(何广文等,2018;周立,2020)。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约2.3亿的小农户存在融资渠道缺乏、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严重制约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王明、聂钢,2021)。尤其是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乡村振兴萌发出多业态、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但我国农村信贷市场生态环境离供需平衡尚有较大差距,农村地区尤其是小农户所面临的信贷约束仍然严重,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不断流入农村市场,但农村金融的供给结构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信贷市场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新发展阶段,针对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所表现出的新特征、新表象,提出解决小农户融资问题的新路径和新机制是需要深入探讨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在阐明农业强国建设中小农户重要地位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小农户融资需求特征与信贷配给表现及其后果,据此提出农业强国目标下提升小农户融资覆盖面与消解信贷配给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破解小农户融资困境,要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长期以来,政学两界聚焦供给侧和需求侧层面就如何解决小农户融资困境与实现路径展开大量探讨与实践。供给侧层面,主要通过融资政策试点推广、信贷模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数字科技应用等手段,从“外生推动”角度提高小农户融资覆盖广度和深度。例如,融资政策试点推广方面,精准扶贫政策通过政府出资设立各项扶贫贷款补偿及担保基金、提高专项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发放贴息贷款等方式显著促进了农户获得正规信贷,同时有效地抑制了农户非正规信贷市场的参与(尹志超等,2020),且“贫富联保”小额信贷模式能够显著促进贫困户的正规信贷需求(徐玮、谢玉梅,2019)。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有助于延伸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抑制金融资本趋利性的空间无序流动,提高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李建军、韩珣,2019)。数字普惠金融政策通过促进信息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成本,可以显著提高农村信贷市场的金融供给(谭燕芝等,2022)。信贷模式创新方面,依据农村居民资产状况,国家陆续尝试推出了林权抵押融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生物资产抵押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化解了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涉农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长期困扰,提高了信贷可得性(李莉等,2023;杨润慈等,2022;周月书等,2020;罗剑朝等,2021)。同时,纯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信贷担保等以人为担保主体的信贷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经营主体抵押物缺乏的现状(张龙耀、袁振,2022)。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利用数字技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数字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变正规金融机构获取农户信息成本偏高与风控难度大的有效途径之一(孙光林等,2023),且相较于高收入农户,信用评级对提高低收入农户信贷需求及可获性的积极影响更加显著(张宁等,2023)。数字科技应用方面,互联网使用能够有效降低农村长尾群体的正规信贷约束发生概率(王亚平等,2023),发展并普及互联网对完善农村信贷市场、缓解农户信贷约束成效显著,应充分激发“互联网+”赋能农业的活力(田红宇等,2022)。

需求侧层面,聚焦“内生动力”,多从农户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政策认知、金融素养、信贷特征等影响信贷参与与响应的内生因素层面展开讨论,探究其对信贷可得性、缓解信贷配给的影响,以期实现“外生推动”与“内生动力”相结合,助推农村信贷市场供需平衡。例如,魏昊、夏英(2022)发现金融知识匮乏引致农户正规信贷背离,压制农户信贷申请积极性,经济落后地区影响更为严重。提高农户政策认知、改善家庭人力资本水平既能显著提高农业信用担保贷款可得性,又能有效缩小信用担保融资缺口。胡振等(2022)研究发现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均对农户融资约束具有显著缓解作用。

通过梳理文献发现,关于解决小农户融资困境及其实现路径已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农村信贷问题具有极强的理论性和时代性,目前针对农业强国战略背景下扩大小农户融资覆盖面以及消解信贷配给的研究还不够充分。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一是在阐明农业强国建设中小农户地位和重要性的基础上,从多维层面深入剖析了小农户融资需求特征与信贷配给的表现及后果;二是从金融制度改革、金融产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角度提出促进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高效衔接的政策建议。


三、农业强国建设中小农户的融资困境分析

(一)小农户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地位与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然而在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仍是我国农业农村的基本面(张红宇,202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约2.3亿户,占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总量的98.1%,其中普通农户2.26亿户,占小农户的98.15%;规模农户398万户,仅占小农户总量的1.73%。小农户人口中,只有17.67%具有离开本乡镇6个月以上的经历,大部分都在本地乡镇范围内生产与生活,且主要从事农业种植业,占比高达92.9%,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户均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85.2%。若假定小农户粮食亩均产量与规模户相等,则可推断出中国至少70%以上的主粮作物、蔬菜、水果生产均来自小农户。小农户在解决自身吃粮问题的同时,确保粮食、良种储备,降低国家储备粮的压力和运营成本,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小农户更是农村消费的基本单位,还是人口再生产和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其生产效率、消费增长和投资能力对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影响。在以城乡融合理念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小农户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改变城乡格局的最主要劳动力来源。另外,小农户是传统农耕文明、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延续了农村生产生活和农业文化,为中华农耕文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陈锡文,2023)。

面对“大国小农”和“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农情,小农户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同时还担负着家庭教育、关怀、养老、文化传承等责任,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依靠小农户推进。解决小农户融资难题,能够促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尽快地有机衔接起来,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市场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

(二)小农户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融资困境表现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的多元化转变,农业产业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的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分散经营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现代化发展大格局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要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而小农户融入农业现代化,需要技术、人才、资金等的支持,但小农户因自身资源有限、缺乏抵押品、收益偏低等因素一直遭受正规金融排斥,长期面临较为严重的正规信贷约束(李成友等,2019),尤其是小农户的“融资难”困境是严重制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要求开展农民信用贷款等解决抵押品担保品缺失难题,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生猪等生物资产抵质押贷款、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等贷款创新模式的稳妥推进,为农民扩大农业再生产提供了新思路,盘活了小农户资金支持路径。但是,面对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更高要求,小农户信贷仍存在总量供应不足、新型金融产品普及度不高、农业保险风险分担作用未充分发挥等问题,亟需构建与“三农”需求相匹配、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为实现农业强国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1.农户贷款总量仍然不足,供求错位问题较为突出

连续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使农户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加大。根据央行发布数据统计,2007-2022年的16年间,全国农户贷款在全口径涉农贷款中的占比从期初的21.9%,波动上升至期末的30.42%;农户贷款余额在本外币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从期初4.8%波动上升至期末的6.8%,体现出农户这一微观主体对于当前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2022年末全国农户贷款余额14.98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是2007年末的11.18倍,并且2019年以来持续三年高于人民币贷款平均增速。然而,在农业强国建设过程中,农村信贷市场面临的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与农业经营主体“无处借贷”尴尬困境,使得农村地区信贷供给不足与信贷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中国统计年鉴2022》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89万元,加之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物资以及教育、生活等费用的连年上涨,农户难以凭借自有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路晓蒙、吴雨,2021),借贷意愿和借贷需求更加旺盛。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20》显示,截至2020年末,农户贷款余额11.8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9%,且2015-2020年间该比重一直处于6.5%~6.9%之间,未呈现明显量增态势,可见农户贷款总量增长缓慢,农业得到的信贷支持与其经济贡献严重不符。微观层面的数据同样反映了农户仍身处“贷款难”的困境。例如,2015年农户调研数据显示,普通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仅约6.7%(周南等,2019);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显示,遭受信贷配给的农户占有信贷需求农户的比例高达82.10%(李明贤、万小萱,2022)。由此可见,我国农户贷款资源短缺、需求满足率低、供求错位等问题依旧突出。

2.非正规信贷仍大量占据农村信贷市场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户生产性贷款的支持力度,但除了“短、小、频、急”的农业生产投资贷款需求外,农户在红白喜事、房屋购建、子女教育、衣食住行、治病医疗等方面的消费性支出占比不断升高,但因农户担保、抵质押物不足、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银行对农户贷款普遍存在“惜贷”行为。同时,由于人缘、地缘等关系,农村社会的差序格局和圈层结构使得受到正规信贷约束农户更倾向于亲友、民间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组织进行借贷。非正规金融能够获得正规金融部门难以获得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家庭的软信息,既减少了信息搜寻、获取和贷后调查等成本,又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反而逐步成为农户家庭的重要资金来源。2014-2018年连续五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农户需要资金时,获得非正规信贷的比例是正规信贷的一倍以上,且仅有8.19%的农户通过正规借贷满足家庭的金融需求(田红宇等,2022)。正规金融成本高、期限短、不便捷、信贷产品适配度不高等原因,导致我国小农户信贷仍主要以非正规的民间信贷为主,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依旧有待提升,农村信贷市场亟待规范和完善(何广文等,2018)。

3.新型金融产品在农村普及明显不够

在农业经营风险大、项目利润低的属性背景下,农户真正能够用作抵押、可在未来变现、风险相对较小的资产很少,是银行开展涉农业务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目前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开展“惠农贷”“创业贷”等小额信贷,“三、五户联保”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以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简称“两权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农业贷款,新型农村金融产品逐渐多样化。但受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产权抵押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等现实因素的制约,贷款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而银行又不能去拍卖农户的土地、房屋,使得抵押物变现难或是拍卖价值低,造成了尽管金融机构创新的金融产品众多,但主动服务涉农业务的积极性仍旧不高,导致新型金融产品在农村的普及范围和普及力度明显不够(彭澎、周月书,2022;温涛、何茜,2023)。另外,随着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的逐年增加,形成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农户对投资理财以及储蓄类金融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强,针对不同农户差异化条件和个性化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还远远不足。

4.农业保险覆盖面小,风险分担作用并未充分发挥

作为两个最基础的金融工具,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能够为信贷提供融资担保或增信,从而提高贷款可得性,缓解融资约束难题。2009-2023年连续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保险+信贷”的银保互动机制,旨在促进农业信贷发展。目前我国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改革,中央和地方机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针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一系列试点,逐渐呈现出“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收入”转变的态势,保险标准大幅提高,生产经营风险与保障不匹配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但政策的服务对象更偏向于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业主体,普通小农户不在政策服务范围之内,小农户群体挤出效应明显(叶朝晖,2018)。同时,农村农业保险险种覆盖面较小,尤其是经济类作物和养殖类经营,无法购买到相应的保险产品进行保障分险,挫伤了小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5.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建档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但保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仍存在较多困难。一是当前农村劳动力外溢较为严重,常驻群体以中老年人为主,对家庭收入状况难以准确掌握,且守旧思想严重并缺乏专业知识,对信用信息采集有抵触情绪;并且在面临资金需求时,农户更倾向于向熟人、亲友等拆借,配合银行完善信息采集和授信的意愿较低,农户信用状况难以真实反映。二是农村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建设滞后。当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金融机构对收集的农户信用信息采取保密或仅供内部使用,未形成与其他组织、机构共享模式,“信息孤岛”现象明显。三是未建立统一的农户信用评级标准。多地建立的信用信息平台只是简单的信息记录,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认可,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无法参照使用。四是失信惩戒约束力不强。与信用和征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欠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执法力度有待加大。


四、农业强国目标下提升小农户融资覆盖面与消解信贷配给的政策建议

(一)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回归本源和主业,加大对农村财政资金投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以“有形的手”引导“无形的手”达到吸引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回流、促使信贷资金向农村普惠群体流动的作用,更好地扮演支农主力军角色。一是将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力点。从制度上明确限制经营地域范围、同业资产比例以及房地产业等地区过热行业的“抽水”业务,精准定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提升普惠金融供给能力和信贷投放力度,同时提高涉农信贷增长奖励,坚定服务“三农”、支农支小的政策导向,保证农村市场份额持续增长,解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等问题,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在农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降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审批门槛,适当增加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数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保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处置化解金融机构风险,同时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竞争机制。三是实施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监管要求。应依据当地产业特征、经济结构等制定差异化的监管制度,例如,可适度放宽对西部地区、落后地区的监管要求和发展目标,构建时效性、差异化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二)丰富正规信贷产品体系,创新信贷模式

创新发展特色化、差异化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一是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地与宅基地“三权分制”、农村“三变”改革基础上,结合国家推行的产权抵押试点政策,围绕地方农业产业特色,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户农业生产,可推出“苗木花卉经营贷款”“种子化肥经营贷款”“粮食收储贷款”等小额信贷产品,同时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充分盘活农业经营主体自有资产,例如猪、牛、羊、果树等活体动植物,大力推进生物资产抵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和普及(罗剑朝等,2021)。二是在农村正规抵押物缺乏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鼓励县域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发放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比例,下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范围,优化担保流程,在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融资担保力度的同时,支持发展潜力大、运营能力足的小农户,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更多地覆盖低规模化农户或正在走向规模化的农户,增强服务“三农”融资担保能力,加快实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消解农户信贷配给。三是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整村建档授信”“特色产业链”“联结绑定”“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例如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惠农便捷”五大信贷模式,实现多元化信贷需求匹配,提高农户融资可得性。另外,可借鉴山东寿光的经验,开发“蔬菜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和“产销服务平台”,打造集农业技术支持、交易撮合、产品溯源、信用监管、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可复制、易推广的综合智慧农业模型,充分利用“数字农业”,不断创新和丰富“产业+数字+金融”的金融创新模式板块,全方位提高金融支农力度。

(三)健全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构建小农户全链条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利用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助力提高小农户融资可得性,拓宽小农户融资和风险管理渠道,构建小农户全链条金融服务。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农业企业、农业托管组织等生产技术和市场条件为基础,构建小农户与地方农业企业和大规模经营主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发展模式,从整体视角做好链式综合服务创新,推进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相互贯通,“以大带小”带动中小农户分享利益,建立健全长期合作激励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释放助农增收增信效应,提高农户贷款可得性。二是鼓励金融机构与当地中小型农业企业合作,优化小农户、组织载体和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用多元化组织载体的资源信息整合、信用桥梁等角色优势,缓解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局面,提升农村金融供给积极性,提高信贷效率。三是针对农户生产的实际需求,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进行组合,通过“金融+农资集采直销、技术推广以及一站式托管服务”“金融+订单团购”等方式,形成从产前、产中到产后,从小额信贷拓展到风险保障、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农业生产投入品等在内的一整套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贷款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小农户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更好地满足小农户多元化需求。

(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保障能力

扩大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标的范围与补贴规模,探索保险发展新模式。一是扩增农户农业保险种类,将农户物化成本、地租成本和用工成本均纳入保险范围,推行覆盖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向逐渐实现覆盖完全成本转变。优化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政策,新设规模化经营主体投保优惠条件,将带动小农户增收状况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二是确保政策前后的有机衔接,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提高农业保险政策的服务广度与深度。同时,要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三是加强“政银农保担”五方联动合作力度,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通过保险增信降低缺乏抵质押物威胁,促使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农业农村;加快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保险+期货”“保险+信贷”“保险+担保”等一系列新模式发展。四是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引入卫星、红外探测、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运用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打造种植业“空天地一体化”与养殖业“生物智能AI识别”的精准承保理赔新模式,全面提升政策农险保障能力。与此同时,推动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强化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力,持续提升金融支持县域发展、服务“三农”能力,构建公平竞争、发挥各自优势、合力互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联合体系。

(五)依托金融科技手段,解决正规金融成本高、不便捷问题

全面激活“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作用,实现金融服务降本提速增效。一是完善农村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数字金融环境建设,加大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力度,合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大在涉农领域的数字技术投入,宣传推广网上银行信贷业务办理,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农村金融覆盖率(尹志超、张号栋,2018),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农民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手段。同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经营管理模式和产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加快“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嵌入,整合信用数据,提高信用数据共享机制。目前各大互联网平台积累了大量用户消费、缴费等互联网数据,但该类数据尚未接入银行授信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数据浪费,也使银行业丧失了大量优质客户。因此,应提速数据和统计能力建设,通过大量、有效提取归整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优化金融风险评价与控制模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数据统一、复用、共享的数据服务体系,以达到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精准农户识别和信贷投放、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小农户数字信用贷款的作用,来降低对抵押物担保品的依赖程度。同时,通过建立数字客户风险画像,持续增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科技自主控制能力。三是加大数字金融知识下乡普及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农户数字技能培训,减少农户自我配给。针对不同产业农户的金融需求,对各类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并对手机网银使用、小额信贷、数字人民币等手机应用及业务进行讲解培训,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应用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课堂系列小视频展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打通数字金融教育“最后一公里”。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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